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不按时到乡农经管理站报账给什么党党纪政纪处分条例

寿阳县马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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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首乡农经站
发布时间: 16:35:01  发布人:马首乡  来源:马首乡  访问量:
&工作机构、人员及职能职责马首乡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内设马首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马首农经站由站长、农经员组成,站长:王金柱(主持全面工作),&&&&&&&&&&&&&&&&&&&&&&&&&&&&&&&&&&&&&&& 农经员:李小芳,担任&土地监管员、农民负担监管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员&职责。1、土地监管员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四荒拍卖及四荒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农村各类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2、农民负担监管员负责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决算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农民负担审计、农民负担上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3、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员负责监督指导村级各类合作社规范运行工作,并负责档案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主任职责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主任:王金柱总会计:袁媛主管会计:康超、张海英联系村组会计(报账员):杨金生(马& 首) 宋京生(雷家寨) 赵汝立(大照、后沟) 郑维禄(砖窑背) 逯炳宏(吴逯垴)&郝建华(北郭村) 马拴仙(富& 村)&&&&&王琳(钮家庄)胡增明(大落坡)&钮果仙(树儿岭)&柳先元(宇家庙)&&&& 靳彩云(三岔) 庞拉仙(肥& 村) 王海萍(河& 底) 王富文(普& 堙)&&&& 王牡林(直峪) 郝卫东(石& 泉) 吴有生(杨& 村) 张润秀(石崖湾)&&&& 孟千贵(碧石)&&& 闫如意(吸马掌)1、负责会计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保证&双代理&工作的正常运行。2、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财会素质。3、审核村级报帐员所报批的原始凭证、结算票据的合理、合法、真实,对审核票据加盖印章以示负责。4、负责对核算单位财务制度执行和会计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管工作。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总会计职责1、必须熟悉农村财会业务,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知识,能够熟练的进行会计核算的操作。2、负责与代理会计办理业务,业务票据递结,同时负责审核村级财务流程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整。3、负责保管使用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财务专用章,监管银行存款账户监督指导代理会计建账、记账、结账、科目运用、票据领用、核销、档案管理等工作。4、完成会计服务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理会计职责1、与总会计输货币类收、付款交接手续。2、负责保管所辖村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收据和支票,按规定办理支票的领取,登记好银行存款账和现金账。3、按时办理所辖村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所辖村支取现金或转账业务时,必须同时具备总会计和报账员两个印鉴,使用资金数额必须严格按照手续完备的审批标准执行,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付款。4、负责监督所辖备用金的使用,预支款项的核算账务处理工作。5、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结算票据进行编制记账凭证、结算业务、登记账簿、电脑录入、扫描票据。6、保证所辖村会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科目运用准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核对账户余额。7、负责所辖村会计资料、表册的整理、装订、归档。村级报账员职责1、负责对原始凭证票据的接收把关,收集整理村级收支票据,填写财务支出审批单,收入、支出汇总单、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2、及时做好各项业务的报送、结算工作。3、负责管理使用好本村的备用金、登记好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款及相关辅助账并及时核对。4、收取款项要及时交存,收据要及时核销。5、承担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协助村干部做好财务收支预算、会计、统计工作。土地承包流程承包合同发证规程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精神,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我县实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已搞了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的村,合同承包期限定为30年以下的,一律按30年承包期签订。各乡(镇)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凡原定五年的承包合同书,要顺延到30年。同时必须依法进行合同签订和鉴证。在此基础上搞好合同副本的签订。二、对至今尚未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村,要由县领导组包乡镇,配合乡镇抽调干部到村进行调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帮助搞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在宣传、发动做好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做到平稳顺延承包。严格按《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成熟一个解决一个,凡用自制合同的村,一律改用政府统一印制的规范合同,同时依法进行合同的签订和鉴证。