58年的时候在国营单位工作后因故离开,现在可以办理退休证如何办理吗?

在工厂(国营单位)工作十几年的老员工,有职业病了,被开除,该怎么要求索赔?_百度知道
在工厂(国营单位)工作十几年的老员工,有职业病了,被开除,该怎么要求索赔?
踩死你,还是让他干装车的活,认为是他举报的,实在受不了了,领导不干。可是回去了。应该怎样做,他们申报240万的款)。他把这一次被抓的怪到了老员工身上。跟领导要求换工作。后来领导打电话给他说只要好好回去上班就当没这回事(因为怕老员工告他们),财务终于被查出来了,(其他人都是二十几岁,回家了,还没加班工资,新来的年轻人些前的工厂领导把老员工当做眼中钉,刚开始接受了,今年,因老员工几年前举报过他们贪污的事(如私自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有四百元资金。但干了差不多一年。不然就开除他。但总公司有些领导都和这个分厂的厂长是一伙的,要搬将近30吨的东西。只有他一个是老员工。老员工要工厂赔偿,最后他们都下台了,工厂的部长和厂长。所以总厂的人事部部长故意安排老员工去干装车的活,还说把他踩在脚底,(应100万的项目,还有职业病在身)!老员工一气之下,老员工以为这下可以安心工作了,一天工作下来,他们只发一百等)
在06年开始 他们一天要上二十个小时的班(两班制),做到下午二三点,上晚班的时候,才稍微好一点工厂为 湖南神斧集团 旗下 湖南一六九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厂
生产炸药和雷管的。但是一直到现在,早上四五点开始,最多的时候,也不过才一千二多一点。就算在外面打工。一直到09年,上早班的,工资还是一千多一点。一个月工资,最差的也有一千多还包吃住,九百多到一千多一点,下午三四点做到凌晨二三点
提问者采纳
应该做职业病鉴定、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解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第五十三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应当将其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按上述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当依法从其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的补偿费用: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并妥善安置,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备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第五十四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并妥善安置,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破产等情形的。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破产的。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应当按规定报告。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也应当做健康体检,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3)根据《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注明的复查时间安排复查。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合并的,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康复和定期检查,鉴定为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分立,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康复费用,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确诊为职业病的,体检发现问题,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解散,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合并:在离开企业时,承继单位应当承担由原用人单位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承担的补偿责任。第十八条 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应当调离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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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国营企业冶炼单位的工人,属于特殊工种,并工作了十年,后单位实行买断工龄,王某买断,转交社会养老保险,单不知退休年龄是否有改变?
王某是国营企业冶炼单位的工人,属于特殊工种,并工作了十年,后单位实行买断工龄,王某买断,转交社会养老保险,单不知退休年龄是否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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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国营单位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后其家人可以得到哪些补助?_百度知道
国营单位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后其家人可以得到哪些补助?
医保卡可以转移或继续使用吗,因病死亡如题?希望知道的朋友回答一下,谢谢!是正常退休职工,其家人应该得到哪些补助?单位是不是每个月还发工资
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并发给丧葬费,不可以转移和继续使用退休职工死亡,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全部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医保卡存储额一次性清算,发给一次性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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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二,医保卡注销。 三;职工如果符合有供养直系亲属范围的可以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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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能继续使用1.生前医院产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死亡次月起;3,工资即中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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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今年50岁,女,聘用时间超过10年,现单位欲强行给我办理退休手续可以吗?且我单位还有3个聘期不满5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今年50岁(9月14日生日),事业单位女性聘用干部(10年以上聘干时间),现单位欲强行帮我办理退休手续,我不同意。原因是我单位有3位前城管队员,参公考试没通过,去年进入我单位,其中一位已经52岁、聘用时间不超过5年的、同时不上班的却可以到55岁退休。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起诉单位。一个单位不执行一个政策。请给予指点。
大家好;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国营企业商业的职工,并且还有单位的股份,06年单位领导有尽了各种手段,迫使职工进行了买断,由于我和几十个职工对单位领导的这种做法不满,自今没有办理买断手续,从两千年至今,不但没有一分钱的生活费,就连医疗和养老保险也没有人给我们交。现如今我已超过退休年龄3年(今年我已经53岁)我多次上访到商务局,到现在也没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无奈我只能求助与您,希望您能给我合理的答复。谢谢
我在私人企业工作了近11年,07年企业才给我们办理了养老保险。09年底与公司签定了三年的用工合同,合同中从事销售工作,今年年底是第二年,在本人没有任何过失的情况下,公司年底提出岗位调整或离职,让我选择,我选择了离职。离职后我去公司办理养老手续的转移,公司却提出只有我个人承担了公司替我交的两年养老保险的费用,才能出具养老转移所需的手续。因为一直是公司在交,我个人手上没有任何东西,现在在公司不给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我想转入个人交费有什么办法吗?
