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15年2月社保缴费时间什么时间扣

绍兴市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参保缴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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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参保缴费规定
&&&&来源:社保频道
  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参保缴费公告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参保缴费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区户籍城乡居民。
  (二)常年在本区工作的区外户籍宗教教职人员。
  (三)本区区域范围内全日制大专院校在校学生。
  二、缴费标准
  (一)本区户籍一般人员和区外户籍宗教教职人员:个人缴费280元;政府补助680元。
  (二)重点优抚(抚恤优待)对象,低保、低保边缘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个人不缴费;政府补助960元。
  (三)区内大专院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助860元。
  三、缴费办法
  居民医保采取&以户为单元整户参保,按年度一次交费,当年度享受&的办法。个人缴纳部分资金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以村(居)为单位统一收取。区内大专院校在校学生由所在院校负责做好筹资参保工作。
  四、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截止时间:日。参保人员务必在截止日前去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区内大专院校在校学生由所在院校负责做好筹资参保工作。
  五、中途参保
  (一)符合本区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在个人缴费截止日后申请参加居民医保的,均视为中途参保人员,并按以下规定办理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
  1、新出生婴儿。可在出生60天内,由其父母持新生儿户籍证明材料和出生证中途办理参保手续,并允许报销当年度医疗费用;出生超过60天参保的,居民医保待遇从缴费当月起的三个月后生效。
  2、中断(或终止)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允许其在中断(或终止)当月中途参加居民医保,并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在中断(或终止)当月中途参保的,居民医保待遇从缴费当月起的三个月后生效。
  3、其他各种中途参保的人员,居民医保待遇一律从缴费当月起的三个月后生效。
  以上中途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不变。个人缴纳部分按全年标准征缴,政府补助资金也按全年标准在下一年度一月份划拨到位。
  (二)大专院校当年新入学大学生,可作为居民医保的中途参保对象,允许在注册入学后30天内由院校集体办理中途参保缴费手续,并从注册入学之日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其个人缴费按区内大专院校学生标准的50%即每人50元的数额缴纳,其余部分由区财政相应匹配补助。
  六、其他
  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联网医院的医疗费发票报销截止日期:(1)特殊病种门诊发票报销截止日期为日;住院发票报销截止日期为日,逾期不再办理。(2)住院期间跨参保年度的非连续参保人员,必须在日结账。
  特此公告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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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件下载: &企业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申报须知一、办理业务主要内容&&&&&&&&1、变更单位基本信息;&&&&&&&&2、办理职工首次参保、续保及参保险种增加;&&&&&&&&3、办理职工中断(停保)及险种减少;&&&&&&&&4、职工个人年度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申报;&&&&&&&&5、查询单位基本信息、申报(人员增减)信息;&&&&&&&&6、查询单位参保人员信息;&&&&&&&&7、查询单位缴费信息。&&&&&&二、申请联网条件&&&&&&&1、已按有关规定在县社保局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2、具有符合网上申报的计算机设备以及具备上网条件;&&&&&&&3、申请开通VPDN专网。&&&&&&三、网上申报注意事项&&&&&&&1、如实向县社保局提供申请网上服务资料,在获得县社保局核准后,提供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编码、初始密码,方可使用绍兴县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2、妥善保管本单位的申报编码和密码及VPDN编码和密码,经办人员变动必须及时更换密码,由于密码泄露造成单位申报各项社会保险业务不真实,由企业负责;&&&&&& 3、由于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采用用户密码、VPDN专网、MAC地址绑定,无纸申报,用户第一次登陆系统自动获取本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网卡的物理地址),并与该电脑进行绑定,以后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只能使用该电脑进行申报操作,更换操作电脑需要重新向县社保局申请。&&&&&&4、申报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业务必须符合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申报的数据真实有效;&&&&&&5、县社保局有权对网上申报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申报业务数据存在虚假等恶意情况的,有权终止网上申报资格;&&&&& 6、申报单位应及时查看申报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审核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与县社保局联系,并每年年终对本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核对,由于未核对审核结果,造成申报业务差错由申报单位负责;&&&&& 7、每次业务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告知业务经办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中经办人的手机号必须真实有效。&&&&& 8、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实行网上申报,时间为当月1日至20日,职工个人年度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每年2月至3月。&&&&& 9、新增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手册可定期到县社保局打印。&&&& 10、网上申报网址: 友情链接:---省级部门网站---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
---地市部门网站---绍兴市人力社保局上虞市人力社保局越城区人力社保局诸暨市人力社保局嵊州市人力社保局新昌县人力社保局&&
---县级部门网站---柯桥区政府网柯桥区财政局&&
---重要链接---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镇兴浦村
浙江省万村联网是农民信箱、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信息化的配套工程,截止目前已经建立$xncCount个行政村,$qyCount个经济主体,$njlCount个农家乐子网。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镇兴浦村
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
绍县人社发〔2012〕26号
关于印发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
