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布华天酒店分红是利好还是利空空

华天酒店: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_华天酒店(000428)_公告正文
华天酒店: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日期: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天酒店
股票代码:0004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24号金帆大厦13楼
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24号金帆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10-13
签署日期:二一四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天酒店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天酒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湖南省国资委、华天酒店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义.....................................................................................................5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结构...................................................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13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13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14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14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15
一、本次持股目的........................................................................................................................................15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15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1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16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16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19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19
第五节资金来源.................................................................................................2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20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价的支付方式......................................................................................................20
第六节本次认购的后续计划..............................................................................2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改变华天酒店主营业务或者对华天酒店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对华天酒店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21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21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21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22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22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22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3
一、本次认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及同业竞争的影响..................................................................23
二、本次认购对关联交易的影响.........................................................................................................23
第八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4
第九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5
第十章其他重大事项.........................................................................................26
第十一章备查文件.............................................................................................27
一、备查文件..................................................................................................................................................27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0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华天酒店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华天酒店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信恒
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华信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泉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终南山投资
北京终南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摩达斯投资
北京摩达斯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兴仁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24号金帆大厦13楼
认缴出资额:165,3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信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王远)工商注册号:602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日至日
通讯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524号金帆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10-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结构(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恒源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华信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182.82
北京摩达斯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北京终南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湖南泉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西藏兴仁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华信恒源股权架构图如下:
摩达斯投资
终南山投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华信财富的的股权结构如下:
2、信息披露义务人各有限合伙人股权结构如下:
(1)中科恒源
摩达斯投资
其他62名股东
(2)摩达斯投资
摩达斯投资
(3)终南山投资
摩达斯投资
众城和投资
终南山投资
(4)泉清投资
邓泉清(GP)
邓凯(LP)
(5)兴仁投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况
1、执行事务合伙人华信财富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超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546室
营业执照注册号:449
成立日期:日
营业期限:日至日
营业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心理咨询);市场调查。
华信财富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
利润表项目
2014年1月-2014年11月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信财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
是否取得境外
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住地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恒源执行事务合伙人华信财富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比例
额(万元)
北京华信实景股权
项目投资;项目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投资合伙企业(有
0.13%(担任GP ) 经济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
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
(上海)有限公司
凭许可证件经营)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经济信息
咨询(心理咨询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除外)
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
经典华金(北京)
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
投资有限公司
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验资报告、
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策
划;市场调查。
云南沐荣欣成房地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产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滇创房地产开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昆明经之典房地产
装饰材料、工程机械、机电产品、矿产品、
开发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五金配件、电线电缆、橡胶制品
昆明华金泽信房地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服务;建筑材料、
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属材料、装饰材料、 建筑工程机械的销售。
昆明华金开信房地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服务;建筑材料、
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建筑工程机 械的销售。
昆明华金安信房地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
设备的销售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昆明华金创信房地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
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备的销售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租赁及物业管理;建筑
昆明华金润信房地
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工程机械、机
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产品的销售。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信财富所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外,华信财富实际控制人马超控股或参股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专业承包;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投资咨
询(以上中介除外);销售照明设备、通讯器材、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
华信超越(北京)
安全专用产品)、医疗器械(只限一类)、建筑材
投资有限公司
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
类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安
装;投资管理;技术服务;投资顾问。
北京高华财信投资
投资顾问、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
管理;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服务。
北京华信实景股权
项目投资;项目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
投资合伙企业(有
济贸易咨询。
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润滑油;
租赁建筑用机械设备;维修发电机;
货物进出口;
北京银鹏动力国际
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取得营业执照后,应
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县住
房城乡(市)建设委审批;应到市商务委或区县
商务委备案。)
销售首饰、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机械电子设备、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计算机软硬件
北京东方古莉珠宝
及外围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专用产
品)、家具;技术开发及转让;组织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演出、棋牌除外);承办展览展示。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恒源实际控制人向军控股或参股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合计持股比
北京摩达斯投资有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江山控股有限公司
制造及销售仿真植物、物业投资,
以及证券投资。
生产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的技术研究、
技术开发、技术改进与应用;新能源的研究与开
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发电技术
开发与技术咨询;磁悬浮轴承技术开发,磁机电
技术产业化服务;新能源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
中科恒源科技股份
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合同能源管
理;风电场、新能源用户侧并网及并网电站的投
资、设计、技术咨询与企业管理;安全技术防范
系统设计与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施工
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
风能、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及其系列产品;货物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北京众城和投资咨
投资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询有限公司
北京终南山投资控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股有限公司
