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白话公司上市圈钱钱,还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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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进行时新劣质股用合法手段造假上市圈钱=集资&诈骗&盗窃&行贿&渎职&抢劫无罪?
读;上市公司大面积高管离职 或一夜变身亿万富翁
日中华工商时报孙永剑;&&
&&&&在我国法律规定;以虚拟事实索取钱财&
为诈骗罪!以高息为诱饵筹款圈钱&
为非法集资罪!推荐人用违法犯罪手段使垃圾股通过审批、准发上市圈钱&
为贿赂罪!郭主席讲趁人不备偷拿白菜&
为盗窃罪!发审委不审、瞎批高价劣质垃圾股上市圈钱&
为渎职罪!利用股指做空下跌赚股民痛苦钱玩空手掏白狼赚钱&股民为是抢劫罪!
上市公司圈钱后拿股民投资钱胡搞项目瞎眼投资,证监会只管发行?不监管上市公司拿股民投资钱胡来还叫证监会?上市公司拿股民投资钱不干本业比如做啤酒不好好做自己该做的事去搞癌制药、做服装不好好做自己该做的事去搞电池、做地产不好好做自己该做的事去搞矿山、&做家电不好好做自己该做的事去搞房地产,中国企业不是靠垄断就是靠关系投机顾眼前赚暴利,能出德国、日本、美国创新持久企业活见鬼。&
推荐公司、上市公司、承销证券基金公司合谋、造假、用行贿卑劣违法犯罪手段拉高股价上市圈钱,将不会创新、不懂制造、又无市场的劣质垃圾公司到证券市场圈钱。该企业领导、高管、股东他们品质卑鄙、及缺人性、道德丧尽不为企业发展只为圈钱,一年后解禁上市公司大面积高管离职都一夜变身亿万富翁。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财富,都被这群利益集团的利益链收益寄生虫们相互勾结巧取豪夺把人民大众财富归为己有,你们利益集团在A股一级市场圈到钱后都上天堂啦!我们普通股民在A股二级市场赔了钱都下地狱啦什么世道?
中国股市为何出不了巴菲特?因为中国股市有利益链受益者们掌握制股市上市圈钱规则;人民大众普通股民根本就没参与的权利机会;人民民主国家人民大众的股民说了不算,人民大众的股民只能做被宰羔羊,利益集团的利益链受益者们掌握制股市必赚钱规则,普通股民在股市赔多少钱活该死活不算,还必须给貔貅交证券公司交易费、沪深间过户费、地税收印花税、少得可怜九牛一毛的分红国税红利税。让普通善良的股民去妖言四起、魔幻乱变、鬼声悦耳、怪风频刮的股市去投机,使可怜普通善良的股民投机不成全都搭米…
中国股市现状就是巴菲特、罗杰斯、索罗斯这三位世界顶级大鹏2011年在中国股市炒股,也得被熊冠全球中国股市把掉毛、割没肉成三只遍体鳞伤小小鸟。我国2008年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每年给持股股民分纯利10%的红利,没有一家按规定真给持股普通股民分红的公司,全是铁罗汉!证监会管过上市公司必须按规定为股民分红吗?有强制分红规定证监会也不管,因他们都是一个身体自己咬自己哪都痛,上市公司、证券机构编故事忽悠股民空手接下降趋势的刀子,股民被割得遍体鳞伤股民痛苦证监会感觉不到痛!客观说尚福林时代中国证监会没为中国普通股民办过实事,更没做过有益于普通股民的好事!普通股民最担心的是郭树清主席诚心为中国股市正常发展,他为中国普通股民获利的改革将触及利益集团利益,郭树清主席在同利益集团作战。中国特色股市单边利益体制很被难撼动,郭树清主席可别落得个商鞅改革下场,如果那样郭树清主席将是中国股市中国普通股民的最悲惨最悲哀的事....
