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的用于扣学费的中国银行卡号归属地查询可以用于助学贷款体现吗

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答
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解答
来源:你我贷
今年考入大学的新生请注意:如果你的家庭确有实际困难,一时无法筹措到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请不要着急,更没必要悲观或动摇上大学的信心。因为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助学体系,即以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特别是自1999年以来,国家推出了,与以往的助学贷款相比,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只需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且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最大限度便于学生申请贷款。今晚江西省教育厅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做客大江网站回答有关助学贷款的各项政策解答,希望帮助那些因经济贫困难以支付学费的学生了解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摆脱学费困扰,顺利升入大学。1、问: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答:(1)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使经济较困难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决策。(2)是国家为了利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3)进一步完善了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缓解了高校资助经费不足的矛盾。(4)帮助学生树立了自立自强观念,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有力地推动了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的改革。(5)为公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了社会保障机制。2、问:国家助学贷款由哪些银行负责承办?其贷款的性质是什么?答: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发放和回收等项工作。其贷款性质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银行贷款业务管理。3、问: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范围和规模如何?答: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为使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八个城市进行了试点;从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均能申办国家助学贷款。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四定”、“三考核”措施,以确保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获得贷款。4、问: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什么条件?答:(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6)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5、问:学生个人可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答:由于各学校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和各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同,学生贷款的最高数额也不完全相同。按现行政策规定,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6、问: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有多长?答: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贷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延长,贷款本息在研究生及第二学位毕业后四年内还清。经办银行根据学生申请,具体确定每笔贷款的期限。7、问: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答: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现行年利率为:(1)六个月(含)以内:5.04%(2)六个月至一年:5.31%(3)一年至三年(含):5.49%(4)三年至五年(含):5.58%(5)五年以上:5.76%问: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是怎么回事?答:为体现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优惠政策,减轻学生还贷负担,财政部门对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给予补贴。学生所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贴息,其余50%由个人负担。8、问:学生到哪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答: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借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天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学校的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9、问:国家助学贷款为什么称作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答: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凭自己的信用申请的贷款,毕业就业后逐步归还贷款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基础是学生的个人信用,是在校大学生通过所在学校提供贷款介绍人和借款学生自行提供见证人,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发放的助学贷款。10、问:信用助学贷款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的贷款方式相比,有何优点?答:学生办理保证担保贷款需要提供保证人担保,办理抵押和质押担保贷款需要以房产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学生办理信用助学贷款则不需要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以个人信用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且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11、问:什么人可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答: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无担保的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既可以发放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对法定监护人一般发放担保助学贷款。12、问:对在校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有何要求?答:对在校大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借款学生必须提供两名贷款见证人。13、问: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介绍人是指什么?答:介绍人指学校负责助学贷款的部门(如学生处等),其职责是:为借款学生联系、介绍贷款银行;向贷款银行集中推荐借款学生的贷款申请;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负责了解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更新和管理借款学生的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银行与学校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14、问:国家助学贷款中的见证人是指什么?答:见证人是指与借款学生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如借款学生的家长、班主任、专职辅导员、系主任或同班同学等),不必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其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和贷款银行全面了解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在贷款学生毕业后与其保持联系,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15、问:在校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具备什么条件?答: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由介绍人和见证人提供的证明;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品德优良。16、问: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包含哪些内容?答:信用助学贷款应依法签订贷款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要求借款学生做出毕业后每年至少与经办银行联系一次,提供最新通信方式的承诺。