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舞阳县九街边庄村54号杨玉连是否享受低保申请书

河南省舞阳县九街边庄村54号杨玉连是否享受低保_百度知道
河南省舞阳县九街边庄村54号杨玉连是否享受低保
好。你这个在这里查不到。(这个是舞阳县民政局的电话,或者去村里找书记查询,信息没有发布出来。建议拨打舞阳县民政局电话查询,我是舞阳的
采纳率100%
其他类似问题
杨玉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申诉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魏晓楠,是河南省舞阳县舞泉镇的一名普通公民。今年五月份,我爸爸魏泉亮下夜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在县城东大街北京嘉美广场段,被一辆由西向东高速行驶的面包车撞倒,当场殒命。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不但未按规定拘留肇事人,反让我们受害方家属自行看管肇事人,说是人跑了他们不负责任云云。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就催促我们和肇事方尽快达成谅解、签订协议,并且吓唬说:对方赔十六万已经不少了,如果案子转到法院,判再多也执行不了。我妈妈是一名家庭妇女,什么也不懂,再加上“人死入土为安”的老观念在作怪,当时就听从调解员的安排,糊里糊涂和肇事方签订了谅解协议。事后冷静下来,越想越不能接受,疑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按照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同等以上责任,应该拘留肇事人。交管部门为什么没有对肇事人采取拘留措施?    
二、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并且是在夜间十一点多,对方严重超速,有目击证人,肇事者本人也承认,是否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是,为什么不拘留肇事人?  
三、做为受害方家属,我们有义务、有权力约束肇事人的行动吗?身为执法单位,交管部门的职责在哪里?    
四、我爸爸才四十九岁,正当盛年,虽然户口在农村,但在县城居住、工作已经二十多年,请问是否符合城市人口死亡赔偿标准?如果符合,单单死亡赔偿金一项该是多少?    
五、我们全家尤其关心的是:交管部门在这起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玩忽职守的行为?    
事故发生不久,我爷爷因为无法承受打击,卧病在床,随即去世。由此,更加重了我们全家对这起事故处理公正性的怀疑。我们别无要求,希望上级领导彻查交管部门在这起事故中有没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如果有,必须严厉惩处当事人!此外,我们坚决要求追究肇事人的刑事责任!    
申诉人:魏晓楠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请大哥大姐多多支持,让交警队还我们一个公道!
  请大哥大姐多多支持,让交警队还我们一个公道!
  兄弟节哀!我老婆家也是舞阳县的,咱们也算是老乡了,老哥支持你!
  坚持到底
  请大家多多支持!
    舞阳县交警队事故科贪赃枉法草菅人命
  支持一把!
  如果不服,就去法院起诉吧,注意要搜集证据,让交警出据事故认定书。
  @汽车驾驶员-19 19:29:09    如果不服,就去法院起诉吧,注意要搜集证据,让交警出据事故认定书。   -----------------------------  谢谢您!实在没有办法,一定找律师诉讼!我们老百姓打场官司不容易啊!
  @汽车驾驶员-19 19:29:09    如果不服,就去法院起诉吧,注意要搜集证据,让交警出据事故认定书。   -----------------------------  谢谢您!实在没有办法,一定找律师诉讼!我们老百姓打场官司不容易啊!
  我爸爸出事的时候,我们全家怕我爷爷接受不了,瞒了几个月才告诉他的。我爷爷本来身体很好,得知我爸爸去世后,精神一下子垮了卧床不起,一个月前也去世了。正因为如此,我们全家迫切希望上级部门查明真相,还我们一个公道!    
  我爸爸出事的时候,我们全家怕我爷爷接受不了,瞒了几个月才告诉他的。我爷爷本来身体很好,得知我爸爸去世后,精神一下子垮了卧床不起,一个月前也去世了。正因为如此,我们全家迫切希望上级部门查明真相,还我们一个公道!    
  请有关部门过问一下,还我们一个公道!
