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不良贷款率的会计核算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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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注协约谈会计所提示金融企业年审风险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作者:中注协 |
日,中注协以&金融类年报风险防范&为主题,对德勤华永师事务所进行了当面约谈,就事务所承接的部分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银行业监管规范不断增强,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2014年,上市银行盈利增速持续放缓,资产质量整体承压,同业业务规模增大、创新频繁,我国银行业面临业绩下滑和业务转型的双重压力。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强调,事务所要着力强化金融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监控与防范,要持续了解和掌握金融类上市公司相关业务与监管政策的发展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尤其要关注以下重大风险领域。
一是要做好贷款质量复核工作,检查银行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贷风险管理,贷款五级分类是否准确,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合理,不良贷款的处置程序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及时,充分考虑管理层面临的不良贷款考核压力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舞弊风险;
二是要结合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同业业务的最新规定与要求,关注银行是否建立专营部门对同业业务进行统一管理,是否合理配置同业业务资金,是否将同业业务置于流动性管理框架之下,分析同业业务的实质,判断买入返售等业务的经营合规性,关注同业业务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三是要充分关注金融工具估值情况,特别是对公允价值判断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第三层次金产,要测试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包括复核相关参数、模型以及数据来源等;
四是在整合审计下,要将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有机结合,关注信息系统能否有效支持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是否体现和监管规范的最新变化,高度重视信息系统有效性的测试与评价;
五是要考虑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披露的影响与要求,强化与被审计单位相关部门的持续沟通,客观评价上市公司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等重要信息的相关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约谈会上,事务所代表向中注协介绍了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完善措施以及相关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的整体计划和工作进度。事务所代表表示,对中注协强化事前事中监管的举措非常欢迎,将在年报审计中充分吸收相关风险提示意见,认真完善审计工作流程,有效防控年报审计风险。
中注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被约谈事务所的日常沟通,全程跟踪相关事务所的年报审计情况,对事务所提出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给予技术支持,切实做到业务监管和技术帮扶并行,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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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呆账准备的提取及会计处理
  【 】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企业准备是金融企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债权和股权资产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包括一般准备和相关资产减值准备。金融企业不承担风险的委托贷款等资产,不计提呆账准备。
  一、金融企业呆账准备的必要性
  金融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金融企业办理的各项金融业务,特别是金融资产运作业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即使是不承担直接经营风险责任的委托业务,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因管理不当,也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金融业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则不尽相同,同一项业务的风险程度也是有区别的,由低风险到高风险,再到形成呆账损失,是一个渐次发展的过程。金融企业会计工作的任务之一,是准确计算企业的当期利润。为此,就要在会计账务处理、会计记录中准确反映呆账损失的形成过程和呆账损失的最终结果,这就是提取呆账准备和对呆账的核销。
  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提取呆账准备,有助于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当期利润(经营成果)、正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分配税后利润,同时也有利于金融企业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处理资产损失。
  我国针对金融企业经营风险制订的财政政策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1993年会计制度、财务制度改革以前不提取相关的呆坏账准备金。1993年财会制度改革后,按贷款、应收账款、投资,分别提取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和投资风险准备金。各类准备金都按固定的比例和固定的基数提取。日,财政部颁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自日起执行统一的呆账准备制度,不再提取坏账准备和投资风险准备,也不再单独核销坏账损失和投资风险损失。
  由不提取准备金到提取呆账准备金是一个重大的变化,体现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化,体现了按客观经济规律处理财务事项的原则;由按固定的比例和分类提取准备金,到企业自行确定不同的提取比例提取准备金,又是一个重大的变化,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金融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按照新的管理办法,金融企业按其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各类资产的期未余额,按风险程度分别提取最低1%到最高100%的呆账准备。新的呆账准备提取办法与原提取办法相比,有三个重要的区别:第一是种类单一。由原来的三种准备金合并为一种;第二是比例浮动。由原来贷款呆账准备金和投资风险准备金各1%,坏账准备金3%的固定提取比例改为由1%到100%的浮动提取比例;第三是由国家确定统一的提取比例,改为企业有较大的自主权自行确定提取比例。
  二、新的呆账准备提取方法对金融企业产生的影响
  1.金融企业提取的呆账准备金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及时核销损失的能力相应增强。由于历史因素的影响,许多金融机构都有不同数量的不良资产包括呆账存在,其占全部应提准备的资产总额的比例一般远远高于1%,如按原比例提取准备金,核销损失的速度有可能赶不上在常规情况下损失增加的速度,会造成形成的损失不能及时得到核销,不能真实地反映金融企业的资产状况。而按新的准备金提取办法,就能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2.对新提取办法当年及随后五年内的利润总额会有较大的影响。新办法规定的提取比例与原办法相比有很大的提高,加之金融企业历史上形成的不良资产的基数较大,因此需增提的呆账准备数额会大幅度增加,按其他营业支出入账后,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大,即使按新办法规定分五年逐步提足,每年对利润额的影响也会较大。
  3.金融企业计提呆账准备的难度增加。按原办法规定,提取呆账准备的比例是固定的,相对应计提的基数也便于计算,而按新办法规定,要逐项、逐户甚至逐笔分析资产质量,判断风险程度,确定提取比例,而且既要有科学合理的分析判断方法,还要有真实完整的综合数据资料,其计提难度是显而易见的。