17、问:借款学生违约时,贷款银行采取哪些处罚措施?答: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制度是有效防止借款人违约的重要措施。贷款银行对违约的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贷款银行定期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法律责任。对不主动与见证人和贷款银行联系,不提供工作单位和通信方式,不守信用的学生,也要记录在案,将来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18、问:学生在借款期间,需要调整贷款数额或中止贷款,应该如何解决?答: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一经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一般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手续。19、问: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如何协助贷款银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答:借款学生所在学校要加强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真正用于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的毕业去向和其他有关信息,并将学生的借款情况纳入其个人档案,在就业报到的有关证件中载明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要对学生加强信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信用意识。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被宣告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应及时通知银行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对被学校开除、经学校同意休学或自行离校的借款学生,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应立即通知银行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并协助银行督促学生或学生的父母(监护人)偿还贷款本息。20、问: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答:(1)各普通高等学校指定专门机构统一管理本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初审。(2)高等学校按期向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贷款中心设在教育部,负责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事务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所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事务管理工作)报送全校年度贷款申请报告。(3)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核准贷款申请额度后,报送经办银行。(4)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审查后同意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组织借款学生办理填写借款合同文本、借款凭证等有关手续。(5)经办银行对收到借款学生办妥的借款手续审查无误后,根据贷款审批程序予以审批并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经办银行按贷款合同编制放款通知书,通知借款学生所在学校。21、问:国家助学贷款是如何领取发放的?答: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所贷学费、住宿费贷款分年发放、基本生活费贷款每年发放10个月,可采取按年一次发放或按月发放的办法。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基本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直接划入借款学生在贷款银行的银行卡或在储蓄所开立的活期账户。22、问: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款时间有何规定?答: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实行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借款学生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可以在学习期间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也可以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具体方式由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协商确定。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欠交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不计复利。23、问: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办理展期?答:借款学生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在贷款合同期内全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时,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展期(展期是指:贷款到期后,本金不能归还,又申请续贷),经办银行同意后可按规定展期。24、问:贷款银行如何收回借款学生偿还的贷款?答: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借款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账户内,贷款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账户中扣收。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25、问: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银行、借款学生及其所在学校应办理哪些手续?答:借款学生毕业后,学校将借款学生去向、变动情况、联系地址等书面通报经办银行。借款学生也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向经办银行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还款方式等变化情况。借款学生蓄意逃避银行债务,不按借款合同中的要求及时向经办银行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还款方式及贷款担保等情况,使银行贷款形成风险的,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债权保护措施,必要时向社会公布,依法追偿贷款。26、问: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外地如何还款?答: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经办银行异地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银行的方式归还贷款;贷款银行也可与借款学生工作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27、问:什么情况下,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答:借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息:(1)借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2)借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3)借款学生未按合同偿还学生贷款本息的;(4)借款学生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6)出国留学或定居的;(7)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28、问:为什么说信用是当代大学生的立身之本?答:国家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借自己的信用申请的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跨入社会的第一笔信用记录,国家积极鼓励大学生使用信用贷款完成学业,同时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教育大学生维护个人信用。在维护个人信用的基础上,今天的大学生还肩负着改善整个国家信用状况的历史使命,大学生的信用意识和信用知识将直接影响中国信用体系的实施和发展。因此,强化当代大学生的信用教育,无论对于大学生个人还是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信用是当代大学生的立身之本。因此,大学生要增强法制观念,充分认识到背信违约的危害,做诚实守信的模范。29、问:现行政策都采取了哪些防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措施?答:(1)利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收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的有关信息,接受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个人情况的查询;(2)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学生个人信用征询系统;(3)公安部门将首先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换发第二代公民身份证,实现身份证号码终身惟一化,并协助银行查找违约借款学生工作和居住地址;(4)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电子化系统管理,实现学校、银行间联网;(5)在媒体上公布违约人姓名等信息;(6)各用人单位和银行、海关、出入境管理等单位在录用、发展新金融业务、出入境验放等业务时,应查验银行、教育系统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30、问:“四定”、“三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和财政部为落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研究完善有关政策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贷款”的要求,在总结国家助学贷款开办以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于2002年2月出台了“四定”、“三考核”政策。