香港是二元国体一半社会主义一半资本主义,香港股市能让股民享受60%红利;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美国股市让股民享受60——70%红利;我国是现有纯四个社会主义国家之一(中国、朝鲜、古巴、越南),中国是人民当家做主体制,中国股市为何不能让普通股民做主参与一级市场新股定价?普通股民享受不到法定10%的红利不算,上市公司、企业全是狗眼看人低没毛铁罗汉,当面对利益集团他们有相互利用利益关系时是一副慷慨仗义大气嘴脸;面对没有利益关系的普通股民且是一副蔑不肖一顾视宰你万刀不解恨嘴脸;中国上市公司为达到不分红利、少分红利频繁用最阴损、最缺德歪招就是杀手锏白开水戏法!用一杯白开水倒给另一杯白开水一杯变两杯叫送配;这样能使股价摊低还翻倍,股价低就能诱惑小资金普通股民买低价股,&上市公司玩白开水戏法忽悠诱骗股民监管机构不监管制止荒诞损害普通股民利益行为....&&
美国证券市场200多年才发3000只股票,股票优劣不说年70红利分必给普通股民,美国股市谁买股票谁赚钱才有被全世界股民尊敬佩服的才诞生众多顶级股神巴菲特、罗杰斯、索罗斯....中国股市刚20年快发近3000只股票啦,股票业绩好得不多股票亏损遍地,年分红利成普通股民梦中望梅止渴的奢望。中国股市是一级市场谁分到股票谁赚钱,而二级市场是谁买谁到股票赔钱。中国股市大面积高管离职或一夜变身亿万富翁暴发户,另一群搭上市公司、企业赚暴利的会计、律师、推荐、基金、券商机构,他们如医院的医托、铁路倒票的黄牛有何区别,被全国普通股民吐骂不止靠拼缝非法获利一群瘟神....
温家宝总理要求提振股市信心,要深化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抓紧完善发行、退市和分红制度,加强监管,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提振股市信心。四要敏锐观察和跟踪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做好应对预案,切实防范经济金融风险。但愿股市管理部门能真落实,能真执行不再忽悠普通股民。
泰国美女总理英拉说
“象中国那样,以牺牲底层群体利益来发展证券市场的事情,绝不会在泰国发生”。她说的入木三分她真代表人民利益。
002362汉王科技上市最最高175股价最低现10.6元;中石油是国内分红最多一家上市公司已分6—7个亿人民币给股民;中石油在国外上市给美国股民分红近160个亿美元,国内国企业对国内是服务差、爱涨价、承诺多、兑现少、高薪酬、高福利、领导是爱面子、爱挥霍。国企对国外是有又文明、有礼貌、服务好、少承诺、多兑现、驻外国企纪律好、为国增光名声好。在A股股市通过合法渠道造假发垃圾股圈钱,是合法;集资诈骗盗窃行贿抢劫渎职无罪?上市公司大面积高管圈钱后离职,一夜变身亿万富翁真是中国特色和谐怪物,就没大领导批示?而后相关管理部门才主动监管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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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想配股、增发等途径榨取投资者血汗的企业拒之门外
对总想配股、增发等途径榨取投资者血汗的企业拒之门外
企业多年不分红或少分红,总想谋求如何配股、增发等途径圈钱,榨取投资者的血汗钱的企业,股神巴菲特是一概拒之门外的。我们应该倾情于经验稳健、讲究诚信、分红回报高的企业,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股价波动,确保投资的保值和增值。
银行频频融资利空,打压未来增值空间
3月25日下午,中国工商银行今日发布了其2009年度业绩,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表示,将发行250亿的可转债以补充资本充足率。未来银行需要融资2100亿元;中金公司预计,年银行股融资总额约为2300亿—2800亿元。国泰君安认为,如果将农行上市融资规模包括在内,未来两年内,银行在A股上的再融资规模可能达到3000亿元。
  更有大胆的预测将银行融资数据推高到5000亿元甚至8000亿元,如此高规模数据一波又一波翻新,也促成了银行股一浪又一浪下跌,银行股的表现因融资规模的利空变得愈加脆弱。
  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业分析师向本报记者指出,就市场面而言,融资确实会对银行股的每股指标产生账面稀释作用,但我们判断A股融资的总规模大概为1200亿元,对银行股的短期冲击将小于市场预期。
增发  增发: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再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
  增发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其实,只要是概念,消息,都是主力为了配合股价的拉升或杀跌作准备的。炒股尤其是牛市玩股,既不要注重消息面,也不要注重业绩面,基本面更不用说了。炒股是炒庄。也就是说当你进入某一个股时,只要看其庄强不强就可以了,强者恒强,这是巅扑不灭的真理。如果一个业绩很好,净资流量为正,市盈低的,股价总拉不起来。不是说一月两月,而是近半年时间,从未有个大行情,那只能说此庄弱。不碰为妙。而增发,除了是上市公司圈钱的把戏之外,并不会对其基本面改变很多。很多公司增发一是为了解决资金困难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资,向外拆钱。就是说子公司赚了钱并不归上市公司所有,三是发展新的项目,或开新的公司,反正增发的钱只会有一点点流入上市公司的财务中。股在增发价之前,公司会同机构勾结,抬高股价,当增发价定下来之后,其股价就不会搞高了。所以,增发的股要看其时机择机而进,并不是所有的增发都能给你带来利润,
