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借帮我理财为名,用我的信用卡套用了交通银行信用卡十几万,至今没还。他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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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信用卡透支了十几万,现在没能力偿还了,想在银行没起诉之前,去派出所自首,这样会不会减刑
我一个朋友信用卡透支了十几万,现在没能力偿还了,想在银行没起诉前去派出所自首,这样会不会有减刑啊
 问题来自:浙江 - 杭州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3:13 咨询人:tjq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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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8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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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派出所自首可以轻处罚。
回复时间: 15:0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涉嫌信用卡诈骗,需定罪量刑,你所述的情况可认定为自首,对量刑有利。可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1:5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会减刑,属于自首。
回复时间: 14:0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可以在律师陪同下先与银行协商还款事宜,如果协商不通,再在律师陪同下去公安部门自首。
回复时间: 19:4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11:0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会从轻处理的,不清楚
回复时间: 13:2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会减刑,属于自首。
回复时间: 13:3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回复时间: 05:5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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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为什么个人信息可以被别人盗用去办信用卡?
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本人没有去也可以用我的名字办理。现在透支十五万银行催款了,我说不是我办的,银行叫我报警。我去报警后派出所说这种事需要银行自己来报警。银行又一直不报警,就这么拖着我怕出事,应该怎么办?
【知乎用户的回答(99票)】:
亲历者来说,我现在还在取保候审阶段。随时要去检察院。
也是被盗用信息办了信用卡。
先说下你的第一个问题。
为什么别人可以拿你的身份信息去办成信用卡。
大街小巷随处都能看到这样的办卡或小广告,走在闹市区还会有人发这样的传单给你。
还有收到的垃圾邮件,微信附近的人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宣传。非常多。
经常去写字楼的也会看到很多XX金融公司,有一半都是做这个的。
手续费非常高,25%。也就是10万的信用卡办下来你要给他2.5万好处。
材料费另算。还钱还是还10万的。
几乎所有材料都是帮你做假,包括假房产证,假收入证明,也就是那些XX金融公司做的事。
加上银行内部人,内外勾结。私下审核你还款能力。
正常渠道办理过信用卡的都会知道,第一次办卡,小额的两三千的还好说,
额度1万以上的就审核非常严格了。当然还会根据你的真实收入来的。
15万的卡,真要办的话月薪3万的人也不一定能办下来。
需要上门看你的房子,还要判断房子是不是真的是你的。
还要打电话去你的工作单位,还要上门暗访。
高额的手续费能让人起贪心的。这里很多程序都被银行的人略过了。
所以你不用本人去也办起来了,这是内外勾结的,25%的手续费,银行内部拿20%,宣传的人,
也可以理解为‘销售人员“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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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你现在该怎么办?
我就是太疏忽大意了,造成了很多麻烦,因为确实是没经历过这些。
我去报警和你说的一样,派出所不立案的,需要银行的人自己来报警。
当然我也不是什么都没做。
建议你做一些准备活动。比如,
打110报警,电话都是有录音备份的,也算你主动准备了。
如果银行叫你去他的信用卡中心签一份声明,声明此事与你无关,你就去。
如果他没有让你去签这个东西,那你请发一份律师函到银行,声明自己与此事无关,律师函价格大城市1000起步,小城市几百。
这里,这个去信用卡中心签声明是必要的过程,有了这个之后银行就可以去报警了,
除非他自己人怕承担责任,自己拖着,就是骚扰你。那你就可以找律师完成这个步骤。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先故意拖,滞纳金很高的,貌似拖一天1%,等这个15万的利息滚到20万他再来找你麻烦。
最后,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起诉银行,是他们审查不严格造成的。
—————————————————————————————————
说下我自己的情况,我这里又有点特殊了。