(一)定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本辖区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贷款学校)。申请贷款学校限于全日制本专科生(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所在的普通高等院校。(二)定范围。国家助学贷款范围限于申请贷款学校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三)定额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各地区具体比例,由省级教育部门、银行、财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水平和学生申请贷款情况研究确定。教育行政部门和申请贷款学校按照本地区确定的比例和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贷款数额,根据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经济状况和贷款需求,具体测算确定各申请贷款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需求额度,并及时通知贷款经办银行。(四)定银行。由各申请贷款学校自主选定一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基层行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目前已签订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协议的银行原则上不再变动;尚未选择经办银行的申请贷款学校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确定经办银行,“承担国家助学贷款的城市的商业银行要有专门的机构负责这项工作。”“三考核”。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分支行与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月考核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数和申请金额,考核已审批贷款人数和贷款合同金额、考核实际发放贷款人数和发放金额,对考核情况要按月分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协调解决。31、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后,原学生贷款制度是否继续执行?答: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在宣传、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同时,仍要继续执行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布的有关学生贷款制度的规定。江西省高等学校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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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可以先把住宿费存入学校发来的银行卡?我不是生源地贷款入学前应该怎么办
录取通知书那个邮件里应当有个绿皮的小册子关于绿色通道的,这个册子中有两页的贷款申请表,要填好,到民政局盖个章(那上面要求的),同时要开个贫困证明,到街道办事处那就能办,最好多几个章,如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市民政局的,然后在开学报到时把他们交给你的导员说明是办理绿色通道的,到时候导员会给你开个单子绿色的吧没记错的的话,拿着它就可以顶一定的钱。我是黑龙江的,我们这每年贷款限制为6000多,其余的钱你还是得自己花。这个过程办好的话一两天就可以,最好先开贫困证明,又低保证就更好了,我当时花了两天。另外你还可以向社会求助来寻求资助。
连住宿费都不用存
因为金额不够
学校不扣钱
你就存自己的卡上就行
直接申请助学贷款
一般是6000
学费住宿费都够了
入学的时候
接新生的地方都会有提示的
绿色通道 什么的
你和班主任说一下
然后等着申请贷款就行了
一般是在10月份
最好别打,学校发给你的银行卡是打学费的,开学时学费直接从卡上划掉,你打生活费到时不好处理,你既然已经贷到贷款了就可以直接到学校去,不用说什么,到报名时跟辅导员说一声就行了,他就会教你怎么做,这是我去年的时候室友是这么做的,具体的要根据你的学校
你可以申请申请生源地贷款,现在学校一般都没有贷款了,只能生源地贷款。没申请的话现在还可以去办理。先在学校交上一部分钱比如住宿费等,把住宿安顿下来再说。我班很多学生就是这样的。
大家帮帮我,就要开学了,可是没有钱交学费,想申请助学贷款,可是助学贷款要到学校才可以搞,不知道我不
当然可以先到学校报到,学费可以缓缴的。
申请助学贷款的具体程序每个学校都不相同。建议你电话联系学校,会有人告诉你具体的申请程序的。有些家庭情况资料必须要有盖章和证明,最好回校前搞好,避免麻烦。到校以后还可以申请助学金之类。成绩好还有很多奖学金拿。
国家有很多政策帮助学生的,学费问题不用太担心,好好学习。
我是大一新生,家庭贫困没钱交学费,想申请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可曾经考试受到过处分,还能申请到吗 跪求
:1.如何申请学生贷款
学生申请贷款,应由本人向学校贷款审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目前各高
校学生贷款实际额度一般每年在1000元以上。
学生贷款偿还形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2.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适用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上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③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④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⑤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⑥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程序: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贴息,50%由借款学生个人负担。
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季或月),具体还款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学生所贷本息应当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
经贷款银行同意,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办理展期,但逾期国家不再给予贴息。
至于你受到的处分 如是不太严重的话 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可以的,只要入学前在家里先办理好相关手续,比如贷款申请表等。带上生活费去学校,报道的时候说明需要贷款,学校会另外为贫困生办理入学手续的。
当然,各个学校具体操作上会不同,最好打电话问问学校的老师,或者认识的校友。
好像很难,我以前都是入学后才申请到助学贷款的。不是每个人都能申请到,每个学校,每个班都有名额限制,你最好报道前咨询学校,别到时候不交钱人家不给你注册,(最好到学校还能有1千块现金,因为不只有学费,书本费什么的,还有好多杂七杂八的。
现在很多学校不会大声喧扬绿色通道和助学贷款,因为学生还不上银行会对学校施加压力。助学贷款对没个班级是有名额限制的,这个是导员根据家庭收入实现状况定的人。建议你开学后找你的导员说明情况他会告诉你办相关手续,最主要的是贫困证明去你家所在的镇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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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生使用建行缴费专用银行卡的问与答
发布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 阅读:<font color="#FF次
为了给同学们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同时提高我院收费和退费等相关工作的效率,学院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兴中道支行,为我院每一位在校学生开设了一张缴费专用银行卡(以下简称指定银行卡)。在校生学杂费的缴费和退费主要是通过该指定银行卡实现的。按照学院规定,每位同学的学杂费缴费情况与其本人的诸多事项如能否注册、考试、评定奖助学金等息息相关。因此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主要采用问与答的方式),这将有助于大家更全面的了解指定银行卡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我院收费和退费工作的操作流程,同时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指定银行卡,因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或不了解相关注意事项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将由学生本人承担。
一、相关问题
(一)有关指定银行卡基本事项的相关问题:
(二)有关指定银行卡挂失、补办、修改密码、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的相关问题:
(三)有关缴费功能的相关问题:
(四)有关发放和退费功能的相关问题:
(五)其他相关问题:
二、相关问题问答:
(一)有关指定银行卡基本事项的相关问题:
1、问:指定银行卡的开户行在哪里?其地理位置具体在什么地方?
