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越野车撞人逃逸逸未遂还可以受理保险吗

酒驾撞人轻伤逃逸未遂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一朋友 酒驾撞人轻伤逃逸未遂对方又给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这种情节怎么搞
我朋友今年二月因为驾车致人轻伤,当时他慌了就托朋友打电话叫了120,因为自己也是被方向盘顶了胸口就去了医院,结果第二天他听朋友说可以去自首说是自己酒醉就会负担轻,所以就去自首说是喝酒,现在已经两三个月了,交警说是算酒后逃逸致人轻伤。对方也已经出院康复,但车还被扣着,请问这样的后果会是怎么样?
酒后打仗致人轻伤,以下拘留证,但逃逸一年。怎么处理
喻某在湖南韶山工地因和受害者张某发生纠纷,喻某用铁棍打伤张某逃跑,警方立案追逃,在异地抓获喻某,请问此事将会如何处理,得知张某为轻伤
我朋友在撞到人后逃離, 但人只是轻伤是否会构成刑事犯罪?
同事驾车下班回家,车速慢,右边镜子擦挂到路边行人,当时停下车,行人站起来了,以为没事就驾车走了,20分钟后交警电话让同事来接受处理,同事承认过错,积极治疗伤者,双方也达成了私下协议,伤者对同事的事后行为也比较满意,现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请问怎样获得较轻处罚?行驶证、驾驶证怎样才能取回?扣车取回的怎样操作?
一轿车开车撞到行人逃逸,已经报警,受伤者右脚骨折,上石膏一个月才拆除,经鉴定为轻伤乙,交警队打电话给逃逸司机到交警队处理,逃逸司机一直拒绝到交警队处理,始终没有露面。问这样的情况应如何处理,如何要求赔偿,是不是如果逃逸司机一直不去交警队处理,案件就一直这样拖下去,逃逸司机这样的行为难道不用吊销驾照吗?交警队民警也就这样一直坐在交警队等逃逸司机来吗?
一轿车开车撞到行人逃逸,已经报警,受伤者右脚骨折,上石膏一个月才拆除,经鉴定为轻伤乙,交警队打电话给逃逸司机到交警队处理,逃逸司机一直拒绝到交警队处理,始终没有露面。问这样的情况应如何处理,如何要求赔偿,是不是如果逃逸司机一直不去交警队处理,案件就一直这样拖下去,逃逸司机这样的行为难道不用吊销驾照吗?交警队民警也就这样一直坐在交警队等逃逸司机来吗?
本人骑一辆电动车在以20码速度行驶,被一辆轿车大概有40-50迈的速度碰撞后,肇事司机下来看我伤情如何,一看我腿部在流血,电动车也被撞坏,把我撞倒在地,肇事逃逸。然后我医院检查,拍CT,医院给予轻伤结果,主治医生帮我开了一个疗程的药,我吃完以后腿部还是肿胀,又开了一个疗程的药,今天交通队给我打电话说肇事司机已被抓到,之后,交通队给肇事司机处理,具体怎么处理我也不知情,然后肇事司机一口价索赔我1000元,我不同意,我自己支付的医药钱已经超过赔偿金,我没同意,...
2012年4月,一青年大白天持刀闯进民宅,扬言杀人全家,因受害者家人就一40多岁妇人在家,杀人未遂,导致妇女轻伤,损坏受害人财产。
另半小时后,因在上家没有发泄,又冲到因和本家有生意利益冲突的行家砍伤3人。
我想请问下,此男子构成犯罪没有?我们应该怎么办?
