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2014年度计划第五批次国有建设用地地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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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报告(说明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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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报告(说明)&
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四年三月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绥棱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绥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号)文件精神,绥棱县国土资源局结合土地利用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了绥棱县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通过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及需求量的分析和预测,科学安排了2014年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供应方式,有效提高了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该计划的编制同样有利于保障年度建设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绥棱县社会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绥棱县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得到绥棱县规划局、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个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在此表示感谢!&
第一部分&&绥棱县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4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4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4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5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5
(四)计划适用范围&7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7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7
(二)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8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9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9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9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9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9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10
四、&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10
(一)优化空间布局&10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11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11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12
(一)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12
(二)逐步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12
(三)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12
第二部分&&绥棱县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说明&13
一、&编制计划的背景&13
(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现实意义&13
(二)编制计划的宏观条件&13
(三)编制计划的实践基础&14
二、&编制计划的过程&14
三、&编制计划的技术路线及方法;&15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技术路线&15
(二)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方法&15
四、&确定计划指标的过程和依据。&16
(一)确定计划指标的过程&16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27
第一部分&&绥棱县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提高供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保障我市住房建设和重点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市本级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区域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等,在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及对目前全区可利用土地存量及增量用地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基础上,编制本区域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
&&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这个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2004年以来,中央要求利用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而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特别是2010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多次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指出土地计划的职能已从单一服务于土地资源管理,逐步转向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今年国家的房价调控,在运用金融、税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控制作用。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供应,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⑷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⑸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⑹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2、有关技术标准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
3、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⑸《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⑹《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⑺《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38号)
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⑼《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⑾《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号)
⒀《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⒁《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⒂《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⒅《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九届人代会常委会第33号)
(四)计划适用范围
绥棱县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绥棱县市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日至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统筹兼顾、重点保障、有保有压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号),编制201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供应计划是指绥棱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
201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绥棱县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总量、适度调控房地产市场。
(二)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如下:
1、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利用,实现城乡联动,互动共进,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镇、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3、供需平衡原则;
促进2014年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