答:指定银行卡的开户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兴中道支行,简称为建行兴中道支行(以下称为指定银行或开户行),其地址位于兴中道2号国土大厦建行一楼(距学院正门约300米),联系电话:0760-。
2、问:指定银行卡的所有者是谁?
答:指定银行卡属学生本人所有,每张指定银行卡有一个19位数的银行卡号,该卡号与指定银行卡的所有者姓名(以下简称户主)一一对应。对于户主而言,银行卡卡号相当重要(后文将会陆续提到),所以请各位同学自行记录银行卡卡号,以便遗失后办理挂失手续。
3、问:初次拿到指定银行卡,我需要特别注意哪些事项?
答:各位同学收到指定银行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署本人的姓名,并及时到建行营业网点柜台或自动柜员机上修改支付密码,以便今后存款、取款、转账支付及防止他人冒领、盗用存款,同时需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支付密码,不得向他人泄露。户主使用此卡需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章程》。指定银行卡只能由户主使用,不得出租、转让和转借。
、问:在校期间,指定银行卡的主要用途有哪些?
答:缴费――户主将学杂费,英语、日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费等应缴费用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存入指定银行卡,我院将委托指定银行定期从指定银行卡划扣各项费用。
退费及有关款项的发放――需要退还的住宿费、教材费、保险费及需要发放的奖助学金、勤工俭学补助、班导生工资、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我院也委托指定银行统一发放到户主对应的指定银行卡上。
、问:除了缴费和退费,指定银行卡还有什么用途?
答:指定银行卡与同学自行到建行开设的储蓄卡在功能上没有区别,各位同学可凭指定银行卡在建行营业网点、自动柜员机(有“中国银联”标志的皆可)、电话银行、特约商户办理存款、取款、转账、汇款或消费支付等业务。只是我院特别委托指定银行从指定银行卡划扣学杂费(类似于代缴居民水电费、电话费或上网费等业务)和退费。同学们也可选择将自己的生活费存入指定银行卡,可从自动柜员机提取现金(学院北门及岐头山学生公寓有建行自助柜员机)。
同学毕业离校后,若本人不到建行办理销户手续,则指定银行卡仍然可以作为普通的储蓄卡继续使用。
、问:指定银行卡附带存折吗?
答:我院为每位在校生代开的指定银行卡没有附带存折。
、问:使用指定银行卡缴费、退费有什么优点?
答:各位同学或家长可以直接在当地银行将学杂费及时存(转、汇)入指定银行卡,我院委托指定银行直接划扣各位同学的学杂费。这种方式有以下优点:
① 免除了各位同学直接从家里携带现金前来我院缴费、或者来到中山后又从银行或邮政储蓄所、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来我院缴费所面临的不安全因素;
② 免除专程到金融机构提取现金的路途时间、排队时间及不必要的麻烦;
③ 免除到我院缴纳现金的排队时间和不必要的麻烦;
④ 提高我院收费与退费的工作效率,便于财务处能够及时将最新缴费、欠费数据提供给相关使用部门(如各系、教务处、学工处、后勤集团财务室、楼宇与公寓管理中心、教材室等),从而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确认各位同学的缴费情况和制作相关退费数据,同时又不耽误开通各位同学的相关权限(如注册、考试、评定奖助学金等);
⑤ 免除了通过领取现金的方式退费而产生的不必要的繁琐手续,确保退费工作及时、准确。
(二)有关指定银行卡挂失、补办、修改密码、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等的相关问题:
、问:如何修改指定银行卡的支付密码?
答:户主可在全国任何一所建行自助设备上或柜台修改支付密码(在柜台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需缴纳一定费用)。
、问:我的指定银行卡遗失了,该如何办理银行卡的挂失?
