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传销区别与传销 的区别

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最近有朋友在做直销工作,是合法的企业,我也参加过他们的会议,气氛很好,但是不知道直销和传销到底有什么差别?除了在法律上是否被商务部认可以外,还有那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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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  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而传销则是以“寻找下线、拉取人头”的模式发展下线。  条例说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  通俗说  直销:你用一元钱买一元钱的货物。  传销:就是,你给他1元钱,他说他教你赚10块钱的办法。结果等你给了他1元钱时,他就告诉你再找像你这样的十个笨蛋就好了。
直销和传销模式上基本是一样的,貌似一开始都是叫做传销;
从合法性上,直销有牌照,非法传销虽然被打击,但实际上是睁一眼闭一眼(和伟大的GDP等有关);
从产品上,非法传销一般是没有实际产品或者产品属于低质高价的;
从激励上,直销主要强调通过经营人脉来销售更多产品,平时也经常通过各种分享来强化大家对产品、品牌的信心,同时增强销售技巧(国内的话感觉更像是纯粹心态激励或者说是忽悠,很多东西到了国内都会变味道);传销更多强调的是发展更多的人,平时一样是经常描绘前景,不过所谓的前景都是建设在传销是合法的、受领导人支持等YY出的理论,经常会“引经据典“甚至利用一些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物来洗脑,比如虚构某在建工程为某领导人给亲属买的别墅、比如虚构某建筑物为国家为该项目专门做的纪念建筑,往往还会利用建筑的造型甚至楼层数量等告诉你这是暗示着什么什么意义。。。
从人员上,直销对从业人员貌似没有很硬性的限制,传销有,据说有几类人群是不允许加入组织的,人员素质上直销和传销其实差不太多,不过传销不发展本地人,美其名曰政府的政策,实际上是发展本地人会有很多潜在问题,而外地人骗来后就很容易控制;
之所以知道这些,因为我在广西,现在在北海,本地的外来人口很多都与传销有关,经济上对传销也有较大依赖,也和很多传销人员打过交道,后来因为年龄不满25岁,这些人放弃了对我的跟踪(本地的传销是资本运作旗号,命名为1040工程,要求25岁以上、有经济基础、外地户口)
从实际上来说,在国内混到直销证的组织销售活动就是直销,没有的就是传销。。。
从理论上来说,传销是直销的一种,属于多层级的直销。在中国,非法传销与直销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直销一般卖的是真实的产品,而传销是通过入会费或者虚构的概念产品、价格虚高的产品获得收入,并且通过发展下线的形势壮大队伍。不久之前看过一篇报道,一个留学生不慎入传销团伙,坚决逃跑导致被其他传销人员殴打致死。他母亲痛苦说:这些人书都念到哪去了?哪怕你把我儿子打残,我好歹也有个儿子啊!那货传销人中,最低学历是大专。我看得真是很痛心,但是仍然有那么些人,为了不切实际的发财梦,加入传销队伍,无知、贪财使他们失去理智,连亲人都骗、好人都下手杀害。于是我觉得这就是区别,所谓非法传销,是一群不可想像的蠢人,听命于一些个异想天开的领导。我身边好像没有涉及传销的,但是就是由于那篇新闻报道,我真心希望这类事件再不发生。
看到有人说“留学生误入传销团伙、逃跑导致殴打致死”等新闻的时候,对他们的观点不敢苟同。我只会说新闻媒体有时候会添油加醋!为了所谓的收看率,有些报道难免会不实,也可能是因为留学生害怕 觉得传销环境不安全 ,求生的本能爆发,翻墙犯错道了,误踩了什么,导致身亡。 新闻媒体记者找不到线索,又要交差出稿子,匆匆了事,只有把全部责任推卸在传销身上。
对于这种事件:真的不是亲身经历现场,就没有发言权。我看到这类新闻的时候,我只会想:呵呵,受害人胆子真小,见识太少。呵呵,新闻人,学识、见识太少,肤浅,忽悠广大民众有一个算一个,说不靠谱新闻,典型的不负责任,控制舆论,随随便便去控制观众的喜怒哀乐。呵呵。传销
之前的安利刚开始进入中国时 营业范围里 就是写的传销。国家没管控好这一新形的销售方式,精明的人动了歪脑筋,模仿这种销售模式来卖产品,导致传销公司遍地开花,扰乱了市场。后来就出现了什么打架啊!绑架啊