摩托车撞向三轮车致摩托车车主轻伤。三轮车车主应承担多少责任?本部内容分类
前车撞人后逃逸后车碾压被害人致死案件 后车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来源:正义网&
作者:于红梅
原标题:前车撞人逃逸后车碾压致死案件的定性
一、案情摘要
2011年1月6日19时40分左右,杨某某(男,40岁,河口区孤岛镇人)酒后驾驶本田思域轿车沿河口区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小区南门时,与步行过公路的张某某(女,47岁)相撞。杨某某随即下车查看,发现张某某被撞倒在地,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杨某某在未保护现场、未抢救伤员、未报警的情况下驾车逃逸。稍后,出租车司机王某某(男,36岁,利津县汀罗镇龙王庙村人)驾驶出租车经过肇事地点,因疏于观察从被害人张某某身上碾压,致使张某某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某被杨某某撞击后并未立即死亡,其死亡的原因是重型颅脑损伤,系王某某驾驶的出租车碾压所致。经交警部门认定,在第一次交通事故中,杨某某负全部责任,在第二次交通事故中,王某某负主要责任,杨某某负次要责任,被害人张某某在两次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分歧意见
本案中,肇事人王某某在从事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构成交通肇事罪是没有争议的。但因被害人张某某的死亡是由于两辆车的连续碰撞、辗压造成,有别于一般的交通肇事案件,对本案另一肇事人杨某某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以及构成何罪,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认识。
第一种意见:杨某某不构成犯罪。在第一次交通事故中,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虽具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故意,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根据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某被其所驾驶的本田思域轿车撞倒后,并没有立即死亡,而且也不能确定其伤势轻重,而被害人的伤势轻重程度是交通肇事案定性的一个主要依据,若张某某在受第一次碰撞后伤势确定为重伤,则杨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若张某某当时伤势仅为轻伤,则杨某某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此情况下,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可以得出杨某某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结论。在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虽然造成一人死亡,但杨某某承担的是次要责任,也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被害人张某某的死亡是因为王某某驾驶的出租车的第二次撞击碾压所致,所以杨某某对被害人张某某的死亡没有主观上的过失,被害人张某某的死亡同杨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肇事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害人的死亡不是杨某某的行为直接导致的。同时,杨某某对被害人的死亡没有预见的义务和能力,故杨某某对被害人的死亡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不能客观归罪。
第二种意见:杨某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本案中,杨某某实际上在主观方面有两个过失,第一个过失即其驾车撞伤张某某的过失;第二个过失即杨某某作为本地人,应该知道肇事地点位于当地交通要道,来往车辆频繁,也应该清楚事故发生时间为晚上8时左右,在夜晚能见度低、不断有车辆经过的情况下,应该有义务预见到被害人被其车辆碰撞后倒地不起,若得不到及时的救助,很可能受到来往车辆的再次撞击或碾压,但杨某某却为了逃避责任而驾车逃逸,任由被害人倒卧在机动车主干道上。此时,不论其主观上是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还是已经预见到危害后果而轻信可以避免,其主观罪过均为过失。在客观方面,由于杨某某的不作为,使被害人的生命安全处于极度危险状态,并因此遭受了王某某驾驶的出租车的第二次碰撞、辗压,最终导致了被害人死亡后果的确定发生。