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入账金额中商誉的问题?

谢邀一:政治正确的回答是这样。准则是这么规定的!(我复制一下吧)第六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三)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四)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二:个人理解(个人图表总结,仅供参考,具体以准则为准)长投学习对于初学者,会感到晦涩。所以建议自己梳理一个套路,按照套路出牌,不管是应付考试还是自己学习对于初学还是有比较的好处的。以下只是展示一下初始计量的,我个人的理解框架。具体细节和其他核算就不一一说了。如上图,也就是长投核算初始计量,你首先是区分是控股合并还是非控股合并。如果是控股合并又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然后再是一次和多次交易。而对于不形成控股合并不存在你提到同一控制下非控制合并的问题。三:你的问题。关于你的问题,首先肯定是对准则还是需要强化一下的。毕竟会计这个东西,准则怎么规定的还是要认真对待的。同时学习后,如果对长投这块的概念不是很清晰的话,建议根据个人经验可以制作能够辅助自己理解的图形,当然了并不是都要做图,做图只是工具。如果在头脑中概念框架很清楚了,有图没图无所谓。我一上的图也是抛砖,仅供参考。最后说一点准则规定之外的大白话吧。也就是你的问题,按照准则要求及见上图。是需要按照不形成控股合并来核算的,不牵扯什么同一控制下什么事情。也就是虽然两家企业的交易都是在一个集团下,但是亲兄弟明算账,你这交易没有形成控股合并。通俗说也就是你们这买卖,对集团来说不不会产生控股权的影响,你两之间该怎么算就怎么算。如果你们之间的交易达到控制的程度了,那么这个时候就牵扯到集团控制的问题了,比如你们的交易,最后控制对方股权了,那么这个控制需要站在集团的角度来核算了。毕竟你们都是属于集团的。所以会有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初始核算规定:“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这个规定大白话就是站在集团角度来核算你的长投,而不再是你们两之间的事情了。具体到你的问题,长投初始计量是按照实际支付购买价款+相关费用。且还涉及对初始成本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也就是22000乘以25%=5500,5500小于6000按照规定不需要调整。如果改为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那么30000乘以25%=7500,那么此时7500大于6000,按照规定是需要调整的。借:长期股权投资6000贷:银行存款 6000借:长期股权投资1500,贷:营业外收入1500切记备注: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具体以会计准则为准。有错请纠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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