三、按照是中央《通知》精神,在搞土地延长承包期工作中,无论是&口粮田&还是&责任田&,一律按30年顺延,而且以后再不提倡&两田制&。对于过去已留有&机动地&的,是为了解决社会占地和人地矛盾突出问题,但必须控制在总耕地面积的5%以内,对于超过耕地面积5%的&机动地&,这次要公平合理地下发承包到户,30年不变;过去已经规划的&机动地&不足5%的,原则上不再增加。今后解决人地关系的矛盾,可在农户之间个别调整。四、土地承包必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前提是稳定。做好&小调整&要紧持以下原则:1、只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决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2、&小调整&的方案要坚持民主公开的方式,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主管部门审批。3、绝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五、全县在解决各村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遗留问题后,严格按中办发(1997)16号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承包农户颁发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印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并加以鉴证。此项工作,分别由县土地局及县农经中心负责发放和管理。一经确权发证,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土地,不得随意提高土地承包费。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此项工作要在加强领导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普遍清查。对遗留问题要派工作组下村,认真解决。该补课的必须补课,手续不齐的必须完善。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达到全县各农户,耕者有其田,有地必有证,地、证相吻合的要求。在时间进度上,要求土地清查、核对工作,要在七月底结束;调整土地及遗留问题解决,要在10月底前结束;发证、合同签订、鉴证,要在年底前全部结束。&经营权证发证规程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发证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和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发证范围及期限凡属承包农村的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法签订了承包合同,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发证有效期限:属家庭经营承包的,应与依法签订的土地延包合同期限一致,即1999年元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属招标拍卖等形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与依法签订的承包合同期限一致。二、操作规程及步骤1、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如持有延包合同书的),首先由发包方收集各承包户的土地承包合同书、承包方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等原始材料,一式两份,向乡(镇)人民政府发证办公室用书面形式申请登记。2、乡(镇)人民政府发证办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经核对无误后符合规定的,会同发包方及时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一式两份(县、乡发证办各执一份),并由发包方、承包方和发证登记人员分别签章确认,而后张榜公布。3、乡(镇)人民政府发证办会同各村准确无误地填写好&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后,向县政府发证办用书面形式提出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申请,如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及时补正。4、县人民政府发证办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和经营权证登记簿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时,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5、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四荒地的,应由承包方直接持有效证据、合同、材料等向乡(镇)人民政府发证办申请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发证办依据以上2至4项的程序进行操作。三、办理发证过程中应把握的政策原则1、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填写的内容、数字必须和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相一致,所以要求各乡镇发证登记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填写。2、乡(镇)人民政府发证办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要及时认真的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的内容,填写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并要在一个月内发到承包方手中,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经营权证。3、承包方在承包期内采取转包、出租、入股、代耕代种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的,并持有经农经部门鉴证的流转合同书,这次颁发经营权证要发给原承包方,没有办理流转合同的要及时补办。承包方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按照当事人签订的流转合同,在这次发证时发包方要与原承包方解除承包关系,同时与新承包方和受让方签订合同并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4、承包方将承包的耕地或四荒地全部退耕还林不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承包面积部分退耕还林的,扣减退耕还林面积后剩余的面积颁发经营权证,但退耕还林面积和这次颁发经营权证的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原订承包合同面积。