  如果某股通过了董事会的增方预案,还有报批监证会。一般情况下,其增发会通过。在申报增发的过程中,该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增发股价,达到圈钱的最大化,会暗中与机构勾结拉升股价,也就是说,当股有了增发,其批准的可能性极大时,此时可以介入,机构会狂拉股价,达到上市公司高层的意愿。如果增发方案已经通过,此时还是不介入为妙,因为一通过,其增发的股价也就随之定来了。主力及上市公司是不会让增发价与现股价相差很多的。如果股价高,其增发低,则会打压股价。所以,不要因为某股通过了增发,且当日上市涨幅无限制而抢进,其结果只会让痛心,因为,这时股也不会涨,也不会跌。横盘。大家近期还是从整体上市及资产注入方面去玩股吧,因为这两个方面才是真正意义是的要办好公司,即使短期套着,也可以长线持有。
  如果有好的项目急需资金,增发股票无疑是圈钱的最佳方案。如果为圈钱而圈钱,则是公司的一大败笔,圈了钱确没有用途,即不能给股东带来收益,又不能给公司带来利润,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也没有帮助,其结果是:增发以后净资产增加,新的资金盈利能力不如旧的。
圈钱  什么是圈钱?圈钱是什么意思?
  所谓的圈钱,简单地讲,就是把不属于自己的钱,通过某些貌似合法的手段掏到自己袋中。由于这种行为在方式上和传统违法犯罪中的盗窃、抢劫、诈骗存在明显区别,因此,业界将它们统称为圈钱。
  圈钱表现多种多样
  圈钱行为广泛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但要论最为集中的爆发地,莫过于金融资本市场,由于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常常会出现企业不顾投资人利益而实施恶意圈钱。
  企业要做大做强既是管理层的要求,也是上市公司梦寐以求的。在这一过程中,也有以海尔为首的一些杰出企业通过市场融资,达到了做大做强的目的。上市公司正当的融资行为并非坏事。问题是,圈钱后不干正事,或者说圈钱后将资金存入银行吃利息,或搞所谓的资本运作(甚至搞腐败也并不少见),上市公司没有把圈来的资金投入到实质经济中,这些行为都可以称其为圈钱。
  在资本市场中,圈钱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直接挪用,即直接把上市公司资产挪为己用,这相当于赤裸裸的明抢。有的采用连环担保的方式,通过上市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错综复杂的担保,从上市公司融资、资产变卖、银行借贷等各个环节套骗巨额资金。由于担保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有着貌似合法的外衣,但实际上,担保资金往往得不到及时偿还,最终由投资者和银行来承担所有损失。从性质上看,这类行为类似于鬼鬼祟祟的暗偷。更高明的圈钱者实施不公平的关联交易,通过“以次充好”、“以小换大”等方式套取上市公司资金,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由于这种方式表面上正常合法(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禁止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只要求相关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因此,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很难察觉,这类圈钱行为更接近于诈骗。
  金融资本市场中的圈钱决不限于上述三种,随着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投资者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三种方式已经逐步为市场所熟悉,因此,圈钱者也在逐步调整其策略,开发新的圈钱方式,以至于目前圈钱行为表现出明显的隐蔽化、产业化趋势。
  多方合力助长圈钱行为
  从政策背景上看,早期圈钱行为出现的一个重要动因是为国有企业解困。20世纪90年代,为了解决一批国有企业困境,管理层将它们推向资本市场。虽然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当时国企预算软约束并没有得到彻底改进,再加上我国传统的官本位及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影响,国企“圈钱饥渴症”集中爆发,出现了一大批混水摸鱼的企业。它们以国有企业改制为借口,从资本市场上大肆圈钱,从而拉开了企业圈钱的序幕。
