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刚技改玩,转生产矿井需要什么证件,怎么办理?

河北省部署2014年煤矿安全生产四项重点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稿件来源:河北省安全监管局
一、进一步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  (一)明确关闭目标,压死关闭矿井责任。全省要进一步加大小煤矿关闭重组力度,力争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200处以内,单井规模达到15万吨以上,确保煤矿数量明显减少、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目标的实现。要实现这一目标,今年全省最少需要再关闭矿井62处以上。  (二)认清当前形势,强力推进小煤矿关闭。小煤矿治理整顿仍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毫不动摇的继续打好煤矿关闭重组攻坚战。  (三)确定关闭范围,分期分批抓好任务落实。一是督促煤矿整合主体企业尽快提出资源整合煤矿关闭方案,明确应关闭的23处矿井名单,凡2014年6月底前不能确定关闭矿井或井筒的,一并取消整合资格,一律列入关闭范围,2014年8月底前关闭到位。二是2013年底前无故未与主体企业签订正式重组协议并实现实质管控的煤矿共17处,一律列入关闭范围,2014年8月底前关闭到位。三是对超过规定技改期限未完成技改任务的18处矿井,一律列入关闭范围,2014年10月底前关闭到位。四是各市、县与主体企业要积极做好兼并重组小煤矿投资人的工作,对于资源储量少,技改资金不足,投入产出比不合理,整改无望的小煤矿劝其主动退出。五是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技改、停产整顿矿井的检查密度和力度,对于存在违规违法现象,不认真执行停产整顿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六是煤矿自然灾害严重,经评估不能保证安全开采的,一律列入关闭范围,确定一处关闭一处。  (四)落实奖补政策,鼓励小煤矿退出。对于年内主动申请关闭矿井的(不含整合关闭矿井),在执行省政府45号文件30万元/万吨奖励补偿标准、按规定退还采矿权价款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基础上,省政府正在研究,在经济上再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在转产扶持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文件另行下发),各地要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督促鼓励引导小煤矿尽早退出,切实推进关闭重组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基建技改煤矿管理  (一)严格煤矿准入,杜绝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煤炭产能限制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双七条”和省政府4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所有停产待整合矿井必须在完成矿井整合改造设计,按规定审批备案,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严格按改造顺序进行建设,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  (二)区分层次,切实加快整合重组进度。各整合主体企业要对所整合的煤矿进行分类,对条件较好、储量丰富的煤矿先行启动一批整合技改矿井,实施脱胎换骨的升级改造。  (三)严格管理,确保整合技改矿井施工安全和质量。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技改矿井检查的力度和密度,严禁煤矿企业将技改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确保施工安全,严禁抢任务、赶工期。  三、严格停产停建矿井的监管  (一)严格对不符合人员入井条件的停产整顿煤矿实施远距离停电措施。市、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停产矿井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快地方煤矿整合重组进度的通知》(冀安委办〔2013〕9号)要求,落实远距离停电措施。2月底前要对辖区内所有正常通风排水的停产矿井再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和评估  (二)继续执行驻矿监管措施。对停产停建矿井,由市、县政府和兼并重组企业实行24小时驻矿监管,政府公职人员每矿不少于4人,其中要有1名公安干警,主体企业派驻人员不得少于3人。  四、深入贯彻落实“双七条规定”
  (一)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双七条规定”为主要内容,在全省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双七条规定”落实。  (二)促进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以落实“双七条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提升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综合运用“四不两直”、联合执法等方式,认真开展煤矿安全执法检查,以严格的执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  (三)建立与矿长对话机制。各级政府主抓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积极开展与矿长对话活动,确保我省每年与辖区所有煤矿企业负责人对话不少于1次,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全力打好煤矿安全重点县和重点企业攻坚战。在确定蔚县为国家级重点县的基础上,将邢台沙河市列为省级安全生产攻坚战重点县,将开滦赵各庄矿等16个矿列为重点煤矿企业。重点县攻坚战的目标是关闭小煤矿数量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要比前5年()平均数下降50%。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四川紧急通知严打矿井非法违法生产 前8月煤矿事故死亡176人
】 【来源:
  记者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坚决打击建设矿井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采取六条措施,坚决打击建设矿井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据悉,这六条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打非治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一系列文件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打击建设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监管职责,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打非治违”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打非治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好当前换届过程中的工作交替,做到持之以恒,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打非治违”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搞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打非治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驻矿安监员要切实履行对所驻矿井“打非治违”工作的现场监督职责。负责管理驻矿安监员的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督促驻矿安监员认真履职,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报告,确保现场监督到位。