答:银行卡的挂失分为书面挂失和口头挂失。
若遗失指定银行卡,户主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的书面挂失业务,挂失后可立即补办并领取新的银行卡。领取新银行卡后,请及时到学院财务处登记新的银行卡号,以便以后的缴费和退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若银行卡遗失时户主不在中山本地,不能到指定银行办理书面挂失,则可以先进行电话口头挂失,即拨打建行95533电话银行,按照语音提示输入遗失银行卡的卡号以及电话银行密码(第一次拨打95533时语音系统会提示户主设置电话银行密码,请牢记)后,由建行电脑系统自动止付,也可以转人工服务办理。银行卡口头挂失又分为暂时口头挂失和永久口头挂失。暂时口头挂失是暂时止付存款,5日后银行电脑系统自动解挂。若此时户主仍不能办理书面挂失,请再次口头挂失;若永久口头挂失,银行卡可一直保持挂失状态,直到户主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问:我遗忘了指定银行卡的支付密码怎么办?
答:若遗忘了支付密码,户主可持指定银行卡、本人身份证到全国任意建行网点办理银行卡的支付密码挂失业务,并可以立刻设置新密码。
、问:我遗忘了指定银行卡的电话银行密码怎么办?
答:若遗忘了电话银行密码,户主可持指定银行卡、本人身份证到全国任意建行网点重新设置电话银行密码。
、问:我的身份证也遗失了,怎么办理银行卡的书面挂失或密码挂失?
答:身份证遗失了可凭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书面挂失和密码挂失,在补办临时身份证前只能先通过电话银行口头挂失(电话银行口头挂失请参看第9点)。
、问:指定银行是否会向我们收取指定银行卡的年费?
答:按照建行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指定银行卡每卡每年收取10元年费,开卡时以账户自动扣收方式收取当年年费,以后每年年费按照实际开卡月份按年对月自动扣收。
、问:指定银行是否会向我们收取指定银行卡的小额账户管理费?
答:如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每个季度的日均余额在400元以下,银行需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小额账户管理费一般每季(3、6、9、12月)的中下旬进行划扣,按每月1元/户进行收取。凡我院学生,录取时收到的银行卡已免除小额账户管理费(特别提醒:若户主遗失了银行卡后自行补办了新卡,在补办新卡的同时可在银行柜台自行申请办理免除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业务,但申请免除小额账户管理费的手续仅限于指定银行办理,同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三)有关缴费功能的相关问题:
、问:我是在校学生,我或我的家人怎样才可以把学杂费存(转)入我的指定银行卡中?
答: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 持有指定银行卡的情况:你或你的家人可以携带现金和你的指定银行卡到当地任何一家建行,将现金直接存入指定银行卡内;
② 不持有指定银行卡的情况(例如你放假回家,但将指定银行卡遗忘在学校;或者指定银行卡在你手里,但你没有回家,而你家人需要给你存学杂费):你或你家人可以在没有指定银行卡的情况下,携带现金和存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如果存款人是你,则需要带上你的身份证;如果存款人是你家人,则需要带上你家人的身份证)在当地建行办理无卡存款业务。办理无卡存款业务需要填写存款凭条,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有关栏目:
“户名”:{学生本人姓名}
“账号(或卡号)”:{学生本人的缴费专用银行卡卡号}
“金额栏”:{学生本人应缴费总额}(建议在此金额基础上多存入100~200元,原因详见第27点)
、问:我家附近没有建行,只有工、农、中行(或其他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所、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其他金融机构,我或我的家人怎样才可以把学杂费存(转)入我的指定银行卡中?
答:你或你的家人可以在此类金融机构办理跨行转账或存款业务(无论是持有或不持有指定银行卡均可以办理),将学杂费存(转)入指定银行卡(跨行业务不是即时到账)。办理时需要携带存款人身份证并填写相应的跨行存款或转账凭证,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有关栏目(不同机构格式略有不同,但大同小异):
“户名”:{学生本人姓名}
“账号(或卡号)”:{学生本人的缴费专用银行卡卡号}
“开户行名称”:{广东省建行中山支行}
“金额栏”:{学生本人应缴费总额}(建议在此金额基础上多存入100~200元,原因详见第27点)
注:针对15、16点,把学杂费转入指定银行卡的方式不局限于携带现金到银行柜台办理存款业务,存款人也可将自己其他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转账到指定银行卡内。若户主开通了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增值业务,也可以通过此类增值业务将学杂费转入指定银行卡(此类业务需本人与银行办理签约手续才能开通)。
、问:我如何能够知道学杂费的划扣明细、退费明细以及指定银行卡的其他使用明细?