     您好!我叫魏晓楠,是河南省舞阳县舞泉镇的一名普通公民。今年五月份,我爸爸魏泉亮下夜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在县城东大街北京嘉美广场段,被一辆由西向东高速行驶的面包车撞倒,当场殒命。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不但未按规定拘留肇事人,反让我们受害方家属自行看管肇事人,说是人跑了他们不负责任云云。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就催促我们和肇事方尽快达成谅解、签订协议,并且吓唬说:对方赔十六万已经不少了,如果案子转到法院,判再多也执行不了。我妈妈是一名家庭妇女,什么也不懂,再加上“人死入土为安”的老观念在作怪,当时就听从调解员的安排,糊里糊涂和肇事方签订了谅解协议。事后冷静下来,越想越不能接受,疑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按照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同等以上责任,应该拘留肇事人。交管部门为什么没有对肇事人采取拘留措施?         二、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并且是在夜间十一点多,对方严重超速,有目击证人,肇事者本人也承认,是否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是,为什么不拘留肇事人?     三、做为受害方家属,我们有义务、有权力约束肇事人的行动吗?身为执法单位,交管部门的职责在哪里?         四、我爸爸才四十九岁,正当盛年,虽然户口在农村,但在县城居住、工作已经二十多年,请问是否符合城市人口死亡赔偿标准?如果符合,单单死亡赔偿金一项该是多少?         五、我们全家尤其关心的是:交管部门在这起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玩忽职守的行为?         事故发生不久,我爷爷因为无法承受打击,卧病在床,随即去世。由此,更加重了我们全家对这起事故处理公正性的怀疑。我们别无要求,希望上级领导彻查交管部门在这起事故中有没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如果有,必须严厉惩处当事人!此外,我们坚决要求追究肇事人的刑事责任!              申诉人:魏晓楠 日  
     您好!我叫魏晓楠,是河南省舞阳县舞泉镇的一名普通公民。今年五月份,我爸爸魏泉亮下夜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在县城东大街北京嘉美广场段,被一辆由西向东高速行驶的面包车撞倒,当场殒命。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不但未按规定拘留肇事人,反让我们受害方家属自行看管肇事人,说是人跑了他们不负责任云云。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就催促我们和肇事方尽快达成谅解、签订协议,并且吓唬说:对方赔十六万已经不少了,如果案子转到法院,判再多也执行不了。我妈妈是一名家庭妇女,什么也不懂,再加上“人死入土为安”的老观念在作怪,当时就听从调解员的安排,糊里糊涂和肇事方签订了谅解协议。事后冷静下来,越想越不能接受,疑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按照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同等以上责任,应该拘留肇事人。交管部门为什么没有对肇事人采取拘留措施?         二、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并且是在夜间十一点多,对方严重超速,有目击证人,肇事者本人也承认,是否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是,为什么不拘留肇事人?     三、做为受害方家属,我们有义务、有权力约束肇事人的行动吗?身为执法单位,交管部门的职责在哪里?         四、我爸爸才四十九岁,正当盛年,虽然户口在农村,但在县城居住、工作已经二十多年,请问是否符合城市人口死亡赔偿标准?如果符合,单单死亡赔偿金一项该是多少?         五、我们全家尤其关心的是:交管部门在这起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玩忽职守的行为?         事故发生不久,我爷爷因为无法承受打击,卧病在床,随即去世。由此,更加重了我们全家对这起事故处理公正性的怀疑。我们别无要求,希望上级领导彻查交管部门在这起事故中有没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如果有,必须严厉惩处当事人!此外,我们坚决要求追究肇事人的刑事责任!              申诉人:魏晓楠 日  
  昨天晚上和表哥通电话,他告诉我,舞阳交警队事故科的谷科长,向他打听我的手机号,说是想当面问问我:我有什么证据说他贪赃枉法?我想谷科长可能是看错了,我说的是舞阳交警队事故科贪赃枉法,没有指名道姓说他谷科长贪赃枉法,心里没有鬼怕什么?我说贪赃枉法了,他说没有贪赃枉法,其实我们俩谁说了都不算,我把事实摆出来道理讲出来,是不是贪赃枉法让有关部门来调查好了!    
谷科长还说了:你爸爸又不是我开车撞死的,凭什么说我草菅人命?我想他又误会了,我在贴子里说得很清楚:一、我说的是舞阳交警队事故科草菅人命,没有说他谷科长草菅人命,他激动什么?二、谷科长的理解可能有错。草菅人命是说不拿人的生命当回事,视如草芥的意思,并不是说杀了人才叫草菅人命。三、做为执法部门,如果处理人命关天的交通事故都不能做到秉公办理的话,这就叫草菅人命!
  关于赔钱多少的问题从来都是自己协商,协商不了去法院起诉,交警也管不了而且更不应该管。    至于证人是不要想了,中国人肯作证的实在少之又少,在旁边看得真真的喊的比谁都激动的肯定也是最怂的。    至于说让你自己看管嫌疑人,如果是真的话这很明显是违规了。不过事后补点手续这也就过去了。    拿着责任书起诉吧,看看能不能多赔点  
  @你好我是猫扑
07:51:26    关于赔钱多少的问题从来都是自己协商,协商不了去法院起诉,交警也管不了而且更不应该管。        至于证人是不要想了,中国人肯作证的实在少之又少,在旁边看得真真的喊的比谁都激动的肯定也是最怂的。        至于说让你自己看管嫌疑人,如果是真的话这很明显是违规了。不过事后补点手续这也就过去了。......  -----------------------------  您说得很有道理,谢谢您的建议!我们也准备起诉。有不明白的地方,以后还会麻烦您!谢谢了!