4、有保有压原则。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民生保障用地需要,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
5、持续利用原则。
土地利用不能只顾眼前而不顾长远,不能只顾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不顾生态效益。同时,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更应在可持续理论的指导下遵循客观规律,实现土地类型的合理转换,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利用服从保护,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4年度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2.05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4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3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3.25公顷,住宅用地10.3公顷(其中:廉租房用地0.54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1.71公顷,商品房用地8.0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公顷,特殊用地0.0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以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原则,调整好用地供应布局,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先保障城市建设用地、民生工程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工业示范基地用地需求,重点保障绥棱工业示范基地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减少乡镇新增建设用地量。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是指计划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不同时段的安排。在供应时序上,根据年度用地需求实施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时间。以&及时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服务,保证用地供应时间&为宗旨。其中,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时间;招商引资、国家、省及市(区)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要充分保证基需求时间;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和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时间控制。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国家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绥棱县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等国家规定方式进行供地。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四、&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严格控制中心城土地供应规模,促进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和调整。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中心城土地供应重点放在边缘集团和重点功能区;除必要的公用设施配套项目、必需的城市改造整治项目和国家需要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外,中心城的中心地区不再新增供应土地。
2、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在轨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站点附近集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优先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支持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土地供应。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本市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适度提高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政策性住房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工作。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
一是加强基础工作。县发展改革、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区政府,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二)逐步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
县政府和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实施工作,分阶段定期确定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拟安排的土地供应地块,由县国土局和发展改革委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
县国土局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切实加大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县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主动地与县国土局、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县国土局和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第二部分&&绥棱县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说明
一、&编制计划的背景
(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现实意义
首先,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这个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城市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其次,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2004年以来,中央要求利用土地闸门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而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特别是去年以来,徐绍史部长多次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指出土地计划的职能已从单一服务于土地资源管理,逐步转向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今年国家的房价调控,在运用金融、税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控制作用。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有保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二)编制计划的宏观条件
首先,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稳定房价的有关文件,到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一系列规范、制度中,对有计划供地已有明确要求。如《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要求各地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
其次,2010年,在应对金融危机、调整经济结构的大格局下,为稳定房价,国家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要求住房建设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低于70%。有了具体要求,就要有具体的供地计划去落实,所以,当年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必须编制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
再者,20l0年,国务院(10号文)、国务院办公厅(4号文)连续发文,要求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要求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显然,要求全面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宏观条件已经成熟。
(三)编制计划的实践基础
北京市从2005年就开始编制并向社会发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深圳市、重庆市、杭州、苏州、南京、日照等地相继实行,但各地的计划编制情况差异很大。日,徐部长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地产市场问题,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办法。制定供地计划编制规范纳入国土资源部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编制计划的过程
1、发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
2、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
3、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4、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意见和报批;
6、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和实施;
7、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整。
三、&编制计划的技术路线及方法;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技术路线