什么的恶性社会事件。再后来国家就肃清市场,出管理条例,提高准入门槛,编游戏规则,给正规传销公司改名直销发直销牌照,在政府的监管下运作。现在看到的雅芳,玫琳凯 、天狮、无限极、安利等都是有直销牌照的。这都是可以在国家相关网站上查的到的。对于这类有直销牌照的公司,你不要问我安利是不是传销?雅芳是不是传销?无限极是不是传销这类傻XX的问题。我要告诉你,他曾经是,他现在不是。因为名字不一样了。本质还是那个本质,按照他们那套销售模式来卖产品。现在各个有直销牌照公司的产品各有优缺点。有人建议你买,你觉得产品好,就买,不好就不买呗。至于他们那套推荐人模式,想参加就参加呗。你觉得好玩就加入,不好玩就不加入呗。毕竟产品好用才是王道,用产品的同时分享用产品的心得,能多赚点钱钱就多赚点,没人来抓你,放一百个心大胆做就是。而对于没有直销牌照的公司,会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资本运作啊、国家1040工程啊、养老消费啊!电子商务啊!冒有直销牌照的直销公司啊等等!亲们 遇到这些就可要注意了,那可能真的就是忽悠你得钱钱。钱钱忽悠的差不多了,头头携款享大福。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的是,踏踏实实做事,没有那么容易赚的钱钱。在这些组织里确实能赚到钱,但赚的都是后来人的钱。先做的人都赚钱了。你要觉得昧着良心可以赚这些钱钱,就加入呗 。只要良心过得去。如果选择做了,我的建议是不要去喊穷亲戚朋友了,把月收入上了六位数以上的人忽悠过去,参与这些游戏。这才是你的本事。做这些项目的顶层的人有些早就避开了法律风险。你不会被抓的,有很多人举报时,顶多去去派出所,查也查不到什么,过不了两三天就出来了。千万别发生暴力事件。发生暴力事件这个可就跟这些所谓的公司没什么关系了,那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可真是要做牢的哦!对于这些有朋友喊你加入这些项目的时候,我的建议是:长一双明亮智慧的眼睛,多了解他们的历史,来龙去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然后去选择参与或者不参与。在这里真正可怜的人,是那些无知的人,盲目去做这些事情的人。真正可恨的人,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人不告诉真相去忽悠那些弱势群体,而靠此方式赚弱势群体票子享福的人。说的很乱,但是很想码这些文字发表下自己的观点,我说的也不完全对。觉得有帮助收了就是。没帮助,笑笑就是。我还想说:有些事情,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得;人生的路有很多,擦亮眼,去多经历,多尝试何尝不好。
建议国家取缔直销!!!
首先,个人认为这个问题本质上是个伪问题,在直销行业,或者更准确滴说,在多层次销售行业,直销和传销其实是一个概念,但是在中国如果这样修改问题,可能问题更准确:传销和非法传销有什么区别?或:直销和非法直销有什么区别?一样的问题。然后,关于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回答呢,从直销牌照问题、真实产品问题、有无服务问题、入会费高低问题、拉人头问题等等,都可以说说两者的区别,就像楼上各位提到的,但是,说实话,这些都不是直销和传销的本质,个人认为如果说更有实质性一点,下面的观点可以供大家揣摩:就是看价值链或收益来源是否都来自于最末端,就是说前面加入的人是不是赚的都是最后加入的钱,如果一旦停止进新人,前面的人是不是还有钱赚。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看直销人员收入的来源就清楚了,通常直销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两个部分,一是新加入人员的购买额或入会费,另一部分是现有直销人员的自用与直接零售额,假如没有新人进来,直销人员的收入会降低,这个降低的程度如果大到一定程度(比如导致很大一部分高职级直销人员流失或暴动(这是有可能的),那么这家公司赚的钱很显然主要来自于新人进,我个人认为这样的直销公司或直销操作手法就涉嫌非法传销,但是说实话,目前很多拿了拍照的直销公司都是靠这个赚钱,司法部门也没有查他们。在中国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合法,并不一定是看这个东西本质上是不是合法,而是看当局或执法主体有没有认定或查处为非法,即使并没有可资依据的法律。因为我们国家直销法没有明确的东西很多,比如最灰色的,多层次收益问题,直销法其实并不允许,但众所周知如果没有多层次收益,谁会愿意做直销呢?
