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时,受伤者要不要亲自到场?

出了交通事故后,交警认定逃逸,但我们一直对伤者进行医治,现已花去40多万元了,现在已经到无力赔偿的_百度知道
出了交通事故后,交警认定逃逸,但我们一直对伤者进行医治,现已花去40多万元了,现在已经到无力赔偿的
地步了,请问像现在这种情况肇事者方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默认排序
如果确实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有逃逸情节的,刑事责任也不能免除,即使民事赔偿到位了您好
其他类似问题
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交通事故伤者理赔问题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驾驶员了,两年前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也是伤者,一直到现在才准备和老板解决理赔问题。想了解我的理赔应该是得到怎么样的赔偿,保险公司如果理赔跟老板的时候,我是否应该在场。如果有残疾证,理赔又会是怎么样的。
----------------------------------------问题补充:--------------------------------------------------
请问各位。你们说的是出事开始算的一年时间,还是评了残疾的时间开始算,我是从2008年4月份住的院,到8月份才出的院,回家修养到现在,请问保险公司它会怎么样来赔偿误工费还要护理费,还营养费等等嘛。当时我的工资是1800一个月,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赔偿是不是不一样,如果我们要打官司,胜算大不大,
我是司机,伤者年青女性,事故认定是我付全责,交强、三责险、不计免赔我都有。伤者头部缝针,住院1个月,医院说基本没问题可以出院了,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希望大家帮忙:
1、医疗费,医生说出院后一段时间内隔周要去做一次CT,医疗保险赔付是不是到出院就结束?那这个复查费用如何处理?
2、误工费,她是超过2000元/月,但无完税凭证,伤者提出要额外赔偿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月还要一两千,这个是如何界定?保险公司能赔付吗?
3、还是误工费,伤者出院后还要在家休养...
我妻子于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当时是我开的车送她上班,由于雪天路滑导致事故,是我的全责,2007年9月终结治疗经过交通事故处理时,赔偿调解书认定我赔偿给我妻子相应的医疗费用及误工、护理、交通等费用,由于我们是夫妻关系,实际上我妻子并没有得到实际的赔付,由于我妻子当初已经认定为工伤,现在向单位要求赔偿,单位不予理赔,我们现在起诉单位要求理赔可以吗,是否超出诉讼时效,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医疗终结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诉讼还是单位不予...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腰二锥骨折,现年54周岁,女。
该事故已定为工伤,出院后,后期理赔费用(如后期理疗费用、伤处复发费用等)应大约多少?以及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条文?
谢谢您的帮助! 基本情况: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腰二锥骨折,现年54周岁,女。
该事故已定为工伤,且已断定交通肇事方负全责 。
1。出院后,后期理赔费用(如后期理疗费用、伤处复发费用等)应索要大约多少钱?以及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条文?
2。马上还有将近半年就退休了,断定...
我自己驾车出行,将车撞坏,出事故后没有及时报案,自己将车托了回来,然后报了保险公司,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怎么样赔尝,车是全保险,请贵人指点
律师你好,我在2010年1月份的交通事故里面撞伤了一名路人致期脚趾粉碎性骨折,责任认定书上认定我负全责,我的车买的是全保并已在案发后的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了案,现对方已经伤愈并向我索赔期间发生的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及营养费,由于他没有住院,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上只写明“需石膏固定8个星期”而并没有写明需休息8个星期,我们在交警结案前一起把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疗发票等拿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医院没有明确写明需休息时间而拒赔误工费、陪护费及营养费。由于...
我09年8月出的事故,我方机动车B照,对方电瓶车,对方最后鉴定十级伤残,我方资金已全付给对方了。问题1:出事是09年8月份可我的驾照是09年9月份才交体检报告的,保险公司会理赔吗。不理赔还有方法吗。问题2:三责险不赔的话强制险是否必须要赔的。谢谢!注:保险在上海,人保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对方主要责任,我方次要责任。对方赔偿我方车上的伤者,四万多元,其中除了交强险,我们双方按责任比例进行了赔偿,九一开。
那么 对方车上的伤者,他的医疗费是一千五,交警说让我承担全部金额。其中我的汽车保险没有。 为什么对方车上的伤者医疗费需要我承担全部金额呢???
难道不是按责任比例90%和10%划分吗??
就是这点我有疑问,难道我没保险的缘故?????
我追尾前车,我是全责,保险公司定损对方车辆损失为5500元,可对方车主说要在4S店进行修理。然而4S店报价为7100元。后来对方车主将车开到珠海市有资格进行财产评估的机构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的确是7100元。现在对方的车也修好了。请问我可以拿着珠海是有资格进行财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单和4S店的维修项目清单去跟保险公司要回中间这1600元的差价吗?还是要自行承担这1600元呢? 我买的是全赔的
我追尾前车,我是全责,保险公司定损对方车辆损失为5500元,可对方车主说要在4S店进行修理。然而4S店报价为7100元,现在对方车也修好了,对方车主说要我赔偿所有损失7100元,请问这中间的1600元差价是由我负责吗?备注:保险公司只赔偿5500元。 备注:我买的是全保
我想咨询一下:发生交通事故后,汽车修理过程中(对方全责),耽误我做生意,这个有没有理赔金? 谢谢!主张误工费?那我出远门做生意是打的的费用,有理赔金吗?还有我小孩也在车上受到惊吓,有精神赔偿吗当前IP:正在获取IP地址..