在煤矿井下工作时受伤(工作年限不到一年),今年已经55周岁,不知道能不能办理退休手续。(有伤残证)
事业单位到达退休年龄可以不办理退休手续吗?
员工合同期已满,过了2个月了公司仍未和我续订合同,我可以马上走人无需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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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撤销,7月31日协议离职,在办理转系装出时说我是在公司工作15年以上、无固定期合同、离退休不到5年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因此到现在还没办理,并且什么时间可以办理也没有消息,但8月份但保险已经停了,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继续上保险直到关系转出;或是没有限制必须在多长时间单位必须办理转出手续。 在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时公司进行了补偿,但当时并不知道我们不能领取失业金是在办理退工手续时才得知我这种情况(公司工作15年以上、无固定期合同、离退休不到5年不能办理领...
本人在八月十四号提出辞职,单位要求一个月之后办离职手续,现新单位要求九月十号之前入职才可办理社保,现中间有一个断档,请问现在的单位是否有义务替我交八月份的社保? 本人在八月十四号提出辞职,单位要求一个月之后办离职手续,新单位要求九月十号之前入职才可办理社保,这样中间有一个断档,请问离职后是否有权利要求先前的单位替我交九月份的社保?
我是志愿兵身份,是烟台莱阳华源莱动办理内退,现在莱动公司又“出文”50岁退休要提前两年办理失业,我现在已经49了,2013年5月份就可以办理50岁退休了,可是现在单位一年的失业金也没有给交,要是不办理,50岁就不给退休。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样做?结婚了还可以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吗-55BBS 我爱购物网
&&结婚了还可以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吗
结婚了还可以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吗
一、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发[2001]3号和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是:安置对象:计划安置军转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指令性安置到地方工作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安置计划:全国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务院军转办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制下达,一般在每年的2、3月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由省一级军转办会同军区军转办下达,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地州、市每年5、6月份接收安置任务,7-8月确定安置方案,9-10月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按照程序到地方报到。安置地点:⑴原籍或者入伍地;⑵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⑶配偶随军常住户口所在地;⑷未婚军转干部可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⑸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或功臣模范或因公因战致残的可到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⑺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到任何一方部队驻地安置。⑻对在昌吉入伍且父母为州直在职或退休职工的或配偶户口在昌吉市且工作在州直单位的可安置在州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分配与就业:①担任师、团级职务的可安排相应领导职务,也可安排非领导职务;②营级职务的一般安置相应非领导职务;③连、排级转业干部相应安排在科员或办事员职位上;④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的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提职安排;⑤对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三年的适应期。各项待遇:①工资待遇。计划分配到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工资福利科下一课时讲解;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②退休待遇。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相同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但到地方后受降级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除外;③工龄计算。军转干部的军龄,计算为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享受相应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的,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部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④政治待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⑤荣誉待遇。军转干部在服役期间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比照全国劳动模范享受相应待遇;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经及被评为全国模范军转干部的,比照省部级劳动模范享受相应待遇。配偶安置:①安置地点。军转干部选择原籍或入伍地安置的,配偶可随调安置。②随调配偶为公务员的、且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③配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和企业职工的,主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妥善安排。④对安排到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事业单位的配偶,应当给予3年的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二、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发[2001]3号、国转联[2001]8号、新转联[2003]1号、国转联[2006]1号和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作如下规定:安置条件:①年, 担任师、团职职务军转干部或军龄满20年的营职军转干部,可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②年三年载军期间,营职军龄满18年就可选择自主择业;③2007年以后,军龄满20年的师、团、营职军转干部,本人自愿,可选择自主择业;安置地点。