因为盗用我信息的人是我一个很熟的好朋友。也正因为如此他能搞到我全部信息。
包括亲友的姓名电话。但是他收卡地址不能也写我家地址,写的是他自己的地址。
银行拖了一年多才报警。我作为嫌疑人是被抓进派出所的,无语。
然后银行工作人员来指认,一见面就说是我,就是我办的。
我那个”朋友“由于收卡地址是他家,他也是嫌疑人,
但是他也不否认知道此事,他说这卡他知道,是他帮我办的,他收到之后就给我了。
然后还有一个办卡中间人,也说认识我,就是我办的。
所以我就说不清楚了,
但是又无法确认就是我办的,事情过去一年多了,这种卡消费过的地方,监控肯定是都没有了。
还有这个办卡资料上的签字也确认过笔迹了并不是我。
但是因为有三个人指认我,我还是无法拜托嫌疑。被拘留一个月。
现在取保候审,还在等待法院开庭的过程中。
按照程序,在派出所24小时内搞不清楚问题,那就必须放人,不放那就是有问题要拘留。
能取保候审也是因为审查出现了转机。
查到一部分刷卡的单据签字,是我那个”朋友“的笔迹。
另外他的女朋友,应该说前女友了,从她的微博上看到两人在外面潇洒的全过程,
包括双飞旅游啊,租车出游啊,大肆购物,等等等。
她当然不知道钱的来源,以为是正常赚来的,根据她的口供,我那”朋友“抵赖也没用了。
我自己只能自认倒霉,算我没有保护好自己的信息,也算有过失。
无奈的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1,认识再久的老朋友也会有不靠谱的时候。
2,做了坏事不要发微博,如果你有女朋友,也不要让她发。
3,切记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和朋友吃饭的时候不要随手就把钱包手机放在桌子上就去WC
————————————————————————————
再补充两句,这家银行是光大银行。
听说现在申请信用卡不止需要身份证了,要淘宝开店那样,手持身份证拍两张,全身和半身,背景要一样。早这样搞就没这些破事了。
【孙懿德的回答(13票)】:
作为前信用卡中心法务人员,对这个问题来说一下
1、为什么个人信息可以被被人盗取办理信用卡
说实话,前几年这个问题很严重,近两年好多了。题主和这个问题下几个苦主都欠款甚多,估计时间也不短了。
(1)前几年(大约05-08年的样子)大小银行信用卡纷纷出炉,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在风险管控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我个人在信用卡中心工作时,碰到的冒用身份情况大多在这个时期办卡。信用卡中心(或者部门)在那个时候甚至只要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能办出信用卡,没有回访制度和身份核实制度。
(2)监管机关当时的反应也比较慢,并未出台任何监管措施去控制信用卡的粗放发展,这个不多说。
(3)由于以上原因,一旦身份信息丢失,尤其是身份证复印件丢失,不法者通常会同时办理数个乃至十几个银行的信用卡,大肆透支和套现。
2、广大群众如何应对?
(1)关注自己的信用状况,目前各地人行都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上海等地甚至正在开通网上的信用查询方式。
(2)如果你确定自己没有填写过信用卡申请书,那么应该立刻向法院起诉银行,要求银行恢复信用记录,消除债务。在起诉时你应当要求对申请书进行笔迹鉴定,这是法院唯一也是最认可的证据。(第一名那位匿名兄弟,你应该立即启动这个程序,不管办卡的,推销的怎么说,字不是你签的一切皆休)
(3)半年内的信用卡刷卡消费,刷卡票据和签字是可以调取的,也可以进行鉴定。如果银行有意拖延过了这个时间(你得举证你半年内向银行提出了异议),那么责任是银行的。
【monter的回答(3票)】:
你没有申请信用卡,为何自己名下有一张?可能的情况很多,无法一一解答。
鉴于你现在的情况,建议如下:
1.问银行索要“信用卡申请表”扫描机,核对笔迹;
2.依据“信用卡申请”上资料信息,找出盗办的线索,如手机号码,单位信息,信用卡邮寄地址等等。
3.主动报警。联系银行人员,告知其实际情况,银行一般有长期合作的公安渠道,让银行人员给你介绍一下,然后去报案。
(我是协助银行从事逾期账款催收的,这种情况很多,遇到了就遇到了,只能去面对,当前的法律对受害人保护比较少,对银行保护比较多一些)
【匿名用户的回答(2票)】:
我是银行里负责搞信用卡的,我可以告诉你,目前四大行办卡审批比较严格,10w以上的卡基本都要提供收入证明(非单位出具证明),是要有效的存款余额流水、房产等等,而且比较重要的一条是必须是办理时候申请的手机号码拨打客服激活。你可以到银行查一下,如果那手机号码不是你本人手机,那就能证明不是你本人办的卡。
【李小天的回答(0票)】:
取钱的人应该涉嫌信用卡诈骗,公安机关应该受理,不受理就打110,然后向110指挥中心投诉。记得保存一切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要求银行提供办卡视频和签字什么的。
【杨暨的回答(0票)】:
我也是亲历者,就不匿了。目前也还在纠结中,也提出过问题:
我三年前家乡户口的身份证被偷,后因异地工作换了新所在地的身份证。年初接到家乡某律师行电话,说是受了银行委托要查我“曾于两年前在该行开了信用卡并进行大额消费导致欠款十几万”,指名要我某时某地去那家银行做记录协助,还威胁我说会造成各种严重后果云云,一副认定了我是嫌疑犯的语气。一开始完全无视,后来自己想想还是尽下市民义务,就去那家银行写了个免责声明,说明此事件与本人无关。之后律师行仍然像牛皮糖一样骚扰说某某工作没有配合(我就想说这些都要我这个受害者做完了那你受委托的律师行吃白饭的?而且很多事情并非要本人就可以办),最后被我很尖刻地逐条理由将他们一个主管逼到发飙开骂后就再没敢找我了。
律师行虽说只是忠诚的走狗,但它的主人XX银行看来也没想解决这事,毕竟——损失是国家(人民?)的,真正受害的是我们个人,而就像 说的,这种事查下去,也就是银行内部人员勾搭出来的。最终结果?……
这个事情虽然看似告一段落,但也还是像定时炸弹,我也清楚自己作为受害者的身份其实并没有解除,持续下去难免会对将来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由于我自己常年都在异地,没有大块完整的时间去处理这事。所以也很希望有法律达人来总结一下对策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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