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人社函【苏建函价2014 102号】32号

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函〔2014〕29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 11: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4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定于至18日举行。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的要求,为加强督导力度,保证鉴定质量,部中心将派出6个质量督导组赴部分地区开展现场督考(具体安排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现场督考时间为-18日,各质量督导组提前一天到达督导地区。
二、主要内容
(一)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执行情况;
(二)全国统一鉴定试卷存储、传送、保密等安全情况;
(三)全国统一鉴定质量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被督导地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全国统一鉴定活动,确保鉴定质量,并积极配合部质量督导组开展各项工作;未列入此次现场督考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在全国统一鉴定期间组织质量督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现场督考,确保本地区全国统一鉴定质量。
(二)现场督考工作结束后,部质量督导组要对被督导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质量评估,并填写《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见附件2)。此表一式两份,被督导地区留存一份,另一份由质量督导组带回。
(三)被督导地区省级鉴定管理部门应对部质量督导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并填写《全国统一鉴定部质量督导组/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此表应于日前以传真的形式反馈给部中心质量督导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一)部中心全国统一鉴定期间现场值班人员及电话
鉴定指导处:刘永澎、王荣潮
质量督导办:赵颖群
(010)61127
(二)相关工作联系人
联 系 人: 赵颖群、刘伟
联系电话:(010)61123
传真号码:(010)
附件:1.2014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部质量督导组具体安排
2.全国统一鉴定现场督考评估表
3.全国统一鉴定部质量督导组/人员工作情况反馈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技能中国》(2013版)正式发布通知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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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邵人社函〔2014〕32号
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我市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今明两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各县市区要加强公需科目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自行确定与公需科目相适应的参考书目,同时将公需科目的培训考试计划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备案。
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继续教育登记内容和要求,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其中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记录为一类学分5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的重要条件。从2014年起,市直各单位申报各级职称及各县市区申报中、高级职称的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登记验印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余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验印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证书统一免费发放。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13]36号)精神,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不再实行收费购买,一律免费发放,各县市区不得再向专业技术人员收取证书购买费。
四、证书实名制登记领取。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统一编号,一证一号,人、证、号对应。统一领取时请各县市区提供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见附件2)。
五、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保管。如有丢失、毁损等需申请补发的,由各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造具名册,于当年6月、12月统一办理证书补发。
六、从201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以基层各单位组织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市直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统一组织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签章发放《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并对各县市区组织的统一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实行不定期巡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统一考试。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考试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报中、高级职称的考试合格人员花名册汇总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负责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统一签章发放证书。
七、请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要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的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在每月5号之前统一汇总报电子文档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上通知,不另行通知。
附件:1、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花名册
2、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
  &&&&&&&&&&&&&&&&&&&&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1日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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