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板非法集资跑路了,已经报案,如果抓到,投资者的资金怀孕了还能不能做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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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老板跑路 投资者血本无归收藏
以高收益率为诱饵,P2P网贷平台一出现,就进入近乎疯狂的野蛮生长状态,但危机也如影随形。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出现公司倒闭、高管跑路、提现困难等各种问题的P2P平台75家,今年1月份新发生11家,2月份新发生2家。甚至一些在投资者眼中有一定知名度的P2P也接连出现状况,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这一系列事件除了给投资者敲响风险警钟外,也对金融监管和法律保障提出更高要求。    “现在碰到资产管理公司都害怕了,好好的资产被管没了。”投资者梁峰(化名)的话道出众多P2P投资者的心声。作为深圳中欧温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欧温顿”)的客户,近日公司高管卷款失踪,令众多和梁峰一样购买了该公司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血本无归。  2月26日,有媒体报道,中欧温顿总经理李晓涌失踪多日联系不上,资金无法赎回,投资者纷纷赶往北京,并报案。本次事件涉及投资者近2000人,金额约4亿元。  看到媒体报道后,2月27日一早,梁峰就赶到了位于北京国贸CBD地区海航实业大厦16层的中欧温顿北京分公司。  “过去布置整齐、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如今一片狼藉,理财产品宣传单散落一地,过去精英式的销售们也不见了,只有两三个员工被客户围着,询问具体情况。但员工除了说一些安抚的话,并没有透露其他更有用的信息。”梁峰说。  梁峰告诉记者,他用来投资中欧温顿产品的60万元本来是准备给儿子购买婚房的。在超市里,看到中欧温顿的产品年收益达到13%,让他心动了。投资之前,他曾经到中欧温顿的办公室去看过。“公司很气派,而且介绍我购买产品的员工自己也买了公司产品,过完年之后,我就把钱打给了公司。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至今,梁峰都不敢将60万元可能打水漂的事情告诉家人。  4亿资金打水漂  中欧温顿疑团重重  “中欧温顿主要在超市和小区宣传,因此,客户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投资的钱几乎都是家中所有的积蓄。面对这种钱款不知所踪的状态,完全不知所措。”中欧温顿客户之一郑军(化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欧温顿的客户已经成立了维权群,郑军是联络人之一。  2月26日,看到媒体报道之后,郑军和当初卖产品给自己的中欧温顿销售人员联系,确认了公司高管失踪的情况。次日,郑军便向警方报了案,但当时警方并没有立案。不过,随着报案的人数增多,警方针对中欧温顿事件已经立案。  “现在我们能做的只是等警察的消息,希望警察能够尽快破案。”郑军无奈地说。  现在在北京各大超市门口,依然还能看到散落在附近的中欧温顿的宣传单。  中欧温顿官方网站显示,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并在北京、河北、内蒙古设有分公司及办事处。该公司自称为一家公募基金公司,主要产品包括P2P、基金、PE。  中欧温顿创始人为Mike Gao(中文名:高文华),由陈立秋、张树立分别出资7000万元和3000万元设立,2013年4月在北京设立第一分公司。其中,陈立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树立任副董事长兼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李晓涌为总经理。此外,中欧温顿宣传资料还显示,陈立秋为深圳政协委员。  就上述公开信息,记者逐一核对,发现了其中众多疑点。公司自称是公募基金公司,但记者却未在证监会官网公布的公募基金公司名单中找到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日表示,中欧温顿不是基金业协会会员,也没有在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其行为已经违反《基金法》。  对于公司董事长陈立秋深圳政协委员的身份,记者查阅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官网,连续三届委员名单中均无此人。  