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独生子女证明需不需要再办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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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te 于 19:29:27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各位领导 :铜陵县天门镇依环服饰服装厂老板陶银环、苏天宝欠工人赵玉芬、陈克友、林翠凤、朱玉兰等四十多工人工资款近20万元未发。工人多次讨要未果,且苏天宝、陶银环两人态度及其恶劣。望各位领导重视并给予解决。就《铜陵县天门镇依环服饰服装厂欠农民工工资近20万元未发》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经向铜陵县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了解,情况属实,该大队正在进行处理。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也在督促该大队依法处置。铜陵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8820589。
[]cxl1001 于 11:03:2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小孩在上初中,今年查出鼻甲肥大,需要做手术治疗,无需住院,在学校参加了医保,请问不住院手术可以报销手术费用吗?就《门诊手术能报销吗》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城乡居民在乡镇、社区(村)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发生的单次门(急)诊医疗费用在 15 元以内按 60% 的比例报销(超出部分不报销),按年度计算最高不超过本人缴费标准的 50% ;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你小孩因鼻甲肥大需要手术治疗,如果是按门诊方式就医是不可以报销的。若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可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按政策规定报销。
[]shunfa1988 于 20:16:0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如题,急切的想知道2015年外地本科生在铜陵买房政府还有没有补贴,如果有的话大概几月发放呢就《2015铜陵外地本科生买房补贴还有没有》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关于2015年在铜创业就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最新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具体操作细则正在拟定中。启动时间以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受理通知为准。请您注意上网查看。
[]正者无敌 于 16:12:0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铜陵市人社局王局长:
我于日上午8点30分在贵局5楼6号窗口“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未果,后被工作人员引导去失业科。
科里的殷师傅热心的接待了本人,在陈述了所办之事后,我将所带材料复印件(包括《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单》,芜湖经开区人社局 编号:开人社信复【2015】1号 省长信箱答复意见书,芜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2015】芜劳人仲字第046-2号)交给了殷师傅。
借此信箱,咨询贵局的处理结果如何?
若在日前,答复“不能落实转移手续”并批准本人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请贵局开具1份书面证明、以证明我在铜陵市“未落实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亦未领取“失业金”,以便本人继续向芜湖市人社局等部门领导反馈问题。
盼尽快得到回复,十分感谢!
项先生于日就《咨询失业保险关系从芜湖转回铜陵的处理结果》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失业人员在本省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其在迁出地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记录等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迁,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应领取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转入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迁入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发放。”由于迁出地芜湖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只开出《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单》,同意迁出你的失业保险关系,但未将你应领取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转入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以你不能在我市申领失业保险金待遇。
[]nicolelu 于 15:26:5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您好,我是上海财经大学的学生,今年要毕业了,我的工作单位签在了上海,但是户口在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听说档案要跟着户口,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档案应该挂在哪里?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我的报到证抬头是不是应该填“铜陵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就《应届毕业生问题咨询》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文件规定,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机构管理。毕业生就业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高校应将毕业生档案转至就业单位管理。毕业生就业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高校应将档案转至毕业生工作所在地或其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首先,应确定你所就业的单位是否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你本人是否达到上海市关于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的有关条件。如果你所就业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且同意接收,可转递至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如果你所就业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而你本人达到上海市人才服务部门档案接收条件,可转递至上海市各人才服务部门,亦可转回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部门。具体应咨询上海人才服务部门及所在高校。其次,作为即将毕业的铜陵生源高校毕业生,你的个人档案可由高校按规定转递回本市,转递单位及地址为: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劳动保障大厦六楼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档案室。报到证可开至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如有疑问或在办理过程中遇有问题,请致电2咨询。
[]兰姐718 于 15:13:3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你好:
我是安庆人,来铜陵工作有几年了,是2013年年初开始买的保险,14年5月份结婚的 ,15年3月份的时候我怀孕2个月了,然后换了份工作,原来公司给我买的保险交到3月份了,而4月份的保险由于换工作的原因新公司暂时间断了还没有交,我想问下这个(生育险)能补交吗?网上看到很多人说生育险不像养老保险是补交不起来了,而且我还不是铜陵本地人,还有就是我间断的这个4月份的保险对到时候报销有没有影响呢?就《关于生育险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就您提出的问题,现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及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答复如下:1、关于补交:因变换单位导致中间一个月没有及时参保缴费的,您所在单位可按规定为您补办续保及补缴手续。2、关于待遇: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六个月后,女职工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享受哺乳期间不得中断缴费。如中断缴费,社保经办机构将停发生育津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社保中心医疗和生育保险科:电话2126834;参保登记科:2166075。
[]sunxz12345 于 20:37:31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1、本人铜陵户口,2012年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当时将个人档案存放社保大厦并领取了失业金,失业期间我个人自己继续缴纳了社会保险,请问,现在我在合肥找到了工作,可以将铜陵的社保暂停,由合肥公司在合肥缴纳么?在合肥缴纳的社保以后可以转回到我在铜陵的社保卡么?2、如何查询本人档案在贵局的什么地方,什么编号?收费么?
