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没给决算表,已经完工,盖章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完成,怎么办?

第六章 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第六章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第六章 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1 几点解决工程欠款的对策 & &   我国建筑领域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发展,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这篇文章从建筑市场环境、企业的法律意识等方面分析了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并着重对现存的问题做了探讨,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越来越快,其所创造的财富和利润也是相当的可观,但是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却始终没能得到有效控制,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建筑业的发展,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种种不稳定因素。据2004年8月建设部公布的数据,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3660多亿元,其中截止2003年末,全国共有12.4万个竣工项目,拖欠总金额1756亿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拖欠工程款的实际数额是相当惊人的,已经严重阻碍了建筑业及相关产业的正常运转,成了我们建立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  一、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1.工程原因&  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中,从政府审批到建设单位发包,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承包到建设单位验收,构成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  (1)政府审批&  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批,不仅包括建设项目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评估,而且包括项目的投资能力的审核,如果对项目投资能力审查不严,就会造成投资不到位,造成拖欠工程款的源头。在拖欠工程款的案例中,有85%以上源于资金先天不足或概算批准后追加项目投资而形成的拖欠。&  (2)建设单位&  有的建设单位在资金不足、融资渠道还未落实的情况下,便盲目上马。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先上马,后筹资。还有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后,随意增加预算,扩大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存在“欠款出效益”的错误思想,不守信用,利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同业竞争激烈、僧多粥少、饥不择食的心理,搞带资承包,垫资施工,故意拖欠工程款,甚至故意结算后不及时偿还欠款。&  (3)施工单位&  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竞争激烈,有的单位饥不择食,只要能拿下项目,什么条件都答应;有的甚至主动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大多数单位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信用风险意识,在签订和执行合同中不善于应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少数单位执行合同不力,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延误工期,为建设单位找到了拖欠的理由。&  2.市场原因&  (1)建筑市场的供过于求&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涌入到建筑市场中来,加上农村施工队伍的迅速发展,使本来就供过于求的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恶性竞争的现象也是屡屡发生。业主与施工企业间已经失去了本应有的平等地位,一些业主往往在合同中附加一些不平等条款。施工企业自是有苦说不出,就是东挪西借垫资承包也要做下去,因为没有工程就没有盈利,企业也就无法生存下去。所以施工企业就会冒着极大的风险寻求企业的生存之路,这就为以后的拖欠工程款埋下了隐患。2 工程款严重被拖欠,固然有诸多方面历史的、社会的原因,但正如象《通知》所指出的“法制不完备和执法不严”也是导致工程欠款难以根治的主要原因之一。在2003年全国人大第五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建筑法》执法检查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在制度上、法律上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近年来,以《建筑法》为核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等一批配套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已基本形成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架构,对于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要全面实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程欠款问题并从源头上依法根治,现有的法律体系仍然有不少“力不从心”之处,难以从有法可依的角度提供保障。因此,通知指出:要“完善各项法规制度,严格合同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制定和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配套的有关法规、制度,规范业主和建筑业企业行为,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双方合法权益。”3 拖欠工程款的市场原因 & &   (1)建筑市场的供过于求&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涌入到建筑市场中来,加上农村施工队伍的迅速发展,使本来就供过于求的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恶性竞争的现象也是屡屡发生。业主与施工企业间已经失去了本应有的平等地位,一些业主往往在合同中附加一些不平等条款。施工企业自是有苦说不出,就是东挪西借垫资承包也要做下去,因为没有工程就没有盈利,企业也就无法生存下去。所以施工企业就会冒着极大的风险寻求企业的生存之路,这就为以后的拖欠工程款埋下了隐患。&  (2)政府投资建设过于盲目,不切实际&  现在拖欠的1756亿元工程款当中,政府项目拖欠占了36.7%.政府拖欠的最主要的项目一个是市政工程,拖欠款大概是265亿元;第二个是教育工程,这方面拖欠总额是155亿元;第三个是交通工程,拖欠总额是122亿元。可见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现象已经十分严重,成了我国工程拖欠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3)建筑企业法制观念薄弱&  合同签订与管理存在问题一些建筑企业虽然知道拖欠款可以靠法律来解决,但在实际遇到问题时并不愿意诉诸于法律,一是怕引起纠纷影响与业主的关系及在其他业主心中的企业形象,二是打官司需要牵扯到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耗费时间比较长,且即使胜诉也不一定能够顺利的执行。而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及其适应性不强也给一些业主制造了钻空子的机会,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制造了困难。同时企业中负责签约的人员大多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合同缺乏周密细致的考虑,仅仅以争得工程为目的,为以后合同的实施埋下了隐患,也给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制造了困难。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一些企业并没有指派专人负责,以至于没有及时的发现业主的违约行为,也没有详细的记录,也就失去了索取工程款时有力的书面证据。&  (4)信用体系不健全,诚信意识薄弱&  信用是社会运行的基础,也是企业发展的最基本的要求,在建设领域里诚信经营更是显得无比重要。