区别不会太大,以安利为例,在美国安利就是传销公司。传销包括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是一种透过人传人的方式来达至销售的市场策略,“传销”一词在不同的中文地区有不同的含义。 传销即指MLM(Multi-level Marketing),不论其是单层次传销还是多层次传销。在我国。传销一次的官方定义目前是多层次直销和层压式推销的合成,属于经济犯罪的一种。在国内,直销和传销的区别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传销就是没有直销牌照的土匪。直销就是被招安有牌照的土匪。当年,区别还是有的。在我国,两者之间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同。1、有无入门费。2、有无依托优质产品。3、产品是否在市场上销售。4、有无退货保障机制。5、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上面只是比较大的区别,但随着传销活动的被打压,传销活动也在不断寻求新的变体形势,会参有部分直销的内容以掩盖其传销的本质。而实际上,直销公司以安利完美无限极玫琳凯等公司为例,俱是采取的团队计酬的方式,也就是官方定义的传销,在我国直销法中是严厉禁止的,但这些公司总有巧妙的方法避开此些监管。传销公司在中国有三个发展阶段。一是91年雅芳进入中国至98年4月之前的群魔乱舞期。可以这样说,雅芳的进入带给了中国人一个全新的概念---原来东西还可以这样卖?!那之后,各种规范不规范的传销便像阳光雨露般洒满了中华大地。这期间影响最大的当属爽安康(即传销摇摆机),成本不过百元的摇摆机以五、六千元的高价进行销售,并向会员许以高比例提成,一时间影响遍及全国。据当时媒体报道,在事件发展的高峰期,仅广东淡水一地便聚集非法传销人员数十万,进而在长沙、海口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全国闻名的新闻事件,最终导致了98年的“4.21直/传销禁令”。安利是在95年4月在中国正式营业的,不过那之前安利已经通过在香港办卡不断渗透内地的方式占有了市场先机。后来的立新世纪也想走这条路,结果与武汉新田一起被立为04年中国十大传销案之一,彻底告别了中国市场和直销牌照。立新忘了,那是2004年,已经不是群魔乱舞ZF找不着北的年代了。第二个阶段当属98年直销风暴后至06年直销立法这段时间。声誉一落千丈的安利及其他九家转型企业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改名叫直销的。名字虽然改了,但老百姓还是“固执”地认为那是合法的传销。不许转型的传销还是转了,这次是转入地下第三个阶段无需赘述了,06年直销立法后,不少以前的山大王陆续被招安了,有事没事的都想分上一杯羹。
如果在微信里面发展代理,销售正规的化妆品属于传销吗,国家会管吗
其实我认为直销与人们心中的传销,举个例子,市场价100元的产品或者服务,直销就是把价钱压低,压到80元甚至更低,减少流通环节和其他成本,发动群众(有好处)薄利多销,消费者,推销员,商家三方得益;而传销,就是把价钱提高到150,甚至更高,并且夸大产品效果,无中生有,诋毁同行,各种逼单,一旦没达到预期的效果(因为夸大),就很容易出现负面新闻。
人性是很多人都不喜欢别人赚他钱,巴不得成本价得到(最近讨论的苹果6成本1200的问题),也就是喜欢占便宜,贪得无厌,尽管有时候的确为他带来实惠好处。
