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保本保息逆回购保本吗协议

今天到工商银行买理财产品的时候,听了大厅经理的推荐,天安财险“保赢一号”投资型家庭财产,说是存一年,保本保息,收益3.7..我买了4w。直接银行自助终端划账,没有保单,只有自助终端凭条。你认为靠谱吗?到期后是否真的本息直接汇到银行卡上?请知道的人告知一声,谢谢!
今天到工商银行买理财产品的时候,听了大厅经理的推荐,天安财险“保赢一号”投资型家庭财产,说是存一年,保本保息,收益3.7..我买了4w。直接银行自助终端划账,没有保单,只有自助终端凭条。你认为靠谱吗?到期后是否真的本息直接汇到银行卡上?请知道的人告知一声,谢谢!
我看了一下这款《天安财险“保赢一号”投资型家庭财产保险(一年期)》的保险条款,每份是2万元。到期收益利息是普通银行存款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的1.07倍,就是说高0.7个百分点。这是公布的条款,收益到期是有保障的。至于在自动终端划卡,没有保单,你可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柜台,让柜台给你查询里面的保险信息,然后打印盖章。你的自助终端的凭条需要复印保管,因为凭条时间长会褪色。
谢谢你的回复,我这个&保赢1号”说是每份1万元的,是不是同样的?还有他们发了一份电子保单给我,能不能算是有效的单据?
一样,就是卖的时候标准不一样,有的网点要求2份,有的要求1份,但是本质都是一样的。电子保单是有效单据。
提问者 的感言:当代劳模!所有人都应该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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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领域专家| 客服热线:
理财工具: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38天)
说明书下载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38天)&
产品代码BB1370&
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工商银行&
产品类别,封闭性&
委托管理期限38天
是否保本是&
预期最高年收益率3.30%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销售起始日期&
销售结束日期&
收益起始日期&
收益结束日期&
起购金额5万元
销售地区全国&
购买方式,网银与网点&
咨询电话95588&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资产组合投资型)
2013年第23期
一、产品概述
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38天)
代码:BB1370
产品风险评级
(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个人普通客户
经工商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计划发行量
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调整相关日期并进行信息披露。
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如产品募集规模低于1亿元,则工商银行可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并在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网站(.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不成立信息,客户购买本金将在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划转至客户账户,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资金到账日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2个工作日
理财产品托管人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托管费率(年)
投资管理费率(年)
预期收益率测算
该产品拟投资10%-9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 10%-9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按目前市场收益率水平测算,资产组合预期年化收益率约3.52%,扣除投资管理费、托管费,产品到期后,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约3.30%。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认购起点金额
5万元起购,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
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提前终止本产品。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国家法定工作日
收益计算方法
预期收益=投资本金&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65&实际存续天数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客户购买本产品的资金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提前赎回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收益。
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
高流动性资产
债券及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
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协议存款组合
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A-1。
三、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的交易资格。
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受托人、管理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
四、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产品到期的理财收益
在理财资金投资正常的情况下,以某客户投资5万元为例,产品到期时,客户实际持有38天,则客户最终收益为:
50,000&3.30%&38/365=171.78(元)。
(二)产品到期的理财资金支付
工商银行在产品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账户。
(三)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时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
如果工商银行提前终止或客户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工商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或客户提前赎回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账户。