就《社会保险》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依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你重新就业后应及时将原铜陵市个人续接的养老、医疗保险暂停,然后由新单位在合肥给你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工作期满后你可以将合肥市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铜陵市合并计算你的缴费年限。另外,你2012年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失业证上有你的档案编号,目前我市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人员的档案统一存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档案室。档案室电话:1;业务咨询电话:5。
[]钱先生 于 11:12:11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请问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在退休后享受退休津贴吗?如果有,安徽上一年度能补多少一月?另外是安徽以外省份的资格证书在安徽退休是否可用?就《高级技师职称可以享受退休津贴吗?》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因您反映的问题不是十分清楚,无法有针对性为您解答。请您在工作日咨询我局相关科室,如属企业退休人员,请电话咨询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7)。如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请电话咨询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0)
[]摩卡小露 于 14:26:52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你好,我母亲于2015年4月份办理退休的,5月份发放养老金,发放养老金的同时给了一张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麻烦告知一下表上面显示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谢谢!就《养老金的计算公式》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目前,安徽省企业职工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主要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为政策依据。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除上述两项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因各项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内容较多,特别是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公式较为复杂,您可以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询有关政策,或就具体问题致电进行咨询。
[]PIGZHU1991 于 15:49:50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您好,请问申请认定初级工程师的流程是怎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和表格、到哪里办理?另外,请问初级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是一个概念吗?就《怎么申请认定初级工程师?》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现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有关规定,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相应年限后,可以向市、县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室或市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详见《铜陵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014年制定,公布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专家”栏目)。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员级(如技术员、中教三级、医士等)和助理级(如助工、中教二级、医师等)两个级次。一、申报认定程序为: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并将初审结果和公示情况填入《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后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实行“评聘结合”或“评后即聘”的单位,应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审核。二、具体申报材料包括:(一)《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二)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三)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四)业务工作自传(小结);(五)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三、申报认定时间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与我市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一致,一般在每年的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参阅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专家”栏目上发布的关于开展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相关的材料也可在此栏目中下载。
[]qingcao 于 0:09:3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以GA开头的新社保卡怎么在线查询,查询的时候要求输入以G开头加数字的,咋回事
原来是G开头的,新卡是GA开头的,而且带的数字都不一样,是不是这两个社保卡都能用就《以GA开头的社保卡卡号怎么查询》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好,新社保卡在线查询方式与老卡相同。新卡激活后老卡随即作废,停止使用。查询时要求输入新卡卡号。新卡卡号开头为GA,务必正确输入。
[]市民庚 于 17:32:39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三佳中智光源的普通工人,除了正常8小时以外,每个月加班一百多个小时,可是中智光源才给我们一个小时4元钱的加班费,也不知道上什么地方去诉苦!不知道这是不是违规的呢?我也知道我们单位领导神通广大,可能今天我给您发帖过几天就会下岗!就《劳动工人不懂劳动法》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反映该三佳中智光源科技有限公司超时加班,且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问题,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此进行了调查。经查,该用人单位1~3月份订单量不饱和,单位对员工实施了调休,4月中旬订单量增加,出现了加班赶工期的情况。目前,单位订单有所减少,情况有所好转。针对该单位劳动用工存在的问题,监察人员要求该用人单位立即改正。该单位承诺:1、在订单饱和的情况下,如需加班,本着自愿原则,不强迫加班,且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周休息一天;2、在订单不饱和的时候,安排员工轮休;3、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即按平时为1.5倍、双休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tonglingdatong 于 11:55:4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您好!单位帮我购买5险已满1年,在我休产假期间,有以下问题想咨询:
1、拿到生育保险费需要哪些材料?是自己去办理还是上交公司去社保局办理?
