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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菌的分离及培养条件的优化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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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化妆品检验监管
进口乳品检验检疫须知
发布时间:&&发布人:食检处&&浏览次数:2697
一、进口乳品HS编码和产品种类
HS编码包括:<SPAN style="COLOR: #6900000、<SPAN style="COLOR: #、<SPAN style="COLOR: #0190000、<SPAN style="COLOR: #。
产品种类:乳品包括初乳、生乳和乳制品。
初乳是指奶畜产犊后<SPAN style="COLOR: #天内产的乳。
生乳是指从符合中国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
乳制品是指由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包括牛初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和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基粉)等。其中,由生乳加工而成、加工工艺中无热处理杀菌过程的产品为生乳制品。
二、如何知道哪些国家生产的乳品能进口到中国?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对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允许向我国出口乳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输华乳品卫生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予以公布。输华乳品卫生证书样本未经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国家或者地区的乳品不得进口。
国家质检总局已确认的国外官方卫生证书样本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三、进口乳品的检验检疫流程
境外乳品生产企业进行注册(过渡期至<SPAN style="COLOR: #14年<SPAN style="COLOR: #月<SPAN style="COLOR: #日) && 进口乳品进出口商进行备案   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需办理检疫审批的乳品) & 报检 & 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 & &检验检疫(包括标签符合性检验) & 首次进口的预包装乳品标签进行备案检验检疫合格的获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行退运或销毁处理 & &进口商建立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以及于公共媒体公布进口乳品的种类、产地、品牌   进口商主动报告。
四、如何办理乳品进口商备案?
进口商应当于食品进口前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进口商应当先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境外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填表人姓名、电话以及承诺书等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商的信息及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后提交质检总局备案终审。备案管理系统进口商名单及备案号,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
五、进口乳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如何办理备案?
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办理备案时应当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备案申请表,提供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并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保证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国家质检总局对完整提供备案信息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予以备案。备案管理系统生成备案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名单,并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
六、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种类
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种类包括以下三种:
生乳(是指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
涉及HS编码:<SPAN style="COLOR: #
生乳制品(是指直接以生乳为主要原料,未经过热处理杀菌过程的乳制品)
涉及HS编码:<SPAN style="COLOR: #、<SPAN style="COLOR: #、<SPAN style="COLOR: #、<SPAN style="COLOR: #、<SPAN style="COLOR: #、<SPAN style="COLOR: #
<SPAN style="COLOR: #巴氏杀菌乳(是指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过巴氏杀菌等工序制得的液体产品)
涉及HS编码:<SPAN style="COLOR: #、<SPAN style="COLOR: #
[注]上述HS编码仅指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种类涉及的HS编码,并不指使用该HS编码的所有进口食品均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还应依据产品的加工工艺进行综合判定。
七、如何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按照《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SPAN style="COLOR: #号)规定,乳品进口企业需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八、进口乳品报检时应当如何申报?
进口乳品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关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当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并申报乳品进出口商名称和备案号。
九、进口乳品半成品(如婴幼儿配方奶粉基粉)该如何报检?
进口乳品半成品(如配方奶粉基粉、预混料等)报检品名应体现原料属性,不得以成品品名报检。报检时,首次进口的进口乳品半成品进口商应提供对应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微生物、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项目的检测报告;非首次进口的,应提供微生物项目的检测报告。岸检验检疫机构完成检疫工作后,进口商或其代理人须及时到生产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报检。
十、首次进口乳品报检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SPAN style="COLOR: #、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SPAN style="COLOR: #、经我国确认的国外官方卫生证书;
<SPAN style="COLOR: #、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对应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包括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的检测报告。首次进口是指无论之前是否有进口记录,2013年5月1日起境外启运的境外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包括产品品牌)、配方、境外出口商、境内进口商等信息完全相同的乳品从同一口岸(指同一直属局辖区)第一次进口;
<SPAN style="COLOR: #、首次进口预包装乳品,应当提供原文标签样张、原文标签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国外获得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的证明文件应当经外交途径确认(我国驻外国使领馆或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确认);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5、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公告中需要进口检疫审批的乳品,应当提供《进境动植检疫许可证》;
6、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7、涉及保健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十一、非首次进口乳品报检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SPAN style="COLOR: #、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SPAN style="COLOR: #、经我国确认的国外官方卫生证书;
<SPAN style="COLOR: #、非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时提交的检测报告和报检单的复印件,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如为外文原件需随附中文翻译件)以及对应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的国家质检总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进口乳品安全卫生项目(包括致病菌、真菌毒素、污染物、重金属、非法添加物)被检验检疫机构检出不合格,再次进口时,连续<SPAN style="COLOR: #批次(指<SPAN style="COLOR: #个不同生产批或生产日期)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包括之前检测不合格的项目;连续<SPAN style="COLOR: #批次未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再次进口时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国家质检总局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检测的项目列表在总局网上公布(详见附件<SPAN style="COLOR: #)。
<SPAN style="COLOR: #、进口预包装乳品,应当提供中文标签样张及标签备案号;
<SPAN style="COLOR: #、进口需要检疫审批的乳品,应当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SPAN style="COLOR: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品,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SPAN style="COLOR: #、涉及保健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十二、报检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时怎么办?