答:各位同学可随时拨打建行电话银行95533(使用固定电话拨打95533是免收电话费的),输入卡号(第一次开, 通电话银行需设置该卡的电话银行密码,请牢记),按照语音提示可查询该账户的每笔收入情况(例如学院发放款项或退费、持卡人现金存款或转账存入款项)、每笔支出情况(例如学院划扣学杂费、持卡人现金取款或转账支出款项)、当前余额等相关信息;也可以在全国任意建行的自助终端上打印出指定银行卡的所有使用明细,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和指定银行卡在建行柜台打印出所有使用明细(若户主开通了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增值业务,也可以通过此类增值业务查询所有使用明细)。
、问:在中山市以外省、市的银行办理存款或转账时,需支付银行手续费吗?
答:是的。银行提供异地存款、转账等服务,免除了客户随身携带现金面临不安全因素的风险,因此也会收取相应的手续费。手续费标准请咨询当地银行(若户主开通了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增值业务,此类增值业务的转账手续费一般低于柜台或自助存款机的转账手续费)。
、问:学院划扣学杂费的顺序是怎样的?
答:一般而言,学院委托指定银行划扣学杂费的先后顺序依次是:{保险费}、{校园卡工本费}、{耳机费}、{军训服费}、{预存伙食费}、教材费、住宿费、学费(带{}括号的收费项目为第一学年入学时收取,以后学年不再收取)。另外,考试报名费的划扣说明详见第20、29点。
、问:学院一般什么时候委托指定银行划扣学杂费?
答: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委托指定银行划扣学杂费,一般情况下每周至少划扣两次;考试报名费是在同学们通过教务系统报名成功后,由教务处制作划扣数据,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划扣,届时会另行通知(详见第29点)。
、问:我已经修改了指定银行卡的支付密码,为什么银行还是可以划扣我的学杂费?
答:指定银行卡的初始支付密码是建行在开户时随机生成的,并密封在密码信封内提供给学院,因此学院并不知道各位同学的银行卡密码。银行卡的支付密码是用于户主本人办理提取现金、转账、挂失等业务时需要输入的。而我院委托建行划扣各类费用,是在学院与银行签订代划扣协议书的前提下进行委托划扣的。这种业务是银行以我院的划扣数据为依据,从各位同学的指定银行卡中划扣相应的学杂费并转入我院单位银行账户,此类业务是不需要使用户主的支付密码也可以划扣的(类似于代缴居民水电费、电话费或上网费等业务)。
、问:为什么学院或银行可以随便划扣我银行卡里的钱?学院或银行会不会无端划扣我银行卡里的钱呀?
答:我院委托指定银行划扣的是我院在校生每学年需要缴纳的学杂费、考试报名费(四六级英语、日语考试、英语能力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需学生本人通过教务系统报名,有另行通知)、个别调整宿舍的同学需要缴纳的补交住宿费(有另行通知)、当所有的费用已缴齐就不会再划扣了。所划扣的金额都按相关程序审批后方能划扣,银行是绝对不会随便划扣各位同学指定银行卡上的钱的。
、问:银行卡安全吗?如何保证银行卡的安全性?
答:户主关心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指银行卡中的存款被他人提取或转走。而他人提取和转走户主指定银行卡中的存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他人拥有户主的指定银行卡;
②他人知道指定银行卡的支付密码。
因此,户主首先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指定银行卡,其次要及时修改并保管好自己指定银行卡的支付密码。
③户主自行开通指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或手机银行功能等增值服务的,还需保管好相关增值业务的密码及设备,如网上银行的USBKEY、手机SIM卡等,并养成良好的电脑使用习惯,如安装杀毒软件和防木马软件等(自行开通增值服务需户主本人与银行办理签约手续才能开通)。
、问:我还没有将我的学杂费存入指定银行卡,而我的指定银行卡内之前有几百块钱,为什么被划扣了?
答:我院划扣学杂费时,若指定银行卡内存款金额不足收费标准的,指定银行将以最高额度划扣应缴费用。划扣是分项进行的,当前一项费用划扣了,才划扣后一项费用。
、问:我想缴纳以往学年学杂费的欠费,我可以将欠款直接存到我的指定银行卡中吗?