根据宣传资料,中欧温顿的产品分为P2P理财服务和集合理财服务两类。  其中,P2P理财包括复利盈、月月盈、季季盈三款,其宣传材料称“保本保息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最长12月为1期”,收益率根据金额、期限在8%-15%不等。  P2P产品大致模式为:借款人需要短期拆借资金,借款成本为20%左右,提供北京房产抵押后,可获得资金。  除P2P产品外,集合理财也包括三款产品,全称为“中欧温顿集合理财基金——中欧财富一期、二期、三期”,分别成立于2013年1月、2013年6月和2014年1月。资金门槛为100万元,且都强调投资人数不超过50人。  实际上,据几位公司客户的叙述,公司的操作并不规范,他们购买产品的金额并未达到100万元。  “我就是用30万元购买到了产品。”经过后期的了解,郑军也发现了中欧温顿存在的许多问题。  不幸的是,很多投资者早已将大笔钱款投资了中欧温顿的产品。另外与记者接触的一位刘女士,其亲戚一次性购买了300万元的产品。此外,梁峰在警方报案时获悉,有一位65岁的老人购买了近600万元的产品。  为何投资者愿意将全部积蓄投资这些理财产品?这是记者采访中最大的疑问。  “一方面是公司将柜台设置在北京各大超市,出于对超市的信任;另一方面则是公司办公的地点位于北京繁华的CBD,气派的外在也打消了投资者疑虑。”郑军说。  多名中欧温顿客户告诉记者,他们主要是通过超市中的销售柜台了解到公司的理财产品,之后中欧温顿的销售就会与其频繁沟通。这些客户的年龄大都集中在45岁以上。  年纪轻的客户则主要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有朋友在中欧温顿工作,一方面产品的收益可观,另一方面,为了帮朋友完成业绩。”郑军告诉记者。  在中欧温顿的客户中,还有不少是公司员工。据了解,有一名员工,从外地老家筹集了当地十余户家庭的近百万元资金,购买了该公司的产品。  野蛮生长后遗症  P2P平台刮起倒闭风  P2P金融模式,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从目前可查资料来看,P2P模式最早进入中国是在2006年,但快速发展是在最近几年。中国民间借贷市场快速发展,金融创新的推进,为这种模式的繁荣提供了契机。不过,2013年以来,出现了P2P企业的倒闭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80多家P2P企业出现问题,其中2013年就有75家P2P平台被曝光,有的是关张倒闭,有的是老板跑路,更多的是出现延期兑付,提现困难。  今年1月,深圳中贷信创、杭州国临创投、上海锋逸信投三家P2P平台同时倒闭,成为今年以来第一波倒闭的P2P平台,同样涉及上千投资者。投资者称,上述3个平台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名为郑旭东,已携款逃往境外。据此前媒体报道,深圳、杭州、上海三地已分别受理中贷信创、国临创投、锋逸信投案件。其中,国临创投已经立案,上海锋逸信投的投资者陆续收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名义的受案回执。  而在2013年P2P案例中,铜都贷、天力贷、乐网贷、徽州贷等案例非常突出。  铜都贷是一家位于安徽省铜陵市的P2P平台,于2013年5月开张,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日交易量从100万元增长到上千万元,贷款存量由几百万元上涨到过亿元,一度被认为是网贷行业内增速快、实力强、潜力大的平台。然而,2013年11月,这家网贷平台突然倒闭。之后,铜陵市公安机关介入该事件调查,铜都贷负责人陈玉根和其运营总监已经被刑事拘留。据网贷之家统计,截至风险爆发当日,铜都贷尚有超过1亿元贷款未归还投资者,涉及1700多人。  负责人同样被捕的还有天力贷。2013年9月,湖北省孝感市天力投资有限公司旗下P2P网贷平台“天力贷”出现兑付危机。该网站成立于日,首只投标项目发布于日,不到半年,公司便出现问题。日,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天力贷事件进行立案。随后,证实天力贷法人刘明武卷款在逃,并于去年10月末,将刘明武抓捕归案。据网贷之家统计,天力贷投资者人数涉及1176人,借款人数为22人,融资总额约2.87亿元,其中未还本金高达7532万元。  与其他案例不同的是,乐网贷还添加了团购的新现象。“买东西团购可以得到更便宜的价格”这样的投资逻辑被应用到购买理财产品上。虽然团购网贷可以得到更高的利息收益,但是也可能孕育更大的风险。2013年年中,一个名为包子团的组团投资群的成员通过团长包子(真名包卫华)推荐,购买了乐网贷,群里有约200名投资者组团投资金额达到2000多万元。日,乐网贷停止提现,加上包括组团投资以及非组团投资,乐网贷近400名受害人共2600多万元未偿还,其中组团金额1400多万元。乐网贷负责人曾经企图低价收购投资人债权,但未遂。此后,乐网贷人去楼空,公司负责人手机无人接听。  