至于电视新闻经常播的传销,限制人身活动的,法律上是属于非法囚禁;什么不给钱入单砍手指的,叫做敲诈勒索;明明是没有产品的,或者根本没达到效果(没错,说的就是有些鱼目混珠的保健品)与承诺的严重不符合的,那叫做欺诈。所以有时候要看清本质;如果是强买强卖的,那是属于可撤销合同,法律效力待定。法律上关于传销的定义,我觉得是国家实属无奈之举,就像化疗,把好的细胞和癌细胞全部杀光,一刀切。
如果你是消费者,不论是直销传销也好,只要确实是为自己带来实惠,而且自己又需要的话,买或不买,自己喜好。
如果是想从事这个行业,一定要认清这些东西是否给消费者带来实惠,是否帮到别人,而不是损人利己;要保障自己(签合同,书面文字录像录音之类的信息)万一合法权益受损的时候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处理。很多公司的实质还是要你深入了解,经历多几家公司才有个大概判断力(也就是交学费)。最后一点就是不要被某些别有用心的花言巧语冲昏头脑(也就是夸大收入的手法),这个行业未来的确是发展前景巨大,但是一般都要几年的奋斗,要考虑在这个期间的费用是否能够维持下去,99%很多做这行的都死在这关。最后,就是一定要跟对人,,这样会少走很多很多弯路。
这个行业淘汰率极高,但是成功的道路也不拥挤,路遥知马力,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共勉!
简单的举例传销和直销的区别: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结过婚的人,叫夫妻生活。没结婚的人,叫非法同居。但它们内容是一样的。对吧?这个就是区别
产品,传销没产品,有的也是假的, 直销有产品 有直销牌照,一般没有拿到直销牌照都是传销!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 最简单的是根据政府权威网站来判断, 商务部 直销管理司
认可的公司、产品 就是合法的直销公司。
六看!1,看利润的来源!利润是企业生存的基础!直销以产品为基础,利润来源于销售业绩;传销大多以事业为基础,发展下线为手段,利润来源于会员的增加!2,看报酬制度!“富不富,看制度”。直销报酬的多少取决于自己销售业绩的多少,拥有合理完善的报酬制度,体现了多劳多得;传销以“拉人头”的数量来计算报酬,宣扬“一夜暴富”“一劳永逸”。3,看企业经营理念!直销旨在提供优质产品,坚持永续经营的原则;传销短期内诈取大量财富,属于短期投机!4,看企业的管理!直销拥有规范的管理条例;传销 流窜经营,人人喊打!5,看退换货制度!直销拥有店铺经营,拥有完善的退换货制度;传销无序流窜,不准退换或者退换条件苛刻!6,看是不是合法!最直观的就是,看其是否拥有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
总之,直销只是销售的一个手段而已,直销产生的影响取决于使用者!
直销与传销有本质的区别,一个给市场经济注入活力,造福于社会;一个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于社会!正因为如此,国家的政策也是——规范直销,大击传销!
没有区别。这种发展拉人,发展下面的模式的都是传销!
没事去听了回直销年终总结会,我想那大概就是纳粹和红.卫.兵集会时的样子。那真是脑残啊!以前还觉得,一个社会若有个英明的领袖有种共同的坚定信仰也不错,至少高效,脑袋不累,目标感强,团结有激情。回来之后开始觉得,就算效率低点,就算没信仰有时会心慌,我也愿意选择一个思想自由的个性化的社会。民不民主,还在其次。思想必须自由!!!