答:一般情况我们委托建行划扣的是本学年的学杂费。新学年到来后,由于划扣数据库的更新,我们会停止上一学年学杂费的划扣。因此需要缴纳以往学年学杂费欠款的同学,请不要将欠款存入本人的指定银行卡中,而是直接携带现金到院财务处缴纳。不便之处,敬请原谅。
、问:由于各种原因,我暂时没有缴齐学杂费,这会有什么影响吗?
答;按学院相关规定,尚有欠费的同学,当学年不能注册(这会影响到各位同学评定奖助学金、考试和补考等事项),直到缴齐所有欠费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如各系、教务处、学工处等)确认为止。
、问:为什么我“足额”存(转)入了学杂费,系里仍然通知我尚有欠费而不予注册,由此影响到我评定奖助学金、参加考试或补考?
答:根据学院规定和教务系统的设置,只要尚有欠费,无论欠费金额大小(即使金额很少也算欠费),均不能注册。而已“足额”存款但尚显示欠费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 存款人在中山以外的地区通过自助存款机将现金存入指定银行卡,需连同手续费一并存入,否则会因存款余额不足、银行无法足额划扣学杂费,从而造成欠费(手续费请咨询当地银行);
②建行按10元/年的标准收取指定银行卡的年费(详见第13点)。因此各位同学存款时还需多存入10元的银行卡年费,否则会因年费先于学杂费划扣造成存款余额不足,从而导致欠费。
③若户主遗失了银行卡后自行补办了新卡,在补办新卡的同时需在银行柜台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自行申请才能办理免除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业务(且只有建行兴中道支行才受理免除小额账户管理费业务,其他建行不受理此项业务,详见第14点),否则可能因小额账户管理费先于学杂费划扣后造成余额不足,从而造成欠费;
④因为你自行将指定银行卡用于了其他缴费用途(如委托银行划扣你的上网费等),银行划扣了你自行开通的缴费项目,划扣后的余额不足够学杂费的划扣,造成你有欠费(建议不要自行将指定银行卡开通用于诸如划扣上网费等用途的缴费);
⑤办理无卡存款业务或跨行转账业务时,若填写相关信息错误,指定银行无法进账,款项会退回汇出行(请严格按照第15、16点相关内容填写);
⑥因为你更换指定银行卡后没有将新银行卡的卡号及时到学院财务处进行资料更新,造成银行无法划扣到你的学杂费;
⑦符合退宿条件的同学,需按照《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学工处规定的时间之内办完申请退宿的所有手续(往学年已经办理过退宿手续的同学同样需要申请;当前住宿的同学如需申请退宿,还需要办理结清水电费、交还宿舍钥匙等手续),并经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免缴住宿费。凡没有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并完成退宿手续的同学,需按照相应的住宿标准存入住宿费,否则会造成欠费;
⑧因为从你存(转)入学杂费到指定银行卡,到学院相关部门确认并处理划扣数据之间有一个时间差,这包括:
a、电汇或跨行转账过来的资金不是即时到账;
b、到账后恰巧错过了最近一次划扣,需要等下次划扣才能进到我院账户上;
c、一般而言,当日划扣,需要等到第二天银行才能返回最新划扣数据给学院财务处更新资料。
⑨从财务处确认你不欠费,到教务处确认你不欠费(与考试和补考有关),及学工处确认你不欠费(与评定奖助学金有关),需要经过一个流程,而这个流程本身是要花费一段时间的。由于你一直拖到临近考试或评定奖助学金时才把钱存(汇入)缴费专用银行卡,而相关部门已经不够时间划扣及确认你已经不欠费的事实,所以会影响你参加考试、补考或评定奖助学金。
因此,为了不耽误各位同学的注册、考试和评定奖助学金等,请各位同学严格按学院通知的缴费时间将学杂费及时且足额的存入缴费专用银行卡(为保证 缴费成功,建议同学应充分考虑自己的缴费卡是否还有别的缴费项目,在应缴金额基础上多存些款)。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问:我申请了助学贷款,而且已经缴齐了除助学贷款以外的所有费用,为什么系里仍然通知我欠费?
答:在助学贷款到学院银行账户之前,这种情况仍然被视为欠费。为了避免因欠费而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建议你先缴齐所有学杂费,等到贷款等款项到账后,学院财务处将会全额退还。
、问:我要报考四六级英语、日语考试、英语能力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请问缴纳报名费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四六级英语考试、英语能力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每年可报考两次,考试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而报名时间分别为每年3月下旬和9月下旬。四六级日语考试每年可报考一次,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而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下旬。需要报名参加以上考试的同学,务必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预报名,并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里的提示的有关注意事项将考试报名费及时、足额存入自己的指定银行卡(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各位同学将考试报名费存入指定银行卡时,按扣费后余额不少于50元的总金额存入)。
、问:我的学杂费已经通过银行划扣了,什么时候可以领到收据?