  二是立即组织开展对煤矿建设项目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全面排查治理。各市(州)政府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本地建设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建设情况,组织开展对产煤县(市、区)暗访抽查,凡发现建设矿井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责令县(市、区)政府予以关闭,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县(市、区)政府领导和部门领导责任。从即日起,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对建设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摸清底数,研究制定并落实加强和规范管理的措施,分类处置。该责令整改的必须责令整改,该停产整顿的必须停产整顿,该关闭的一律关闭。
  三是加大建设矿井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一)严把开工建设关。建设矿井(包括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建设资金未落实、施工条件不具备、专业技术人员未配备、采煤工作面未密闭、掘进工作面未核定、班组长未培训合格、未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建设项目,一律不许开工。(二)严格建设施工过程监管。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制度和施工组织管理。严格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要建立煤矿密闭、栅栏档案(包含台账、现场照片、检查记录等)管理制度,严防非法生产建设。同时要建立建设煤矿建设工程“月单进”(每个月掘进进尺)现场验收考核制度。煤矿企业每月申报工程进度,驻矿安监员现场核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现场抽查。凡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月未完成计划者,须停产整顿;对借整改、整合之名违法进行煤矿开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予以关闭。(三)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改变监督检查方式,将明查和暗访、夜查相结合,突出重点矿井、重点区域,不定期、不间断进行检查;市(县)安全监察执法大队(中队)要把矿井死灰复燃、非法生产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查实、查实必处、处必从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四)加大监察指导力度。各煤监分局要把“打非治违”工作与日常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区域内的重点市、县(区)“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察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工作到位。对工作开展不及时的要提出监察建议;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方法不当或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及时报告。
  四是严肃查处建设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事故。各地区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做到“四个一律”,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一是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矿井一律关闭。各地区凡发现“无证”生产、非法开采矿界煤柱的矿井,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凡发现边建设边生产、违规在批准建设区域外进行采掘活动的,一律取消建设整合(技改)资格,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二是凡拖延工期,完不成工程进度的煤矿建设项目,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其提出警告并进行停产整顿。因企业自身原因未完成改造工程,或到期不能完成建设工程的煤矿企业,建议其主动退出、主动自行关闭。整合技改方案批准后两年内仍未开工建设的煤矿企业,建议地方政府取消整合、技改资格,依法予以关闭。三是实行事故倒查制度。建设矿井发生事故,首先查矿井是否存在非法生产建设行为,若矿井存在非法生产建设行为,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要严格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导致的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造成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
  五是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与工商、国土、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从源头、过程严格监管,斩断非法生产和销售的经济链条,严防建设矿井违法、非法生产建设,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一是建立建设矿井工程煤量核定制度。建设矿井所出的工程煤量,必须经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工商等部门现场核查同意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凡是未经核定或超过核定量的一律予以没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建立火工产品核定制度。建设矿井所需火工产品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按照矿井的施工进度按月进行核定,公安部门按核定数量进行发放。三是建立超层越界联合执法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定期进行超层越界专项检查。四是建立各部门信息交流机制。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交流工作信息,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加强联合执法工作。
  六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地要在当地媒体上大力宣传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认真落实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进行举报,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媒体反映和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报必查,认真查处,需要回复的要及时给回音;对个别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取得预期成效。
  据悉,今年1~8月,四川省发生煤矿事故144起,死亡176人,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21人(其中非法煤矿开采事故1起,死亡4人),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2人。其中,建设矿井发生死亡事故68起,死亡84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约占50%。暴露出部分煤矿建设矿井安全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更为恶劣的是一些煤矿利用国家资源整合和安全改造政策,以建设为名,违法采煤,多次酿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特别是从5月底至8月底3个月时间内,连续发生5起较大事故、1起重大事故,其中4起集中发生在8月份。反映出当前建设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已经成为影响四川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严重影响了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西南商报赵蝶王月婷)
四川新闻爆料qq:
爆料电话:
loading...