征缴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原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方便参保者登记缴费;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管与税收征管一体化运行,现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重大疾病救助金)的征缴办法明确如下:
一、征缴方式
自2012年6月1日起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由绍兴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称县地税局)负责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可在绍兴县农业银行开设自己的个人缴费结算账户,并预存一定的缴费额度。地税部门根据社保部门发送的应征数通过“一户通”扣缴平台到指定的开户银行扣缴。
二、缴费标准与缴费档次
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一年一定,并在每年的5月底前由县社保经办机构公布,6月份起调整标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目前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200%、300%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现为18%)确定,可由灵活就业人员在四档标准中自行选择一档缴费(有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省政府另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确定(现为5%,其中大病救助0.3%)。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年度缴费档次调整申请在每年的4至5月份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未按时提出调整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参保者上年度的缴费档次确定其本年度缴费标准。
三、参保缴费办法
(一)参保登记
自2012年4月1日起,新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人员须在每月的1日至22日到户籍所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详见附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期间任一个月以自谋职业形式缴纳养老、医疗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首次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原已参加本县养老、医疗保险的人员再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参保手续时,另需提供《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同时须填写《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续)保登记表》一式三联,并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准。
(二)签约缴费
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首先应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后,参保者持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续)保登记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农行县内各营业网点开设个人银行缴费结算账户,办理一户通扣款协议。
2012年3月底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2年4月11日起至5月31日止,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农行县内各营业网点(其中: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曾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应至最近一次缴费的网点,上述期间已参保但未缴费的,可选择县农业县内任一网点),开设个人缴费结算账户并签订一户通扣款协议。
灵活就业人员在6月1日前缴纳所属2011年至1月至2012年5月养老、医疗保险费的,仍按原规定缴纳,6月1日后缴费的,必须通过开设好的银行“一户通”账户进行扣款。
三、中断处理与欠费核销流程
对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的扣款期限前,未在县农业银行签约开户或者个人银行缴费结算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不足,造成未能及时扣款的,视作中断处理,由此影响待遇的,由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负责。灵活就业人员再次就业后,由用人单位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的,从用人单位办理手续的当月起,转为用人单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在异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或个人申请不再缴费的(办理养老待遇核定除外),需在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缴(中断)手续。
当年度的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的欠费,欠费记录最迟保留到次年的4月份最后扣款期限。每年4月征期结束后,社保部门应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上年度欠费数进行清理核销。
四、管理职责&&&&
社保经办机构承担本县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资格审核、登记、人员增减变动、退费受理审核等基础工作;负责养老、医疗保险费应征数的发送和实征数据的接收到账处理等工作;
县地税局负责本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费收缴、催缴、退费职能;负责养老、医疗保险应征数、实征数据的收发、校验工作及缴费凭证打印(凭证打印地点:县地方税务局柯桥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县农业银行负责受理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结算账户的开设(登记)和委托扣款。
五、其它规定
县地税部门、县社保部门和开户银行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格管理,及时沟通和解决相关事宜。
本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地税局负责解释。
附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地点
&&&&&&&&&&&&  
&&&&&&&&&&&&&&&&&&&&&&&&&&&&&&&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灵活就业人员& 征缴办法& 通知
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树森副县长
抄送: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周颖&&&&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8" Month="5" Year="年5月8日印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最佳使用效果: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5.5或以上浏览器柯桥区社保断交一年前面的就作废了_百度知道
柯桥区社保断交一年前面的就作废了
提问者采纳
你缴纳的一年继续有效的你好,现阶段只要你在退休前缴纳完成15年就可以,不会作废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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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没有这样的说法的,以后继续交以前交的都可以合并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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