在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扣除投资管理费、托管费后)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如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情况下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本条(一)款约定的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银行按照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收取。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五、风险揭示
本产品类型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与银行存款比较,本产品存在投资风险,您的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
(二)信用风险: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除本说明书第七条约定的客户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五)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六)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七)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
(八)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收益情况分析
在投资管理人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下,工商银行此类理财产品全部如期为客户实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以35天期限的产品为例,产品到期后客户所得收益均达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历史收益列表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
产品起始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收益率(年)
实现收益率(年)
2012年个人保本21期35天BB1255
2012年个人保本23期35天BB1261
2012年个人保本24期35天BB1264
2012年个人保本25期35天BB1266
2012年个人保本26期35天BB1268
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以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时实际实现收益为准。产品历史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更不构成本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为:一是产品到期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产品投资的资产折价变现,可能影响产品收益实现的全额收回。产生上述可能结果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投资的债券品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三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因违约造成的风险。如发生上述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客户将面临收益损失的风险。
七、信息披露
在产品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在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内在工商银行网站(.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不成立信息,客户购买本金将在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账户,起始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如本产品提前成立或提前终止,工商银行将在提前成立或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工商银行网站(.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本产品正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成立报告。
本产品到期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到期报告。
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以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cn)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工商银行的通知或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本产品,客户本金和收益(如有)将在赎回日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账户。
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工商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客户:工商银行网站(.cn)、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
客户应及时主动查询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主动及时查询信息,或由于不可抗力、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非银行过错原因造成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八、特别提示
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本产品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客户签字(盖章):    &&&&&&&& &&中国工商银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风险揭示书
&&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中国工商银行郑重提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风险评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个人客户
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级别
&&&&&&&&&&&&&&&&&&&&&&&&&&&&&&&&&&&&&&&&&&&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很低,工商银行承诺本金的完全保障。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为低风险的投资品市场,投资收益受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产品收益较为稳定。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五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请全文抄录以下文字:本人已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