  从投机心理上讲,投资者的投机心理让圈钱者有机可乘。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谨慎投资,保持冷静,那么,被企业成功圈钱的几率要低很多。可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人们的市场认识也不像西方成熟市场那么理性,在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结构之下,市场基本以短线操作为主,人们并不十分关心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是否值得投资),而总是试图在短期内进行投机。可以说,求富心切的二级市场氛围助长了上市公司圈钱行为。
  从法制建设的角度上分析,违法成本低,是圈钱行为泛滥的重要原因。民事方面,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20多家涉嫌用造假手段圈钱的上市公司总共才向近300名投资者赔付了约500万元赔偿款,平均每家公司的赔付额仅25万元。近一半案件均处于受理不开庭或开庭不判决状态。如受理不开庭的有银广夏案,此案涉及原告80多名,诉讼标的1.75亿元,但法院在受理后除一例(一个原告)判决外,其他案件均未开庭。还有人数最多的东方电子案,涉及原告六七千人,诉讼标的额约4亿~5亿元,该案部分已经过证据交换,但始终没有正式开庭。类似的还有涉及80多位原告,诉讼标的600多万元的生态农业,同样处于已立案未开庭阶段。至于开庭不判决的,则有济南轻骑案及郑百文案。
  刑事责任方面,我国《刑法》对于经济犯罪整体惩罚水平较低。在罪名上,一些严重的圈钱行为并没有合适的罪名来惩罚,而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司法机关对罪名的认定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行为才能认定,不能随意地定罪和量刑。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隐性的圈钱行为很容易被放纵。在刑罚上,我国经济犯罪很少规定死刑,规定无期徒刑的也不多。我国单罪最高有期徒刑只有十五年,数罪并罚也不能超过二十年,很多严重经济犯罪只能轻判,例如此前的周正毅与唐万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判处的刑期都不超过三年,而实际上他们的圈钱行为给市场所带来的损失都高达数亿,甚至是上百亿元。
  从公司内部治理层面观察,现有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健全,导致公司经营代理问题严重,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圈钱行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我国很多企业是国有企业,加上内部风险控制不严,就容易出现公司经理不是以公司真实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往往倾向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这种环境下,一部分企业决策者出于某种个人目的进行圈钱,或者协助他人圈钱,他们通过圈钱活动掌握大量的经济、社会资源,对个人今后的发展益处多多。
  圈钱危害不只限于市场本身
  圈钱的影响决不局限于侵害了投资者利益,更重要的是,它的存在使得我国资本市场逐步丧失发展空间。
  圈钱行为会降低市场资源的质量,损害市场根基。众所周知,优质的上市公司,是一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所在。而不论是何种圈钱行为,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上市公司质量,使其可投资性下降,进而影响整个市场的发展速度。圈钱会助长投机行为,圈钱行为容易给市场带来泡沫,为投机行为的实施创造一定的生存空间,不利于市场稳定。最重要的是,圈钱行为将影响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抑制他们的投资冲动,最终影响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圈钱行为给资本市场带来的危害正日益明显。自2004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变革,2006年底,管理层更是提出了做大资本市场,帮助我国实现“大国崛起”的战略目标。可以预见,未来世界的国家竞争,将不再是比拼船坚炮利,更多的是在资本市场这个竞技场中进行博弈。在这个层面上,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就等同于国家的竞争力。换句话说,圈钱行为的危害已经不再局限于国内影响,更多的将影响到中国未来的生存与发展,是真正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
  在基金净值高企的时候,基金公司也在想方设法圈钱:基金分拆与基金克隆将出笼了。
  基金分拆:“忽悠”投资者
  所谓基金分拆,是指将一份基金变为两份,就像上市公司送股一样。
  其实,无论是10送2还是10送10,都不过是一场数字游戏,因为投资者的资产并没有任何变化,份数增多的同时,单位金额同比例下降。因此,这只是一群自以为有金融专业知识的人"忽悠"投资者的道具,投资者不可能因为基金公司进行基金分拆而多赚一分钱。净值降下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有"惧高症"的基金投资者吸引入场,如同商场里的"买一送一"的促销行为。
  基金克隆:违背基金法