2、除开社保部分发放生育津贴外,公司还有没有工资发?应发多少?
3、产假期间的社保公司是不是要继续帮我缴纳?就《关于生育险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一、生育津贴申领: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于参保人员生育后的6个月内携下列资料到社保中心四楼6号窗口办理申领手续,社保中心受理10个工作日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收据到社保中心财务统计科办理结算:①提供《生育待遇审核信息表》(在医疗生育保险服务科领取或在人社局网站下载)②《生殖保健服务证》③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④独生子女证⑤结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⑦异地生育需先到社保中心填表备案⑧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女方无工作,男方享受生育待遇的,需提供无工作证明、非本市户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材料)。二、根据《铜陵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铜政〔2006〕9号)第十二条规定:生育津贴也即职工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由经办机构全额计发:正常分娩按90天计发。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30天。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铜人社〔号)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享受哺乳期间不得中断缴费。如中断缴费,社保经办机构将停发生育津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社保中心医疗和生育保险科,电话2126834。
[]hza664492 于 11:10:54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在2015年个人工资略有增加的情况下,个人医疗保险费没有变化,而单位划拨部分却减少了将近10元,不知什么原因?求解。就《2015年个人医疗账户较上年为何减少?》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00年出台至今已15年,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维护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铜陵市人民政府重新调整了部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出台了《铜陵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铜政[2014]48号),自2015年元月起降低了参保人员部分住院自付比例,同时调整了个人医保账户月划拨比例:(一)不满45周岁(含45周岁)的,单位划转从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1.6%下调至1.3%;45周岁以上的,单位划转从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1.6%下调至1.5%。咨询电话:2166075。
[]jpkcyx 于 17:29:37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领导:你好!我父母分别是原铜陵车辆厂退休职工与铜陵车辆厂子弟中学的退休教师,退休后在异地定居,现需要办理社保卡,因年事已高不能亲自来铜陵办理,能否委托他人代办?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如何办理?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就《异地退休人员办理社保卡》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办理社保卡需要提供:1、申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背面复印件;2、1张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3、社保卡代办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联系社会保障卡部电话:。
[]yu 于 18:21:44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有个四级残疾人肢体残疾人曾经在一个残疾人福利厂干过几年08年因为金融海啸倒闭了开始不知道失业金逾期没有领取,后来在玛钢厂也干了一年多因为腿不行而辞职想多缴纳点保险然后在领点失业金补交剩下的保险,现在在郊区铜山的一个洗澡堂打零工勉强过,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怎么才能领取失业金他有失业证和曾经的相关证明!就《失业金的用途》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具备下列条件失业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所在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本人辞职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逾期未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与重新就业再失业后应领取失业保险金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li 于 13:24:09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本人在安徽黄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入职多年,因3月底辞职后到4月份工资不给我发,并且之前收取的押金也不退,金额1500元,当时开有收据。