5、承包方承包的耕地部分被国家征用或集体公益事业占用的,按原订合同面积核减被征占面积后的剩余面积颁发经营权证,对原订承包合同的面积要据实核减,同时经乡(镇)农经站变更合同。6、对在延包工作时经市、县农工部批准的七个不宜延包村和签订短期承包合同的农户,这次不颁发土地经营权证。7、对涉及有农村土地合同纠纷的承包农户,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妥善解决矛盾,责成专人按省政府下发的晋政办发[2004]62号文件精神尽快处理,待纠纷处理后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8、对土地延包工作至今未落实的个别村和部份户,要派强有力的乡镇干部包村、包户,责任到人,待延包合同签订后,再行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四、几点要求1、时间要求:(1)2005年元月15日至元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2)元月21日至2月30日为摸底申报阶段。(3)3月1日至4月30日为县乡审核阶段。(4)5月1日至6月15日为发证阶段。2、建立机构,任务到人,排满日程,倒计时交账。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农经中心,联系电话4620807。各乡镇也要将领导组名单、联系人及日程安排上报县发证办。3、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不出一例失误。特别是农经站长既是战斗员,又是指挥员,既要严肃认真布置、审核各项工作,又要发现问题及时上传下达,出谋划策,并冲在第一线具体研究解决。领导组各个成员,也要分工负责,严格把关,确保每次工作顺利进行。同志们!此项工作政策性强,范围之广,工作量大,而且又是一项具体而细致的工作,希望大家回去担起重任,扎实工作,上下协调,共同努力,为迎接县政府七月份的检查验收作出满意的答卷。执法事项1、规范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强化村级&资产、资金、资源&三资管理。2、贯彻有关承包合同的法律、法规办理承包合同的订立和签证、检查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调解承包合同纠纷,提供承包合同的咨询服务。3、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4、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普法宣传工作,着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为合作社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纪律及违纪问题处理执法人员违反执法规定,未履行应尽的职责,视情节轻重,按以下办法处理:1、应当赔礼道歉2、通报批评3、公开检查4、调离工作岗位5、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开承诺制为明确执法权限,更好的履行农村经营管理职责,特规定以下社会承诺服务制度:1、敬业爱岗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2、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的制度。3、依法办理会计事项,如实反映会计信息。4、客观公正,实事求是。5、保守秘密,不私自提供或泄露会计信息。监督制度举报电话及群众投诉问题处理,为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正确实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定以下监督办法:1、农经站要遵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推行服务承诺制度,挂牌服务,持证上岗,文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3、加强内部监督,定期向乡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执法情况,自觉接受执法领导组和党委、人大的监督。4、接受外部监督,举报电话。5、实行错案追究制,造成错案依据《错案追究责任制》追究责任人及直接领导的责任。业务分开农村集体审计公开程序1、确定审计对象,审计年度(时间),审计内容:包括专项审计,全面审计,任职或离任审计。2、成立审计小组,确定审计人员:主审,成员不少于3人。送达审计通知书或委托审计通知书。进驻被审计单位,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汇报,立即清点库存现金,并填写&现金盘点表&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并办理移交保管手续。3、开展审计工作:填写审计工作记录,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外调核实取证,外调人员不少于2人,重大事项应主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请求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审阅资料,取证工作结束后,全体审计人员进行研究分析。4、起草《审计报告书》初稿,向派出的管理机构汇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卡&。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审计组再行核实上报农经管理机构,农经管理机构审定《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同时向县级政府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5、&审计结论和决定&有建议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向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送达《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在接文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县级农经管理机构提出复审申请,县级农经管理机构要在接到复审申请书的30日内,作出复审答复。行政处罚决定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乡村干部违法违纪金额5%&&10%处以罚款,被审单位和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审单位和个人逾期既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审计处罚决定,由县级农经管理机构按省《审计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整理审计资料、装订、归档。监督举报电话:4850029&&&&&&&&&&&&&&&&&&&&&&&&&&&&&&&&&&&&&&&&&&&&&&&&&&&&&&&& 马首乡农经管理站&&&&&&&&&&&&&&&&&&& 二0一0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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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双代管对策研究