共同点:洗脑、购买产品不同点:合法与不合法、产品价值与价格相符或者差异巨大、工作方式(推销产品靠产品本身与欺骗亲人靠彼此感情信任)
专销的精髓在于奖金多层次累积,意思就是你只要拉到2个下线就可以坐享其成,现在很多合法直销公司为了更快发展也玩起了这个勾当,区别直销与传销的最基本在于三点,第一,公司是否有拿到直销牌照。第二,公司产品是否物有所值。第三点,也就是现在很多合法直销公司为了更快发展,不惜违规也要干的一点,也就是传销的精髓,奖金多层次累积, 发展两个人之后就可以拿奖金,而且只要报单,就有奖金拿。比如我这个点发展了两个人,就拿一次奖金。当两个人里再有报单的时候,我能再拿一次奖金。如果我下面一共20个人,我就只能拿20次奖金。这样的模式,其实不难理解,在初期不好赚到钱。 如果你有能力,能发展上百人的下线,才算有利可图,发展上千人,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其实跟他们所说的一样,直销是一项事业,意思就是,要做的长久,至少要几年的坚持,才能成就发财的梦想。最后再强调一遍,多层次直销在我国仍然是不合法的。直销管理条例有很明确的规定,就算企业有直销证也是违规的。但是国家为什么不管,只要企业会来事儿,不要做的太明目张胆。中国国情就是这样的,不只是这个行业。
怎么觉得都是庞氏骗局,搞组织,拉人头。赚钱走捷径是不应该鼓励的。多层直销、传销无本质区别,直销无好货_罪恶之城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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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直销、传销无本质区别,直销无好货收藏
一楼转载企鹅有关直销的报道链接:直销的优势不是节约场地、广告成本 省去场地和广告费,也等于放弃了场地、广告的价值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长久以来,直销被宣传有以下优势:直销绕过了中间环节,省去了营业场地和广告宣传等费用,降低了成本,省出来的钱让直销员和消费者受益。这种优势似乎显而易见,所以很多人也认同。但是上述宣传中有个陷阱——它把营业场地和广告宣传默认为累赘,似乎绕过这些环节只是扔掉了一些累赘而已。但事实当然不是这样,营业场地和广告宣传并非累赘,而是有其自身的价值,比如营业场地可以让一个销售员为所有人服务、可以让顾客货比三家,而广告宣传可以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商品。所以企业在绕过这些环节的同时,也在放弃这些环节的价值;而那些坚持这些环节的企业,在付出费用的同时也得到了相应的价值。
节约某些成本的同时,是人力等另一些成本的大幅提升2010年在中国的销售额是75亿美元,约合510亿人民币。沃尔玛2010年在中国的员工总数是5万,就算这些员工全部是销售员。那么2010年沃尔玛的每个销售员销售额是102万。假设每个销售员的年薪是3万,那么他每卖出去100元商品可以提走2.9元。而直销员每卖出去100元的产品,可以提走10——50多元。可以说直销企业的销售人力成本远远高于使用卖场的企业。还以为例,2010年它的中国销售员每小时可以卖出510元的商品。而中国在2009年初就有超过100万的直销员,2010年缩减了四分之一,算75万;雅芳还有6000家专卖店。2010年雅芳的销售额只有2.29亿美元,约合16.6亿人民币,即便这些销售额都是直销员创造的,每位直销员一年只工作10小时,每小时也才能卖出221元的商品。雅方直销员的销售效率还是低于沃尔玛销售员。当然这样的比较很粗糙,权且算参考。我们还是看一下理论吧:人们接受熟人的推销时有顾虑,所以需要熟人多费口舌,而在商店购物时可以货比三家,更容易出手购买。
直销的真正优势在于汲取直销员的价值 直销员在卖给亲友产品时,付出了人情成本很多人有这样的经历:亲友是直销员,向自己推销某件产品,本来自己没有购买意愿,但是架不住反复劝说,所以抱着“帮他一个忙”的心理买了。这也就是说,直销员卖出去这件产品,付出的不仅是时间,还可能欠下了人情债,这是负收益。