①原籍或者入伍地;②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③配偶随军常住户口所在地;④未婚军转干部可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⑤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到任何一方部队驻地安置。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到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安置,该地区为边远艰苦地区和高山海岛县(市)的,其上述亲属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⑦对在昌吉入伍且父母为州直在职或退休职工的或配偶户口在昌吉市且工作在州直单位的可在州直安置。各项待遇:①退役金。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并免征个人所得税。退役金的调整情况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经济较发达地区,退役金低于当地党政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退休金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被党和国家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并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有关待遇,其工资待遇按照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执行;触犯国家刑律受到刑事处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发或停发退役金;户口迁入自治区境外的,按实际情况减发或停发退役金。②医疗保险。按照安置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③养老保险。根据自治区新劳社字[2004]61号文件精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领取退役金的同时,还可参加户口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统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④取暖费。按照安置地同级公务员享受的补助标标准执行。⑤独生子女费。按照安置地同级公务员标准执行;⑥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性发给本人生前10-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金金作为丧葬补助费。⑦其他待遇。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办理注册手续;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凡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占企业总数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管理服务:报到程序。原所在部队―州军转办―市军转办――市人武部―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党员教育管理。未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党员教育管理由所在社区党组织负责。已就业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以《联系手册》为纽带,加强军转干部与社区党组织的联系,每年年初或新一批自主择业军志干部报到时将《联系手册》发给本人,每年底发放取暖费和独生子女费时,要求军转干部带《联系手册》前来领取;异地就业和居住的重点要求。党费收缴。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中的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基础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之和的实发比例为党费的收缴基数。就业培训。积极与劳动部门协调联系,通过再就业培训,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同时,通过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参加人才交流会,或向有关企业推荐等方式,协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早实现就业。三、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如何规定的?根据人发[2003]82号、中办发[2003]29号、新党发[2004]6号、昌州军转发[2004]1号文件规定,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是:解困对象:①自建国以来至日前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且目前在企业工作、退休、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副排以上),辞职人员不在解困范围;②年复员的军队干部,按照中发[1980]3号文件改转业的,且目前在企业工作、退休或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的。③复员干部、退伍战士、转业士官都不属企业军转干部范围。解困措施:①退休人员(包括内部退养)。以昌吉州上年度平均养老金为标准,对达不到这一水平的补助到这一水平;②在职人员。以昌吉州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达不到这一水平的补助到这一水平;③下岗失业人员:以昌吉州上年度社平工资为标准,为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每年补助40%的养老保险;从今年起以上年度昌吉州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为下岗失业人员补助生活费;④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以昌吉州上年度社平工资为标准,为参加医保人员每年补助社平工资6.5%的医疗保险和36元的大病保险;⑤发放医疗补助。分年龄段为每名企业军转干部每年补助400-1000元的医疗补助,直接打入个人医疗帐户;⑥发放取暖费。对没有取暖费的企业军转干部按照昌吉州平均水平给予补助;⑦个案救助。对生活特别困难,或子女就学困难或身患重大疾病的给予个案救助。⑧重点补助人员。对师、团职干部、功臣模范、参加过核实验、1954年11月入伍并参战的企业军转干部给予特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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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像你理解错了,部队能否转业主要看服役年限和本人意愿,还有就是身体条件,如果本人不想干,或者超出提拔年限,又或者身体不行,你想留都留不下,只要申请一般部队都会同意你转业(让出位子给新人),根本不需到什么北京找人或批名额。你老公的意思找人运作,可能还是落实地方上的接收单位,你转到地方总要有个工作单位,而现在因为人多粥少,转业干部很多都无法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而这才是要运作花钱的