  如果分拆是为了促销,这到没有什么,但基金复制则与现有法规严重冲突。基金复制,又称基金克隆,是指基金公司发行一只与其现有基金完全一样的新基金,产品设计与老基金一样,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也不用修改。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申请募集基金,拟募集的基金应该"不与拟任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
  上述规定是为了避免同一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产品同质化,是防止基金公司向投资者圈钱的重要措施。但实际上早已形同虚设,一些老公司的基金产品已有八九只甚至十多只之多,"高增"、"积极"、"成长"都占全了,只要换一个亮丽的名字,就能轻而易举地"新瓶装旧酒",搞得投资者没法区分这些基金到底有何区别。
  现在提出基金克隆就更是有恃无恐了,连遮掩都不要了,连基金的名字都懒得取了,直接复制就可以了,并且现在想将其合法化,条文化。
  据悉,基金分拆与基金克隆是由某大基金公司在2004年提出的,如今幽魂不散,趁股市转暖又钻出来了,可谓只要想得到就能做得到。
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2)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年连续盈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4)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应达到或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5)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股份总数的30%,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可不受30%比例的限制。
  公司发行新股时按股东所持股份数以持价(低于市价)分配认股。
[编辑本段]特点
  配股的一大特点,就是新股的价格是按照发行公告发布时的股票市价作一定的折价处理来确定的。所折价格是为了鼓励股东出价认购。当市场环境不稳定的时候,确定配股价是非常困难的。在正常情况下,新股发行的价格按发行配股公告时股票市场价格折价10%到25%。理论上的除权价格是增股发行公告前股票与新股的加权平均价格,它应该是新股配售后的股票价格。
  配股不是分红
  分红是上市公司对股东投资的回报,它的特征为:上市公司是付出者,股东是收获者,且股东收获的是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所以分红是建立在上市公司经营盈利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利润就没有红利可分。上市公司的分红通常有两种形式,其一是送现金红利,即上市公司将在某一阶段(一般是一年)的部分盈利以现金方式返给股东,从而对股东的投资予以回报;另外就是送红股,即公司将应给股东的现金红利转化成资本金,以扩大生产经营,来年再给股东回报。而配股并不建立在盈利的基础上,只要股东情愿,即使上市公司的经营发生亏损也可以配股,上市公司是索取者,股东是是付出者。股东追加投资,股份公司得到资金以充实资本。配股后虽然股东持有的股票增多了,但它不是公司给股民投资的回报,而是追加投资后的一种凭证。
  配股就是行使配股权,有偿得到红股,要按一定比例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股票,就是说要得到更多的股票还要自掏腰包.配股除权后,填权还是贴权,要注意市场的氛围.在牛市中,配股后,填权的机会比较大,低价买入的股票就可能有更大的收益.
如果大势走弱,出现除权后股价跌破配股价,那么会损失惨重.如果可以在市场中用比配股价还低的价格买到股票,配股就没有意义.
  配股操作如同平时买股票,只要按照配股价和应配股数,填买单即可,没有配股权证一说.如果某股票又分红又配股,可以只取红利,而不配股,只要在配股缴款期不买入,配股就被放弃.
  配股可以补缴款吗?
  不可以。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认购期为一般为10个工作日(可调整),如逾期未缴款作自动放弃配股权利处理,不可以再补缴款。
  因此,有意配股的投资者应注意报纸上信息公告,包括配股的缴款时间,及时缴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配股缴款可以撤单吗?
  根据深交所的规定,报盘认购当天允许撤单。
  配股缴款有何手续费?
  投资者认购配股无需任何手续费。
  配股中的“零碎股”如何处理?
  根据深交所的规定,配股所产生的零碎股或零碎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股。
  配股就是行使配股权,有偿得到红股,要按一定比例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股票,就是说要得到更多的股票还要自掏腰包.配股除权后,填权还是贴权,要注意市场的氛围.在牛市中,配股后,填权的机会比较大,低价买入的股票就可能有更大的收益.
如果大势走弱,出现除权后股价跌破配股价,那么会损失惨重.如果可以在市场中用比配股价还低的价格买到股票,配股就没有意义.