请选择省份
请选择城市
您的位置: >
交通事故伤者事后要求赔偿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 时间:日 | 浏览:8848 次
&&&&交通事故定义: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法律咨询:上周六我骑电动车上班途中撞到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当时也没报警,我说...
交通事故定义: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法律咨询:上周六我骑电动车上班途中撞到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当时也没报警,我说带她去医院她也没去,只是要了我的电话号码和公司地址,现在我听说那人要来找我,我该怎么办?如果她在我公司赖着不走怎么办?如果她自己去医院在事发的哪个时间段她去医院的证明是有效的?她应该出具什么证据呢?都事发好几天了如果她来要求我赔偿,我可以拒绝赔付吗,如果她赖在公司不走我可以采取报警的措施吗?华律网律师解答:协商不成等待对方诉讼解决。对方需证明受伤系你造成及你在事故中承担责任才会支持其赔偿请求。你承认系你造成就无需提供证据,不承认的需证明系你造成。以及证明其实际损失。具体需提交什么证据需结合具体案件看。律师咨询是给建议,不可能协助组织证据。可拒绝赔偿等待对方诉讼解决。对方严重影响你生活工作可报警解决。相关法律知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广东为例,根据广东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广东省2011年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97.8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0.25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0年标准)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0年标准)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标准) 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相关标准公布后更新。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另外依据)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热门栏目: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知识排行榜
12345678910
专业推荐律师
400- 400- 400-
全国交通事故律师导航
华律网,您的免费法律顾问
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可添加华律网官方微信,或直接搜索公众号“华律网”。最专业的法律在线咨询服务,分分钟解决您的法律困惑。
如果您遇到了法律问题,需要律师帮助,请点击【我要咨询】免费问律师。
服务涵盖全国 3108 个城市&&&&&&注册律师会员超过 12 万人&&&&&&每天为全国
1.3 万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注:此为客服QQ不提供法律咨询!
投诉建议与合作
律师服务热线:400- 传真:028- 四川?成都市高新西区天辰路88号(电子科技大学西区科技园内) [来访路线]一起车祸伤者家属索赔470多万元-王某,小客车,驾驶人,家属索赔,索赔清单,车祸伤者-中国宁波网-新闻中心
新闻传真 5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一起车祸伤者家属索赔470多万元
  中国宁波网讯 路口发生汽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法查清事故起因,没有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但骑车老人因受重伤,住院医治费用极大,老人家属对汽车驾驶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提起了索赔诉讼,索赔金额高达数百万元。鄞州法院交通法庭昨天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索赔案。
  两车相撞骑车人重伤
  交通事故发生在2月16日下午1点半。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鄞州区启明路由北往南行驶,经过诚信路口时,与一辆由东往西横过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骑车人63岁妇女王某遭受重伤。崇新司法鉴定所出具的伤残评定书上反映,王某目前“呈植物性生存状态”,构成“伤残等级一级”,属于“完全护理依赖”,需2人日夜轮流看护,同时需要长期营养补充。据王某家属介绍,目前每天需花1500元左右的医疗费、180元护理费。王某家属要求小客车驾驶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责任如何认定成焦点
  可这起交通事故是不是小客车驾驶人该负全责呢?交警部门并没有明确认定。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记录、事故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及有关检验结论,认定“无法查证事故发生时段交通信号灯状态;无法查证此次交通事故的事实。此事故成因仍无法查清”。
  王某家属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交警部门没有认定骑车的王某有过错,而王某确实是被小客车撞成重伤,小客车驾驶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小客车驾驶人以及车主对王某表示了同情,但对赔偿责任的理解与王某家属迥然不同。他们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警部门没有认定小客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即没有过错,他们只需承担有限的赔偿责任。
  小客车驾驶人以及车主还对交警部门的认定有异议,认为需要复议。小客车驾驶人再三辩白,在路口,东西向的电动自行车与南北向的小客车相撞,必然有一方闯红灯,而路口电子警察没有小客车闯红灯的记录,应推定电动自行车闯了红灯。
  索赔金额高达470多万元
  王某家属开出的索赔清单总额高达490余万元,其中包括医疗费40余万元、残疾赔偿金40余万元、护理费135万余元、后续治疗费256万元等。王某家属扣除了事发后已收到小客车一方垫付的近15万元,诉讼索赔的金额为470多万元。小客车驾驶人以及车主表示,对王某的伤残鉴定由王某家属申请,选择鉴定机构没有经他们共同确认,他们对鉴定结论有异议;保险公司则认为,王某还在住院治疗,伤残鉴定还不到时机。他们提出,王某家属是在他们有异议的伤残鉴定结论上推算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等,他们不认可,并认为王某的后续治疗费用应在实际发生后提起诉讼。
  原被告双方昨天在法庭上激辩后,法院主持调解没成,将择日判决。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陈雷 陈卫东 陆明光
  相关链接
  根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1月至9月,我市城市道路路口发生上报事故422起,造成61人死亡、459人受伤、96万余元直接财产损失,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上升6.84%、41.86%、1.1%和83.28%。因违反交通信号引发的上报事故有110起,造成15人死亡、129人受伤,这三项指数同比分别上升11.11%、25%、0.78%。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
  编辑:
?&?&?&?&?&?&?&?&
宁波灵桥路768号中国宁波网
邮政编码 31500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