因此,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三、案件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本案中,杨某某驾驶机动车将被害人张某某撞倒在地后,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这就意味着杨某某对被害人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该救助义务自然包含着一种预见义务,即如果不及时对被害人实施救助,被害人可能会由于伤情严重或者被过往车辆二次撞击、碾压而导致死亡。但杨某某作为一个意识健全的成年人、一个具有生活常识的本地人,在应当救助、有能力救助的前提下驾车逃逸,在逃避其法定救助义务的同时,也对其预见义务采取了疏忽大意或者轻信可以避免的心理态度,因此其在主观上存在过失。正是由于这种过失,导致被害人在天色已晚、车流较多的情况下被遗弃在主干公路机动车行车道上,最终被王某某驾驶的出租车二次碾压致死,因此被害人张某某的死亡与杨某某的过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综上,杨某某主观上存在过失,客观上导致了张某某的死亡结果,其行为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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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晚,我及对象在一十字路口处由西往东按信号灯指示行驶,后面突然行驶来一辆桑塔纳轿车将我们撞倒在地,我扭头发现小轿车后车门车下来2名向南逃跑,随后司机也向南逃跑,但被好心路人追回将其关在车内?麻烦问一下司机这种行为属于不属于肇事逃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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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电话122后交警随后赶到,我及对象2人随110已去了医院,交警将逃跑未遂的司机带回交警支队问话,但司机不承认是他开的车,说其是坐车的!(后来掉其路口监控确定此人就是肇事司机)交警随后抽血确定其酒精含量,随将其释放,但并未告知我们其检验结果,过了6天左右告知我们为酒驾,并非醉驾!事发第三天将肇事司机抓获,他自己才承认的!麻烦请问他的这种欺骗交警和肇事逃跑的行为 根据最新法律他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结果?谢谢
我弟弟今年19岁五月三十一号上午骑着摩托车上街,被对面两辆摩托车撞伤经抢救四天后无效死亡还有一,对方一人轻伤车撞坏了,还有一人逃跑逃跑人的车辆也坏了,交警现场勘查认定,逃跑方为受害者,不付法律责任,可目击者提供,对方两辆车均是一家人,并且在行车过程中聊天,我想知道的是像种情况,对方可能有一辆车确实是没有违章,可是是因为他们并行聊天的原因才导致我弟弟让不开,他算不算逃逸,该怎样终究逃逸方的法律责任,如果对方绝不承认在聊天我该怎么办,怎么去寻找证据...
今天上班路上,我正常步行,被一辆红色雪佛兰车的反光镜刮蹭,这个反光镜整个背了过去,这车不但没停反而加速跑了。但我人没太大事,只是胳膊麻了一个上午,这算肇事逃逸吗?
车子停在小区停车场的时候,被另外一辆车在尝试停在我车旁边的时候刮碰了,肇事者当时未作任何处理,倒车之后就开走了,未通知保安也没有留下任何信息。不过整个过程被监控完整的拍到了,同时报警后通过警察找到了对方车主。车损4S店报价为1200rmb以上。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算对方肇事逃逸,如果走公共流程对方将会面临哪些惩罚?
号,一辆大货车与对面开来的摩托车相撞。货车后轮当场压死骑摩托车人。报警后离开,至今联系不上。货车司机是雇佣的。交警说不算逃逸,他们没权利抓人。警方说他们也没办法,只有法院才有权利抓人。事故已经处理好了(是私了,车主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没有。司机也没采取任何措施,难道就没一点责任吗?
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骑电动自行车过T字路过,当时那位河南的司机也路过T字路,过时因为要超车于是拐进了 逆行车道并撞上了我的朋友,照成骨折,当时去医院的时候是去年10月份做的手术,司机只是交了2万元医疗费就人间蒸发了。因为今年10月份还要2次手术,司机的保险公司联系不上司机。当时请的律师也让她一等再等,而且当时法院做的法医鉴定到现在还没出来,也就一直拖到现在?我想问的是,我朋友目前应该怎么做?
我下班后回家,在路上撞到了一个小学生,由于心里紧张我就逃跑了,到家后,又觉得自己做的不对,我又到医院去找到了被我撞到的小学生,并支付了他的所有费用,我这种情况算不算逃逸
问题补充:
如果那个弃摩托车逃跑的人不去交警队,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交警是否应该按照现场摩托车牌号找到当事人对我车损进行赔偿?交警扣我的车是否合适?
我在路上正常行驶到一十字路口,打转向灯减速后被1辆摩托车追尾,驾驶员满身酒气,爬起后弃车逃跑,交警来后未寻找到肇事者,后来把我的车扣了。请问该事故该如何处理?摩托车驾驶员这种行为算不算逃逸?我的车损如何处理? 您好:
如果那个弃摩托车逃跑的人不去交警队,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交警是否应该按照现场摩托车牌号找到当事人对我车损进行赔偿?交警扣我的车是否合适?
