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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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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或上报的公文以及县政府领导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审核、印制、分发等工作,搞好县政府明、密信息、电报的传输、办理及机要件的传送工作。性&&&&质事业单位属&&&&性非盈利
将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外事台侨办公室职责划入。1.增加的职责
新成立县金融办公室、县人防办公室,并增加相应职责。
2.加强的职责
(1)负责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的维护和信息更新,做好县政府外网和县党政网文件的交换工作。
(2)负责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负责做好全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转变职能,突出重点,参与政务,参与事务,为领导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部门服务。
(二)做好县政府外网和县党政网文件的交换工作,加强印章管理和文件的立卷、归档、移交工作。
(三)深入基层、企业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收集、整理、传递信息,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及提出重要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提出的有关请示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部门之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全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强督查督办,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风会纪、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七)负责县政府全局性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搞好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九)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十)组织办理人大议案、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及有关的文、会、事。
(十一)加强县政府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确保政府工作正常运转。
(十二)抓好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清洁卫生检查工作,搞好县政府机关大院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
(十三)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四)管理县政府法制办、县金融办公室、县人防办公室、县外事台侨办公室、县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和县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金融办公室、县外事台侨办公室)设13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做好各类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记录,并及时起草整理有关会议纪要;负责起草有关办公室工作的文件、材料;做好大事记的分月收集整理工作;管好、用好县政府、县长和县政府办等印章;做好各乡镇、各部门向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登记、送阅、转办、催办和答复工作;做好各种文件、材料和《会议纪要》、《政务信息》、《政务调研》、《政府工作通报》、《政务参阅》、《督办通知》等的登记、编号、分送、传递、格式把关、送审、打印、装订、收发、立卷归档、保管、清退等工作;负责党政网和计算机管理维护;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会务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规划和辅导,做好党员、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安排好会议室;做好电话记录,上传下达工作;承担机关报刊和信件的收发;协助党支部做好新党员的考察、发展和职工工资的统计、调整、年报工作,协助领导做好办公室的人事、青年、妇女和老年工作;协助检查、督促考核本室岗位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股(行政许可股)
负责编制、审计、监察、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法制、兵役、目标管理督查、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驻外机构等工作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政策把关、文字修改、校核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修改工作;编发联系工作的《会议纪要》、《政府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政务调研》、《政务参阅》、《督办通知》;负责县政府领导综合性讲话材料、重要文稿起草的协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搞好督查督办;负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农村经济股
负责农业、农民负担、农村稳定、防洪、救灾、民政、蚕桑、扶贫、以工代赈、对口帮扶农业项目、农村能源、水务、林业、农机、气象、畜牧、安全、公安、司法、应急管理、城管、爱国卫生等工作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政策把关、文字修改、校核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修改工作;编发联系工作的《会议纪要》、《政府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政务调研》、《政务参阅》、《督办通知》;参与县政府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开展调查研究,搞好督查督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城市经济和金融股
负责工商、城建、房管、规划、环保、物价、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住房公积金、南北两河综合整治工程和白塔片区土地整理项目、工业、工业集中区、统计、质监、经济和商务、乡镇企业、粮食、金融、争资引项、能源建设、二轻、石油、油气田开发与建设、电网改造、对口帮扶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对台、外事、侨务、旅游、烟草、物资、盐业、供销、外贸等工作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政策把关、文字修改、校核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修改工作;编发联系工作的《会议纪要》、《政府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政务调研》、《政务参阅》、《督办通知》;参与县政府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开展调查研究,搞好督查督办。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部署,研究分析全县金融宏观形势,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加强资本市场的管理和服务,配合协助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对驻县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维护地方的金融稳定;负责全县企业的上市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对地方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非持牌地方金融类机构进行监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事业股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电、招生、档案、修志、食品药监、保险、宗教、老龄、残联、保密、交通、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人口和计生、科技、邮政、电信、通讯、人防等工作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政策把关、文字修改、校核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修改工作;编发联系工作的《会议纪要》、《政府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政务调研》、《政务参阅》、《督办通知》;参与县政府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开展调查研究,搞好督查督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政策研究股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政府的部署,组织对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政府决策参考;单独或牵头组织起草、修改县政府、县政府办部分重要文件;围绕中心工作,调查研究带方向性、综合性、全局性的改革、开放、发展与稳定的战略和政策问题,为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县政府要求和上级精神,组织、协调力量进行重大专题调研;参与《政府工作报告》等县政府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修改工作;编发《政府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政务调研》、《政务参阅》、《督办通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政务督办股(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做好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跟踪督查县政府重大部署、重要决定(决议)、重大决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做好全县重要会议会风会纪的督查,督办重大建设项目、会议安排部署事项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全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县府各部门和单位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综合掌握全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全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宣传工作;对各乡镇和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效能投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承办需要上报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的重要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信息股