  配股操作如同平时买股票,只要按照配股价和应配股数,填买单即可,没有配股权证一说.如果某股票又分红又配股,可以只取红利,而不配股,只要在配股缴款期不买入,配股就被放弃.
  如何才能知道配股是否有效?
  由于认购配股时间是有限制的,超过缴款时间没有补缴款的机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因此,在配股后对认购是否得到确认十分重要。深市配股投资者应在第二天查看资金帐户上现金是否少了,权证是否被划出去了;沪市配股投资者则在第二天到券商那里打印结算单以确定认购是否有效。
  配股时输入数量错误怎么办?
  投资者在认缴配股款时,如发现已委托入交易所电脑主机的单子是错误的,如委托股数超出认购限额,这时可以撤单再重新委托。
  配股是否可由券商代缴款?
  可以。许多券商提供此类服务。不过,开办此项业务的券商,一般会与投资者签订“代理投资者办理配股协议书”。或者有提醒配股缴款的服务。
  配股分为有偿配股与无偿配股两种。
  1.有偿配股:公司办理现金增资,股东得按持股比例拿钱认购股票。此种配股除权,除的是"新股认购权"。
  2.无偿配股:公司经营得法赚了钱,依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盈余。盈余分配有配息与配股二法,配息是股东依持股比例无偿领取现金,一般我们称为除息。而配股则是股东依持股比例无偿领取股票。既称无偿,则股东无须拿钱出来认购。此种配股除权,除的是"盈余分配权"。
  参与配股须知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投资者在认购配股前需详细阅读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了解配股缴款的具体时间、认购办法等内容。
  1、认购办法社会公众股东可在认购期间,凭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沪市到各自指定交易的券商处,深市到托管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同时要保证资金帐户内有足够的资金。投资者可通过当面委托的方式,也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多种方式认购,其委托方式和买卖股票一样。
  投资者可多次申报认购,但每个申报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数最多不超过其可配股数量。当然,投资者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认购配售部分或全部。
  2、如何计算配股数沪市规定,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配售比例后取整数,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深市则规定,配股不足一股部分不予配售。
  3、如何确认配股是否有效?由于认购配股时间是有限制的,逾期未缴款者,作自动放弃配股权处理。因此,在配股后对认购是否得到确认十分重要。配股投资者可在第二天到券商处打印交割单,查看资金帐户上现金是否少了,以确定认购是否有效。在此,也提醒投资者,参与配股最好不要赶末班车,以免万一操作失误,没有时间补救。
  4、认购配股是“买入”,还是“卖出”?深市的配股认购,在交易所电脑系统设置中,其买卖方向是“买入”委托;沪市的配股权证认购在交易所竞价申报买卖方向限制以“卖出”指令完成。沪市的配卖出配股权,获得股票,而非一些投资者所理解的配股是付出了钱,理应为“买入”的错误想法。
  在操作上,上证所代理配股主承销商在集合竞价一开市,就以配股价大量申报买入配股权,和投资者打进的“卖出”相配对。如果投资者配股申报误敲成“买入”委托,直接进入上证所电脑主机,因为申报时间往往滞后于主承销商的大笔买单,自然成交的可能性极小,即使配股申报成交的话,因其买卖方向搞错,配股缴款仍是失败的,该投资者必须在第二个交易日以“反向操作”方式“双倍卖出”委托,方能正常配股缴款。
何谓“反向操作”以及“双倍卖出”委托呢?现在可以举个例子来加以说明∶某投资者参加配股缴款时,误敲成“买入”1000股,若及时发现可在第二个交易日(仍在配股缴款期内)申报“卖出”2000股即可,将原来误操作的“买入”委托纠正为“卖出”委托,这就叫“反向操作”,将原来错误申报的1000股配股,以正确申报方向委托“卖出”2000股,这就叫“双倍卖出”,若该投资者只是“反向操作”,而没有进行“双倍卖出”委托的话,配股缴款仍是失败的。
  6、获配股票何时上市投资者在进行配股缴款以后,常常发现所配股份迟迟没有到帐,心里很著急。其实,配股并不是马上到帐的。社会公众股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该次配股缴款结束后,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经证券交易所安排,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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