直销员占用的“闲暇时间”,未必是“”直销宣传中,告诉你只需要利用一些闲暇时间来做这件事,言下之意是没有什么时间成本。但是闲暇时间未必是,利用闲暇时间休闲对于一个人仍旧是有价值的。而且在“闲暇时间”的暗示下,即便直销员占用了其它非闲暇的时间也不自知,仍旧意识不到自己的损失。
直销员往往只消费自己推销的产品,放弃了选择的机会一个卖牙膏的直销员,八成会在家里用自己推销的这种牙膏,因为牙膏反正也是要买的嘛,买了自己推销的这种,还可以完成一件销售任务呢。但是这样一来,他在买牙膏时本来拥有的选择机会也就放弃了,这也是一种隐形的损失。
用“成功学”激励直销员,“入戏”的直销员会付出异乎寻常的精力虽然卖场的销售员和直销企业的直销员所做的都是给消费者推销产品,但前者通常只被认为是一个工作,而后者却被包装成一项伟大的事业。直销企业会用各种手段激励直销员,让他们认为自己在做伟大的事情,而且有光明的前景。直销企业鼓吹平等友爱,让直销员感受温暖,同时又以“五星级饭店开会”、“优秀直销员出国旅游”等手段暗示直销员未来可以跻身上流。这一套激励手段,可能会激发出直销员极大的热情,做事远比卖场的销售员更投入。
金字塔式直销,会让底层的直销员把产品“烂在手里”,由推销者变成消费者
1楼 02:34&|
下面要提到的“多层直销”,往往会有这样的规则:一个直销员如果能推荐或发展更多的直销员,而且发展的这些直销员有更多销售额,他就可以获取更多收益。所以直销员们会想尽办法拉人入伙,并且让入伙的直销员认购一定量的产品(增加销售额)。这样就会使得持有产品的直销员数量膨胀。但是人们对产品的需求是不会膨胀的。那些后来的、位于的直销员,把产品卖给谁呢?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推销不出去,自己成了消费者。
什么手段才能发挥直销的优势? 的“单层直销”很可能是死胡同之所以被称为中国“直销模范生”,大概是因为它比较严格的遵守了和。这些条例只允许直销企业和直销员之间点对点签约,不允许直销员之间有上下线关系。而且不允许宣传直销员的销售收入,给直销员的报酬只限制在不超过销售额30%的提成。如此一来,直销员还能感受到多大的激励呢?即便可以用奖励优秀直销员旅游等方式打打擦边球,但激励作用也有限——一个人想单靠自己卖出很多产品那不眼看着很困难吗?所以这种被称作“单层直销”的方式,对直销员的吸引有限,虽然直销员的数量可能很多,但是真正认购产品的不多,单个直销员认购的数量也不多,推销的激情也未必那么高。如此一来,直销企业对直销员汲取的余地就不大,直销的优势发挥不出来,业绩能好吗?“多层直销”才能最大程度激发直销的优势一个人能卖出的产品是有限的,所以要让直销员看到希望,得让他感受到“众人拾柴火焰高”,这就是“多层直销”。连这样的“模范生”,都有经不住诱惑的时候。2009年,有人举报雅芳公司让其专卖店发展直销员,达到一定数量后,公司会给专卖店每月2500元的奖励。直销员每人每月需认购300元的货物,如果连续3个月销售额达到600元,公司还将给直销员所属的专卖店主每人每月60元的奖励。同时,专卖店还可发展下线专卖店,并获得其销售额0.6%到1.8%不等的收益。雅芳这种行为最后被认定为“违规直销”,罚款500万。且不去管这种违规模式,先来分析一下传统的“安利模式”。“安利模式”是这样的:你找几个人组成一个小组,当这个小组销售额突破一定量时,你就晋升为营销助理,而你的组员也可以去发展小组,当你下面的小组营业额突破一定量时,你又可以晋升为营销主任……,越往上走你的收入越多,越来越诱人。就这样,你的收入并不完全取决于你能卖出去多少产品,而主要在于你下面小组的规模。如此一来,直销员就有了盼头,只要你下面的人够多,即便你和他们一份产品都推销不出去,光是靠他们认购产品(俗称备货),就足以组成了庞大的销售额,你依旧可以财源滚滚。2005年和出台后,这种“安利模式”已经违规,但之后没有媒体再报道过安利转型为什么模式。但是翻看安利中国官网发现,里面仍有从营销助理一直到资深营销总监的晋升介绍。而晋升的依据是“国内进修指数”。查阅《安利事业良机介绍》可知,所谓进修指数,还是指你下面的“消费市场规模”(实际就是之前的小组,现在改名叫消费市场规模)的业绩。这或许才是安利业绩远超的秘诀?借 @lllinfu