发表日期:日&&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作者: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农业局 郑宗煌&&本页面已被访问 1659 次
  农村财务管理是我国财务管理系统中最难、最复杂的系统工程之一,它既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又涉及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既涉及到农民的根本利益又涉及到国家和集体利益;既涉及到农村经济建设又涉及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一直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已成为农村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因此,要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就必须下真功夫,从最基础的农村财务管理方面抓起。如果只流于形式,不采取有效措施,不加强经管队伍建设,不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和规范管理,农村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就很难从根本上得到好转,势必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2005以来对全区部分乡镇的村级财务和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实施检查和审计后证实,当前农村财务管理虽然实行了账目资金委托双代管管理模式,但也还存在很多不用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代管交接手续不完善。存在“三无”现象:一无代管委托书,村账乡管是一种委托双代管的形式,村账乡管必须由村委会出示代管委托书;二无交接清单,少数乡镇在接管村级财务代管手续前没有对村级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没有形成真实、全面、准确的科目余额表和资产负债表,有的管理中心只接管债权债务,不接银行存款及现金余额,有的只接账簿不接会计凭证,有的只接会计凭证不接账簿;三无资金余额,少数村在向管理中心办理代管时,只交账据,不交资金余额。  (二)双代管账簿设置不规范。少数管理中心没有以村为单位设置总分类账,以乡镇为单位设置总账,以科目为单位设置明细账,导致少数村级组织的银行存款和现金科目发生赤字。  (三)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时有发生。通过对9个村农民信访的调查情况说明,在被举报调查的13人中,落实有经济问题的村干部8人,占61%,其中党员6人(支部书记5人),占83%。数额最小的1700元,最大的超过10万元。  (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承包村办企业和村集体建设项目造成集体严重亏损。村委会主任是村集体法定代表人,村办企业和村经济建设项目只能由村法定代表人(书记或主任)发包,不能由法定代表人(书记或主任)承包,村法定代表人(书记或主任)承包村办企业和经济建设项目,就是自己发包自己承包,在经营过程中失去监督和管理。通过多年来清理调查情况反映,凡是村书记或村主任承包的村办企业没有一个盈利,承包的村集体建设项目工程没有一个能验收合格,大量的资金通过变相的“合法”渠道被据为己有,最后是村集体背上沉重的债务。目前,全区少数村干部仍还在继续承包村办企业,继续损公肥私。  (五)村干部挥霍浪费集体资金严重。农村税费改革规定,取消对村级客餐费支出,但少数村不但没有取消,而且开支数额越来越大,甚至过万元。少数村干部假借购物送情,拉关系上项目之名挥霍集体资金,自己从中牟利。  (六)村会计(报账员)形同虚设。少数村的村书记或村主任为了用钱方便,自己直接经受钱账。从2004年以来村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6人和受刑法处罚2人的情况看,他们相同的主要特点都是自己直接经手钱账。  (七)管理中心审核把关不严。少数乡镇管理中心对村级财务收入和支出审核把关不严。一是收入不交中心入账不及时催缴。二是支出发票不认真审核,对于支出重报,少支多报,无事虚报不管不问,得过且过。三是无限制的发放备用金,账上有多少资金就借多少资金。四是长期不报账,少数乡镇的村一年只报一次账,由于时间过长的原因,给报销费用的真伪审核带来一定难度。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民监督不到位。一是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全区虽然有部分乡镇的村成立了民主理财组织,但乡村干部并没有通过这个组织程序规范操作,村集体的收支和重大经济建设事项并没有通过这个组织讨论同意,致使民主理财组织有其名无其实。二是村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村虽然有固定的公开栏,但公布栏上并没有按年度或季度公布村集体的收入和支出。  (二)村干部相互监督不到位。有的村财务账款只有书记和主任知道,其他人一概不知。还有的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村财务账款收支也一人包揽,会计成了一个摆设,村上的重大收支只有书记一人说了算。  (三)乡镇监督管理不到位。现在实行的村账站管,乡镇经管人员代理记账,对票据的合理性、真实性也不深入调查,严格审查,也不好过问太深,只要是正规票据就入账核销。少数乡镇的领导对村财务管理没有正确对待。第一,对村书记村主任直接经手钱帐不但不给予制止,而且还给以大力支持,认为书记主任直接管钱管账“放得心”,是不是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就不过问了。第二,对村民上访举报村干部经济问题,采取打击报复,总认为是诬告陷害、好告状,有少数乡镇领导还将信访人反映村干部经济问题的信访件,反馈给被信访人阅看,支持村干部对上访人采取打击报复。第三,干涉、阻挠审计人员对农村财务进行正常审计。第四,对已审计调查落实有较大数额违纪问题的村干部不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第五,将农村财务专业管理人员安排到其它岗位工作,驻村包组,当村书记或村主任,从事与农村经营管理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前全区乡镇经管干部24人,平均每个乡镇达到3人,综合配套改革后落实全区乡镇经管干部编制40人,其结果目前全区在岗经管干部在岗人员只有13人,目前多数乡镇的从事经管工作的只有1人,经管力量大大削弱,导致少数村干部侵占集体资金的胆子越来越大,数额逐年增加。  (四)区级主管部门对农村财务管理指导不到位。一是由于受经费的限制,农业经管业务主管部门到乡村直接检查指导村财务管理的少,对乡村两级经管人员业务培训的少,导致乡村两级经管人员业务素质低。二是财政部门对国家下拨给村集体的项目及补助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少数乡镇的财政所拨给村集体的项目资金在核销时,只注重正规发票而不重视发票的真实性、合理性,只要是正规发票就入帐核销,导致项目资金没有专款专用。  (五)国家法律法规处罚规定不到位。