客户签名(盖章):&&&&&&&&&&&&&&&&&&&&&& 日期:&&&&&&&&&
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 (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的客户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成长型、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杂,可使用杠杆运作。
经工商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暂无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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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起购金额产品期限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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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着信托在市面上愈加流行,不少假信托也频繁出现,震惊了不少人。甚至,中粮信托等信托公司都无辜躺枪,好在中粮信托及时发布公告,表示旗下某些流行的产品并不属于正规产品,是借着自己旗号的假信托,需要重视。  近日,某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因牵涉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假信托产品无法兑付,遭投资者堵门。近年来随着信托市场的发展及信托认可度的提升,一些非信托机构借信托之名发行“李鬼”产品,让投资者蒙受损失。业内人士提醒,目前国内共有68家正在营业的信托公司,投资者应当从产品发行机构、打款途径、投资门槛等多个方面“验明真身”。  据报道,前述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在实际操作中,以委托认购正规信托产品的名义,让投资者将钱打给博沣公司,然后博沣再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甚至炮制不存在的假信托产品,通过委托认购的方式从投资者手中集资。博沣公司将投资者的资金装入自己的口袋。相关监管部门证实,博沣不能发行信托产品,也没有销售信托产品的资格。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信托行业的发展以及信托产品的认知度越来越高,一些第三方理财等非信托机构借信托之名发行理财产品,使理财市场不时出现虚假产品。去年就有多家信托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其被“冒名顶替”。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在去年5月,某第三方理财销售网站挂出一款名为“中粮信托&衡智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产品。  随后,中粮信托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公司从未发起、销售或发行名为&中粮信托&衡智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产品”。中粮信托同时表示,未同意或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进行与此相关的信息披露、产品销售与发行。  另外,去年2月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地33家“无证经营”的信托公司进行整改。对于频频出现的“李鬼”假信托产品,业内人士表示,投资者可通过多种方式“验明真身”。  首先,信托产品只有持有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牌照的信托公司才能够发行。目前有68家信托公司营业,相关公司名录可在银监会官网查询。其次,投资者可以到信托公司、具有销售信托产品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信托产品。再次,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时,应当到相关信托公司官网核实产品是否真实存在,并关注该产品的起始时间。  投资者在打款时应注意,认购任何一款信托产品时,资金都是直接打入信托公司在银行设立的对公账号,不经手任何非信托公司的第三方。最后,一般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为100万元,少数为50万元,不存在以5万元、10万元为认购起点的信托产品。此外,业内人士强调,购买相关产品时不要盲目相信任何推荐,投资前一定要确认已经了解产品信息和产品风险,签署合同要亲自确认。  假信托的出现给不少人都带来了危机感,好在中粮信托等信托公司及时发现了这个问题,也积极展开了措施遏制了假信托的横行。因此,投资者在进行理财的时候还是需要进一步观察,以便更好地避免购买到假信托,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
  曾经香饽饽的房地产信托,近来成了“烫手山芋”。继去年长昊1号受光耀地产债务牵连、长盈66号融资方董事长跑路事件之后,今年2月份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信托”)再次发布公告,华澳&长昊27号广州潮流站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长昊27号”)一、二期信托单位将延期2个月。此外,该产品三、四期也已到期,截止目前仍无音信。对此,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华澳信托表示,根据合同赋予融资方的权利,该产品是4月17日到期。华澳计划在到期日为投资者兑付本金收益。  长昊27号期延2月  华澳信托2月17日在其官网公布的长昊27号广州潮流站项目延期公告中称,截至本公告日,信托运行正常。目前本信托的各种保障措施有效、合法,均未发生变化。根据信托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现本公司宣布:本信托计划第一期和第二期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延长2个月,延期期间受托人亦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第一期和第二期优先级信托单位自各期的延期开始日起(含)至延期终止日止(不含)期间所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不变。  “自己投了300万元,其中有200万是借父母兄弟姐妹的钱。本应在日到期的,可华澳信托在2月17日表示,可按合同延期2个月。”一位购买了长昊27号产品的投资者表示。他认为,虽然信托公司的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信托运行正常。”但到今天为止,延长的2个月又要结束了,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其实,更让投资者感到不安的是,本次延期公告仅是针对长昊27号第一期和第二期信托单位。而长昊27号四期于日募集完毕,也已经到期。“现在长昊27号的三期、四期都到期了,可信托公司连个说法儿都没。”对此上述投资者忧虑地说。  公开资料显示,长昊27号信托计划于日成立,存续期12个月,本信托计划信托单位总份数为60,010万份。