正在关注徽州贷、天力贷、乐网贷等P2P网络金融案件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P2P网络金融存在的问题很新,目前还没有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大多数问题都是通过刑事报案来解决,但现在很多的案件都还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还未进入投资者索赔阶段。  “我们也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找到中欧温顿的负责人,目前的情况要完全追回损失或许已经不可能,但尽快找到负责人,才可能尽量减少损失。”郑军说。  新模式下新问题  法律监管亟待补位  客观来说,以P2P模式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一方面盘活了存量资金,另一方面,满足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不过,正如肖飒所说,总有一些害群之马混迹其中。  肖飒在工商局网站调取了不少P2P网络金融公司的资料,发现业内知名P2P网站注册资本也不过50万元。“50万元的注册资金哪里能承担上亿的风险?”肖飒的疑问反映了目前P2P行业存在的监管缺位的核心问题。  肖飒表示,去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网络金融的监管比较模糊,人民银行至今也没个明确的说法。P2P模式的网络金融公司一旦出事,就很容易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红线。  不久前,央行副行长刘士余撰文指出,现有法律规则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属性作出明确定位,互联网企业尤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或规章对业务进行有效的规范。但是互联网金融决不允许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两条“底线”。  据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最高刑期为十年,这类认定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在于,平台发布的贷款标的是否真实存在。目前,出现问题的P2P公司主要的问题是贷款标的真假掺杂,投资者难以分辨。  而对于近年来P2P网络金融出现的问题,绝大多数人的观点都是将跑路的公司老板追回来,送进监狱。但正如肖飒所言,严惩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关键是如何追回投资款,挽回投资者的损失。  肖飒认为,投资者索赔的“前途光明”,但“道路曲折”。她给予投资者的建议是,网贷案件的特点是受害投资者众多,首先,投资者需要理性维权,同时为了提高效率,有利于案件推进,可以采取推举代理人和分组的形式。其次,每个受害投资者的诉求不同,但应当在经济利益和精神抚慰之间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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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老板跑路
投资者血本无归
本报记者 宋璇
国际金融报
  CFP图
  以高收益率为诱饵,P2P网贷平台一出现,就进入近乎疯狂的野蛮生长状态,但危机也如影随形。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出现公司倒闭、高管跑路、提现困难等各种问题的P2P平台75家,今年1月份新发生11家,2月份新发生2家。甚至一些在投资者眼中有一定知名度的P2P也接连出现状况,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这一系列事件除了给投资者敲响风险警钟外,也对金融监管和法律保障提出更高要求。    “现在碰到资产管理公司都害怕了,好好的资产被管没了。”投资者梁峰(化名)的话道出众多P2P投资者的心声。作为深圳中欧温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欧温顿”)的客户,近日公司高管卷款失踪,令众多和梁峰一样购买了该公司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血本无归。  2月26日,有媒体报道,中欧温顿总经理李晓涌失踪多日联系不上,资金无法赎回,投资者纷纷赶往北京,并报案。本次事件涉及投资者近2000人,金额约4亿元。  看到媒体报道后,2月27日一早,梁峰就赶到了位于北京国贸CBD地区海航实业大厦16层的中欧温顿北京分公司。  “过去布置整齐、宽敞明亮的办公室如今一片狼藉,理财产品宣传单散落一地,过去精英式的销售们也不见了,只有两三个员工被客户围着,询问具体情况。