对这种违法行为深恶痛绝,并予以举报。就《举报安徽黄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员工入职押金的事宜》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反映黄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及收取押金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于本月20日上午到该用人单位进行了处理,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qazplm447 于 11:07:27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局领导:您好!我是铜陵有色下属单位的正是职工,现在长期在安庆工作居住,已在安庆成家,我想问下我的社保卡能不能转到安庆来使用,社保卡本来就是方便职工使用的,现在在安庆这边就成了摆设,看病什么的都要自费,一年到头也去不了铜陵几次,看看政府可有这方面的政策来提供方便,谢谢了。就《关于社保卡异地使用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自有色职工医疗保险纳入铜陵市级统筹以来,有色公司参保职工可以选择就近的铜陵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卡实时结算。从日起,铜陵市已开通了与省内其他城市的双向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参保人员如长期在省内异地居住或工作的,可先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如需住院,可联系我们开通异地结算功能(咨询电话:2126836),凭社保卡在参保地之外的省内异地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可持卡实时报销结算(如:安庆市立医院、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安庆医院、池州市人民医院等)。根据全省医保异地就医政策,不在省内异地结算平台内的定点医院就医的,还需持相关单据回铜报销。为解决省内异地药店购药问题,根据我市医保政策,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每年年底可申请一次支付给本人。感谢你对我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社保卡部:2126823医疗保险科:2126836医务监管科:2168723
[]网上下载了1960 于 16:40:04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你好!我是移居合肥的企业退休人员,今年的退休养老金认证工作已经开始了,不知像我们这样在异地的人员认证是否仍然还是通过居住地协助认证?是否采取了其他更为便捷的认证方式?望予以答疑为盼!谢谢!就《养老金认证》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按照《关于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等对象领取有关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2015年度资格认证已于4月1日开始。针对异地居住的我市退休职工,现有两种认证方式:一是每年在4月初会邮寄《安徽省铜陵市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等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退休职工在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协助认证后寄到铜陵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即可。二是可参加当地社保部门的异地网上认证,并确认是否成功即可。除了以上两种方法我市尚没有开展其它认证方式。对以上答复尚需咨询或了解的,请您提供具体情况和我们联系,我们再给您详细解答,我们的联系号码是:1、2126870。
[]飘零雪 于 12:49:57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铜陵一家私人企业的员工,在单位工作四个月老板不进不和我签定劳动合同,还拖欠我两个多月的工资不给,每次要工资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答应过几天给工资,总是到了答应的日期给工资时候拖着不给,我们也是每月靠着工资养家糊口,过日子的,现在连最起码的生活保障都没有了,我该怎么讨要我的工资,怎么投诉黑心的老板?就《关于个人企业老板拖欠工资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您反映单位拖欠工资的问题,因未提供企业名称,我局无法处理。为此,请您与本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联系电话:,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处理此事。
[]tonglingdike 于 15:54:46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您好!我是精达顶科的一名普通工人。刚到公司时就被要求在休息日加班。后经了解,才知道每个休息车间都要轮流来工厂加班。车间人多还好点,有些车间自由4.5个人,也就是说基本一个月就要来无偿加班一次。不来1次罚款,不来3次解除合同。我们厂是4班3运转,也就是说每个一天就有4~5个人来工厂无偿加班(共4个车间)。且次规定已执行多年,据说以前也有人举报过,后来不了了之,请领导为我们这些靠自己双手劳动的人做主。让那些资本家知道社会主义的公道在哪!我也会一直举报下去,直到有一个说法!请领导重视!就《关于精达顶科强制要求工人无偿加班的情况。》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若你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报酬,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劳动监察行政部门的查处或仲裁机构裁决解决加班工资报酬支付问题。
[]皖江南岸 于 9:56:3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您好:代我亲戚请教一个问题,现在补办原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超过六十岁的计费按2010年时年纪算,现在七十的按六十五岁档交费,并且按六十五岁档领取养老金,如果按10年档次交费,无形中要多交五千元保费,那这五年的养老金又不补,这样不仅增加了老人的交费负担,同时也降低了老人的养老金标准,是否能按现在实际年龄段享受养老金标准?就《补办保险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号)规定,我市自今年3月份起再次启动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此次补费参保工作,仍然是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皖人社〔2011〕26号),解决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一次性补费参保范围内的人员但未在规定时限内补费参保问题。因此,对参保人员应缴养老保险费计算以及养老金待遇核定等业务办理均以上述文件为依据,即以日为计算审核的截止时点。您所说的按现在实际年龄段计算应缴养老保险费和享受养老金标准显然不符合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文件规定。若您有其他具体问题,可电询:.
