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没证件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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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指南
新沂市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指南一、2012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需交多少钱?手续该如何办理?根据省、徐州市有关要求,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提高到30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240元/人。新沂籍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70岁以上老年人(农村户口,日以前出生,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免费参加,个人缴纳费用由徐州和新沂两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负担。<font color="#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仍采用集中征收的办法(免费参加人员持相关证件在筹资期间内办理参合手续),缴费时间为日前,过期不予办理。参合人员以户为单位将个人缴纳费用上缴村民委员会或村卫生室,由村卫生室发放合作医疗证(卡),合作医疗证(卡)有效时间为日至12月31日。二、为什么2012年个人要缴纳60元?依据是什么?《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筹资标准。筹资标准应当不低于本地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三,并应当高于国家最低筹资标准,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筹资标准的百分之二十。筹资标准一般每两年调整一次”。 2010年、2011年合作医疗筹资个人缴纳30元,2012年为筹资标准调整年,全国最低筹资标准为人均300元,个人缴纳60元。新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省、徐州市规定,于12月13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号),文件要求“农村居民(含常住、临时居住户口)及农业户口的中小学生、居住在乡镇的城镇户口居民(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者)、农村乡镇企业的外地务工人员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省、市、县级财政补助每人240元。”三、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后,政策有哪些方面变化?(一)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新沂市范围内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40%;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和巩固期精神病人门诊报销比例为70%。(二)提高住院补偿水平。个人年度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镇卫生院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报销比例为80%,县级定点单位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经过转诊在徐州市及以外医院住院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实行分段累进补偿(1)10000元及以下部分按40%比例补偿(2)1元部分,按50%比例补偿(3)30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补偿。(三)提高农村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在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重大疾病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即时结报,合作医疗补偿70%,最高获得90%的补偿,实际补偿额不受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最高补偿封顶线的限制,只需结清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自愿,为什么还要整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是农民医疗互助共济,是政府帮群众,健康人帮病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人参加才能保证有足够的健康人群来帮助病人。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是国家现行政策文件的具体要求,目的是为了避免健康状况差的人积极参加,健康状况好的人群不参加所造成的逆向选择问题,有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和基金安全。五、如发现合作医疗证上信息与身份证(户口本)上不一致怎么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报销就诊卡是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有效证件。为了防止未参加合作医疗者借证使用,看病就医时医院要核对身份,所以到医院看病时一定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筹资期间如发现合作医疗证上信息与身份证(户口本)上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不一致,请立即与村卫生室或村委会联系修改,以免给你使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筹资工作结束后,合作医疗证(卡)上信息有误需要到市合管办修改(市合管办办公地点:人民医院南大门门西旁)。六、“报销就诊卡” 应如何保管?为什么不能借给别人使用?“报销就诊卡”有磁性,保管时不能与电视机、手机等放在一起。如果“报销就诊卡”(合作医疗证)损坏或丢失,请到所属镇卫生院申请挂失,然后免费补办。由于合作医疗资金有限,门诊报销实行限额管理(以户为单位,一年内门诊报销金额是家庭总筹资的二倍,有慢性病者可报销金额是家庭总筹资的三倍,特殊病种不受此限制),门诊补偿超过限额之后就不能再报销。再者,未参加合作医疗群众不应享受补偿政策,不能让他们侵占参加人利益,所以“报销就诊卡”一定要由自己妥善保管,不能放在村卫生室或其他地方,以免被别人使用。如发现“报销就诊卡”借给他人使用,则取消该户当年参加合作医疗资格,还要追回骗取的补偿费用,对借证(卡)人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七、参合人员在新沂市内就医如何报销?门诊:参合人员在镇、村定点机构就医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县级定点机构门诊费用不能报销,特殊病种除外)。持本人的合作医疗证、就诊补偿卡即时办理补偿手续。住院:参合人员在镇卫生院、县级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凭本人的合作医疗证、就诊补偿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出院记录直接办理补偿手续,并在补偿单据上签字或按指印,留电话号码以备核实。外伤、中毒等病人需到市合管办出具无第三者责任的稽查证明。出院时间超过三个月者不予报销。八、到新沂以外地区就医为什么要办理转诊手续?如何报销?办理转诊手续是坚持小病在乡镇,大病在县医院,疑难重病到市及以上医院的原则。办理转诊手续可以避免盲目就诊造成的医疗浪费,引导居民有序就诊、合理消费;办理转诊手续也是商业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所有医疗保险的通行制度。参合人员在新沂市内就医不需要转诊。需要到新沂以外住院治疗的病人,应由我市三家二级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铁路医院)主诊医生填写《新农合转诊审批表》,在住院前一周(或住院后一周内)到市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徐州市住院病人出院结帐时凭合作医疗证、就诊补偿卡、身份证(或户口簿)、转诊证明、出院记录即时办理补偿手续。外伤、中毒等病人需到市合管办出具无第三者责任的稽查证明。在徐州以外住院治疗的,出院后三个月内到市合管办办理补偿手续,超过三个月者不予报销。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新沂以外医院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可补偿部分(减起付线)按30%比例补偿。九、外出打工人员为什么也要参加合作医疗?外出打工人员大部分是青壮年,如果他们不参加合作医疗,参合人群中老弱病残的将占大多数,不能体现互助共济,合作医疗将难以长期坚持;其次,外出打工人员生活在异地,劳动强度大,受伤生病机会比在家要多;再次,外出打工地点多在经济发达地区,所在地区的医疗费用都大大高于本地区,万一生病,大部分都要回乡治疗,即使不能回乡治疗,病愈后凭相关材料同样可以获得补偿。所以外出打工人员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合作医疗。如果外出打工人员在打工地办理了医疗保险,就不要再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十、外出打工期间报销手续怎么办?参合人员外出(指徐州市外)打工期间,在打工地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应在出院后半年内凭合作医疗证、就诊补偿卡、身份证(或户口簿)、病历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发票、住院费用清单、打工单位证明,到市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出院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予报销。十一、参合家庭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参合手续怎么办?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筹资工作结束后参合家庭出生的新生儿,应携带《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有效的合作医疗证(卡)于新生儿出生后30天内到市合管办(人民医院南大门门西旁)补办当年的参合手续,过期不予办理。十二、哪些医药费用不予报销?(1)工伤、医疗、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自杀自残、吸毒酗酒及犯罪行为等产生的医疗费用;(2)近视眼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费用;(3)输血、移植器官等费用;各种美容、健美项目、矫形手术费用;(4)义眼、义肢、义耳、义颌、验光配镜、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5)减肥、增高、增胖等费用;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费用;(6)计划生育手术及助孕等相关费用;(7)计划外分娩费用;(8)省、市新农合《用药目录》、市《诊疗项目》之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9)重复参加非商业性医疗保险、家庭成员选择性参加; (10)《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三、计划外生育费用为什么不能报销?