我的面包车停在马路边,司机在车上,车左边一人骑电瓶车带一人往前,我的车正前方一老人横穿马路,骑车人躲避老人摔倒,没碰到老人,也没挨到我的车,摔倒的地方在我车左前方3米左右,骑车人报警说因我车挡住老人视线导致骑车人摔倒,我的司机因不知道开车走了
朋友今天送货因为时间紧不慎将一黑色车的尾部刮了一下 当时一慌张就把车开走 如果被摄像头拍到会不会拘留或者坐牢啊??第三方登录
无牌车辆撞人逃逸未遂 司机满身酒气自称警察
西部网讯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昨天晚上,家住西安长安区的田先生接女儿放学回家,一辆银色小轿车撞倒女儿后并没有停车,继续行驶。直到田先生逼停肇事车辆时,司机才下了车。而下车后的司机满身酒气,不仅没有立即将撞倒的小女孩送往医院,而且还亮出了自己的证件,自称是某派出所的民警。
无牌车辆撞人逃逸未遂 司机满身酒气自称警察
昨晚八点半左右,田先生照常接女儿回家,在走到西安长安区电信局门口时,一辆银色无照小轿车将女儿撞倒在地。
田先生:“把娃撞了后他的车转头就走,我急忙追上去,他下来以后凶得很,满身酒气,亮出警官证,(说)你愿意告谁告谁去吧,我是什么派出所的民警。”
目击者:“她爸把车往前一拐,然后银色的车推着她爸的车往前走了好几米。”
记者:“我们现在来到了西安长安区医院,在我身旁的就是今天晚上八点四十左右被银色小轿车撞到的小女孩。经过几项初步的检查小女孩目前并没有什么大碍。但说起被撞的过程却心有余悸。”
受伤女孩 瑶瑶:“他又用车把我爸的电动车给撞倒了,(他)当时一下车我就闻到了他一身酒气。”
田先生逼停肇事司机后围观群众报了警,随后赶到的民警将肇事司机控制并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被撞女孩的姑姑:“态度不配合,因为酒驾,他嘴里面说的是‘没事’,然后不停的给外界联系打电话。交警就说‘你配合一下把血采了’,他一直不配合。然后是周围的人和交警强制性让他把血采了,然后交警把他带走了。”
西安市交警大队韦曲中队 办案民警:“这个可以明确地说,这个人有饮酒嫌疑。至于他出示啥证件,是不是真假我们在核查中。”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目前肇事司机杨某已被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肇事者并非民警 血样送检验证是否酒驾
开车撞了人,反倒拿出警官证拒接配合调查。那么肇事者的身份究竟是不是某派出所民警?今天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联系了被撞小女孩的家属,小女孩妈妈说根据医院诊断,目前孩子是软组织挫伤,需要内服和外抹药品,但可以正常上学。这也让一家人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不过,昨晚事发时肇事者的态度还是让家属不能接受。
被撞女孩 母亲:“我就说你先给孩子看病,看了要是没啥问题就走。但是他不,他说我是个警官。他把证件拿出来给别人在那说呢,我光看到外面那个徽就是一个(警官)证,但是那个东西他不让看,交警问他要他不给,最后交警是夺过去了。”
家属所说的情况得到了处理事故交警的肯定,那么肇事者的警官证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身为警务人员难道就可以撞人之后不配合调查吗?采访中交警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对肇事车辆进行暂扣,对于肇事者的身份也在进一步核查,不过可以确定的一点是,这个人并不像他自己所说,是某派出所民警。
长安交警大队 韦曲中队 事故处理小组民警 杨龙飞:“具体核实身份,我们正在跟上级机关联系,确定这个人现在不是派出所的民警。”
除此之外,肇事者当时的精神状态也是目前关注的焦点。从现场的视频可以看到,验血时此人情绪激动,不过警方已经抽取了血样,今天就将送检,相信很快就会有答案。相信通过进一步调查,无论是什么身份,肇事者都将承担应付法律责任。
长安交警大队 韦曲中队 事故处理小组民警 杨龙飞:“是否酒驾这个我们要把提取的血液送到支队事故处,进行检验之后才能确定是否酒驾,还是醉酒,还是饮酒后驾车。血样我们在昨天出警以后,已经把肇事司机带到长安区人民医院提取保存了。”(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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