[]shunfa1988 于 23:26:2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最近几年铜陵一直对外地本科生买房有补贴,2015年还有这个政策吗就《外地本科生定住铜陵补贴》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2009年市委出台政策文件,对来铜陵中小企业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实行人才购房补贴优惠政策,截止2014年底已实施六批次。2015年是否继续执行此项政策,市人社局将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后决定。
[]zhu 0562 于 2:29:2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日发生了工伤事故,日劳动部门作了工伤认定,2014年经劳动部门鉴定为五级伤残,2014年9月经人民法院判决让单位赔付30余万元,日又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局说单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要是法院做出了终止强制执行的决定,我可不可以依照号生效的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让社保局先行支付我的工伤待遇就《工伤待遇》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问题,因你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待遇补偿情况、法院判决内容及强制执行情况均不清楚,不能作出准确答复。请你将具体情况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166073。
[]yuwenbin 于 11:06:19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您好,我父亲1950年出生。1974年插队落户从上海到了铜陵(集体户口),就职于铜陵市运输公司。后来由于需要照顾上海生病的家人回了上海。2013年根据政策允许以投靠子女的条件将户口从铜陵转至上海。由于不能办理正式退休,目前无社保。根据《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是否可以补办退休?刚刚咨询过办理窗口,说必须现在还是铜陵户口,已经迁走的不能办理。但是看过之前局长的回复“即日前须为当地城镇户籍”。想了解具体以那个为准?我父亲的情况是否可以办理?就《《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一是日前为本市非农业户籍;二是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三是曾经与国有、集体企业或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若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致电.
[]lulu2571 于 12:58:5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铜陵市东市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社保从4月至至今显示公司欠费交纳,个人工资部分扣款公司已扣也欠费状态,其影响医疗,退休等相关政策.公司回复已向社保局申请延期政策,可去年10月份咨询社保主任回复该公司已到延期期限需补交,已催促,但一直未果.随后11-至今员工多次投诉及稽查大队取证已有两个月过去了(稽查大队从来没有主动回复投诉问题,都投诉过公司几次了,只要是投诉就在一个不正规的笔记本上登记一下,并未有相关正式的表格说其会了解情况,之后就没有消息了),仍未果回复.另员工工资不同程度的拖欠.因延期政策为社保局给其,其全部后果由工人承担.其10月份延期交付社保到期,至今未果,请问社保局这么长时间(10-至今)没有相应的对策?及给务工人员一个说法?就《铜陵市东市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及保险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我局社保中心和市地税部门已多次向该公司催缴社保欠费,该公司至目前仍无资金缴纳社保费,据了解该公司不仅欠缴社保费,还欠员工工资和税款,公司运营停顿,鉴于这种情况,请你们直接向区、市劳动监察执法部门投诉,走法律清欠程序。
[]hahaha110 于 17:52:49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安徽井湖集团年后可能由于公司效益不佳大裁员,将已婚未生育的女子全部裁回家,但未进行任何补偿,说走就让走,请问相关部门,公司无故将员工开除的,之前有给员工买三险,员工可通过哪些途径要求公司实行哪些补偿呢?就《安徽井湖集团大量裁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关裁员的规定,如果公司“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公司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您单位应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您单位与您们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投诉电话:2126827;申请仲裁电话:2168011。
[]lyl010 于 8:09:51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局长您好,我是市里一家4s店的销售人员,我们公司罚款特别特别的多,每个月有活动任务,比如这个礼拜订场活动,必须签几台,完不成就罚款,必须交现金,不交就从工资里双倍扣,还有很多罚款,比如展车卫生、接待流程等等,有的实习生一个月才一千多就要被罚五六百,请问这些罚款行为是否违法,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关于公司无节制无底线对员工进行罚款》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13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赔偿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劳动者;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单位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投诉电话:2126827;申请仲裁电话:2168011。
[]许先生 于 21:43:09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市长:
我原是无为县人,1949年出生,自1994年起在铜陵市一家单位当临时工,直到2008年。由于当时政策的限制,单位一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2012年,根据当时的政策,以投靠子女的条件将户口从枞阳转至铜陵,并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
近日,社区通知我们说,可以将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必须要满足3个条件,其中一条是日前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因为当时是临时工,国家对户口管得很严,我们很难转户口,直到2012年,国家相关政策放宽才能以投靠子女的条件将户口转到铜陵,所有这个条件很难达到。