信托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以10万元受让广州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信物业”)100%股权并向其发放6亿元股东贷款,资金用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39-45号地下室(1486平方米)、首层(面积3275.08平方米)、二楼(面积3231.8平方米)及三楼(面积3486.09平方米)“潮流站”购物广场收购及后续升级改造。  值得一提的是,《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从内部人士获悉,华澳信托此前与投资者还签订了一份“T2类信托单位赎回退出支持函”。该函称,为实现投资者按时退出信托计划之目的,华澳信托承诺在投资者所持T2类信托单位赎回封闭期满且投资者向信托公司发出赎回申请后,按信托合同约定的赎回价格、未分配信托收益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将全部赎回资金和截止赎回开放日尚未分配的应分配信托利益付至投资者指定的信托利益账户。  该内部人士透露,“由上述赎回退出支持函可以推测,这次长昊27号或是因为华澳信托人事变动,导致没做好赎回接盘准备造成延期。”不过,该内部人士也坦言,“这个支持函不一定会有效力。”  对于这一情况,华澳信托回复《经济参考报》称,华澳信托重视对信托项目的投后管理,成立资产管理部与业务团队一起负责投后管理。潮流站该项目资产抵押率较低,对投资者有利,且所处位置为天河商圈核心,价值较高,但企业运营项目存在多种外部性挑战需要努力管理,根据此情况和合同给予融资方的合法权利约定,在约定分配到期之前,在企业提出申请后,我司依据信托合同的相关约定,向投资者公告信托计划延期2个月。一些位于上海的资深投资者在到访并深入了解项目情况之后,表示信任华澳信托的风险管理能力,并将继续持有该项目产品到期,还将投资华澳信托的其他新发行信托产品。  华澳信托强调,经过华澳信托和企业的努力,同时得益于该项目本身的较高市场价值,目前,各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已找到新的融资方,预计本信托计划将于延期期限到期前完成信托资金的兑付。  风控成疑 华澳兑付能力垫底  据长昊27号信托推介材料显示,该款产品风控措施主要包括,优劣比9:1的结构化设计和广州盈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泽信物业和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而产品预期收益率方面,则以300万元为分水岭。100万至300万元为10.5%;单笔认购金额在300万至1000万元之间则为11%;1000万元及以上则协商解决。  对此,某研究中心认为,作为房地产项目,这款产品预期收益率较高,期限较短,项目交易对手实力较弱,即便有股权质押、关联方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担保等增信措施,在风控方面也还有一定难度。  其实,华澳信托兑付风险绝非上述孤例。公开资料发现,华澳信托今年以来被曝出的风险事件中,涉事融资方多为房地产公司。譬如,去年5月份,华澳信托因身陷光耀地产债务漩涡,紧急诉讼多家公司以求自保。此后,华澳信托又因长盈66号金世纪项目融资方董事长“跑路”陷入危机。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此前公布的国内首份《信托公司兑付风险评价报告》显示,在调研的60多家信托公司中,在以经营环境、资产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隐性担保能力等为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比中,华澳信托的兑付能力在总体排名中倒数第一。  对此,华澳信托称,该公司对存续项目的管理已实现专业化、全面化、精细化。新任管理团队陆续到任后,去年10月份已专门设立了资产管理部负责所有存续项目管理以及风险处置,每个存续项目都由专人负责监控存续阶段各类风险点,实时更新风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管指标执行情况,并定期更新交易对手及担保方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证照年检情况、贷款卡信息情况、项目实施进度、抵质押物再评估及手续办理情况、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全面监控存续项目存在的风险。同时,我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双线检查制度,业务人员以及存续管理人员均需根据一定频率开展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以及时对存续项目风险进行识别和预警。  华澳信托同时表示,经济下行的形势下,金融机构难免会面临交易对手出现信用风险的情况,但重要的是能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尽一切可能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去年5月份的光耀地产债务事件,我公司通过及时进行风险处置,目前已完全化解,委托人的利益得到保障。而长盈66号金世纪项目融资方董事长“跑路”事件系个人行为,借款企业原本自身经营正常,目前虽然受负面舆情影响,但该项目信托收益至今均正常兑付,华澳信托将继续负责做好投后管理,关注企业运营,做好受托人职责。  对于这一事件的进展,《经济参考报》记者将继续保持关注。
  用益信托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将有2400多亿房地产信托到期,但房地产行业、尤其是中小开发商的资金面并未好转,房地产信托或将在这个兑付高峰年危机频现。最近,新华信托即再度撞上“枪口”,其即将于4月份到期的一款产品或将延期一年。  新华信托房地产信托延期  日前,有新华信托客户被告知,原定4月16日到期的“新华信托&汇源6号房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以下简称“汇源6号”)将依照相关条款延长一年。  资料显示,该项目由新华信托和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增资石家庄兴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华信托分期出资6亿元,卓达集团分期出资3亿元,项目公司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用于石家庄卓达碧水馨园住宅项目建设用地,进行碧水馨园住宅项目建设。  据了解,碧水馨园住宅项目,属于石家庄城中村改造,三年大变样的重点工程项目。但由于北方整治雾霾,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有一定滞后,以致该住宅项目销售进度出现问题。  新华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汇源6号合同约定,受托人有权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延长本信托计划的期限。目前,汇源6号投资的项目运行正常,项目抵押物充足,能够保证投资者本金和收益的安全。而且,合同里提高了延长期的收益率,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其实,去年以来,新华信托就频频在房地产信托项目上“踩雷”。2014年1月“新华信托&上海录润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涉资8.5亿元,但该信托产品的融资方上海录润置业牵扯高利贷,随着担保人邹蕴玉“跑路”。2014年11月,又相继曝出“华惠119号”、“华惠50号”的兑付危机。随后,“基石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出现兑付问题,不过最后有惊无险地进入了处置期。