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信用经济发展较晚,以信用关系为纽带的工程担保制度还未形成,建筑企业缺乏基本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上国家的信用体系还很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的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市场交易秩序混乱,“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风气在建设领域盛行,少数企业甚至将拖欠工程款作为一种经营的手段,丢失诚信,弃合同于不顾,在拖欠之路上越走越远。4 拖欠工程款的成因及对策 & &   一、形成施工企业拖欠款的原因&  人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工程款滞后本来也属于正常现象,但为何会成为呆账、坏账呢?除了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三边”工程(边报建、边设计、边施工)、“五无”工程(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无设计、无施工资质)大量存在外,主要有以下原因。&  1、市场因素&  建设主体具有多样性,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而施工方由于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自然人或者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以联营、承包、挂靠等形式成为施工方的现象大量存在。施工企业是资源配制的载体和市场活动的基本经济形式,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施工企业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障碍,为求生存,变相垫资现象司空见惯,为抢占市场不得不在欠款额度上做文章,助长了施工企业拖欠款的风气,并且拖欠款额度越来越大。&  2、施工企业自身的因素&  由于挂靠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占据了整个建筑市场的大部分工程,因此,大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被认定无效,根据惯例,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必须对工程量、工程造价进行委托鉴定,发包方借机提出质量问题以及其他专业性问题,工程质量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在这方面也制定了许多法规,但偷工减料问题时有发生,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由于工程质量不过关,有相当一部分欠款都是跟质量问题纠缠在一起的,施工企业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想从发包方讨回工程款就难上加难了,无法实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  3、工程承包合同问题&  由于建设工程往往涉及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国家对于建筑市场采取了较多的干预。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经常是民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交织一起,而且由于建设工程投入较大,工程实施阶段程序多、时间长,内容复杂,案件往往涉及到合伙、合作建房、挂靠、转包、分包,施工与招投标、勘察、设计、监理、建筑材料供应等多个关系交织一起。一些单位法制观念谈薄,承包工程时不订立合同,特别是发包方为私营企业、个体户、自然人时这种现象较为突出,这类工程一般不进行招投标。其次,在发包方欠付承包方工程款时,发包方仅仅打一张简单的欠条,欠条内容不经过仔细推敲,致使漏洞百出,从法律角度上讲,这种欠条根本没有约束力。再次,工程完工时,有的工程决算书没有经过合法机构的审核,有的干脆连决算书也没有,纠纷发生时往往证据单薄,取证难,诉讼举证能力低,至使在拖欠付诸法律时大打折扣或根本无法实施。&  4、欠款人滥用诉权,钻法律诉讼程序的空子&  具体包括以下一些情形:一是滥用上诉权拖延诉讼,明知无理,仍然提出上诉,上诉后又玩失踪,法院无法通知,只好公告送达,合法地在时间上拖延;二是滥用签名盖章或者录音异议权,申请鉴定,达到拖延诉讼的目的;三是业主采用不组织验收、拖延审价等方式拖欠工程款。&  二、对策&  1、施工企业应认真做好防范工作&  就当前来说,规模大、资质高的企业拖欠工程款率低于规模小、资质低的企业,原因在于大公司往往都聘请了法律顾问,事先在合同方面做得比较细致,同时,对发包方的信誉调查也比较重视;其次,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及时、正确反映并解决拖欠款问题,而规模小、资质低的企业,往往这方面做的较差。因此,要做好拖欠款的防范工作,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在承接工程业务时,必须对客户的资信有一定的了解,必须做到知己知彼,防范风险。要配备专门人员,多渠道地对业主(或发展商)之投资主体、注册资本、土地取得方式、地价支付进度和来源以及建设资金渠道、银行贷款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解,然后综合分析其履约支付能力,作出切合实际之判断。尤其是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或补充合同中有要求垫资施工包括支付周期延长等变相垫资条件的,更要慎之又慎。二是在欠付工程款时,应取得书面的债权凭证(欠条上应有业主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单位盖章)。三是签订好书面承包合同,保证其合法权益。四是在催讨拖欠款时,必须做到有凭有据,最好的办法是欠款时让对方在账单上签字或以电报方式催讨。五是当诉讼时效快到时,应及时起诉,不要因为时效问题丧失诉讼权。
事实与理由:日,上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与我公司(上海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我公司为司提供展会展台的设计、制作和搭建服务,待工程完期后,公司向我公司一次性付清工程款21,000元。我公司于X月X日完成全部搭建工作,而公司却无理由拒付...&&&&您想咨询什么?事情是这样的……2012年在苏州承接到10000平方的外墙石材干挂工程!甲有资格就和公司签了合同!我们又从甲手中承包!然后在2012年底之前完工!合同上说好在2013年6月份前付给我们百分之95.但是现在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就这样拖下去。现在还没有拿到百分之95!我们去催款,...&&&&按照你的说法,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起诉,至于起诉谁还要根据材料确定。上述只是一般情况,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最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你可以直接电话与我联系,这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因长时间拖欠工程款,现有长时间停工,现在本施工队做出撤场通知并以书面形式递给老板,并付上工程进度和工程款折算表,这样做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还有我会得到和失去些什么?&&&&诉讼解决
用法律守护您的人生
您出生日期:
猜您需要:
您的邮箱:
感谢您选择用法律守护人生,为您精心推荐,我们一直陪伴着您!
大家都在看
1中国人一向都有买房情结,然而买房却不是交... 1 2许多人为了就近工作、学习而选择租房,然而... 2 3很多人都有租房子的经历,但是,很少人知道... 3 4在中国,很多人都认为,买房是头等大事,有... 4 5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遇到房屋产权变更的情... 5
您可能感兴趣的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其它答案:共1条&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
&&&&1、确认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与发票无关,无论是否开具发票只要达到确认收入的条件应确认收入;
&&&&2、关于质保金与确认收入无关,质保金是计入应收账款。即使质保金未到期,不影响最终决算和收入的确认。
欢迎再次咨询!&&2人赞同
相关内容等待您来回答221591064127编辑推荐财税资讯会计中心税务中心财税问答政策法规共享中心产品服务会计人生互动交流论坛精华索赔与工程结算7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文档贡献者
评价文档: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
索赔与工程结算7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课​件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大小:308.00K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
20080份文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签字盖章生效 只盖章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