国家出台政策就是要解决我们这些生活困难的老人的养老问题,是国家对我们这些老人的关怀和照顾,不能因为一个户口的时间限制就伤了我们这些老人的心,况且人社部发[号和皖人社发[2011]26号文件只要求“凡具有城镇户籍,曾经与城镇国有、集体企业或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其他市也只要求具有城镇户口而无时间限制,如黄山市的范围和对象为“本区行政区域内,曾经与城镇国有、集体企业或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具有城镇户籍的未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马鞍山市也只规定:“凡具有马鞍山市城镇户籍且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曾与城镇国有、集体企业或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未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当前国家正在向着简政放权、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迈进,各项政策都是以利民惠民为目标,城乡户籍一体化也是大势所趋,再以户籍时间为限制条件实为不妥。恳求市长大人从关怀风烛残年老人的角度,取消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户籍时间限制,或者放宽至日。
就《关于取消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的建议》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份再次启动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号)规定,此次补费参保工作,仍然是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号)和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皖人社〔2011〕26号),解决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一次性补费参保范围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保,要求补费参保的问题。因此,我市今年补费参保工作,仍然按《关于进一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通知》(铜人社〔号)相关规定执行。你反映的黄山市、马鞍山市放宽了户籍条件办理补费参保手续的问题,经与当地市人社部门联系,两地市均与我市政策一致,即日前须为当地城镇户籍。
[]kaixinqizai 于 16:07:36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您好!本人社保从2012年开始正常缴纳。因公司近期经营困难,2015年1月份社保欠费,到目前为止也无力补缴,我即将在2015年4月份生孩子,请问能否正常办理生育费用报销以及领取生育津贴?就《关于生育险报销》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六个月后,女职工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欠缴期间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未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转外地医疗机构未备案生育的,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的80%享受待遇。请您与单位联系,请单位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如单位继续欠费,您生育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您可申请由单位支付。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市社保中心医疗和生育保险服务科。联系电话:2126834
[]mahongliang 于 8:30:03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关于铜陵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表彰称号为什么迟迟没有消息,获得各工种第1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 “铜陵市技术能手”称号,由市总工会授予“铜都劳动奖章”荣誉称号。35岁以下,由团市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女性由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比赛成绩公布都有好几个月,有没有以上三个称号,望给个答复
就《铜陵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表彰称号为什么迟迟没有消息》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我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已于元月16日领取获奖证书及奖金。团市委已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铜都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正在办理中,近期将发放。由于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均为男性,故无人获得“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tlbaixing 于 16:50:38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各位尊敬的领导好:我是铜陵市乐购超市一名临时导购的亲属,由于她本人不会使用互联网,特地拜托本人代其向贵部门进行问题反映。
铜陵乐购超市违规违法强迫其内部临时导购进行加班,正常上班时间是下午2点至晚上10点。但是其管理部门却要求所有的临时导购员下班后进行货物上架。常常加班至凌晨一两点,且不赔付任何加班工资。由于工资是两个月一发,许多临时导购都不敢辞职离退,让其苦不堪言。本人才疏学浅,不知乐购超市行为是否属于压迫和剥削劳动力,是否违反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如此艰辛的工作是否对得起那么点工资,临时导购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但是否规定可以任意压榨和剥削?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暗访一下。如果贵部门不能解决此问题,本人将进一步向信访等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就《铜陵乐购超市违规违法加班问题的反映》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如果您单位超时加班且不支付加班工资,您可以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23法制123 于 16:18:27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铜陵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领导:
以下是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作为铜陵市是不是也应该出台此类文件,事业单位的管理岗和工勤岗的工作人员已经有很多具备转岗条件,希望省领导关注一下。 全国河南、江苏、辽宁等很多省都有,为什么安徽省没有,希望省领导关注一下。
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进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
兰人社发〔2015〕10号