另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新华信托将有136.18亿产品到期兑付。  对于今后如何在制度层面采取措施保障房地产项目的安全?新华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就房地产行业而言,新华信托一直强调识别优质开发商和优质项目,进而为之提供服务,以提高项目质量控制风险,而不是简单地以降低房地产投资比例来控制风险。新华信托投资房地产项目,第一、要求交易对手或其控股股东应具有一定的行业地位。第二、提高所投资项目准入标准。第三、项目物业类型优选有较强刚性需求的普通住宅商品房类型的项目。第四、落实担保措施,房地产项目必须提供资产抵押以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保证担保,审核抵押物实现的可能性及实现程度,优选变现能力强的抵押物。第五、提前考虑资产处置方案。通过以上措施来应对房地产行业风险。  2015又一个兑付高峰年  用益信托的统计显示,2015年集合资金房地产信托预计到期总规模为2413.39亿元,其中今年第一季度到期规模达534.24亿元、第二季度达578.45亿元、第三季度达670.86亿元、第四季度达629.84亿元。事实上,兑付实际规模还将大于上述数字,因为很多单一信托在成立时并没有披露产品期限或是成立规模。如果加上单一类信托项目,保守估计,2015年全行业房地产项目到期规模将超3000亿元。  受到地产信托项目风险频发的影响,信托公司发行地产信托的热情大幅下降。用益信托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初,2015年房地产集合信托计划共发行86款,规模总计173.45亿元,成立规模112.09亿元。而2014年同期,房地产集合信托计划共成立了195款,规模总计420.67亿元,共发行244款,规模总计611.72亿元。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表示,同比而言,房地产信托新增规模下滑显著。一方面受弱经济周期和强市场竞争的影响,使得信托资产增速放缓,而房地产信托作为信托主要业务之一,亦受此影响。另一方面,今年以来信托产品的个体风险暴露明显增加,房地产信用风险进一步加大,面对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房地产信托新增规模将放缓。
  信托市场短暂的平静再度被打破。曾经被视为香饽饽的房地产信托投资项目,在兑付高峰年接连出现兑付风险。而这次撞在“枪口”上的是新华信托。  近日,新华信托客户被告知原定日到期的“新华信托&汇源6号房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汇源6号”)将依照相关条款延长一年,目前该信托项目运行正常,项目抵押物充足,能够保证投资者本金和收益的安全。  相关资料显示,该项目由新华信托和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增资石家庄兴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华信托分期出资6亿元,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期出资3亿元,新华信托拥有项目公司67%的股权,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项目公司33%的股权,项目公司通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用于石家庄卓达碧水馨园住宅项目建设用地,进行碧水馨园住宅项目建设,原定到期日为今年4月。  目前,石家庄卓达碧水馨园住宅项目销售进度出现问题。该项目本身属于石家庄城中村改造重点工程,但由于北方整治雾霾,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有一定滞后,以致销售略有滞后。  虽然有业内人士指出项目延期也不算违约,但普益财富研究员付巍伟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延期兑付表明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没有充分估计到融资人的信用风险状况,或者现金流状况。”  而这场风波也从侧面反映出2015年房地产信托兑付风险依然高企。  此外,酝酿已久的信托保障基金将于日起正式实施。信托保障基金将进一步健全了我国信托制度基础,有助于提升信托业抗风险能力,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 游苏杭)近日,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因牵涉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托产品无法兑付,被投资受损户堵住大门而一度陷入瘫痪。  据监管部门初步调查,自2011年以来,博沣及其关联公司非法开展委托理财,向公众出售了约4亿至5亿元信托产品,其中涉及银行代售的部分约2亿元。博沣及其关联公司非法开展委托理财,向公众出售了约4亿至5亿元信托产品,其中涉及银行代售的部分约2亿元。  事实上,此类违约事件,仅是现今债券市场的一个缩影。在2014年里,从私募到公募、从民营企业到国有企业,债券信用违约风险事件层出不穷。  信用违约案件频发  2014年被不少市场人士视作中国债券市场的信用违约元年,陆续爆出的一系列违约事件,几乎涵盖了各个金融品类。  从去年初“11超日债”因无法偿还8980万元债息打破债市“零违约”神话,到华锐风电、天威保变等其他高风险公司债频频被调低评级,到7月金泰私募债3300万元本息违约,再到7月末银行间市场4亿元华通路桥短融在最后一刻方得到偿付,大大小小的信用违约事件如潮水般涌动。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发生的这些信用违约事件最终多数会因获得有关方面的兜底而“峰回路转”,在这其中尤以公募债市为甚,“刚兑”神话始终未能被打破。  分析人士指出,从2014年“刚兑”债务的解决方案来看,一方面,相关方案中仍或多或少的有政府的影子,以及监管层对于个人投资者利益略显“越位”的保护;但另一方面,从债务重组和实际兑付程序来看,也同样体现出了市场化债务重组的特征。整体而言,信用债市场违约风险的解决,仍然朝着更市场化的方向前进。  决策层释放新信号  在3月15日全国“两会”的记者见面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首次作出明确表态,“允许个案性金融风险的发生,按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清算。这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也增强人们的风险意识。”  此番讲话被视作政府意图“打破金融市场刚性兑付”的信号。“它将改变中国金融市场投资者以往固有的观念、行为方式,也将改变国内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与方式、风险定价手段与工具、及盈利模式等”,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表示。  李克强总理所强调的“允许个案性金融风险的发生”,一方面意味着“政府将逐渐地退出对国内金融市场信用的隐性担保,这就意味着不仅允许国内金融机构破产,也要求国内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  此前,由于“刚兑”这种隐形担保的存在,“投资主体往往会把金融市场运作的收益归于自己,而把金融市场运作的成本转嫁给整个社会来承担”,易宪容表示,有人兜底,投资者自然不愿考虑风险而选择那些收益更高的市场和项目。  “投资者风险意识低的毛病也就是这样被惯出来的”,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直言。  另一方面,“此次对于‘个案性’的限定,还有着‘可置信威胁’的意图”,鲁政委表示,允许个案性金融风险的发生,能够警醒投资者意识到风险存在的同时,又能将金融风险的暴露控制在有限范围之内,避免其上升为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以防止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刚兑”或将破局  事实上,打破“刚兑”的预期一直存在。