负责政务信息收集、整理、编印、报送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队伍的建设、指导和管理;负责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的维护、信息更新和县长信箱的办理工作;负责做好县政府外网平台文件的交换工作;负责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编发《政府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政务调研》、《政务参阅》、《督办通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后勤管理服务股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努力做好资金和票据管理,认真做好增收节支;负责购置、管理、维修办公用具、办公用房、水电设备以及其它固定资产;严格小车管理、科学调度车辆,保证县政府领导工作用车,搞好驾驶人员的学习、培训、管理,确保安全行车;搞好县政府机关大院的美化、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全院清洁卫生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信访安全保卫股
协助县政府信访局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做好县政府会议室和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搞好县政府大院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院内公共设施及财产安全;做好县政府办公室的值班工作;加强保安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门卫值班守护,按时开门关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应急管理办公室(县防震减灾办公室)
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突发公共事件类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营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检查指导乡镇、县属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级政府部门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披露、新闻发布及与乡镇、县属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的协调联系,负责与驻县武警中队在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联系;负责贯彻执行抗灾救灾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抗灾救灾事宜,指导全县抗灾救灾工作。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负责指导、处理、监督、检查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措施办法;组织制定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组织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计划的实施,安排、管理、监督防震减灾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体系,统一规划全县地震台网及信息建设,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负责震情和灾情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全县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和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十二)法制股
负责编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并具体承担起草、审查、协调、修改由县政府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承办市人大、市政府发送县政府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汇总上报修改意见;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纠正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作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办理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和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件;办理行政投诉举报案件的审查工作;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等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过程中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研究政府法制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宏观调控、改革开放等带普遍性的重大问题,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意见;拟定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县级部门及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和全县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同时履行县人民政府行政调解中心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办公室职责。
县人民政府行政调解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依法审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调解事项;承办属于县人民政府办理和县级领导交办处理的行政调解事项;依法向有关组织和原办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依法进行行政调解;督促行政调解协议的落实;研究分析行政调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善工作的建议。
县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依法审查、受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复查事项;承办属于县人民政府办理和县级领导交办处理的信访复查事项;依法向有关组织和原办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对信访复查事项依法提出复查结论;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信访复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对拒不执行县人民政府信访复查意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责任追究;研究分析信访复查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善工作的建议。
(十三)外事台侨股[1]
负责加强与重点国际友人及商社、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的联络,推进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对台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涉外涉台涉侨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对台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提出外事台侨工作规划及建议,指导全县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台涉侨法律法规,处理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涉台、涉侨事务;归口管理全县涉外、涉台、涉侨工作和因公出国事务,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和港澳台团组、人员申报工作,对出国和赴港澳台人员进行外交及港澳台纪律教育,检查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台团组和人员在国外和港澳台的活动情况;管理并承办邀请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来营山访问的具体报批事宜,负责指导或接待来我县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及外国记者和港澳台人员,接待来我县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同志的外交活动,负责全县对台上层联络工作;开展涉外、涉台、涉侨宣传调研工作,开展对外和港澳台经济、科技、文化及民间交流、交往与合作,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和对台联、侨联的指导管理工作,开展对贫困归侨、侨眷、台属台胞的救济扶贫工作,扶持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兴办、发展企业等;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营山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利用外事、对台、侨务工作渠道开展牵线搭桥,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接受境外捐赠,向境外输出劳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一)所属事业单位县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县政府驻重庆办事处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县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另行规定。本规定由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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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营山县委
营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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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委发〔2013〕12号
中共营山县委&&营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东升镇开展农村产权制度
改革试点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盘活农村资源存量,建立新型农村产权制度体系,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统筹城乡试点区域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在东升镇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取向,以改革突破为重点,加快构建“属地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持严格”的农村产权制度,建立、培育和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合理配置和互动共荣,逐步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二、总体目标
按照“依法依规、民主参与、稳步推进”的原则,用2年时间完成东升镇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村集体财产权“七权”确权颁证,并初步建立县、镇、村三级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推进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探索形成对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2013年,完成东升镇的玉帝、桂花、桦树3个村的登记确权颁证;&2014年完成东升镇所有行政村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建成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初步实现农村产权依法进行市场流转交易,总结出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操作模式。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把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作为前提,在保障耕地总量不减、所有权属不变、承包关系稳定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保障农村群众根本利益。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尊重客观实际、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让农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三)释放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坚持把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突破口,把握资源配置市场化总体取向,存进农村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努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业、提升城市化水平进程中,显化农村资源的资产资本价值。