各县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政治部、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建立具有活力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激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活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自2013年10月《兰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兰人社发〔号)发布实施以来,通过试点和逐步推行,积累了成功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进竞聘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3月起,全市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方案,对于新设岗位、出现岗位空缺和聘用合同到期重新定岗聘用的,应当在单位内部组织竞聘上岗。
按照岗位管理权限,除组织部门任命、涉密岗位、公开招聘和政策性安置等新进人员之外,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副科级)、专业技术十级(中级)、三级工勤技能(高级工)及以上岗位和三类岗位之间的转换等,未经竞聘上岗程序原则上不得进行岗位聘用。其中符合岗位条件人数等于或少于空岗数的情况下,可采取民主评议、专家评审或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晋升按省市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竞聘上岗工作要按照《兰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范围、条件和程序组织进行。事业单位拟定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要把竞聘上岗工作作为一种选人用人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把竞聘上岗工作作为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化解评聘矛盾的重要手段,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确保竞聘上岗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事业单位转岗问题尊敬的铜陵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领导》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安徽省人社厅已于2014年底研究起草了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指导意见,对事业单位三类岗位之间转聘的资格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目前省厅正在征求各地意见和建议。我市事业单位现已全面实施了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对工勤岗位人员转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在单位有相应岗位空缺和符合拟转聘岗位聘任条件情况下,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转聘。
[]DJ123456 于 17:36:2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我是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大三学生,现在在池州实习,我想问我在铜陵可不可以办社保卡,或者已经办过了?另外我前几天因为急诊在池州中医医院住院了,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在铜陵办的社保卡能不能报销医疗费用???就《关于社保卡医疗保险报销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一、你是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应该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在铜陵办理社保卡。由于没有你的身份信息,无法查询到你是否已办过社保卡,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我局社保卡部(联系电话2126823)。二、你急诊在池洲中医院住院治疗,因池洲中医院目前还没有开通联网结算,铜陵社保卡不能在该院直接报销。出院后3个月内,凭医院急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及个人银行帐户到市社保中心进行费用结算。祝你早日康复!
[]drarrychen 于 15:45:21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领导您好!我是2012年进入铜陵电信的员工,于2014年1月递交离职申请,但由于公司迟迟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找新的工作需要前公司的离职证明,以至于我现在没工作,整整荒废了一年。又到年底了,我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在新的一年找份新的工作,希望您能关注帮忙解决一下。就《铜陵电信公司离职问题》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若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您单位拒不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向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于 18:40:05发表了题为《》的如下问题:&&&&尊敬的市社保局领导:今天下午到社保局去办理社保的事,到5楼3号窗口办理,等了半天,终于到我在咨询了,结果我还没有咨询完,3号窗口的李振华的就跑去倒水,这也没什么,可是等他倒完水回来,我就准备接着咨询,结果他根本就不理人,我反复说了好几遍,他就像没听见一样,后来我没办法就到旁边的办事员那儿去接着咨询了。这样的窗口办事人员态度真的太差,希望社保局领导能认真的对待这件事,这样的办事人员真的会影响社保局的整体素质!!!!就《lizhenghua fuwu taidu taicha》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网友你好!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向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是我中心一直坚持抓好的一项重点工作。近年来,市社保中心通过推行“一趟式服务”、开展“红旗窗口”和“优质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开展文明服务用语、实施暗访抽查、受理群众投诉、实行考核奖惩等系列措施,推动了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的提高。你反映的问题,市社保中心高度重视,接到信箱件后,立即召集参保征缴窗口全体人员开会,通报有关情况,明确对此类事件的严肃态度和整治决心,要求该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形成整改报告。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督查机制,不断有效提升服务细节与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与服务水平,并请广大参保人员一如既往的给予帮助、关注与监督。
&每页36个记录,现在是:1/27页,共964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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