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表示,刚性兑付是中国企业需要慢慢消化的毒瘤,刚性兑付的存在对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很不利,只有打破刚性兑付,才能逼迫资金向实体经济流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郭广昌表示,实体经济已经没有能力支持当前这么高的利率水平,而高利率存在的重要原因是有大量刚性兑付的存在,大量的暗含政府、银行、信托作为背景的无风险高利率产品的存在,将资金都吸引过去。  2014年未能真正打破的刚性兑付,能在2015年迎来破局吗?  “目前的金融风险问题尚未严重到临界点,因此刚性兑付要想在2015年破局还是相当难”,鲁政委表示,但未来刚性兑付被打破这是一定的,也是应当的。  安邦研究团队也认为,刚性兑付在2015年被打破的前景并不乐观。要想真正打破刚兑,还需看中国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是否做好了市场化处置风险的准备,能够依法保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与金融机构能否摆脱政治干扰,按照更加市场化的方式操作进行。而要解决这些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仍需艰苦努力。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债券市场逐渐成熟、监管层逐步推动市场风险暴露,以及经济下行背景下企业个体风险持续积累,打破公募债“刚兑”坚冰在2015年仍有望成为现实。
  “川信&浙江好当家电器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3年5月已完成兑付,对于该产品的投资者而言,虽然没有任何损失,但对于四川信托来说,兑付完成只是麻烦的开始,据中国基金报记者了解,至今四川信托尚未收回资金,仍然深陷讨债诉讼的漩涡中。  起因  前述信托计划融资方浙江好当家电器公司在信托计划到期时无力偿还1亿元的信托贷款,2013年下半年四川信托将浙江好当家电器公司诉诸法庭,原本是想拿回抵押物变现,孰料半路杀出程咬金,另外一家公司将抵押物中的一处房产申请司法拍卖,该公司是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律师丹平原表示,工程款通常是优先于贷款偿付。这使得四川信托痛失抵押物,从而导致四川信托走上漫漫讨债路。时至今日, 除了四川信托外,浙江好当家电器另欠有多家银行款项未还,目前已被列为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另据一位知情人士称,浙江好当家2012年通过四川信托成立信托计划时资金链已非常紧张,到2013年四川信托起诉该公司时,该公司已牵涉到民间借贷、多家银行欠款,在四川信托起诉浙江好当家后,其他债权人也加入到起诉行列,致使四川信托讨债路更加艰难。  现状  四川信托仍在通过民事诉讼追债的路上,它不仅将浙江好当家及关联担保的公司、当事人等告上法庭,要求其偿付信托本金及利息,同时还将工行宁波分行和工行余姚支行列为共同被告,要求银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现在按专业律师的说法,四川信托和工行两个分支机构正在扯皮中,因为根据浙江好当家现在的财务状况,讨回的概率不大,浙江好当家基本已任由摆布。四川信托诉工行两分支机构的理由是:曾与两机构签订过《高端财务顾问服务协议书》和《四川信托-浙江好当家电器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安信账户托管(资金监管)协议》,认为两家银行在信托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恶意欺诈与重大过错,违背了监管义务,与信托资金不能回收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银行除了反驳外,还对诉讼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不应在四川审理,而应在浙江审理。据丹平原介绍,信托公司一旦走上民事诉讼道路,没一两年程序走不完,而因为对方再提管辖权更是拖长了时间。记者看到的二审民事裁定书显示,二审结束时间为去年11月25日,并且法院裁定将该起纠纷案件移送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来审理。那就意味着又要从一审开始起步,没一年半载恐怕还很难结束。  专家观点  用益信托首席分析师李旸认为,托管行有义务保证信托资金安全,保证资金使用符合信托要求,一定要专款专用。对投资者来说,虽然在刚性兑付环境下收回了投资,但频发的风险事件,还是给投资者敲响了警钟,这也间接对投资者进行了风险教育。投资者在今后投资信托时,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因为坚信一定能刚性兑付,便一股脑将钱投资到信托上,在产品到期前对项目不管不问。正确的做法是要认真审慎看待项目,关注产品执行情况,比如资金已到哪个环节,项目运行得如何等。李旸还认为,事实上,刚性兑付与否意义已经不大,近几年发生的多起风险事件,已实现了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投资者已明显较以往成熟。
  新金和信托计划应于2月1日支付投资者484万元利息,实际仅支付了75万元,引发投资者不满  步入羊年不久,就有信托产品违约事件爆发。涉事项目为长城新盛信托发行的“长城新盛财富3号宁波新金和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新金和信托计划)。  日和日,长城新盛信托分别成立了两期新金和信托计划,原计划募集资金3亿元,实际募集资金总规模为2亿元,期限均为24个月,分别于日和日到期。  然而,眼看还差4个多月该计划一期即将到期兑付,却因利息违约被投资者投诉。  按照规定,该计划本该于2月1日支付484万元利息,但是投资者却并未收到足额利息。据一位申购了该信托计划的投资人介绍,本应收到该项目的半年利息,最后却发现账户里收到的利息不足信托计划里约定的两成。长城新盛信托在其所发公告中表示,长城新盛信托此次仅向投资者分配已经收到的当期信托收益共计75万元。如此之大的收益差距让投资者无法接受。  《投资时报》记者拨通长城新盛信托信息披露处电话进行求证,对方声称自己即将进入电梯,要求记者稍后拨打,而这一“稍后”就变成了从此无人接听。  宁波新金和项目利息违约  根据长城新盛信托发布的公告,新金和信托计划的收益不达预期,主要是由于融资方经营等原因未能全部支付相关股权收益权回购款,故其无法全额支付投资者的到期利息。  据了解,该信托计划所募集的资金用于购买宁波新金和投资有限公司 (下称新金和投资) 对旗下两家目标公司所持股权的收益权后,由新金和投资对两家企业进行增资扩股,企业将该笔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然而,去年以来,由于房产市场低迷,“金和系”旗下璟月湾项目的建设和销售进度也受到影响,从2014年起销售额大幅下滑,导致其工程建设和费用基本全依赖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来输送现金流。而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受目前经济形势影响,净现金流无法支撑璟月湾项目的建设。  对此,长城新盛信托表示,一方面将加快司法诉讼程序,通过诉讼途径保障信托计划的安全;另一方面通过继续督促金和系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或寻找第三方接盘,以保证委托人的收益。  投资者认为信披不到位  除了收益不达预期,新金和信托计划的投资者还对长城新盛信托的信息披露表示不满。  据了解,484万元的项目利息本应该在2月1日就打到投资者账户,然而,到期之时,投资人收到的利息不足两成,但在这个时点,长城新盛信托并未主动向投资人披露项目运行情况以及利息不足额的原因。  