但员工除了说一些安抚的话,并没有透露其他更有用的信息。”梁峰说。  梁峰告诉记者,他用来投资中欧温顿产品的60万元本来是准备给儿子购买婚房的。在超市里,看到中欧温顿的产品年收益达到13%,让他心动了。投资之前,他曾经到中欧温顿的办公室去看过。“公司很气派,而且介绍我购买产品的员工自己也买了公司产品,过完年之后,我就把钱打给了公司。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至今,梁峰都不敢将60万元可能打水漂的事情告诉家人。  4亿资金打水漂  中欧温顿疑团重重  “中欧温顿主要在超市和小区宣传,因此,客户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投资的钱几乎都是家中所有的积蓄。面对这种钱款不知所踪的状态,完全不知所措。”中欧温顿客户之一郑军(化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欧温顿的客户已经成立了维权群,郑军是联络人之一。  2月26日,看到媒体报道之后,郑军和当初卖产品给自己的中欧温顿销售人员联系,确认了公司高管失踪的情况。次日,郑军便向警方报了案,但当时警方并没有立案。不过,随着报案的人数增多,警方针对中欧温顿事件已经立案。  “现在我们能做的只是等警察的消息,希望警察能够尽快破案。”郑军无奈地说。  现在在北京各大超市门口,依然还能看到散落在附近的中欧温顿的宣传单。  中欧温顿官方网站显示,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并在北京、河北、内蒙古设有分公司及办事处。该公司自称为一家公募基金公司,主要产品包括P2P、基金、PE。  中欧温顿创始人为Mike&Gao(中文名:高文华),由陈立秋、张树立分别出资7000万元和3000万元设立,2013年4月在北京设立第一分公司。其中,陈立秋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树立任副董事长兼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李晓涌为总经理。此外,中欧温顿宣传资料还显示,陈立秋为深圳政协委员。  就上述公开信息,记者逐一核对,发现了其中众多疑点。公司自称是公募基金公司,但记者却未在证监会官网公布的公募基金公司名单中找到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日表示,中欧温顿不是基金业协会会员,也没有在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其行为已经违反《基金法》。  对于公司董事长陈立秋深圳政协委员的身份,记者查阅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官网,连续三届委员名单中均无此人。  根据宣传资料,中欧温顿的产品分为P2P理财服务和集合理财服务两类。  其中,P2P理财包括复利盈、月月盈、季季盈三款,其宣传材料称“保本保息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最长12月为1期”,收益率根据金额、期限在8%-15%不等。  P2P产品大致模式为:借款人需要短期拆借资金,借款成本为20%左右,提供北京房产抵押后,可获得资金。  除P2P产品外,集合理财也包括三款产品,全称为“中欧温顿集合理财基金——中欧财富一期、二期、三期”,分别成立于2013年1月、2013年6月和2014年1月。资金门槛为100万元,且都强调投资人数不超过50人。  实际上,据几位公司客户的叙述,公司的操作并不规范,他们购买产品的金额并未达到100万元。  “我就是用30万元购买到了产品。”经过后期的了解,郑军也发现了中欧温顿存在的许多问题。  不幸的是,很多投资者早已将大笔钱款投资了中欧温顿的产品。另外与记者接触的一位刘女士,其亲戚一次性购买了300万元的产品。此外,梁峰在警方报案时获悉,有一位65岁的老人购买了近600万元的产品。  为何投资者愿意将全部积蓄投资这些理财产品?这是记者采访中最大的疑问。  “一方面是公司将柜台设置在北京各大超市,出于对超市的信任;另一方面则是公司办公的地点位于北京繁华的CBD,气派的外在也打消了投资者疑虑。”郑军说。  多名中欧温顿客户告诉记者,他们主要是通过超市中的销售柜台了解到公司的理财产品,之后中欧温顿的销售就会与其频繁沟通。这些客户的年龄大都集中在45岁以上。  年纪轻的客户则主要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有朋友在中欧温顿工作,一方面产品的收益可观,另一方面,为了帮朋友完成业绩。”郑军告诉记者。  在中欧温顿的客户中,还有不少是公司员工。据了解,有一名员工,从外地老家筹集了当地十余户家庭的近百万元资金,购买了该公司的产品。  野蛮生长后遗症  P2P平台刮起倒闭风  P2P金融模式,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从目前可查资料来看,P2P模式最早进入中国是在2006年,但快速发展是在最近几年。