答:凡是已经缴齐当年学杂费的同学,我们委托银行打印通过银行划扣的学杂费收据。尚有欠费的同学,需等到缴齐学杂费后银行才能打印收据。一般而言,我们会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打印和发放当年学杂费的收据,第二学期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打印和发放学杂费的收据。
(四)有关发放和退费功能的相关问题:
、问:为什么应该退还给我的住宿费(或者教材费、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补助、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没有退到我的银行卡里?
答:发放和退费的流程是:相关部门制作相应的发放退费数据并传递给财务处,财务处才可以将相应的款项委托指定银行发放或退还到指定银行卡中(发放总金额规模较小的,可能发放到校园卡内,例如临时伙食补贴等)。
① 如果相应的部门还没有将发放或退款数据传递到财务处,财务处无法委托银行发放或退费,这种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
a、住宿费由后勤集团公寓及楼宇管理中心负责制作住宿费标准变动的相关数据,其办公地点在学院北门第九幢学生宿舍一楼,联系电话为:0;
b、教材费(每学年预收500元,毕业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根据教材室核算结果,有结余款的,财务处将退至指定银行卡内:需补缴教材费的,财务处将从指定银行卡统一划扣。)由后勤集团教材室负责制作退费数据,其办公地点在图书馆报告厅入口斜对面(学院文印室楼下),联系电话为:4;
c、学院发放的奖、助学金,勤工俭学补助,班导生工资,退还的保险费等由学工处学生管理科负责制作发放、退费数据。生源地贷款由学工处负责提供到账明细清单,由财务处制作发放数据。学工处的办公地点在龙腾餐厅四楼,联系电话为5;
d、系里获取赞助的奖、助学金(如冯汉柱奖学金、利丰助学金、扬程助学金等)由相关系负责制作发放数据。
另外,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款项是由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下拨的,系里获取赞助的奖、助学金是由资助单位拨款的。在此类款项到账之前都暂时无法发放。
② 如果财务处已经委托指定银行完成了相应的发放或退款工作,但有部分同学没有收到相应款项,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a、你的银行卡已经挂失;
b、你新开了银行卡,但没有将新银行卡的卡号及时到财务处登记;
c、你自行将银行卡销户了;
因以上原因没有成功发放或退款的,我们会在每学期末再次委托指定银行统一通过指定银行卡退还,请出现以上情况的同学在此之前尽快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比如挂失了银行卡的同学请补办银行卡,自行将银行卡销户的同学请按要求重新开银行卡,补办或新开了银行卡的同学请将新卡号告知财务处。
、问:为什么已经发放或退还到我的指定银行卡的款项又被划扣了?
答:因为你的其他学杂费还没有缴齐,所以所发放或退还款项又作为其他学杂费划扣了。
、问:我对发放或退款的金额有质疑(例如你觉得实退金额小于应退金额),请问应该到哪里反映和查询?
答:如果你对退款或发放的金额有任何质疑,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等)到相关部门反映和查询:
① 对退还的住宿费有质疑的,由后勤集团公寓及楼宇管理中心和财务处负责解释;
② 对退还的教材费有质疑的,由后勤集团教材室负责解释;
③ 对退还的保险费、发放的院奖、助学金,勤工俭学补助,班导生工资等,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④ 对发放的系里获取赞助的奖、助学金,由相关系负责解释。
、问:在什么地方可以获取最新的缴费和退费的相关通知?
答:你可以登录学院财务处网页查看,网址是。
(五)其他相关问题:
、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将我的指定银行卡销户?
答:当你已经毕业或退学时,你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山市内任意建行网点将你的指定银行卡销户,否则请不要将指定银行卡销户。因为如果你销户了,我们就无法将所需退还的费用退还到你的指定银行卡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以上有关银行相关的事项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兴中道支行负责解释,各位同学可拨打建行兴中道支行的联系电话9咨询最新银行相关事项。本文内容若有变更,会在学院财务处主页公告栏更新,恕不另行通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版权所有: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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