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岩邮局退休老三星冻结员工工资的工资标准应该是多少

邮政局退休员工死亡有那些补偿_百度知道
邮政局退休员工死亡有那些补偿
所在单位办理离,支付标准为4000元/人。由单位发给死亡人员家属,除参照国家相关规章外,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去世后、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标准:  ①批准为革命烈士的。  ②根据浙老干[2006]11号文件,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为本人退休前10个月工资(不包括市定补贴和各种津贴补贴),具体还有结合地方的规定;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按20个月的离休金计发,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因病死亡的。   2。(自日执行)死亡丧葬费、退(职)休人员减少手续后,因公牺牲的按40个月的离休金计发、一次性抚恤金等。下面浙江的供参考;因工死亡的:1,社保经办机构在次月结算基本养老保险金时一并支付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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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邮电职工,已退休十多年了,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想问他死亡后有多少个月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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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吉林市邮政局计发职工退休养老金是违法的
鉴于吉林市邮政局信访办公室日答复意见,我们在此对上一级主管部门吉林省邮政公司负责领导再一次反映吉林市邮政局关于缴纳职工社保基金和工龄工资等问题,希望省邮政公司能够尽快给予调查、监督、解答、纠正其违法行为,解决问题为盼。
一、吉林市邮政局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部分;过渡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依据吉政发[1998]22号 《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五、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三)2、过渡性养老金=统一制度前(1995年、1996年、1997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4%。”
吉林市邮政局计发过渡养老金,职工建账日期是日,某职工参加工作时间日,如果按照“建立个人帐户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出过渡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27.1年,而不是24.6年,吉林市邮政局申报的退休审批表计发过渡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24.6计算到1995年,法律是指用(1995年、1996年、1997年)“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缴费工资*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吉林市邮政局把视同缴费年限计发24.6年这是没有法律依据是违背了上述法律的和曲解了法律规定的。(证据附件&&&&&&&&
二、吉林市邮政局计发纳入省统筹的月基本养老金是颠覆法律规定的;
依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吉政发〔1998〕22号
“五、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三) 4.在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期,基本养老金标准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就高不就低。凡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给予补齐;高于老办法计发标准的,在日至日期间超出部分按30元封顶,以后不再封顶。按老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职工档案工资一律封定在日。按老办法支付月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封定档案工资&退休金计发比例+国发〔1992〕29号文件规定增发的10%养老金+各项补贴、津贴。”
从xxx退休审批表上按照【1998】22号文件新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1206.94元,试点老办法计算的月基本养老金1414.94元,依据此法xxx月养老金计发新办法低于老办法,“凡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发标准的,差额部分给予补齐;”吉林市邮政局“倒行逆施”“颠倒法律”“移花接木”不但差额不补,却按照养老金待遇低的新办法1206.94计发,纳入省统筹的月基本养老金少计发187.21元/月,上述法律规定.“在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期,基本养老金标准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就高不就低。”吉林市邮政局计发过渡养老金是颠覆上述法律“就低不就高”这一低一高颠倒是非,仅就此一项过渡养老金就减少74.83元/月。这种颠倒是非的曲解法律是严重违法侵权行为。(证据附件退休审批表&&&&&&&
三、吉林市邮政局擅自变动降低岗位工资、缴费基数逐年降低,确定在省社平以下,不按行业统筹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是违法的;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号
“五、原行业统筹企业1999年以后的退休人员,按省、区、市的办法计算养老金时,以省、区、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在按原行业统筹办法计算待遇时,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以1997年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为准,一次核定后不再变动。”
“按照老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职工档案工资一律封定在立日,依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吉林省劳动厅 财政厅 吉劳险字[1999]40号
&“第十九条
按原行业统筹计发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以1997年本行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一次核定不再变化。”
吉林市邮政局十年内不但没涨工资,在我们退休当年应该按照国家政策涨的工资也不给涨,到正常退休时,我们的工资已经低于1997年工资标准了,在正常退休前二年到五年中,吉林市邮政局几个决策人私自违法连年变动降低法律规定年封定的职工岗位工资、逐年降低社保缴费基数,到正常退休前几年缴费基数已经降到省、市社平工资以下,更低于行业统筹工资(证据附件工资单&&&&&
&&)(证据附件吉林市邮政职工xxx缴费基数、省社平工资、行业工资对比表&&&&&&
)更没有按照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吉劳社函字【2001】7号文件按照行业统筹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确定,所以邮政职工的退休养老金就变低了,这是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是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证据附件工资单&&&&&