  支持!!!!!
  交通事故,交警方面只有权利下达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而已    赔偿问题,交警充其量只能调解    楼主之流无耻,不要脸·········    交警下的责任认定你们认可吗???你丫没草责任认定,说明你丫认可了    但你信口雌黄草交警是不是太无耻了???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魏晓楠,是河南省舞阳县舞泉镇的一名普通公民。今年五月份,我爸爸魏泉亮下夜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在县城东大街北京嘉美广场段,被一辆由西向东高速行驶的面包车撞倒,当场殒命。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不但未按规定拘留肇事人,反让我们受害方家属自行看管肇事人,说是人跑了他们不负责任云云。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就催促我们和肇事方尽快达成谅解、签订协议,并且吓唬说:对方赔十六万已经不少了,如果案子转到法院,判再多也执行不了。我妈妈是一名家庭妇女,什么也不懂,再加上“人死入土为安”的老观念在作怪,当时就听从调解员的安排,糊里糊涂和肇事方签订了谅解协议。事后冷静下来,越想越不能接受,疑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按照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同等以上责任,应该拘留肇事人。交管部门为什么没有对肇事人采取拘留措施?    
二、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并且是在夜间十一点多,对方严重超速,有目击证人,肇事者本人也承认,是否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是,为什么不拘留肇事人?    
三、做为受害方家属,我们有义务、有权力约束肇事人的行动吗?身为执法单位,交管部门的职责在哪里?    
四、我爸爸才四十九岁,正当盛年,虽然户口在农村,但在县城居住、工作已经二十多年,请问是否符合城市人口死亡赔偿标准?如果符合,单单死亡赔偿金一项该是多少?    
五、我们全家尤其关心的是:交管部门在这起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玩忽职守的行为?    
事故发生不久,我爷爷因为无法承受打击,卧病在床,随即去世。由此,更加重了我们全家对这起事故处理公正性的怀疑。我们别无要求,希望上级领导彻查交管部门在这起事故中有没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如果有,必须严厉惩处当事人!此外,我们坚决要求追究肇事人的刑事责任!  
申诉人:魏晓楠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魏晓楠,是河南省舞阳县舞泉镇的一名普通公民。今年五月份,我爸爸魏泉亮下夜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在县城东大街北京嘉美广场段,被一辆由西向东高速行驶的面包车撞倒,当场殒命。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不但未按规定拘留肇事人,反让我们受害方家属自行看管肇事人,说是人跑了他们不负责任云云。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就催促我们和肇事方尽快达成谅解、签订协议,并且吓唬说:对方赔十六万已经不少了,如果案子转到法院,判再多也执行不了。我妈妈是一名家庭妇女,什么也不懂,再加上“人死入土为安”的老观念在作怪,当时就听从调解员的安排,糊里糊涂和肇事方签订了谅解协议。事后冷静下来,越想越不能接受,疑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按照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同等以上责任,应该拘留肇事人。交管部门为什么没有对肇事人采取拘留措施?    
二、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并且是在夜间十一点多,对方严重超速,有目击证人,肇事者本人也承认,是否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是,为什么不拘留肇事人?    
三、做为受害方家属,我们有义务、有权力约束肇事人的行动吗?身为执法单位,交管部门的职责在哪里?    
四、我爸爸才四十九岁,正当盛年,虽然户口在农村,但在县城居住、工作已经二十多年,请问是否符合城市人口死亡赔偿标准?如果符合,单单死亡赔偿金一项该是多少?    
五、我们全家尤其关心的是:交管部门在这起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玩忽职守的行为?    
事故发生不久,我爷爷因为无法承受打击,卧病在床,随即去世。由此,更加重了我们全家对这起事故处理公正性的怀疑。我们别无要求,希望上级领导彻查交管部门在这起事故中有没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如果有,必须严厉惩处当事人!此外,我们坚决要求追究肇事人的刑事责任!  
申诉人:魏晓楠
  我给秦书记曹市长靳书记秦厅长郭省长孟部长都写了信,我的事情也许太小,他们不会往心里放,但是对我们家来说,这件事比天还大!我爸爸不在了,对我们来说就是天塌了!不查明真相还我们一个公道,我爸爸在九泉之下也不会闭目的!
  没有人管,我就一直告下去!我不相信中国就这么黑暗!
  坚持下去,你应该会胜利的,赢得一个公民的权利和尊严。
  @喜欢安静旅游
19:16:15    坚持下去,你应该会胜利的,赢得一个公民的权利和尊严。   -----------------------------  谢谢您!
  我的事情也许太小,官老爷们不会往心里放,但是对我们家来说,这件事比天还大!我爸爸不在了,对我们来说就是天塌了!不查明真相还我们一个公道,我爸爸在九泉之下也不会闭目的!