一、首选准备省直事业单位的面试。能早点工作对女生比较好。多读三年又耽误青春。对人生的安排会推迟三年。比如结婚生子等等
二、如果省直事业单位的面试没过,自然只有读研了。再说研究生毕业后的安排
工人调动工作申请表1.文书的基本知识工人调动工作申请表是指分居两地的双职工的一方,调动到另一方所在城市时必须填写的格式文书。按照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对于分居两地的双职工,一般应本着大城市就中小城镇,内地就边疆,一二线地区就三线地区的原则,通过组织调动解决。从边疆调往内地,从三线地区调往一二线地区,从小城市调往大中城市,从各地调往京、津、沪三市的,要从严掌握。中央一级机关及其在京单位两地分居的双职工,一般应将在京一方调往京外一方所在地区就近安排工作;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分居的双方调往第三地本系统所属单位安排工作。在京一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困难,确实不能调出,需要将京外一方调来北京的,应区别干部和工人,分别报人事局和国家劳动总局(现已更改),分别报人事部、劳动保障部,根据该单位为解决分居问题调出调入北京人数大体平衡和先出后进的原则进行审批。调入的职工,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工作。该通知还规定,一方是职工,另一方是城镇居民的(吃商品粮的),也应本着大城市就中小城市,内地就边疆,一二线地区就三线地区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及其他具体情况,可以将职工调往家属所在城镇,也可以将其家属迁来职工所在城镇。同时规定,一方是职工,一方是农民的,不能把在农村的一方都迁移到职工一方所在地区。但对工程师、主治医师、农艺师、讲师、助理研究员以上和文艺、体育、新闻、外语翻译等方面相当上述职称的中级以上骨干及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应优先照顾。按照有关规定,工人申请调动,须提供如下材料:申办人书面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调入人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函;调入人婚姻状况证明(证书);调入人档案;调入人的配偶及子女的户口(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户口(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所有子女的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随迁16周岁以上子女的在校证明;随迁配偶的无业证明等。2.文书的主要内容和制作要求该文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要求调入工人的基本情况;家庭人员基本情况;本人调动理由;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批准单位意见。申请调动人必须认真仔细填写该文书,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不能漏项、缺项;《工人调动工作申请表》要一式三份;同时,要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3.格式干部调动工作申请表姓 名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地点参加工作时 间 何时何部门批准进入干部队伍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资 职务、职称何时何校毕业或肄业 所学专业现工作单位及地址 单位性质(机关、事业 、全民企业、集体企业)拟调入单位及地址 单位性质(机关、事业、全民企业、集体企业)本人主要简历 年月一年月 在 何 地 何 部 门 工 作 岗 位本人主要表现奖 惩情 况配偶情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结婚年月工作单位或住址 职务、职称姐妹、子女等)情况家庭主要成员(父母、兄弟、 姓 名 性别 年龄 称谓 工 作 单 位 及 地 址动 由调 理主管部门意见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调入单位及批 见审 意
现在军官都难安置,还不要说士官。但安置政策是有,你和你女朋友结婚后,你就可以在老婆户籍地安排工作,但女朋友不行。
在工作安置中,士官存在很大困难。一是士官不具备国家干部身份,最多可以安置进事业单位或企业,如社保局或银行等。二是安置要很大关系,一般安置不了。要找人托关系。
我是部队团职干部转业,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毕业的都花了很大心血,还不要说士官了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有没有劳动合同不要紧,是不是临时工也不要紧.你现在的情况就是你告他,你就算赢了也会丢了工作.因为你现在为止还没有签订合同,到要签的时候,他因为介怀你告过他,不和你签.要是不告的话,那你只能先通过劳动局做个调解.当然我个人认为,劳动局肯定是会帮你的,因为国家现在是鼓励婚假的.难啊.什么都不怕,就怕碰到不讲情面的老板.再去商量一下试试好了.再说你就算辞职了你找不到下一个工作么?这样的老板,不在他手下干也是一样.企业员工所享受的休假权益劳动者该享有哪些休假权益,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很多休假,不过,各种休假的适用范围并不完全相同,有的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有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二、带薪年休假《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发布带薪年休假规定。根据《问题解答》(劳部发〔号)规定:“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发电〔1991〕2号)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制定;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该《通知》精神自行确定。三、病 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四、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号)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五、事 假《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 国有企业的归侨、侨眷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而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的事假。假期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具体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开始计算。职工因私事出境请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均按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假期内的旅费、境外的医药费,均由职工本人自理。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准,职工在批准的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除以上规定外,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具有约束力。