)(省劳动和社保保障厅文件&&&&&&&
四、吉林市邮政局在职工退休前几年降低工资、少报工资总额项目后确定职工养老金缴费基数是违法的;
依据《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9号
“二、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进行下列支付和预留
(二)支付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执行。
(三)预留因改制分流实行内部退养的人员的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预留生活费标准由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最高不超过按所在省(区、市)计算正常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办法核定的数额。社会保险费按内退前的基数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原主体企业对预留费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内部退养人员费用按时、足额支付。”
国资发分配【号文件
明确规定“内部退养职工社会保险费预留标准根据内部退养人员退养前12个月平均工资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为基数一次核定,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基本保险;内部退养职工住房公积金预留标准按照内部退养职工退养前企业实际月缴纳额确定。”
国资发产权9号文也规定了“社会保险费按内退前 的基数一次核定,不再调整。”
内退职工缴费基数的确定在上述法律中十分明确,在吉林市邮政局的答复第二条中解答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违法在退休前几年降低岗位工资,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1、某职工从2002.3月就被降低岗位工资,至退休前直降290元/月,工龄工资就从334元降低至280.5元,降低53.5元/月。
2、某职工从2002.3月至退休前被降低岗位工资280元/月,工龄工资从303
元降低至216元,降低87元/月。
而且取消了法律规定工资总额技术津贴、服务奖1、2、交通费、误餐费、医疗补贴等,(合计:339元/月)(证据附件&&&&&&&
)年功津贴是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工龄计发的,它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是不容随篡改和随意少报的,“月平均工资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邮政局中层以上干部以实际工龄计发年功津贴而职工却随意被篡改少报,难道执行了两个法律吗?缴费基数以此确定是违法上述法律条款的,请吉林省邮政公司负监管责任,责成吉林市邮政局解答、解决。严格依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计发职工养老金。
五、吉林市邮政局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就应该依法补偿
依据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吉林市邮政局在日的答复意见里即然阐述了我们签属了内退协议,“劳动者患病”“以本人身体原因”就更应该按照上述法律第六条执行。其它原因也应按照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执行。那么省邮政公司应该负监管、管理责任,责令吉林市邮政局按照上述法律给予内退职工依法经济补偿。
六、请邮政局公开社保个人缴费权益记录,补发工资发放清单,解答2006年以前退休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空白原因、并补录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9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请吉林省邮政公司领导责令吉林市邮政局公开职工缴费个人权益信息,补录2006年以前退休职工的个人缴费情况信息,“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之本人。”并依法发放工资清单,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内退协议是劳务合同,合同和协议是双方在公正、公开、自愿、平等条件下制定的,如果是合法协议应该公开并发给内退职工个人“内退协议”单方面的签订是不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也是违法无效的。
我们请求吉林省邮政公司主管领导责令吉林市邮政局依据法律解答、解决职工的社保问题,吉林市邮政局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解答是空洞和苍白的,是属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无效解答。企业决策人的自订政策是违法侵权行为,是不能代替法律法规的,希望吉林市邮政局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平正义,反对渎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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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与邮政银行系统升级相关问题解答
一、哪些问题可能影响到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发放?
答:可能影响到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有两个方面原因:
一是社保信息与原始档案信息不一致。
根据黄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全市范围工矿单位,须在近期完成退休人员社保信息与原始档案基本信息的核实,实现职工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汉字,出生年月日等)与原始档案中招工表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以确定退休人员个人身份的合法有效。
二是,退休人员原来在邮政银行开户的个人信息,在系统升级后个人身份证号码不对。
邮政银行系统从七月一日起进行系统升级,升级后,所有个人用户持有的身份信息要求做到两点,一是实名制,必须真实有效;二是必须持有18位公民身份证号(户口薄或身份证均可)。否则新系统将不予认可。
简单地说,要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和身故后子女享受相关丧葬和继承待遇,从现在开始必须做到,退休人员个人持有的户口薄或身份证信息(姓名汉字、出生年月日)、社保登记信息与职工入厂(矿)时原始档案登记信息完全一致。
二、退休人员持有的户口薄或身份证信息、社保登记信息、入厂(矿)原始档案登记信息,三者信息都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答:总的原则是:退休人员持有的户口薄或身份证信息、社保登记信息、入厂(矿)原始档案登记信息这三项中,以入厂(矿)原始档案登记的信息为主。退休人员的户口薄或身份证信息、社保登记信息中,姓名汉字、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时间,都要以入厂(矿)档案登记时当时填入的为准。
退休人员持有的户口薄或身份证信息与入厂(矿)档案登记有误,须凭矿组织从事部门(原劳资科)和保卫科证明到公安机关重新补办。
社保登记信息与入厂(矿)档案登记有误,由矿组织从事部门对社保局核对后纠正。
三、前期我矿退休人员身份证办理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处理?