  4.财税部门计征企业所得税的难度加大。按新办法规定,金融企业可以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制订具体办法,并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但是调查了解客户的有关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判断风险程度,据此确定提取比例,这些工作都含有较大的主观预测的成分,财税部门据此核实企业所得税的难度自然会加大。
  综上所述,新的呆账准备提取办法,既能使金融企业增强及时核销损失的能力,比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也会给金融企业随意调整利润总额提供了可能性。金融企业的经营者、金融机构的监管者以及财税部门对此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提取呆账准备工作的程序
  1.提取呆账准备的条件:提取呆账准备的全部计提基数之和是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全部资产总额。按单项资产分析,即使其没有实际产生风险和损失。各项考核指标完全正常,也应按规定提取至少1%的呆账准备;如果某种单项资产出现风险,即使其尚未形成呆账,也可以根据风险程度提取1%到100%的呆账准备;如果某种单项资产已极有可能形成呆账,也并非一定要提取100%的呆账准备,因为还要综合考虑资产的清偿回收情况来确定应提取的比例。
  2.如何确认呆账:确认某项资产为呆账,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即确实是采取了必要的措施,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扣除清偿所得后的实际损失。金融企业确认某项资产的实际损失为呆账,还不能立即作出核销处理的决定,因为还要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才能销账。但是,既然是已确定无法收回的损失,在销账前就应该按100%的比例提取呆账准备。
  3.呆账的核销:经过规定的程序,经财政主管机关批准后,形成呆账的本金部分,要冲减呆账准备;形成呆账的利息部分,冲减利息收入。与原办法相比,这项规定是非常合理和重要的。
  4.对呆账准备的调整,资产风险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风险程度既可能逐渐增大,也有可能逐渐减小。因此对单项资产呆账准备的提取比例就不能进行硬性规定,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随时调整。但是收回已核销的呆账,则不能调整呆账准备,而应将其未超过本金的部分列为其他营业收入,超过本金的部分则列为利息收入。
  四、提取呆账准备的具体方法分析(以贷款为例)
  1.建立判断贷款风险程度的指标体系。将影响贷款企业经营状况的三种基本因素(市场因素、国家实现经济政策因素、企业自身管理状况因素)进一步分解成若干具体因素,并确定各个具体因素的风险系数,作为标准风险系数同时将各个标准风险系数加总后,得出标准风险系数之和(此处假设标准风险系数之和为20,下同)。然后将贷款企业的实际状况与标准风险系数进行对比分析,以确定实际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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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找法网() 版权所有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贷款剥离会计处理规定》和《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及委托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日星&&期&&一
收藏夹( )
【法规标题】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贷款剥离会计处理规定》和《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及委托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建总发[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法规类别】/&
【唯一标志】40022&
【全文】【法宝引证码】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不良
 贷款剥离会计处理规定》和《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及委托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日 建总发[号)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
  为满足不良贷款剥离及我行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互为委托代理业务的需要,总行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贷款剥离会计处理规定》和《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及委托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速转知所属遵照执行。各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一:       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贷款剥离会计处理规定
贷款剥离前的准备工作
  (一)各经办行会计部门对拟剥离的不良贷款均应按照现行会计核算的规定结计第三季度利息;对批复确认剥离的不良贷款,应自日起停止计息。
  (二)各经办行会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应相互配合,对有关贷款账户认真清理核对,确保《债权数额核对单》、《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担保权利转让通知》等会计数据正确无误,《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和《债权转让协议》将作为建行经办行与公司办事处划转不良贷款账务处理的依据。
会计科目及账户设置
  (一)在“存放系统内款项”和“系统内存放款项”科目下分别增设“资产剥离专项资金”账户,核算由剥离不良贷款而获得的、集中存放在上级行(和下级行存放)的资金。
  (二)在“其他应收款”下增设“应收卖出贷款资金”户,核算由于剥离不良贷款而应收未收的资金。
  (三)在“其他应付款”下增设“应付卖出贷款资金”户,核算不良贷款剥离后,各级管辖行应付未付的资金。
  (四)在“长期投资”科目下增设“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券”二级科目(总行专用),核算总行集中持有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券。
贷款剥离的处理手续
  (一)经办行的处理
  1.本金的处理
  经办行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和《债权转让协议》,与批复文件核对相符后,分别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记账凭证,“转账原因”应注明“移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及所依据的《债权转让协议》、《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编号和批复文件文号。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卖出贷款资金户上级行户
   贷:××贷款--××户
  上述账务处理方式比照“贷款移出”处理
  2.应收利息的处理
  会计部门收到业务部门提交的《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和《债权转让协议》,与批复文件核对相符后,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记账凭证,“转账原因”应注明“移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及所依据的《债权转让协议》、《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编号和批复文件文号。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卖出贷款资金户上级行户
   贷:应收利息--××欠息户
  以上账务处理完毕,会计部门应分别将贷款本金和利息登记《贷款剥离账务处理完成情况表》(附式一)一式三份,一份自留,一份交同级信贷经营部门作为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剥离不良贷款数据处理依据,一份上报二级分行。
  (二)二级分行的处理
  二级分行收到贷款剥离经办行的《贷款剥离账务处理完成情况表》,与有关批复文件核对一致后,对应不同的经办行,分别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记账凭证各一联,“转账原因”应注明所依据的《贷款剥离账务处理完成情况表》编号及批复文件文号,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卖出贷款资金上级行户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卖出贷款资金××经办行户
  以上账务处理完毕,会计部门应登记《贷款剥离账务处理完成情况汇总表》(附式二)一式三份,一份自留,一份交同级信贷经营部门,一份上报一级分行。
  (三)一级分行的处理
  一级分行收到二级分行上报的《贷款剥离账务处理完成情况汇总表》,与有关批复文件核对一致后,对应不同的二级分行,分别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记账凭证各一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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