北京天太金海置业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
软件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预付卡
发行与受理(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
07月05日);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配
套设备、日用品、针纺织品、机械设备、五金交
湖南银河金谷商务
电、文化体育用品、工艺品、家用电器的销售;
服务有限公司
计算机、通讯设备的租赁;会议服务;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票务代理;
物业管理;
餐饮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未经审批的前置许可
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投资咨询;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
北京中教行管理顾
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
问有限公司
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华信恒源从事单一股权投资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
华信恒源成立于日,尚未编制财务报表。
华信恒源的普通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未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向军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具体情况如下:
江山控股有限公司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华信财富、实际控制人向军均没有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超过5%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本次持股目的
1、推进华天酒店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华天酒店经营效率和规范治理水平,增强华天酒店市场竞争力。
2、积极支持华天酒店现有主营业务发展,为华天酒店大旅游产业链的丰富和完善提供资金、市场及管理支持。
3、认可华天酒店未来发展前景,分享华天酒店未来成长收益。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华天酒店股份或者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日,华信恒源合伙人会议作出决定,同意认购华天酒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数量为30,000万股,认购价格为5.51元/股,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300万元。
日,华天酒店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华天酒店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或程序包括:
1、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华天酒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中国证监会核准。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均未持有华天酒店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华天酒店30,000万股股份,占华天酒店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为29.44%。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日,华天酒店(合同甲方)与华信恒源(合同乙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内容摘要如下:
(一)认购数额、价格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65,300万元,认购股份数量为30,000万股。
2、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前述规定,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1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二)认购款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1、乙方不可撤销地按照上述确定的认购总金额和认购数量(如果因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而导致认购数量的调整,以调整后的认购数量为准)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甲方发出认股款缴纳通知(简称“缴款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认购款划入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支付方式为现金认购。
3、在乙方按约定支付认购款后,甲方按规定为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
(三)标的股票的限售期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认购的标的股票应在本次标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不同规定,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四)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本次非公开发行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3)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甲方非公开发行事宜;
(4)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2、上述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合同生效日。
(五)乙方专项承诺
为保证此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乙方另作出以下专项承诺:
(1)乙方此次认购的资金均来自于合伙人的合法出资,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2)乙方各合伙人的出资均来自于其自有资金或对外合法筹集,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乙方各合伙人出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甲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甲方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甲方关联方的情形。
(3)乙方及其各合伙人与甲方、甲方控股股东及甲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在乙方所持有的甲方股票锁定期内,乙方各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投资份额。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有权推荐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两名监事候选人以及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和方式,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七)违约责任及保证金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或/和(2)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核准及/或豁免,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在上述文件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
3、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方需支付3000万元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
上述履约保证金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自动转为股票认购款。
4、本协议生效后,除非因乙方主体资格未被有权机关批准而不再参与本次发行的原因外,乙方因任何其他原因未参与本次发行的,已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不得请求退还,并需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合同。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之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除三十六个月限售期的限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天酒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华天酒店3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需要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300万元。
信息披露义务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均来自于合伙人的合法出资,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华信恒源各合伙人已承诺:其各自出资均来自于其自有资金或对外合法筹集,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价的支付方式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华天酒店此次非公开后,在华天酒店发出认股款缴纳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认购款划入本次发行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本次认购的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改变华天酒店主营业务或者对华天酒店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信恒源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华天酒店主营业务或者对华天酒店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对华天酒店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华天酒店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华天酒店拟购买、置换或资产注入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有权提名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两名监事候选人,有权向华天酒店董事会推荐常务副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和方式,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监事及高管的选举。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在本次认购完成后提出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审批权限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华天酒店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调整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上市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所进行修改的除外。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认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单一股权投资业务,本次认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及同业竞争产生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尊重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本企业及关联方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认购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单一股权投资业务,认购华天酒店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日常小额酒店消费除外)。
本次认购完成后,如在特殊情况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与华天酒店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华天酒店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与下列当事人发生的以下重大交易,且就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亦未有与下列当事人发生的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主要负责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认购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认购的相关决定文件复印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日与华天酒店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最近5年内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专项说明6、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7、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专项说明9、参与华天酒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专项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华天酒店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专项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资金来源及未采取结构化安排的专项说明及承诺12、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对华天酒店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等进行调整、处置的专项说明
13、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说明及承诺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叶展
联系电话:8-80889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00号华天大酒店贵宾楼五楼
(本页无正文,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华信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华信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路300号华天大酒店贵宾楼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业(有限合伙)
524号金帆大厦13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外
是否拥有境内、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其他上市公司持
外两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上市公司已发行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数量:
30,000万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比例:
数量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否聘请财务顾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使相关股份的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
(本页无正文,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湖南华信恒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华信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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