(二)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方法
任何计划的编制都应有一定的弹性,但是对于计划的实施必须有刚性保证,所以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时要采用弹性与刚性相结合的方法,即定性与定量预测相结合,这样才能准确预测2014年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总量。根据市场状况及资料分析,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预测指标,本次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采用:线性回归法方法、灰色模型法及定性确定指标法,建立预测模型,对计划期内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取向进行分析,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
四、&确定计划指标的过程和依据。
(一)确定计划指标的过程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确定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确定通过线性回归分析法与灰色模型预测法两种方法进行预测。
a、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法
下表为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年历年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统计表。y表示某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X1表示国内生产总值(GDP),X2表示工业总产值,X3表示某年第二三产业比重,X4表示固定资产投资,X5表示某年总人口数,X6表示城市化率。
表1:年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历年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统计表
从以上图表可以看出,2010年到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在数量上存在一定规律,但是由于2012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受经济形势影响较为严重,201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远远大于以前年份的供应量,甚至大于2013年土地供应量。我们将201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进行修正,修正到正常年度的供地水平。
利用SPSS统计软件将历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做回归,得到如下回归方程:
y=.544&X3-19.032&X5-98.94&X6&&&&&&(1)
y表示某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X3表示某年第二三产业比重,X5表示某年总人口数,X6表示城市化率。
根据历年第二三产业比重(X3),总人口数(X5),城市化率(X6),与年份(T表示),2010为第一年,即T=1,2011年为第二年,即T=2(其余依次类推)的回归方程利用SPSS统计软件做线性回归,得到如下的回归方程:
X3=42.25+0.39&T&&&&&&&&R2=0.363&&&&&&&&&&&&&&&&&(2)
X5=33.8-0.2&T&&&&&&&&&R2=0.877&&&&&&&&&&&&&&&&&&(3)
X6=33.95-0.07&T&&&&&&&&R2=0.602&&&&&&&&&&&&&&&&&(4)
根据上述(2)、(3)(4)回归方程,我们可以预测出绥棱县2014年第二三产业比重(X3)将达到44.2%,&2014年总人口数(X5)将达到32.8万人,2014年城市化率将达到33.6%根据上述(1)回归方程,可以预测2014年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72.64公顷。
b、灰色模型预测法
根据年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历年供应总量,利用灰色模型预测法,设定2010年为初始时间t=1,其他年份依次类推,建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预测模型为:
Y=267.161&e0.7.49(t=0,1,2&.)&&&&&&&&&&&&&(5)
计算出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71.46公顷。
通过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法与灰色模型预测法分别计算出2014年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72.64公顷、71.46公顷,故采用两种预测方法的算术平均值做为最终结果即2014年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预计为72.05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分项指标的确定
(1)住宅用地预测
a、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法
表2:年住宅用地历年供应量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统计表
从以上图表可以看出,2010年到2013年住宅用地供应量在数量上存在一定规律,但是由于2010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2010年在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刺激下住宅用地的供应量远远大于以前年份,甚至大于以后三年的供应量,是以后数年的住宅用地需求的提前释放,受此影响2011年住宅用地供应量远远小于以前年度。我们将2011年的住宅用地供应量进行修正,修正到正常年度的供地水平。
y=-.49&X3+26.579&X5+26.599&X6&&&&&&&&&&&&(6)
根据上述回归方程,可以预测2014年绥棱县住宅用地供应量为9.25公顷。
b、灰色模型预测法
根据年绥棱县住宅用地历年供应总量,利用灰色模型预测法,设定2010年为初始时间t=1,其他年份依次类推,得住宅用地供应总量预测方程为:
Y=-142.3551&e-0.3.475(t=0,1,2&.)&&&&&&&&&&&(7)
得2014年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为11.35公顷。
通过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法与灰色模型预测法分别得出2014年绥棱县住宅用地供应量为9.25公顷、11.35公顷,故采用两种预测方法的算术平均值做为最终结果即2014年绥棱县住宅用地供应量预计为10.3公顷(算术平均值取整)。
(2)商服用地预测
2010年到2013年商服用地供应量在数量上存在一定规律,但是由于2010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供应量大幅减少,2010年商服用地供应量远远小于以前年度,我们将2010年商服用地供应量进行修正,来预测2014年商服用地供应量。
a、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法
表3:年商服用地历年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统计表
利用SPSS统计软件将历年商服用地供应量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做回归,得到如下回归方程:
y=-91.887+0.301&X3-1.473&X5+3.826&X6&&&&&&&&&(7)
根据上述回归方程,可以预测2014年绥棱县商服用地供应量为1.66公顷.
b、灰色模型预测法
根据年绥棱县商服用地历年供应总量,利用灰色模型预测法,设定2010年为初始时间t=1,其他年份依次类推,得商服用地供应总量预测方程为:
Y=41...191(t=0,1,2&.)&&&&&&&&&&(8)
得2014年商服用地供应总量为1.5公顷。
通过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法与灰色模型预测法分别得出2014年绥棱县商服用地供应量为1.66公顷、1.5公顷,故采用两种预测方法的算术平均值做为最终结果即2014年绥棱县住宅用地供应量预计为1.58公顷(算术平均值取整)。
(3)工矿仓储用地预测
a、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法
表4:年绥棱县工矿仓储用地历年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统计表
从以上图表可以看出,2010年到2013年工业用地供应量在数量上存在一定规律,但是由于2012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供应量大幅减少,2012年工业用地供应量远远小于以前年度,我们将2012年工业用地供应量进行修正,来预测2014年工业用地供应量。
利用SPSS统计软件将历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做回归,得到如下回归方程:
y=.321&X3-35.787&X5-7.048&X6&&&&&(9)
根据上述回归方程,可以预测2014年绥棱县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量为54.4公顷。
b、灰色模型预测法
根据年绥棱县工矿仓储用地历年供应总量,利用灰色模型预测法,设定2010年为初始时间t=1,其他年份依次类推,建立工矿仓储用地供应总量预测模型为:
Y=123.793t-112.979(t=0,1,2&.)&&&&&&&(10)
计算预测2014年绥棱县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量为52.1公顷。
通过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法与灰色模型预测法分别得出2014年绥棱县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量为54.4公顷、52.1公顷,故采用两种预测方法的算术平均值做为最终结果即2014年绥棱县工矿仓储用地供应量预计为53.25公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预测
表5:年绥棱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历年供应量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统计表
从上图可以看出,2010年到2013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在数量上存在一定规律。但是由于2011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供应量较往年过于减少,2011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远远小于以前年度,导致2012年度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量激增,从而导致2012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远远大于其它年度,我们将2011年和2012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进行修正。