我来说说 | 复制网址 | 邮件转发
]频道精选相关新闻
| 专家顾问团 | 网站招聘 |当前位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2005-16&& 2005145
200521&&& &&& “”&&& &&& 2005&&& 3201658?25&&& &&& 1?&&& 2?&&& 3?&&& & &&& 1?:&&& 2?&&& 3?&&& 4?:&&& 5?:&&& 6?:&&& 7?:&&& 8?&&& 9?&&& &&& && &&& &&& 1?&&& 1&&& 2&&& 3&&& 4&&& 5&&& 6&&& 7“”&&& 8&&& 2?12734568&&& &&& 3?&&& 4?&&& 5?60&&& &&& 1?&&& 1&&& 2&&& 3&&& 4&&& 2?3&&& 152&&& 3? &&& 1 &&& 2 &&& 3 &&& 4 &&&&&&&& 5 &&&&&& &&& 1?&&& 2?&&& &&& 1?92&&& 2?10&&& 3?11&&& 4?&&& &&& 1?&&& 2?&&& 3?&&& 4?&&& 5?“”“”&&& 6?41012&&& 7?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山西规定煤矿行业不再增加矿井数量及办矿主体
时间: 10:38 来源: 山西晚报 
作者:苏景岳
  全省煤炭工作会议召开  4月20日,(山西)全省煤炭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透露我省今年拟产煤7.8亿吨,全行业投资7700亿元,煤炭行业矿井和非煤项目投资1100亿元,占到全省投资的1/7。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今天会议的要求,我省煤矿行业今后将不再增加矿井数量,不再增加办矿主体。省属煤矿企业不得擅自出让股权,煤炭企业不得擅自出让煤炭资源,不得转包、租赁经营矿井。原则上不延长过渡矿井的生产期限。过渡矿井需要延长生产期限的需要由各市的分管副市长签字认可,但最长不得超过今年9月底。到9月底,所有的过渡矿井都要彻底关闭。  会议透露,今后两年是我省历史上矿井建设规模最大、投资强度最高的时期,仅今年在建和新开工的各类煤矿项目就有600多个,涉及产能6亿多吨,当年要完成投资750亿元,约占全省计划投资总额的10%。  另外,我省将把煤炭运销票据精减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和《排污费专用定额票》三种,抓好公路煤炭运销秩序整治工作,防止涉煤税费流失,严禁乱设卡、乱收费。煤炭行业将不断提高职工收入,加强职业病防治,解决好煤矿职工住房、社会保障和子女就学、就业等问题。  我省还将进一步研究实施采煤采气一体化、推进煤炭资源资产证券化、煤炭产品期货和有利于发展煤炭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  安全工作方面  我省要求今年底所有生产矿井和建设改造矿井,要全部达到省级二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标准。实现全省煤矿“六长”准入学历100%达标,100%的班组长完成轮训。严禁煤矿非法、违法用工行为,推动煤矿劳动用工规范化、制度化。将领导带班下井的监督检查纳入“五人小组”的监管职责范围,加大煤矿安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3年内我省所有煤矿要全部建成瓦斯治理达标示范矿井。年底前,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全部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2011年起,全省投产的基建、技改矿井都要同步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记者 苏景岳)
    责任编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南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南海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我来说两句
匿名发表:
 验证码:
?在发布信息时,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管理人员有权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 有奖纠错 |
 今日导读
 评论排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证件办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