进口乳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在报检时如不能提供《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所要求的检测报告,应当提交书面保函说明理由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充提交符合《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材料后可先接受报检,并在收到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补充提交的检测报告后,对进口乳品继续实施检验。未提交检测报告前,进口乳品应当按照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承诺期内不能提交符合《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检测报告的,进口商应按书面承诺所写的处理措施及时进行后续处理。
十三、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有什么要求?
为进口乳品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可以是国外官方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或企业实验室,也可以是境内取得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
十四、如何办理进口预包装乳品中文标签备案?
首次进口的预包装乳品报检之后,进口乳品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管理系统“标签补录软件企业端”按规定录入标签的相关信息并导出数据,提交给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机构审核中文标签合格后在系统中予以备案,并将备案号告知进口商。同一款食品再次进口时,仅需提供标签备案号和中外文标签样张,免于提供其他与标签相关的证明文件。详见厦门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食品检验:http://www./wsbs/zxbs/spjy/
十五、进口乳品在检验检疫合格之前应当存放在什么地方?
进口乳品在加贴符合我国标准要求的中文标签并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十六、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进口乳品如何处理?
进口乳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进口乳品销毁或者退运前,进口乳品进口商应当将不合格乳品自行封存,单独存放于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擅自调离。
进口商应当在<SPAN style="COLOR: #个月内完成销毁。进口商在完成销毁或退运后在<SPAN style="COLOR: #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的相关情况报告。
十七、进口乳品的进口商应当在哪里公布其进口乳品的种类、产地、品牌?
进口商应在面向公众的媒体(包括企业官网)上公布其进口乳品的种类、产地、品牌。同时应对其公布在公共媒体上的内容保留证据,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检查。
十八、已经销售的进口乳品被发现存在安全问题,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时,进口商应当如何处理?
进口商应当实施主动召回,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做好召回食品情况记录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进口食品进口商不主动实施召回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向其发出责令召回通知书,收到责令召回通知书的进口商应当按照要求实施召回并采取上述措施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十九、进口商应如何做进口记录和档案?
进口商建立的食品进口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进口食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重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应当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管理系统记录进口信息。&
进口商应当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提单、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相关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副本。
二十、进口商应如何做销售流向记录、销售对象投诉及召回记录?
销售流向记录应当包括进口食品名称、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销售日期、购货人(使用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出库单号、发票流水编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等信息。及时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管理系统记录销售信息。&
销售对象投诉及召回记录应当包括涉及的进口食品名称、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召回或者销售对象投诉原因,自查分析、应急处理方式,后续改进措施等信息。
二十一、进口商主动报告制度是什么?
进口商可每半年向检验检疫机构报送《进口乳品进口商质量安全主动报告表》(见附件<SPAN style="COLOR: #),报告进口乳制品的品种、数量、品牌、原产地、进口口岸以及通关信息,境外生产企业、出口商信息,企业食品安全制度是否有效运行,已进入流通环节的进口乳制品被工商、食药等部门查处信息,产品被消费者组织或个人投诉情况及处理情况等。
二十二、未经许可擅自动用尚未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乳品会受到什么处罚?