a、利用SPSS统计软件将历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做回归,得到如下回归方程:
y=-93.149-0.104&X3+0.888&X5+2.227&X6&&&&&&&(11)
根据上述回归方程,可以预测2014年绥棱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总量为5.97公顷。
b、灰色模型预测法
根据年绥棱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历年供应总量,利用灰色模型预测法,设定2010年为初始时间t=1,其他年份依次类推,建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总量预测模型为:
Y=-168.4312&e-0.04375t&+176.171(t=0,1,2&.)&&&&&&&(12)
计算2014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为6.32公顷。
通过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法与灰色模型预测法分别得出2014年绥棱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量5.97公顷、6.32公顷,两种预测方法的算术平均值做为6.15公顷。
(5)交通运输用地预测
根据绥棱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2010年&2013年交通运输用地年度供应量基本没有,由于供应数量较少,预测模型难以确定。根据绥棱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其预计交通运输用地年度供应量为0公顷。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预测
根据对绥棱县2010年&2013年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近几年间水利设施用地基本没有需求,根据绥棱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确定其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量为0.00公顷。
(7)特殊用地
按照《全国土地分类标准》,特殊用地指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狱、墓地、旅游等用地。根据对绥棱县2010年到2013年间的特殊用地使用情况,近几年间特殊用地基本没有供地,根据绥棱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确定其特殊用地供应量为0.00公顷。
3、保障性住房、棚改用地、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指标的确定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两限商品住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为降低房价,解决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目前情况来看,首批限价房规定:限价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全部为90平方米以下。&
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需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廉租房: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据调查,廉租房户型设定是以一居室、两居室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按一居室套型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两居室套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三居室套型建筑面积55平方米。三个项目中的三居都不高于55平方米,名副其实的&袖珍&小户型。&
政策性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由于绥棱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地区,属于中小型城市,其进城务工人口相对较少,大部分以当地居民为主,对保障性住房要求相对较少,根据绥棱县房产管理局、绥棱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历年住宅用地预测结果,确定其住宅建设用地面积为10.3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为2.25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为1.71公顷、廉租住房用地为0.54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为8.05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为8.05公顷)。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住房用地计划总量的100%。
4、绥棱县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总量及各类用地分项指标的确定
通过对绥棱县2010年&2013年间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各类用地分项指标的分析预测得如下表所示:
表6:国有建设用地各类用地分项指标供应量(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水域及水利
表7: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不同方法预测值(公顷)
回归分析法
灰色模型法
最终预测结果
根据上表得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2014年度供应总量为72.05公顷。
5、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平衡分析
按照正常的计划编制规程,对绥棱县2014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及各地类分项指标预测结果,应当采取总量控制、分项指标调整的原则,将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72.05公顷内。根据绥棱县国土地资源局在用地需求调查过程中发现,绥棱县政府为了方便人民生活,计划在2014年加大对商服用地的供应力度,因此将绥棱县2014年的商业用地计划调整为2.35公顷,以保证县委县政府的计划能够得到充足的用地保障。
因此,根据调整得绥棱县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及各地类分项指标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8绥棱县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及各地类分项指标(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水域及水利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
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⑷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⑸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⑹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2、有关技术标准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
3、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⑸《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⑹《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⑺《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38号)
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⑼《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⑾《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号)
⒀《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⒁《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⒂《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⒅《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九届人代会常委会第33号)
附表1:2014年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2:2014年绥棱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附表3:2014年绥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2014年绥棱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
注: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一级类统计;
&&&&2.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独立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供地情况直接统计在市本级,不单独统计。
&&&&&&&&&&&&&&&&&&
&&&&2014年绥棱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单位:公顷、%&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
填表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2014年绥棱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单位:公顷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房
城市棚户区
工矿棚户区
林区棚户区
煤矿棚户区
限价商品房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划拨
其中:新增
填表日期:&&&&&&&&&&&&&&&&&&&&&&&&&&&&&&&&&&&&&&&&&&&责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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