97年刑法施行后村干部经济犯罪不再是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的主体,各级检察机关只对国家公务员经济犯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只对公司职务侵占立案侦查,村干部经济犯罪在刑法处罚条款上没有明确的处罚条款规定,成了法律上的真空。纪检监察机关对于是党员的村干部还可以监管,不是党员的村干部就无法监管。这些因素导致检察、公安、纪检机关可管可不管,有许多经济犯罪的村干部应该受到刑事处罚追究和党纪政纪处分的而没有被追究和处分,致使村干部经济犯罪的胆子越来越大。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多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强化农村集体财务,搞好财务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指出;“推动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要“健全财务制度,做好审计工作”。 要解决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6〕24号)和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湖北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发〔2006〕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鄂纪发〔2007〕10号)文件精神,采取相应的对策,齐抓共管。  (一)提高乡镇干部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高度认识。乡镇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从爱护和保护村干部的角度出发,必须从严管理村干部,从严管理村集体财务。要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民主理财观念不强的问题。  (二)加强农村经管队伍的建设。农村经管部门是农村村级财务的主管部门,要搞好农村财务管理,首先必须加强队伍建设。第一,机构要健全,根据《神农架林区农村财务管理中心暂行办法》的规定,各乡镇要成立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必须有牌子,有办公场地,有印章,有档案管理设备。第二,工作人员要到位,中心必须有专职主任,专职总会计,专职出纳,专职审计员,钱账必须分开,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第三,业务素质要提高,农经主管部门要筹措培训经费,经常举办乡村两级经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到外地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办法,提高农村经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第四,专业人员要稳定,农经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平调和更换,确须更换调整的,必须由乡镇党委政府与农业主管部门共同商议确定。  (三)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系。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如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通过制度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这些制度的执行,必须由乡镇人民政府监督指导实施。二是要建立规范的审批程序。村集体开支的正式发票必须由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再由主任和书记同时签字后由村会计(报账员)交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审查,乡镇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入账报销,形成相互制约的管理监督机制。三是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各村要设立固定的公开栏,按季度逐笔公布收入和支出,如专项、大额资金的使用、干部报酬、办公费用、其它费用等一些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逐项逐笔公布,增强财务公开的透明度。四是要从严制止村长书记直接经手村财务账款的违规问题。村财务收支账款一律由村会计收款报账,村长书记不得兼任村会计(报账员),对还没有配备村会计(报账员)的村要立即配备。五是要从严制止村书记直接承包村办企业和村集体建设项目。村办企业要公开发包,村集体建设项目要采取招投标方式,通过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讨论拟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确定承包人,并签定规范的承包合同,不得暗箱操作,禁止村长或书记直接承包。六是从严监管国家下拨给村集体的项目及补助资金的使用。无论是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还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捐赠给村集体的资金都必须通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一个账户归口管理使用,不能设立多个账户、多个报销渠道报账,以保证各项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到位。  (四)加大对农村财务的审计监督力度。乡镇专职审计人员每年要对村集体财务收入支出进行一次审计,审计要有结论。对审计查出村干部经济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必要时农经主管部门给于支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对待村干部经济违纪问题,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绝不能姑息迁就。  (五)积极推进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农村财务只有通过会计电算化规范管理,才能有效监控村集体财务乱支乱花、收入不记账的违纪违规行为,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益。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推进给于大力支持,尽早实现这一目标,扭转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被动局面。  (六)将村干部经济犯罪明确列入国家刑事处罚范畴。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呼吁,提议案,将村干部经济犯罪列入国家刑法处罚范畴,以提高对村干部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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