银监会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发生可能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客户和相关利益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制作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并向社会披露。”  而长城新盛信托一直到2月17日才在其官网发布一则加密公告,告知宁波新金和项目的情况。显然,其并未严格按照监管层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在项目出现销售问题后,长城新盛信托已于日以信托纠纷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新金和投资、陈韶峰等相关人员及公司的诉讼,并于日完成对“金和系”相关资产的诉中保全。这一处置方式信托公司方面当时也并未向投资者披露,而是在2月17日发布的加密公告中一并告知。  风控仍是问题所在  长城新盛信托并非首次曝出兑付风险。  2014年9月,长城新盛信托与浙江临安中都置业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向后者发放5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18个月,贷款利率为年利率15%,按日计息,如果中都置业不归还贷款,则应按照贷款利率上浮50%的标准支付罚息,并按照贷款本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而就在长城新盛信托向中都发放贷款之后,中都置业就出现了违约征兆。虽然最终通过司法途径,对抵押物依法变价使得长城新盛信托的基本利益得以保障,但是这也暴露出长城新盛信托在前期尽职调查中的失误。  无独有偶,另一事件同样与中都置业相关。长城新盛信托发行的“财富5号中都青山”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浙江临安中都置业的发展建设,但由于去年房地产市场遇冷,中都置业董事长杨定国跑路,导致该计划也陷入兑付风波。  而本次宁波新金和项目的风波,长城新盛信托已经选择进入司法程序,并且完成了相关资产的诉中保全,最终能否全部兑付还有待观望。但该公司方面并不愿意对此事多做交代。(完)
  2014年,信托公司频陷兑付危机,据《投资时报》统计,先后有17家信托公司曝出兑付风险事件,而新华信托就是这份黑名单中的一员。  进入2015年,“黑天鹅”依旧盘旋,新华信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日前,有消息称新华信托发行的“新华信托&汇源6号房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下称汇源6号)可能延期。为此,《投资时报》记者查阅新华信托官网,并未发现明确的产品延期公告,仅有一则疑似宣布产品延期的公告。该公告显示,若“汇源6号”计划确实延期会在产品到期日提前一个月,即3月16日发布延期公告,而新华信托官网当日并未发布延期公告,尚不能判断该信托计划延期。  记者随后致电新华信托官网客服了解该款产品的运行情况,对方表示并未接收到公司关于该款产品延期的消息,但是投资者本人可登录官网以了解产品的具体信息和进度。同时,客服人员表示,投资人也可在该产品到期时,即4月初查询相关公告。  “汇源6号”疑似延期  据公开报道,新华信托官网于今年2月28日向委托人和受益人发布了一份关于“新华信托&汇源6号房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延期的临时公告。  该资料截图显示,新华信托成立的这份信托计划所投项目为“石家庄卓达碧水馨园住宅项目”,该信托计划第一期按照资金信托合约定于今年4月2日结束,第二期按照资金信托合约于今年4月16日结束。  新华信托临时公告中表示,“汇源6号”所投资的“石家庄卓达碧水馨园住宅项目”运行总体正常,能够保证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的安全。但是,从目前销售进度评估,该信托计划在到期日前,存在不能归还全部信托本金及相应收益的可能性。  为此,新华信托决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延期条款,延长该信托计划的兑付期限,延期时长不超过一年。同时,在延期期间,该信托计划涉及的A类和B类信托单位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均上调两个百分点。  然而,记者翻阅新华信托官网已经找不到关于该信托计划的延期公告,仅发现一则新华信托于3月5日发布的关于“汇源6号”信托计划的公告。该公告称,上述信托计划所投资项目“目前运行正常,项目抵押物充足,能够保证投资者本金和收益的安全”。同时,该公告指出“汇源6号”信托合同中关于延期的条款,“受托人有权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延长本信托计划的期限;如决定延期,应提前一个月在受托人的网站上公告通知受益人。受托人决定延长本信托计划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但是在此公告中,新华信托并未明确表示“汇源6号”信托计划是否延期。  根据上述信托计划合同中的延期条款,如果该计划确实延期,那么新华信托应在该计划到期前一个月,即3月16日发布延期公告,但是3月16日记者并未在新华信托官网找到该款产品延期的任何信息,那么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就是该信托计划运行正常,可以到期兑付;另一种情况,即该信托计划如公开报道中提到的确实延期,虽然这并不算信托产品违约,但是信托公司却未能按照披露规定提前一个月告知投资人产品延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违规行为。具体兑付情况只能留待4月初产品到期之时再做查询。  房地产项目频踩雷  “新华信托&汇源6号房地产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首期募资规模为5000万元,二期实际募资金额5.5亿元,因此该信托计划两期合计募资规模达到6亿元。据了解,该计划所募集资金投向为石家庄卓达碧水馨园项目,该项目属于石家庄城中村改造,三年大变样的重点工程项目。  根据新华信托对石家庄卓达碧水馨园项目的评估,只要该项目达到47%的销售,就足以覆盖该信托计划的本金。然而,自去年以来,整个房地产行业形势不容乐观,三四线城市房价下降,购房者观望情绪严重,迟迟不肯出手。在整个行业下行趋势的影响下,石家庄的房地产市场也遇冷,因此,碧水馨园项目销售不达预期导致信托计划资金不能及时回笼,延期也在情理之中。  自2014年起,新华信托就频繁在房地产信托项目上踩雷。  2014年1月“新华信托&上海录润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涉资8.5亿元,但该信托产品的融资方上海录润置业牵扯高利贷,随着担保人邹蕴玉“跑路”,最后新华信托不得不兜底进行刚性兑付。2014年11月,新华信托又相继曝出“华惠119号”、“华惠50号”的兑付危机。随后,新华信托“基石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出现了不能到期兑付的情况,尽管最后有惊无险地进入了处置期,但频频在房地产信托上踩雷的新华信托无疑暴露了自身在房地产信托项目上的风控问题。  此外,去年8月,在银监会的一次内部会议上,新华信托被点名通报,称其在短期时点上出现了风险资产高于净资产的现象,风险严重,风控有待提高。2015年,新华信托即将有136.18亿元的信托产品面临兑付,位于今年信托公司兑付压力榜的第八名。