答:从2009年元月份起,矿退居办以片区通知、张贴告示和电话通知方式收取退(居)休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七月上旬,退休人员1193人中,已收取第二代(新)身份证822人(份),其中:749人暂未发现信息错误,73人发现姓名汉字错误。371人未交第二代身份证,但根据社保局退休审批登记,已在其中查实第一代(老)身份证有证人员352人,另有
19人无证。
存在的问题:
一、19名无证退休人员须补办或补交身份证,否则,不仅邮政系统不能识别退休人员个人身份影响养老金的正常支取;还有可能影响配偶和子女办理丧葬和继承手续。
二、352名持有第一代(老)身份证又未上交复印件的退休人员,如后来已经办理了第二代(新)身份证,务必迅速将新证复印后补交,待人事部门核对信息后与社保登记对接完善。
如果还继续持有未过期的第一代(老)身份证,则需要人事部门进行核对确认,姓名和出生年月日信息与入(矿)档案登记信息一致,方可继续使用。如信息与档案登记不一致,或者持有的第一代身份证已过期,则需要重新办理第二代新身份证。
三、73名新证有汉字或出生年月日错误的退休人员,等待人事部门与原始档案再作核对后,如新证与档案一致则无须更改;如新证与档案仍不一致,则需要重新按原始档案的个人信息办理新证。
四、749人暂未发现信息错误的退休人员,等待人事部门与原始档案再作核对后视情况处理。
四、为什么要开展退休人员社保信息与原始档案信息核对?
答:社保局要求退休人员社保信息与原始档案信息核对有两个原因。
一是,职工退休时,因各种原因造成“退休审批呈报表”在社保局登记时个人信息,如:姓名(音同字不同)、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与职工参加工作时的档案登记信息不一致;这些错误将影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增资待遇;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管理条例》规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和待遇的继承,社保局系统只承认职工参加工作时原始档案中登记的个人信息(姓名汉字和出生年月日等),且只此信息受法律保护。
社保信息与原始档案信息核对、更正一致后,将能保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和身故后配偶子女对丧葬待遇的合法继承。
五、邮政银行升级后有哪些要求?为什么我以前可以自由支取现金而现在不能呢?
答:我国邮政银行系统从七月一日起进行系统升级;升级后,所有个人用户在全国城乡网点办理银行支取业务,都要求做到两点:一是实名制;个人用户第一次必须持有合法证件(户口薄或身份证均可)在柜台实名登录。二个人第一次重新登录所持有的合法证件必须是18位数公民身份证号,否则新系统将不予认可。
退休人员升级前可以自由支取、而升级后不能自由支取的原因有两个:一是退休人员没有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薄未编制18位数身份证号码。二是退休所持有的证件(身份证或户口薄)中姓名汉字或出生年月日信息,与邮政银行系统显示的不一致。
六、邮政银行升级后,退休人员不能支取现金该怎么办?
答:有两个解决方案。
一是临时性方案:退休人员如果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在邮政银行不能存取现金,说明身份证汉字或号码有误码,可以到矿退休办或组织从事科开具书面证明,到开户邮局(灵乡邮局)登记更正即可。外地退休人员可以利用邮政绿卡(即:邮政银行卡)办理存取手续。
二是永久性方案:退休人员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到矿组织从事科核对原始档案信息、并由矿保卫科出具证明后,持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凭新办二代证在开户邮局(灵乡邮局)登记更正即可。
须说明的是,临时方案,只解决了与邮政银行系统的个人信息对接,只能解决退休人员在本人生存的情况下,正常的存取款业务;永久性方案,不但能保证对邮政银行的信息对接,同时也与社保信息保持了一致,形成了完整的体系,不但能保证退休人员生存情况下的存取款顺利进行,同时,在退休人员身故后,也能保证其配偶和子女正常办理财产继承和丧葬费用的理赔等事宜。
七、邮政银行系统为什么要进行养老金(工资)发放的系统升级?