六、探亲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关于以上用人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工资、路费待遇等问题,国发〔1981〕36号文件和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文件作了具体规定。另外,国家对归侨、侨眷职工和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探亲,国际职员配偶出国探亲,也都作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七、婚假和奖励婚假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日发布)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点结婚,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发工资。职工在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根据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任何企业的职工结婚,如果属于晚婚的,可以享受奖励婚假。《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八、丧 假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九、女职工产假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另外,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原劳动部《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进一步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作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十、节育假和节育护理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计划生育条例,基本上对节育假作了具体规定。十一、女职工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卫生部、原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颁发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卫妇发[1993]11号)进一步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是不得超过6个月。即哺乳女职工请哺乳假最长可到婴儿1岁半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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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二胎政策1、 农村夫妻双方从事农业生产有实际困难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可有计划的安排再生一个孩子;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2)只有一个孩子并患非遗传性残疾,经治疗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   (3)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孩子的;   (4)夫妻一方因公致残,评为二等甲级以上残废的;   (5)夫妻双方从台湾、香港、澳门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6年的;    (6)夫妻一方两代为独生子女;   (7)只有一个孩子,且男方的兄弟均无孩子并已丧失生育能力的;   (8)女方无兄弟,男方到女方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的。女方姐妹数人中,仅适用其中一人;   (9)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0人以下,且人均耕地2亩以上或人均山林地30亩以上的村;   (10)井下矿工、从事外海捕捞的渔民,以及居住在计划生育得到有效控制的县,双方均为农民的夫妻;只有一个女陔、有实际困难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2、 城镇居民: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集体、“三资”、私营、乡镇村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招聘合同职工、民办教师)、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有特殊情况,适用农村生育第二胎条件第(1)项至第(6)项及第(11)项井下矿工方面的规定。本人要求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可以有计划地安排生育。  3、 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除壮族外)一对夫妻,双方均为农民或者在少数民族乡、村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镇居民,可以有计划生育两个孩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两个孩子中有一个患非遗传性残疾,经治疗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再婚前生育孩子合计不超过两个的。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除壮族外)且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少数民族生育限量的规定。  4、 归国华侨:除适用上述农村、城镇生育第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1)回国定居入境时已怀孕的;  (2)夫妻双方回国时间不满6年,只有一个孩子的;  (3)所生孩子在国外定居、国内无孩子的。申请生育第二胎手续 要求生育第二个或第三个孩子的夫妇,生育间隔必须4周年以上,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经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审查(干部、职工还须经夫妇双方单位审核)后,报县(区)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批准,发给《准生证》安排生育
首先一点是肯定不行的 即使是结婚20年也没有这个政策。 如果等政府安排,想进事业单位很难,一般也就是进个国企什么的,还需要等很久。目前军官转业安置都是问题。 警察属于国家公务员,是需要考的,就是每年地方政府报考公务员,你报名参加考试就可以了,不过报考的人特别多,竞争也特别激烈,那就看你的基本功和运气了
农村入伍的三级士官.原则上是可以在妻子所在的城市安排工作,但必须是满25周岁登记(结婚)俩年以上...如不随他对象找工作.你弟弟可以回到他参军所在地县级退伍军人安置办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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