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怎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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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2013年11月实施提要:。《办法》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
&&&&&&& 新《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2013年11月实施
  广东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大涨 最高档提至3600元
  记者薛冰妮 吴渤 通讯员粤仁宣 昨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提高缴费档次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等方面有新突破,从11月1日起,养老保险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最低缴费标准由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最高缴费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了3600元,一共分为10个缴费档次。
  个人缴费标准最高提至3600元
  此次政策变动最大的是个人缴费标准。现行的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
  昨日发布的《办法》扩大不同缴费档次之间的差距。《办法》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缴费,多缴多得。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最高档是最低档的30倍
  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最低缴费标准由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这是在广东省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水平后,引导城乡居民也要按照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相联系的原则,适当增加个人的缴费,也有利于参保人通过较高标准的缴费,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另一方面,适当拉开高低档次之间的差距。在缴费的十个档次中,最高档次是最低档次的30倍。由于城乡居保完全由参保人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设立一、二个较高的缴费档次,既可以适应广东省区域发展差异大的实际,满足部分缴费能力较强的参保人的需要,又不影响大多数居民的缴费。
  该办法自日起实施。此前的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亮点]
  养老保险基金收益要定期公布
  相比此前的试点办法,该《办法》在管理和监督上的规定要更为具体严格。
  去年广东千亿养老金入市引发关注,但是对于基金的收益情况披露的信息则很少。此前的试点办法中提到了“定期披露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此次发布的《办法》则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和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及收益情况。此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基础养老金上调10元连缴15年有奖励
  《办法》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5元,比过去提高了10元。目前全省已经按这个新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
  《办法》还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对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超过1年增发3元基础养老金,以激励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激励机制有利于解决中青年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新农保和城居保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办法》还规定,原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人员统一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累计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尚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应继续缴费。已经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按照本办法继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保后,原来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与新制度的转换比较简单,将参保人原来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即可。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衔接问题,由于国家已明确将出台有关衔接办法,待国家办法出台后广东将结合本省实际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
  中断缴费的 以后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办法》还规定,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以后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均累计计算。;参保人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有关待遇。已经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原地领取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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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来源: 时间: 15:07:27
阅读:30875
  近日,市政府转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从2014年1月份起,调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据了解,现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2014年1月起,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费。汕头市参保人应于3月底前重新申报缴费档次,其中原按最低档次每年100元缴费的人员,若在申报期限内没有办理申报手续的,则视为选择按最低档次每年120元进行缴费。参保人属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的,个人缴费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缴费标准的最低档次逐年给予资助,资助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资助缴费期间符合政府缴费补贴条件的参保人,政府给予缴费补贴。
  另外,《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5元。为激励参保人多缴多得,《办法》还规定,参保人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缴费15年以上的,从第16年起缴费每满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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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2014)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粤府[2014]37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唯一标志】&
【全文】【法宝引证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府〔2014〕3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发〔2014〕8号),省有关部门对《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作了修订,并更名为《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现将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和《》(国发〔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推动和居民自愿参加相结合、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建设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抚恤优待等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形式。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章 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等构成。
 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缴费,多缴多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
  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确定缴费方式。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缴费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集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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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
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多缴多得
吴勇加 符信
深圳特区报广州8月13日电 (记者 吴勇加 通讯员符信)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今天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好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该《办法》在对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政策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在提高缴费档次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等方面有新突破,同时对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监督以及个人账户的建立使用和参保人待遇享受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缴费,多缴多得。会议强调,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推动和居民自愿参加相结合、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抚恤优待等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广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广东频道--人民网
广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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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州11月12日电 (冯芸清 穗人社宣)从今天起,《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放宽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能缴费限制,放开了政府补贴15年的限制,并将丧葬抚恤费标准提高至3000元。
满额缴15年每月可多领530元养老金
按照原办法的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
参保人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分七档:第一档10元,第二档30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70元,第五档90元,第六档110元,第七档130元。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集体经济组织如果有经济能力,也可以选择其中一档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也分七档:第一档5元,第二档10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30元,第五档40元,第六档50元,第七档60元。
同时,政府根据参保人个人缴费档次和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档次,再分别每月按标准给予对应补贴。
征求意见稿则将原个人缴费的第七档(13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集体补助档次第七档(60元/月)调整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
这样一来,个人选择的范围更大,而选择最高档缴费的参保人退休后则可以享受更高的养老金。
比如,按照原办法,参保人每月个人缴费130元,集体补助60元,缴费15年,退休后每月可领551元养老金;按照新办法,参保人每月个人缴费300元,集体补助300元,缴费15年,退休后每月可领1082元养老金。
放开15年政府补贴期限但总额不变
按照原办法,政府对参保人的补贴期限为15年,即无论参保人选择何种缴费档次,政府只按照对应的补贴标准补助15年。因此,一些年轻人由于目前的收入水平不高,会选择低的缴费档次缴费,缴费满十五年时,比选择高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所获得的政府补贴就要少一些,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年轻人员的参保积极性。
征求意见稿在这方面做了调整,放开政府补贴15年的限制。也就是说,在政府最高补贴不变的情况下(即按照最高补助标准80元/月,补贴15年,总额为每人21600元),这部分人员可以通过延长缴费时间来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
参保人即使不选择最高的缴费档次,缴费满15年后继续缴费仍然享受政府的补贴。因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不能继续缴费的,可在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前一次性提高原缴费标准,不超过原缴费时规定的最高缴费标准,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差额。
同时,由于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1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6元,因此可以激励年轻群体早参保、长缴费,既可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也可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缴费中的参保人死亡也可领丧葬抚恤费
按原规定,广州市城乡居保丧葬抚恤费发放情形仅限于领取养老金后死亡人员,标准为2600元,征求意见稿则将丧葬抚恤费发放范围扩大至在缴费的参保人死亡情形,丧葬抚恤费标准也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
此外,按原规定,参保人死亡后,政府补贴转入地方统筹准备金,不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征求意见稿则将这条修订为:参保人死亡后,连同政府补贴在内的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都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市民可在日至日期间登录广州市人社局官网查阅具体内容,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邮编:510030,邮箱:。
(责编:冯芸清、陈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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