答:邮政银行系统升级主要出于三个方面的因素考虑。
一是出于保护用户的财产安全。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各种仿冒技术也层出不穷,目前名大银行均已发现多起信用卡、银行卡和银行在册仿制冒领案件;系统升级后,用户个人实名制存取款可起到防范作用。
二是出于建立公民个人诚信系统,预防洗钱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等犯罪行为。升级后,邮政银行系统将与国内各大银行并轨连网,对公民合法存取款行为进行保护,对巨额现金流入流出和洗钱行为进行监控,有利于打击犯罪。
三是出于优化邮政银行系统的内部管理,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升级后,邮政银行的资源优势将进一步得到整合,全国所有邮政网点将统一资费和服务标准、统一资源配置,将为用户提供为更为快捷的统一服务。
八、邮政(银行)系统升级后,对提高服务质量有何承诺?
答:七月九日上午,退居办组织召开了退居职工代表40余人参加的“敏感问题对话答疑会”。
大冶市邮政局代理分局局长汤苹、业务科科长石裕广、灵乡邮政支局局长雷海涛等,就退居职工关心的邮政银行升级后养老金支取、邮政银行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等问题,与退居职工代表进行对话。大冶邮局相关领导和灵乡支局雷局长作了如下承诺。
一、拟迁新址发改善服务环境。灵乡邮局拟在年底迁入工行斜对面(目前正在建设中)的新址,扩大服务大厅营业面积和服务窗口,通过硬件投入来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二、加强储蓄员培训,提高素质和服务水平。邮政系统将对储蓄网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思想素质培训,对退休人员办理储蓄存取业务将热忱接待,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三、增配验钞设施,防止假币流入流出。凡在灵乡邮政支取的现钞,邮政工作人员在现钞流出窗口前,要先行两次点钞和检验,防止假币流出;同时,邮局已在窗口外新配验钞机壹台,现钞交用户后,用户可自行在柜台验钞机上检验,有疑问可当场兑换。
四、灵乡邮政支局长雷海涛公布个人手机号码(),退休人员如在灵乡邮局办理存取款业务遭遇服务不畅,或在外地办理业务存有疑问,均可拨打此手机作咨询。
九、矿相关部门对退休人员社保与档案信息核对、邮政银行系统升级有什么安排和打算?
答:矿打算如下:
一是做好宣传解释工作(7月1日-20日)。
1、 召开退休职工对话解答会。
2、&利用闭路电视播出新闻和滚动字幕宣传。
3、&利用退休告示栏和《矿情通报》编印答疑专刊。
4、&通过电话通知外地小组组长。
5、&通过网络(“百度”或“Google谷歌”搜索并进入“灵乡铁矿”网站,点击网页底部“灵乡铁矿退休办”进入“退居职工:服务热线”)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是发布并核对退休人员个人信息(7月10日-31日)。
1、在新、老村退居活动室告示栏分类张贴全部退休人员信息情况表,供职工核对。(7月10日)
将《退休人员信息情况表》发至四个片区片长手中,供片长与退休人员核对。(7月10日)
一片:李元火&&&&&&
二片:姚忠良
三片:王桂花&&&&&&
新村:黄朝元
3、退休办协同组织人员科对已收取的退休人员身份证与原始档案进行核实,并分类找出存在问题需要更正的资料,一方面与黄石社保局社保数据库和邮政银行系统进行对接,另一方面,通知身份信息有差错的退休人员更改个人身份信息(需更正户口薄和重办二代身份证)(7月31日前)
三、新信息更新(7月至9月)
矿组织人事科完成与黄石社保局社保数据库和邮政银行系统进行对接(7月底)
退休人员个人身份信息更正后,9月底前持更新后的身份证或户口薄,重新在邮政银行进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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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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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7日我爸去该邮局领取养老金时,邮局工作人员(工号4230475)竟然中间夹了张假100元,由于我爸年纪大了眼神也不好再加上还蛮信的过这样正规单位就没在意,买菜时才发现,回家就跟我说这事我也很气愤,也知道出了他的门什么都不会管了,但我爸还是有些不好想并按照邮局给的名片电话钟家村邮局银行行长李文静(手机),还没等说完行长就挂掉了电话,最后他作了句荒缪的回答说是你家里人给你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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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不太注意,容易出现纠纷。
这个可不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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