中国民间借贷市场快速发展,金融创新的推进,为这种模式的繁荣提供了契机。不过,2013年以来,出现了P2P企业的倒闭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80多家P2P企业出现问题,其中2013年就有75家P2P平台被曝光,有的是关张倒闭,有的是老板跑路,更多的是出现延期兑付,提现困难。  今年1月,深圳中贷信创、杭州国临创投、上海锋逸信投三家P2P平台同时倒闭,成为今年以来第一波倒闭的P2P平台,同样涉及上千投资者。投资者称,上述3个平台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名为郑旭东,已携款逃往境外。据此前媒体报道,深圳、杭州、上海三地已分别受理中贷信创、国临创投、锋逸信投案件。其中,国临创投已经立案,上海锋逸信投的投资者陆续收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名义的受案回执。  而在2013年P2P案例中,铜都贷、天力贷、乐网贷、徽州贷等案例非常突出。  铜都贷是一家位于安徽省铜陵市的P2P平台,于2013年5月开张,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日交易量从100万元增长到上千万元,贷款存量由几百万元上涨到过亿元,一度被认为是网贷行业内增速快、实力强、潜力大的平台。然而,2013年11月,这家网贷平台突然倒闭。之后,铜陵市公安机关介入该事件调查,铜都贷负责人陈玉根和其运营总监已经被刑事拘留。据网贷之家统计,截至风险爆发当日,铜都贷尚有超过1亿元贷款未归还投资者,涉及1700多人。  负责人同样被捕的还有天力贷。2013年9月,湖北省孝感市天力投资有限公司旗下P2P网贷平台“天力贷”出现兑付危机。该网站成立于日,首只投标项目发布于日,不到半年,公司便出现问题。日,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天力贷事件进行立案。随后,证实天力贷法人刘明武卷款在逃,并于去年10月末,将刘明武抓捕归案。据网贷之家统计,天力贷投资者人数涉及1176人,借款人数为22人,融资总额约2.87亿元,其中未还本金高达7532万元。  与其他案例不同的是,乐网贷还添加了团购的新现象。“买东西团购可以得到更便宜的价格”这样的投资逻辑被应用到购买理财产品上。虽然团购网贷可以得到更高的利息收益,但是也可能孕育更大的风险。2013年年中,一个名为包子团的组团投资群的成员通过团长包子(真名包卫华)推荐,购买了乐网贷,群里有约200名投资者组团投资金额达到2000多万元。日,乐网贷停止提现,加上包括组团投资以及非组团投资,乐网贷近400名受害人共2600多万元未偿还,其中组团金额1400多万元。乐网贷负责人曾经企图低价收购投资人债权,但未遂。此后,乐网贷人去楼空,公司负责人手机无人接听。  正在关注徽州贷、天力贷、乐网贷等P2P网络金融案件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P2P网络金融存在的问题很新,目前还没有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大多数问题都是通过刑事报案来解决,但现在很多的案件都还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还未进入投资者索赔阶段。  “我们也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找到中欧温顿的负责人,目前的情况要完全追回损失或许已经不可能,但尽快找到负责人,才可能尽量减少损失。”郑军说。  新模式下新问题  法律监管亟待补位  客观来说,以P2P模式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一方面盘活了存量资金,另一方面,满足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不过,正如肖飒所说,总有一些害群之马混迹其中。  肖飒在工商局网站调取了不少P2P网络金融公司的资料,发现业内知名P2P网站注册资本也不过50万元。“50万元的注册资金哪里能承担上亿的风险?”肖飒的疑问反映了目前P2P行业存在的监管缺位的核心问题。  肖飒表示,去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网络金融的监管比较模糊,人民银行至今也没个明确的说法。P2P模式的网络金融公司一旦出事,就很容易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红线。  不久前,央行副行长刘士余撰文指出,现有法律规则还没有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属性作出明确定位,互联网企业尤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或规章对业务进行有效的规范。