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与新农合补偿同时进行,先执行专项补助,剩余部分中的医药费用再按新农合规定给予补偿,实行“一站式”服务。计划外生育违反了《江苏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2010年起计划外生育不能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十四、参合人员应享受哪些权利和义务?参合人员应享受的权利:在规定范围内的门诊、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补偿;对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在合作医疗经费筹集、基金管理、费用补偿等方面,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参合人员应尽的义务:遵守合作医疗有关规定;服从新农合管理,按有关规章制度就诊;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全家的参合费用。十五、除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外,还有哪些医院为我市合作医疗定点医院?新沂市:人民医院、中医院、铁路医院、广慈医院、妇幼保健所、仁济医院、新兴医院、博爱医院、师部医院、马站骨科。徐州市:徐州市中心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徐医附院)、第三人民医院(肿瘤医院)、中医院、东方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中国人民解放军97医院、矿务集团总医院、徐医附属第三医院(铁路医院)、南湖医院、仁慈医院、口腔医院、老年病医院。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参合者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市合管办)、8(市卫生局纪委监督室)。
& && && && && && && &&&新沂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 && && &&&二○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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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门诊费要能报销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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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时,要用多长时间呀?
09-01-01 & 发布
不用什么证明. 你做完手术出院后叫医院出具相关的费用清单、收据,然后回当地的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报销就可以了,至于具体的报销手续最好自己咨询一下当地的合作医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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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调研  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民提高抗御大病风险能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近期,财政部驻某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深入该省10个试点县(区)及所属乡镇、农村,实地调研了该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2006年,该省共有38个县(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目前运转正常,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运行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规范和解决。  一、主要问题(一)制度不健全,筹资方式不规范。(二)报销范围窄,农民报销难。(三)定点医院收费高。(四)外出农民就医不方便。(五)宣传不到位。(六)认识不到位。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办法。以下是《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你可以参考一下,具体事宜你可以请教一下当地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政策,规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款申请规程,简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提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核下达速度,确保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及时安排到位,经研究,现将调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材料的报送  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卫生部门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有县(市、区)和新增县(市、区)有关情况报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审核。每年3月底以前省级财政、卫生部门将经专员办审核后的有关情况上报财政部、卫生部,其中:原有县(市、区)上报截至上年底参加上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农民缴费、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等情况(填报附件1、附表3);新增县(市、区)上报统计部门公布的截至上年底农业人口数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平均参合率(填报附件2、附件3)。  二、关于申请材料的审核  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卫生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审核汇总报表和有关情况后报送当地专员办审核。地方各级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上报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负责核实参合农民人数、农民缴费等情况,严禁发生垫付、代缴等违反规定的情况。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严禁出现参合人数、各级财政资金到位等情况不实或虚报问题。对未及时认真审核的,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专员办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审核监督操作规程〉的通知》(财监[2004]91号)的规定,合理安排时间、调度人员,及时认真地做好对各地申请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的审核工作。特别要重点审核原有县(市、区)上报截至上年底参加上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农民缴费、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等情况,确保中央财政准确结算和下达补助资金。  三、关于补助资金的拨付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办法,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按年与省级财政结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操作程序是:  第一,结算。每年3月底中央财政收到各地经专员办审核确认并盖章的申请报告后,根据各地上报截至上年底参加上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际参合农民人数、农民缴费、地方财政资金到位等情况,结算上年原有县(市、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多拨的资金抵顶当年预拨资金,少拨的资金予以补足。  第二,预拨。原有县(市、区)按截至上年底参加上年度合作医疗的农民人数和当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预拨原有县(市、区)当年补助资金;新增县(市、区)按上报统计部门公布的截至上年底农业人口、所在省上年度平均参合率、当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计算,预拨新增县(市、区)当年补助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卫生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及时上报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有关材料,对按时上报、材料齐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卫生部、财政部审核参合农民人数、农民个人缴费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确实足额到位后,于上半年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地方。对未按时上报、材料不齐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进一步补充有关情况后再审核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故意虚报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等情况骗取上级补助资金以及逾期不报的,除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财政部、卫生部在核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将据实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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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要填写表格 然后在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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