(四)鼓励大胆探索创新突破。坚持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以村支部为核心的村级治理机制结合起来,把依法办事与先行先试结合起来,鼓励基层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大胆创新,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新措施、新办法。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颁证。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试点区域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县国土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按照“依法据实、不重不漏”的原则,认真做好试点区域农村承包土地清理、承包关系确认、承包地块四至指认、面积核实、土地台账建立、经营权证核发、承包土地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切实做到图表、台账、合同、权证与承包土地“五个一致”。由县农经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颁证。按照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不变的原则,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有关机关批准和实地勘界、登记、公示后进行产权登记,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审核确认,核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国土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农村房屋产权的确权颁证。依法依规对试点区域房屋进行甄别、登记、确权、颁证,对不符合颁证条件的房屋按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县房管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农村集体林权的确权颁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林权确权工作,形成林改长效机制,依法维护经营权稳定和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切实巩固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成果。县林业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6.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的确权颁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试点区域内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权,做好农村小型水利划界和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由县水务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涉及土地划界确权的工作由县国土局配合。
7.农村集体财产产权的确权登记。全面清理核实试点区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负债、所有权益以及财政性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明确权属,经村民会议确认、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经局备案后,再量化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明晰农村产权权属。县农经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按照城乡一体化、产权市场化、管理法制化的要求,探索建立全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制度体系,促进农村产权依法、公平、有偿进行市场,实现农村资源资本化。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推进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
待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形成后,各相关部门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对农村产权进行交易流转。
五、进度安排
(一)年进度安排
2013年要全面完成东升镇玉帝、桂花、桦树3个村的确权颁证工作。
1.前期准备及宣传动员阶段(4月15日-5月31日)
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制定,工作组班子的组建,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各村完成议事会、监事会的选举。
2.入户调查及测绘勘丈阶段(6月1日-8月31日)
完成人员登记和涉及权属的初次登记,各相关部门根据群众意见,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土地、房屋、林区的测绘、勘丈、定界和小型水利、集体财产的清点测算。完成产权初次确认,收集、梳理群众意见,并通过民主议事方式解决初次确权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以组为单位对各类权属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完成图件绘制等相关内业工作。
3.公示确认及争议调处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完成以户为单位的户调登记数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完成公示期间异议问题的调查更正。完成以户主为代表的登记结果审核无异议声明书。&&&&
4.确权颁证阶段(9月15日-9月30日)
相关部门完成确权前法定公告程序,对公告异议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农户以户为单位向相关部门递交确权申请,相关部门对农户发放产权证书。&&&&
5.归档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工作组将数据和资料移交档案部门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二)年工作安排
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2013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东升镇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在广泛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完成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引导已确权颁证的农村产权进入市场流转交易。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春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工办为本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统筹委配合协助。试点镇要高度重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其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组建工作班子,落实工作责任。县级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试点工作的开展,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二)人员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需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在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抽调,所涉及部门和乡镇要积极配合,所抽调人员要暂停原单位一切工作,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分的人员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业务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经费投入。县财政要及时、足额拨付试点工作经费,确保试点工作快速高效推进。
(四)目标考核。要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纳入试点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县目标办、县农工办、县统筹委要对试点工作定期督导检查。
附件:营山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营山县委&&&&&&&&营山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0日&&&&&&&&
营山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晓梅&&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忠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荣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荣甫&&县政府副县长
&&&&&&&&魏国辉&&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李建忠&&县委办主任
陈燕辉&&县府办主任
张晓红&&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刘春初&&县农工办主任
胡晓玺&&县委办纪检员、县委统筹委主任
蹇建生&&县目标办主任
魏建国&&东升镇党委书记
郭显华&&县国土局局长
&&&&&&&&王兰辉&&县农牧业局局长
&&&&&&&&黄建国&&县林业局局长
&&&&&&&&蒋松柏&&县房管局局长
钟卫国&&县水务局局长
侯华明&&县农经局局长
黄晓庚&&县府办副主任、县金融办主任
刘&&忠&&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玉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龚丽萍&&县发改局局长
&&&&&&&&张&&华&&县财政局副局长
汪有才&&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梓荣&&县档案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春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刘春初&&县农工办主任
副主任:胡晓玺&&县委办纪检员、县统筹委主任
&&&&&&&&晏良华&&县农工办纪检员
&&&&&&&&侯华明&&县农经局局长
&&&&&&&&夏小军&&县国土局副局长
&&&&&&&&潘伟平&&县房管局副局长
&&&&&&&&薛海全&&县林业局副局长
&&&&&&&&易文明&&县水务局副局长
成&&员:李天辉&&县林业局
&&&&&&&&廖静程&&县国土局
&&&&&&&&何&&伟&&县水务局
&&&&&&&&方韵钦&&县房管局
&&&&&&&&桑兴波&&县农经局
&&&&&&&&苏&&成&&黄渡镇
&&&&&&&&王小平&&消水镇
&&&&&&&&蒋朝阳&&七涧乡
&&&&&&&&唐莉钦&&骆市镇
中共营山县委办公室&&&&&&&&&&&&&&&&&&&&&&23530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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