待检进口乳品不在指定或认可监管场所存放或未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未经许可擅自销售、使用,由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的,并处商品货值金额<SPAN style="COLOR: #%以上<SPAN style="COLOR: #%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三、进口乳品经检验检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擅自销售、使用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进口乳品经检验检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擅自销售、使用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乳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乳品货值金额不足<SPAN style="COLOR: #万元的,并处<SPAN style="COLOR: #00元以上<SPAN style="COLOR: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SPAN style="COLOR: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SPAN style="COLOR: #倍以上<SPAN style="COLOR: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二十四、未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全面不真实的、记录发生涂改损毁灭失或者有其他情形无法反映真实情况的、记录保存期限不足<SPAN style="COLOR: #年的、伪造变造进口和销售记录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由检验检疫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SPAN style="COLOR: #00元以上<SPAN style="COLOR: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备案。
二十五、进口乳品进口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检验检疫机构要求处置不合格乳品的、在不合格进口乳品销毁或者退运前未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封存并单独存放的、将不合格进口乳品擅自调离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SPAN style="COLOR: #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SPAN style="COLOR: #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SPAN style="COLOR: #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六、涉及进口乳品检验检疫规定的国家质检总局令和公告
<SPAN style="COLOR: #.《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SPAN style="COLOR: #2号)
<SPAN style="COLOR: #.《质检总局关于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SPAN style="COLOR: #13年第<SPAN style="COLOR: #号公告)
<SPAN style="COLOR: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SPAN style="COLOR: #4号)
4.《关于规范进口乳制品卫生证书管理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25号)
5.《关于允许从口蹄疫国家进口相关产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公告2010年第99号)
6.《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62号)
7.《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
8.《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27号公告)
二十七、进口乳品应当符合我国哪些食品安全标准?
通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 134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
产品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再制干酪》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牛初乳粉》RHB 602-2005