但是互联网金融决不允许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两条“底线”。  据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最高刑期为十年,这类认定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在于,平台发布的贷款标的是否真实存在。目前,出现问题的P2P公司主要的问题是贷款标的真假掺杂,投资者难以分辨。  而对于近年来P2P网络金融出现的问题,绝大多数人的观点都是将跑路的公司老板追回来,送进监狱。但正如肖飒所言,严惩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关键是如何追回投资款,挽回投资者的损失。  肖飒认为,投资者索赔的“前途光明”,但“道路曲折”。她给予投资者的建议是,网贷案件的特点是受害投资者众多,首先,投资者需要理性维权,同时为了提高效率,有利于案件推进,可以采取推举代理人和分组的形式。其次,每个受害投资者的诉求不同,但应当在经济利益和精神抚慰之间找到平衡。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2分利在担保公司放的钱,资金链断,政府给定性为非法集资,应该这样定吗?公司也是政府批准的啊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2分利在担保公司放的钱,资金链断,政府给定性为非法集资,应该这样定吗?公司也是政府批准的啊,怎么就成非法的啦?现在政府清算公司财产,说不按合同金额的百分比赔付,要把从头至尾的利息全部扣除,然后赔付剩余本金的百分比,这合理吗?不是说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的部分是受保护的吗?
洛阳某担保公司于2014年10月出现资金链断裂现象,存款客户陆续报案,洛阳警方一再拖延,拒不立案,一方面指示担保公司与客户签订新的还款协议,一方面审计担保公司财务状况。
后因客户的上访行为影响恶劣,在极大的压力下警方于12月正式立案,审计工作也草草结束,警方现在受到既得利益的阻挠,没有追查涉案款项的去向;为了应付客户要求还钱的诉求,警方现宣布担保公司5年来一直从事非法经营,一切收入均为非法所得,要求公司每一个职工(理财、财务和其他没有参与吸储的职工)退...
怎么样辨别传销,非法集资,那些公司都说有政府背景,据一系列现象说明和政府挂钩,现在的公司不再控制人身什么的,,进去还是要交钱,分不清了
所谓的投资担保公司,老总涉嫌非法集资,好像涉及几百万吧,被抓了,我在里面存的有钱,请问前还能要回来吗?那老总会判几年
投资担保公司面临倒闭,涉嫌非法集资,老板被抓,公安已立案侦查,公司业务员完全不知情,之前都说借资金借给别的公司使用,其实是老板自己拿去投资,员工2个月没拿到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所在的投资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现在法人被经侦大队拘留,请问,作为业务员有责任吗?公司的投资合同上有经办人业务员的签名。这样会承担责任吗?会坐牢吗?
我是一家融资担保公司的出纳,公司用我私人的名义借了几笔款,并出具了借款保证合同(现在2年的担保期限已过)。现在公司快倒闭了,借款人来向我要求还款,说如果公司不还就去法院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过熟人向我们本地一家融资公司财务人员投资10万元,目前融资公司老板卷资走人了,我该怎么办?找那财务人员还是找那公司?以什么名目跟他们打官司,千他什么? 投资担保公司非法集资老板跑路,我作为投资者怎么维权?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通过熟人向我们本地一家融资公司财务人员投资10万元,,事后得知该财务人员共集资金2600多万,目前融资公司老板卷资走人了,我该怎么办?找那财务人员还是找那公司?以什么名目跟他们打官司,告他什么?
您好,我是投资担保公司里的一名业务员,公司主要是向社会的大众提供理财服务,承诺客户如果存款给予13%-19.2%的年投资回报率,现在有好多这样的公司老板跑掉或倒闭,请问如果我得老板带着我客户的钱跑了,作为业务员的我需要付那些法律责任呢?
客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才能起诉我呢
我在西安,请问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民间集资,为借款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并承诺给出资方14.4%利息,这个担保公司有没有超出经营范围,
如果我们40多户村民每户集资800元和政府争一块山林,这样算非法集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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