  核心提示:近年信托市场风生水起,不少投资公司等打起了信托注意。  假信托硝烟再起。  因为涉嫌销售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炮制的虚假信托,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近来频繁遭到投资受损的投资者堵门。  根据当地监管部门初步调查,博沣及其关联公司非法开展委托理财,向公众出售了约4亿元至5亿元信托产品,其中涉及银行代售的部分约2亿元。据相关投资者反映,2014年下半年以来,这些信托产品陆续陷入兑付困难,博沣负责人于2014年12月卷款“跑路”。  伴随近年信托市场的风生水起,不少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也打起了信托的注意。  证券时报记者此前调查发现,深圳前海片区存在一些公司,打着信托的招牌,虚假宣传自身实力,甚至在业内大肆招聘,实际却并未获得信托从业牌照。  针对如何辨别真假信托产品,格上理财信托分析师王燕娱表示,首先,信托产品只有持有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牌照的信托公司才能够发行,相关公司名录可在银监会官网查询。目前有金融许可证的信托公司有71家,其中68家正在进行业务。  其次,认购任何一款信托产品打款时,资金都是直接打入信托公司在银行设立的对公账号,不经手任何非信托公司的第三方。  此外,相关产品的认购门槛也值得注意。“信托产品一般为百万元起步,50万元起步的比较少见。极为少见的产品也有起步门槛在20万元,或者30万元的,但多为银监会特批项目,比如带公益性质的信托产品。”她强调,不存在以5万元、10万元为认购起点的信托产品。  王燕娱还提示投资者称,购买相关产品是不要盲目相信任何推荐,投资前一定要确认自己已经了解产品信息和产品风险,签署合同也要亲自确认。  “正规的信托合同中不会出现保本保息等字样。”她说。
  3月18日,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因牵涉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的信托产品无法兑付,再次被投资受损户堵住大门而陷入瘫痪。从2014年底以来,博沣的投资受损户多次要求“推荐”和“代售”博沣产品的银行赔偿损失。  据监管部门初步调查,博沣及其关联公司非法开展委托理财,向公众出售了约4亿至5亿元信托产品,其中涉及银行代售的部分约2亿元。明知博沣公司非法“吸金”,为何湖南多个国有银行的数十家网点及工作人员还充当“帮凶”?  理财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银行称产品“保本保息,无任何风险”  据投资者反映,湖南博沣资产管理公司自2011年成立以来,依靠转包国有银行在售信托,或者炮制已经终止甚至“子虚乌有”的信托产品,以6%至7.8%的年收益率向数百投资者出售了数亿元的信托产品。2014年下半年以来,这些信托产品陆续陷入兑付困难,博沣负责人于2014年12月卷款“跑路”。  据湖南银监局初步调查,博沣及其关联公司出售的理财产品金额约4亿至5亿元,其中涉及银行代售部分约2亿元。  湖南省工商局的注册登记资料显示,博沣公司于2011年4月成立,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和咨询;投资管理和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信息咨询);自有或其它资金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会展服务(须另行报批)。  长沙市金融办证实,博沣不能发行信托产品,也没有销售信托产品的资格。  据“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博沣公司只是信托计划中的投资管理人,不是信托发行方或代售方,但实际操作中,博沣公司以委托认购正规信托产品的名义,让投资者将钱打给博沣公司,然后博沣再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甚至炮制不存在的信托产品,再通过委托认购的方式从投资者手中集资。博沣公司将投资者的资金拿进了自己的口袋。  一份博沣出具的委托认购合同显示,投资者李女士自愿委托博沣公司认购并代为持有“华润信托-岳麓6号”信托计划。银行记录显示,李女士于日向博沣公司账户存入10万元,款项来源注明“信托理财”。  业内人士称,投资者应直接与信托公司签合同,而不是博沣公司,博沣以委托认购信托名义大量超募资金属于非法经营,涉嫌非法集资。  记者调查发现,博沣及其关联公司之所以能大肆非法“吸金”,数家国有银行起了关键作用。不少投资者表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在长沙、益阳等地的数十家营业网点及其工作人员,向客户推荐购买或者直接代售博沣产品,很多人因为信任银行而受骗。  长沙卷烟厂退休职工李女士说,她的工资一直在工行长沙市曙光南路支行发,日,该支行行长唐某某主动向其介绍博沣的理财产品,称“保本保息,无任何风险”,自己出于对其行长身份的信任买了10万元。“合同的信息全部是这个行长填写,自己只签了一个名,完全是因为信任她。如果是博沣公司的人向我推荐,我肯定不会买。”李女士说。  记者18日致电唐某某,她说,客户购买产品是在银行柜台,但对于是否自己经手需要证据来证明。  银行员工称推荐博沣产品是“下达的任务” 奖励2%  银行为何违规面向公众代售博沣公司所谓的信托产品?几家涉事银行称,违规推荐和代售系个别员工私下而为。工行湖南分行称,该行没有组织销售博沣公司信托产品的行为,但“不排除少数网点的少数员工私自向客户推荐”,目前该行纪委正在对内部进行调查。  工行一些参与代售的员工表示,推荐博沣产品是银行下达的任务,为了促成签约,银行员工会有意淡化风险提示甚至隐瞒风险,重点强调收益。  投资者提供的一份工行湖南分行营业部2011年内部通知显示:根据“工银湘办发(号文件”指示,希望各支行负责人亲自抓好“飞龙一号”产品的销售,做好与天源证券、博丰投资(注:博沣的关联公司)驻点人员的衔接工作,计价奖励直接到个人。  而一份博沣公司信托产品对银行端客户经理的“销售奖励”标准实施细则显示:“岳麓5号”产品对于直接认购的一般委托人资金的销售,银行端奖励2%。据记者了解,不同的产品,认购额度不同。奖励的标准也各不相同。  事发后,受损户强烈要求银行负责,称这是银行的组织行为。有些参与代售的员工希望受损户“把事情闹大,找工行上面赔”。记者调查发现,春节前后,工行部分涉及博沣案的员工已被调走或换岗。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透支”公信力代销理财产品,给风险添上了发酵剂,如果没有银行为博沣等理财公司的非法行为“背书”,他们不会有如此好的生存土壤。  涉及工商银监金融办等多道“防线”,仍非法经营3年多  湖南银监局副局长田本全表示,博沣出售的是未经批准的“线下”产品,任何银行代售均属违规。如果投资者是在银行柜台营业时间内购买,或者从行长等银行工作人员手里购买的博沣产品,银行必须担责。  相关法律专家认为,从投资公司设立到非法经营,再到银行违规代售,在博沣事件中,至少涉及工商、银监、金融办等多个监管部门,但是如此多的防线依然让博沣非法经营长达三年多,监管的缺失与不力暴露无遗。  博沣公司由工商局审批成立,其超范围经营,工商部门理应查处;博沣非法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委托理财,涉嫌非法集资,属于打非办打击的范畴;数家银行的几十个网点违规代售,银监局有责任制止和查处。  长沙某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博沣案暴露的监管不力情况十分严重,银监部门更是“不作为、乱作为、反作为”。该负责人说:“现在出了这么多问题,银监局到底查出了哪些?移交了哪些线索?这些都是要事前监管的。”  据了解,长沙上述金融监管部门曾专门致函湖南银监局,希望就一些涉及非法放贷的线索展开调查,但未获银监局有效回应,有些函件甚至没收到回复。  湖南银监局一副局长坦承,因人手有限,银监局对银行的事前监管往往很难做到。比如,长沙市的银行网点有上万家,但湖南银监局专门监管工行的处室只有四五个人,根本管不过来,更多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湖南省工商局企业处一负责人也表示,工商部门对超范围经营的检查主要是采取抽查的方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第三方理财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产品涉及债券、基金、PE、信托等多个种类,而我国投资理财的法律法规等制度还不完善,现有的相关监管部门都是“兼管”,最终导致投资理财类公司处于事实上的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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