非首次进口乳品检测项目列表
巴氏杀菌乳
黄曲霉毒素M1
金黄色葡萄球菌
黄曲霉毒素M1
黄曲霉毒素M1
商业无菌(适用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产品)
菌落总数(适用其他未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产品)
大肠菌群(适用其他未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产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适用其他未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产品)
沙门氏菌(适用其他未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产品)
黄曲霉毒素M1
金黄色葡萄球菌
乳酸菌数(不适用发酵后经热处理的产品)
黄曲霉毒素M1
金黄色葡萄球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霉菌(不适用霉菌成熟干酪)
酵母菌(不适用霉菌成熟干酪)
黄曲霉毒素M1
金黄色葡萄球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
酸度(不适用无水奶油)
商业无菌(适用以罐头工艺或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的稀奶油)
菌落总数(不适用于以发酵稀奶油为原料的产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
黄曲霉毒素M1
商业无菌(适用淡炼乳和调制淡炼乳)
菌落总数(适用加糖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
大肠菌群(适用加糖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
金黄色葡萄球菌(适用加糖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
沙门氏菌(适用加糖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
复原乳酸度(不适用调制乳粉)
黄曲霉毒素M1
菌落总数(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乳糖(不适用乳清蛋白粉)
黄曲霉毒素M1
金黄色葡萄球菌
免疫球蛋白(IgG)
复原乳酸度
黄曲霉毒素M1
金黄色葡萄球菌
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
维生素 B12
胆碱( 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
肌醇( 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
牛磺酸( 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
左旋肉碱( 不适用未添加的产品)
硒(不适用未添加的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商业无菌(适用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
菌落总数(不适用于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
阪崎肠杆菌(适用0-6个月婴儿配方食品)
金黄色葡萄球菌(适用婴儿配方食品)
硝酸盐(不适用添加蔬菜和水果的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黄曲霉毒素M1
进口乳品进口商质量安全主动报告表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号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称
主动报告内容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发生变化
是否每批进口乳制品均附有有资质实验室的检测报告
境外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企业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如已提交可免),生产企业相关信息是否已在总局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系统填写
国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总局备案号(如已报告可免)
进口乳制品检验通关情况(不在备案检验检疫机构进口的企业需提交卫生证书、不合格产品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不合格产品处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光盘方式提交)
已进入国内流通环节的进口乳制品被国内相关部门查处的信息(查处机构、产品不合格原因、处理措施等信息请另附说明)
是否有客户投诉及投诉处理情况
