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mk公司买股权及葵奢基金真气运行法是真是假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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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与运作:法律实务与案例(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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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分为总论篇、募集篇、运作篇、实务篇等部分,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概述、募集模式、内部治理、投资流程、投资管理、上市推出和律师实务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介绍,为投资经理和私募律师在PE的募集设立过程中的一系列法律操作提供指引。
邹菁,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基金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欧美同学会法律分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国际商法硕士,复旦一香港大学EMBA。专注于私募股权的设立及运作、信托融资、房地产基金融投资、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外商直接投资与并购等领域法律服务和律师实践。服务的领域涉及银行、信托、证券、房地产、酒店、能源环保、高科技、教育、贸易、仓储物流等。代表多家私募股权基金、海外基金、外国公司在国内投资或并购中提供基金募集、尽职调查、投资策略、文本制订、交易过程监控等法律服务。服务的领域涉及能源环保、高科技、房地产、教育、贸易、酒店、仓储物流等。邹菁律师已参与多支人民币基金和海外基金的募集工作,并担任多家企业上市的法律顾问和独立董事。邹菁律师曾获静安区十佳优秀非诉律师、中国建设报百名优秀律师、上海优秀女律师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目录:总论篇1.私募股权基金概述1.1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1.1.1私募股权基金的起源1.1.2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征1.1.3私募股权基金与其他投资基金的比较1.2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概况1.2.1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1.2.2本土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1.2.3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及监管现状募集篇2.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与设立2.1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2.1.1《公司法》规制下的PE2.1.2创业投资企业的独特之处2.1.3内、外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比较2.1.4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2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2.2.1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模式2.2.2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主体2.2.3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征2.3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2.3.1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特征2.3.2有限合伙协议的核心条款2.3.3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制度2.3.4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2.4契约基金队伍壮大,有限合伙基金面临挑战2.4.1契约制基金的新模式2.4.2有限合伙制基金面临挑战2.4.3有限合伙制基金如何发挥竞争优势3.私募股权基金的内部治理3.1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3.1.1一般公司的内部治理3.1.2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内部治理3.2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3.2.1以受托人为核心的信托合同架构3.2.2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权力机构3.2.3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的制度缺失3.3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3.3.1谁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3.3.2有限合伙人的“避风港”条款3.3.3本土基金内部治理结构的妥协4.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案例4.1三种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模式的比较和选择4.2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案例4.2.1深创投4.2.2深圳达晨4.3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案例4.3.1中信锦绣一号4.3.2中信锦绣二号4.3.3太平洋深蓝一号4.4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案例4.4.1深圳南海成长4.4.2温州东海创投4.5“信托+有限合伙”的混合制PE募集案例5.几种特殊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5.1产业基金5.2政府引导基金5.3反向募集基金5.4委托管理型基金5.5房地产私募基金6.外资如何募集设立人民币基金6.1外资PE离岸管理模式6.2外资PE募集设立人民币基金的模式6.2.1纯人民币基金模式6.2.2非法人型中外合作基金(CJV模式)6.2.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型基金6.2.4非法人型中外合作基金与外商投资有限合伙制基金比较6.2.5中外合作平行基金6.3人民币基金募集的关键――有限合伙人运作篇7.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流程7.1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一般流程7.1.1项目初审7.1.2签署投资意向书7.1.3尽职调查7.1.4签署正式投资协议7.1.5完成收购7.1.6投资后的管理7.1.7投资退出获利7.2企业估值及估值调整7.2.1企业估值的原理(Evaluation)7.2.2企业估值的方法7.2.3估值的调整(Adjustment
Evaluation)7.3对赌案例7.3.1蒙牛:完美对赌7.3.2中华英才网:一场没有输赢的对赌7.3.3太子奶:黯然出局7.3.4对赌案例列表8.私募股权基金如何签署Term
Sheet8.1什么是Term
Sheet8.1.1Term
Sheet中的进入条款8.1.2Term
Sheet中的公司治理条款8.1.3Term
Sheet中的退出条款8.1.4Term
Sheet与我国《公司法》的冲突与适用8.2Term
Sheet范例9.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管理9.1我国民营企业的管理困境9.2私募股权基金提供的增值服务9.3私募股权基金如何参与企业管理9.4面对危机的处理和控制9.5投资管理案例9.5.1联想弘毅投资先声药业9.5.2深圳高新投投资大族激光10.私募股权基金的上市退出10.1公开上市10.1.1境内IPO10.1.2境外IPO10.1.3境内、外资本市场的选择10.2境外上市重组架构设计10.2.1经典红筹10.2.2新浪模式10.2.3买壳上市10.2.4红筹上市受10号文阻碍及对策10.3境内、外证券市场退出锁定期之比较10.4上市退出案例10.4.1境内:同洲电子10.4.2境内:海普瑞10.4.3境外:盛大网络10.4.4境外:航美传媒11.私募股权基金的其他退出方式11.1兼并收购11.1.1M&A退出与IPO退出的比较11.1.2M&A退出的类型及对价11.1.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相关规定(内转外)11.1.4外国投资者并购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股份的相关规定(外转外)11.1.5外国投资者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特殊规定11.2股权回购11.3清算退出11.4M&A案例11.4.1分众传媒并购聚众传媒11.4.2用友软件收购英孚思为实务篇12.私募股权基金募集及运作的律师实务12.1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阶段12.2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阶段12.3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管理阶段12.4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阶段附录1.外资募集人民币基金典型案例2.政府引导型基金募集案例3.私募股权基金募集及运作的法律法规列表3.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3.3《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3.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3.5《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3.6《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3.7《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3.8《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3.9《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3.10《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3.11《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3.12《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3.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1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3.15《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文”2009年修订版)3.16《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3.1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75号文”)3.1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操作规程的通知》(“106号文”)4.参考文献
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上市企业的股东在协助企业成功上市后往往不得不经历一段限制交易所持股票的时间段,通常被称为“锁定期”或“禁售期”。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而言,锁定期是其退出企业的重大障碍,其长短直接影响投资机构的盈利期限、投资回报效率以及资金流动性,是私募股权基金决定投资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境内证券市场退出的锁定期
1.主板首发上市后退出的锁定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12月修订)第5.1.4条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第5.1.5条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发行人应当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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