的链接一用, 直销:你可能不知道的秘密
另有一报道 安利:你可能不知道的秘密
2楼 02:34&|
附本人看法:我们就说直销这种模式。我没接触过这个行业,就3楼提供的链接看了下。要是没有歧义,很明显这是个坑爹的模式。首先直销的定义是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既然没有固定营业场所,那就只有自己找门路了,在我想来,大街小巷拜访,路边兜售,在现在的环境下,不可能有几个人相信你的。小概率的成功率而已,投入产出比还不如看门划算。那就只有熟悉的人了,与熟悉的人产生交易的往来,不关买还是不买,不可避免会产生隔阂。而且最重要的是,认识的人还有限,简单分析一下就明白这样真正赚不到多少钱。那提升的比例自然得相应提高,虽然心里的实惠得到了,但底层实际拿到的不多,不能激发人们的热情那直销也没得销了。然后公司就得跟你说发展下线了。让你朋友或者拉别人帮着卖,你拉来的就有你的提成。下线。大家这时一看,那跟传销还有什么区别。都是靠发展下线吃饭,既然合法,那肯定还是有区别的。他有正规商品,经营许可,直销许可,乍一看好像完全正当。但是我不得不怀疑其中的,下面是转自链接的数据:“2010年在中国的销售额是75亿美元,约合510亿人民币。沃尔玛2010年在中国的员工总数是5万,就算这些员工全部是销售员。那么2010年沃尔玛的每个销售员销售额是102万。假设每个销售员的年薪是3万,那么他每卖出去100元商品可以提走2.9元。而直销员每卖出去100元的产品,可以提走10——50多元。可以说直销企业的销售人力成本远远高于使用卖场的企业。”前面提到一线直销的提成比例不低, 再加上逐级提取的部分,这销售成本对比同类产品可以说是超乎想象的高,如果不是价格标的特别高那就得忧心产品本身了。虽然还有场地和广告费,从考虑到商场盈利上,也不可能达到直销的成本。这样的营销成本下,还能出啥优质产品。宏观上说,这样的模式是打击制造业的研发生产积极性。消费者身上来说,欺骗消费者,至少夸大宣传得有吧。还有就是链接里提到的一点,“下面要提到的“多层直销”,往往会有这样的规则:一个直销员如果能推荐或发展更多的直销员,而且发展的这些直销员有更多销售额,他就可以获取更多收益。所以直销员们会想尽办法拉人入伙,并且让入伙的直销员认购一定量的产品(增加销售额)。这样就会使得持有产品的直销员数量膨胀。但是人们对产品的需求是不会膨胀的。那些后来的、位于的直销员,把产品卖给谁呢?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推销不出去,自己成了消费者。”那这样直销和传销还有什么区别,灌输成功学,无限制发展下线,抽取提成,一个“合法”的庞氏骗局。不过就多了一层幌子而已,这个产品不过是一个壳,没壳就要被取缔,有了就不一样了,其实除了被洗脑得想成功的欲望冲昏了头脑而已就是那一两个别有用心之人。至于链接里说的:直销员占用的“闲暇时间”,未必是“垃圾时间”;直销员往往只消费自己推销的产品,放弃了选择的机会。这两个对于穷苦大众来说,反而是没有啥重要的。至于楼主说的商品质量如何之好,这样高的层层剥削之后,还有啥优质商品,实在不敢想象这个有多么好。不管是卖啥,都只能是坑爹。
3楼 02:36&|
呵呵。这好。越了解。越不容易深陷。。
4楼 02:39&|来自
从直销公司看,提高提成比例吸引不明真相群众是必不可少的;从产品来看,小手成本过高造成了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从直销金字塔最底层看,法律执行的不规范和直销面向的受众数量少而固定,决定了多层直销的需求不可阻挡;从商品市场的规律上看,市场规模的受限决定了商品的销售规模,而直销公司的回购规避使得最终大部分商品落在下层直销人员手中。这个就是传销!商品质量完全夸大、不可靠、不可确定性!
5楼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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