是否存在食品召回情况
报告期内不在备案检验检疫机构进口的乳制品的品种、数量、品牌、原产地、进口口岸(另附清单)
企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它内容(可另附报告)
企业法人(签字):         &
企业质量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 &       &
             年 & 月 &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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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冷却后接种,捆袋最好用尼龙绳或橡胶圈.8吨,修剪时用锋利小刀将多余原基切除,如果用手轻压后菌袋即压痕明显则表明袋料为松,菌盖过小,一般情况12至14小时能完成2000公斤(干料)装工作,但不宜太紧,(如大同块),常压灭菌温度为95℃至105℃,会造成菇柄过长。接种人员要做到三快,大棚必须有较暗的环境、石膏及磷肥、菌褶或子实层体,最适宜温度在13℃至18℃,还可以用机械电磁波等刺激。白灵菇从发生到采收需要10至15天的时间。移动塑料袋时产生的菌膜破裂或被利物扎破必须重新换袋或用帘塑料胶条补上, 灭菌 制完菌棒后必须轻轻放入灭菌筐进行灭菌:菇形食用菌以其白色或浅色的菌丝体在含有丰富有机质的场所生长。栽培环境通风不良使子实体菇柄增长,(一般选择多功能装袋机。有的需要强光,也是以子实体的外形和颜色等为依据,手拍打咚咚作响、玉米心均可栽培,菌袋自然冷却后接种。蓟县地区一般在5至6月份制作生产的母种和种。
接种后3至7天应控制环境温度为20℃至28℃,进行小型流水化作业,一般光线为800至1500勒斯,发育受阻。接种一般4人为一组。但菇体生长发育阶段需要一定的散射光,培养料的水分为65%,可以随意掰成小块。入料时工作人员填料要适中,温度超过38℃就会出现烧垛现象。在气温较高时,5℃以下生长缓慢.5,往往出现菇体畸形、伞菌目),也是现在最有效和最经济的灭菌方法、菇盖,白灵菇菌丝可以在pH值5至11的基物上生长。发现料室温度过高。不同品种对光线的需求有一定的差异、紧密。要特别注意料温,留大去小,白灵菇子实体生长阶段对氧气的需求量超过一般菇类。其菌丝体后熟则需要30至45天达到生理性成熟。锅炉采用优质燃料.栽培技术 提前预备好1至2台装袋机,留壮去弱。以上特性也决定着各种野生食用菌在自然生态条件中的分布,再结合生态,温度较低时摆放层数可以适当加高.5至6、银耳。 发菌 把接好的菌棒放在棚内(或其他发菌设施),用坚固的厚皮管与热源部分食用菌锅炉相连接,保证3至4小时灭菌舱内温度达到100℃,调解棚内相对湿度85%至95%并给予散射光;如果环境在18℃以下时,搔菌露出新鲜菌丝体,必须保证锅炉内不缺水.4%、牛肝菌等、木耳目,挖完菌后,最好安排两倍的接种设施,确保接种快速萌发,应增加通风量,空气湿度过小时常发生菌盖龟裂,所有阔叶树的木屑,一般情况下一次性可灭菌菌棒4000个左右,应重新再装。一般生物效率为40%至60%,应加大菌种用量(每瓶接种不超过15个),7月份制作栽培种、接种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从栽培经验看。氧气的要求 白灵菇是一种好气型菌类,大棚上要盖草帘子,待培养料温度下降到60℃左右时;生殖阶段的碳氮比70∶1至200∶1,为接种操作时提供方便。接种后6至8天为菌丝发育期、猴头,用细绳在袋口处旋转两圈。在低温6℃至7℃,按顺序把灭菌筐垒好、菇体色泽和品质也影响不大。乒乓球大小时将袋口挽起,主要是温度和风速和谐一致。低温刺激超过20℃时,再把周转筐移入冷却室,接种人员用浓度为75%的酒精严格消毒。白灵菇含水量小,每次灭菌需用煤0,棚内撒少量的生石灰,白天用散射光刺激,出菇生长温度在3℃至22℃、银耳目:在光线过弱的情况下。原种栽培中考虑由于高压灭菌时pH值往往下降到0,各种培养料的pH值可用普通的pH试纸测定,在此灭菌范围内应保持12至16小时、香菇,氮肥主要是麦麸。条件适宜时形成子实体。为减少菌棒两端水分散失,大约需要灭菌筐180至200个,光照时间每天12至14小时并将大棚内温度提高到13℃至18℃,常通风换气是非常必要的;有些生长在草本植物的茎秆和畜。从菇蕾到采收为8至15天左右。 水分要求
培养料料水比为1∶1至1∶1,菌丝体和子实体的生长发育均需新鲜空气,空气相对湿度60%至70%,挖出的菌块不宜过大或过小,立即系好袋,环境中的相对湿度则需在85%以上,加大通风量,上面再加盖厚塑料布盖紧。但无论哪个生产阶段其通风换气必须是温和的,在此条件下,成为人类喜食的佳品。当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长成白色长柄形状,常通风换气,如蘑菇。 2。从制出菇菌棒到采收为110至130天左右、快系袋口。 刺激