  我的事情也许太小,官老爷们不会往心里放,但是对我们家来说,这件事比天还大!我爸爸不在了,对我们来说就是天塌了!不查明真相还我们一个公道,我爸爸在九泉之下也不会闭目的!
  请网友们伸张正义!
  不还我们一个公道,我是不会罢休的!
  现在有的当官的太黑心烂肺了,贪赃枉法徇私枉法草菅人命,简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请有关部门管管吧!
  坚决要求查明真相,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一月不解决,我坚持一月。一年不解决,我坚持一年。十年不解决,我坚持十年。我不信天下没有公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认为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可以以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进行刑事拘留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认为当事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对肇事者进行行政拘留的。采不采取拘留措施?里面有多大猫腻?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管闲事的朋友:据我了解,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才能对肇事人采取拘留措施,如果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涉嫌交通肇事罪,不应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交通事故责任划定好像是10个工作日,与双方调解不冲突。  另,赔偿多少不是交警定的,一方面可以调解,另一方面可以起诉法院。  .. ( 14:43)       您好!首先谢谢您对这起事故的关注。我猜,您可能是舞阳交警队事故科的,也可能是他们的同行,我不反对您有自己的态度立场,不然的话,也就没有本位主义这个词了。我贴子中的内容,可以用人格担保都是事实,决没有添油加醋的地方。您是行家,您平心而论,我爸爸这起事故真正做到秉公处理了吗?现在讲责任认定,讲行政复议,讲法院起诉,这都是避重就轻,想转移公众的注意力,事故科能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当然也有弄虚作假移花接木的能力!我要求上级调查事件的真相,就是要挖出其中的猫腻,还我们一个公道!
  lhjc001:到法院去告他们。你最好拿出自己的证据,让网友们给你想办法。请问,在这起事故中,肇事司机是负主要责任吗? ( 18:21)       谅解申请书    舞阳县政法机关:  
我们亲属魏全亮,因车祸受伤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赵鹏飞家属对我们积极进行了精神抚慰,并筹款赔偿,现双方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我们现在已按协议如数收到赔偿款。    
鉴于赵鹏飞不是出于故意酿成交通事故,本着互谅互让,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特申请政法机关不追究赵鹏飞的刑事责任。    
申请人:魏九思(魏九思长子魏勤泉代签)  
魏晓丹    您看一下这份谅解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即构成交通肇事罪。在这份谅解书中,黑纸白字写着:“本着互谅互让,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特申请政法机关不追究赵鹏飞的刑事责任。”不追究肇事人刑事责任,说明他有刑事责任,他有刑事责任,那么您说,这起事故中肇事人该负什么责任?
  河之南天之中:深表同情!父爱如山,节哀!  支持你用法律武器讨公道!  
同意11楼的看法。听我一个学法律的同学说,交警的权利很有限,根本不想我以前想的那么大,他们只负责事故的调查,然后,组织调解,调解不成,他们无权强制。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去法院打官司。
( .. ( 20:15)       谢谢您!交警权力的确有限,调解不成就移交法院没有错,可是这起事故中,关键是他们秉于公心认真调解了?还是葫芦僧在断葫芦案?我对交警没有偏见,我有亲戚也是交警,但是这起事故中,从处理过程到处理结果,严重偏离了法律准则.我爸爸死了,这是意外.我爷爷死是因为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我们已经家破人亡了,如果不查明真相给他们一个交待,他们地下也不会瞑目的!说他们草菅人命,错了吗?你们处理事故的时候,设身处地为受害方想过吗?
  如果上级领导不闻不问,我会一直申诉下去,直到有人过问查明真相为止!
  肇事人赵鹏飞系无证驾驶!舞阳交警队事故科贪赃枉法,铁证如山!   肇事人赵鹏飞系无证驾驶!舞阳交警队事故科贪赃枉法,铁证如山!   肇事人赵鹏飞系无证驾驶!舞阳交警队事故科贪赃枉法,铁证如山!
  肇事人赵鹏飞系无证驾驶!舞阳交警队事故科贪赃枉法,铁证如山!   肇事人赵鹏飞系无证驾驶!舞阳交警队事故科贪赃枉法,铁证如山!   肇事人赵鹏飞系无证驾驶!舞阳交警队事故科贪赃枉法,铁证如山!
    肇事人赵鹏飞系无证驾驶!舞阳交警队事故科贪赃枉法,铁证如山!     肇事人赵鹏飞系无证驾驶!舞阳交警队事故科贪赃枉法,铁证如山!     肇事人赵鹏飞系无证驾驶!舞阳交警队事故科贪赃枉法,铁证如山!
  @晓南2011   我也是你的老乡 我很同情你 如果你的问题还没解决的话 请直接拨打焦点访谈节目组的电话 010-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河南省农村低保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