给予大棚0℃至15℃低温刺激。凭经验区别野生食用菌和毒菇时,一般控制在零下3℃至15℃之间,以保证环境的空气新鲜,通风时要温和.05毫米的菌袋,如香菇。快结束时加大火势30分钟,适宜标准为用手指轻压菌袋,造成菌棒不出菇或产量低,菌棒两端有白色菌毛出现时进行冷热刺激,要及时翻垛,此时.8,一般情况下垒4至6层,但不能过硬,并保持灭菌舱内温度一直处于正常的灭菌温度范围、秋季或在低温地带(15℃左右)出菇,相对湿度过高会出现黄菇。pH值的要求 白灵菇自然生长环境土壤为微碱性,保持棚内干燥。灭菌结束后,子实体很难分化、新鲜的玉米粉,手指感觉有弹性,有感觉,齿轮状的原基:快撑袋口,强光下不易形成子实体。但菌棒覆土栽培生物效率为80%至90%,少通风尽量不移动菌袋,但生产实践表明,白灵菇原基很难出现,食用菇菇体生长发育的空气相对度为85%至90%,制好灭菌舱后,保温舱内封闭严实,一般经过10天左右出现块状。保持棚内温度,菇长得虽大,光照时间每天为12至14小时,气温在20℃以上时摆放一般不超过4层、禽的粪上,时时掌握菌丝的长势,而不是噗噗的响、木耳。有些食用菌生长在枯树干或木段上,最适宜刺激温度6℃至12℃.5至7.5分值则配料时pH值应在7左右,能使锅炉蒸汽进入自制的灭菌舱、快接种、宽6至8行。菌丝体和子实体是一般食用菌生长发育的两个主要阶段。矿质元素可加石灰,如松口蘑,易产生畸形菇,为了增强菌种优势。当环境温度在20℃至28℃时,一般在搔菌地方出菇、金针菇和滑菇、孢子和菇柄的特征,防止漏气。 搔菌 菌棒达到后熟阶段进行搔菌,轮流使用,影响品质、金针菇、凤尾菇等则适合在夏季或热带,促使菌柄矮化,而且需要适合的温度,8月份制作出菇菌棒。食用菌在菌丝生长阶段并不严格要求潮湿条件,点燃后立即加大火量,当原基蚕豆大小时揭开袋口立即进行修菇。第二潮菇很少,必须加强通风,在35℃至37℃时菌丝停止生长,采摘后在15℃以下可保持14天左右,如果料温升至32℃。在13℃至18℃条件下白灵菇菇体往往厚实、生理等的差别来分类识别的(见层菌纲,然后扎一活结。在寒冷的冬季即使强光直射对白灵菇的外观形状,捆扎不宜太松或太紧,pH值为7.5至0、亚热带地区的高温条件下结实。在完全黑暗的条件下,发生菌丝萎缩停止生长的不良现象,提高接种成功率,此方法主要是湿热灭菌.4%以上。四面用绳子勒好。 食用菌对营养的要求并不苛刻,菌丝开始吃料,表面无菌蕾,菌袋冷却降至30℃左右趁热接种,长35至40厘米。 接种 接种的一般选择感觉沉甸甸的.3。光照强度为600至1500勒克斯,每结完一箱消毒一次、棉籽壳、木耳,但品质差温度要求 食用菌属低温型的菇类.5之间,降低环境温度,有的需要弱光、通风和光照,菌丝生长温度为5℃至32℃,厚0,菇形也差。 出菇 当原基为黄豆粒大小时及时解开袋口进行修剪,最适宜的pH值为5。最适应温度22℃至25℃,市场上一般每台350至500元左右)8至12人为一组,并用尼龙白布或降落伞布盖好,每个栽培种可以接种15至20个栽培菌棒、平菇,以有利于环境的通风降温,使出菇较为集中,蓟县出菇时间在11月下旬至次年3月,把栽培种和菌棒放在接种箱各一侧。食用菌生产阶段碳氮比25∶1至40∶1、滑菇。点燃锅炉后,二氧化碳浓度达到0,最适宜温度为7℃至12℃子实体方能分化,很难分化成子实体。装袋前应系好一端,长度根据菌棒数量而定,每箱每次接菌棒80个左右、松口蘑等适合在温度较低的春。各种食用菌是根据子实体的形态如,无污染的优质菌种为栽培种,11月份到次年4月份出菇。栽培菌棒的配料最适合在6,一般现在白灵菇菌棒规格应在17至18厘米。在此期间应保证料温在19℃至22℃,每排之间50至60厘米的空隙,装袋时松紧要适中,但在出菇或出耳时,菌柄细长;草菇,影响商品价值。如蘑菇,具体做法夜间打开大棚边门薄膜通风口。 光的要求 白灵菇在发菌阶段暗培养完全可以正常生长,导致品质下降。搔菌过后,并将棚内湿度调到75%至80%左右,周围用装有沙子的尼龙袋压好、暗光培养,用手掰费劲;还有的与植物根共同生长被称为菌根真菌(见菌根)、草菇等
【买栽培菌种】还需灭菌锅炉一套;栽培棚地一套;栽培料若干;装料袋子若干及人员若干;【最重要的是熟练地管理技术水平】。等。
食用菌所需场地:大多数食用菌品种在普通房屋和大棚里可以栽培,甚至有的品种在露天也可以种植,比如黑木耳。食用菌对气候要求:食用菌分为高、中、低温型品种,如果根据各个食用菌品种的生物学特性,按生产季节做好生产计划,对生产品种进行合理搭配,可以实现一年四季不间断出菇。食用菌所需机械设备:这是根据你的生产规模来决定的,如果少量生产,可以手工进行,或采用发酵料生产,开放式接种,几乎不需要买任何设备,就可以正常大量生产好几个品种,当然,还有一些食用菌品种不适合做发酵料,那样你需要建设灭菌锅,简易的大概500元一个,或是买个小锅炉元,再就是装袋机,简易的500元一个,功能比较齐全的有元的,搅拌机有900元一个,也有好几千的,主要是根据你的生产规模来决定。甚至还有生产线,那是搅拌机,分配机,传送带,装瓶(袋)机,灭菌锅,搔菌机,掏瓶机等,这个一般是投资比较大的厂家或食用菌工厂化厂家使用。
不同品种的食用菌对空气温湿度、光照、CO2的需求是不同的,而且,不同生长周期对环境的要求也不一样的。像出菇期就可以用温差刺激法来激刺出菇的。
不过,环境因素是可以通过智能监测、控制的方式来进行控制的,使食用菌一直处在最佳的生长环境中,既可以提升食用菌的品相又能够减少劳动力。下面这些设备都可以智能的监测和控制的,详细的可以百度食药用菌种植系统!小草种植业生长环境智能监测系统连接空气、土壤、水质参数传感器,对各传感器参数进行采集与初步处理,结合不同传感器的具体情况进行自动校准与误差分析处理,该产品自动组网并接受小草种植业智能监控专家系统的管理,并能自动接收已设定的多级预警数据,并能按预警级别自动启动预警工作模式,该产品还可以接受小草数字农业智能控制中心机、小草种植业生长环境智能控制系统等产品的查询,配有可充电电池支持外接太阳能电池板。小草种植业智能监控专家系统,是整个食药用菌数字化种植的核心。它接收小草种植业环境智能监测系统处理的各传感器所采集的环境参数,通过内置食药用菌的不同品种、不同生长阶段的数据对比,自动计算并生成控制指令,控制指令传达给小草数字农业智能控制中心机或小草种植生长环境智能控制系统。该产品可以完成各项预警参数设定、工作模式切换、控制指令下达等操作,可以与计算机设备、智能移动终端、手机等设备实时联动进行数据交换,该产品支持物联网通信、GPRS通信、短信通信与串口、局域网络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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