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景德镇市胜利路1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卢新明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卢新明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小文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朱凤英、邬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郑晓勇的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曾广莲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何江平的市水利局调研员职务;
欧阳柏林的市统计局调研员职务;
徐招南的市司法局调研员职务;
肖辉明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刘选明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李长生的市审计局调研员职务;
王春玲的市财政局调研员职务。
郑显忠任上饶市公安局调研员
经上饶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郑显忠为上饶市公安局调研员;
方坤标为上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庄新海为上饶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吴振清为上饶市法制上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潘为龙为上饶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
于路平的上饶市审计局副调研员职务;
王树仁的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24日,江西省国资委发布一批领导干部任免信息,涉及多个省属国企。
易光藕同志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提名刘小宜同志为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鄢阳华同志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所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
提名胡宏生同志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务总监,其所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
提名廖新庚同志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所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
提名李重贵、徐逸翔同志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两名同志所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
姜烈辉同志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提名练红梅同志为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骅同志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挂职锻炼);
龚建平同志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其所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
陶智南、刘博义同志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两名同志所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
提名习蔚旻同志为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任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易光藕同志任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党委委员;
鄢阳华、胡宏生、李重贵、姜烈辉、练红梅同志任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鄢阳华、胡宏生、廖新庚同志所任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李重贵、徐逸翔同志所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
习蔚旻同志任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提名免去王洪同志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免去王洪同志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职务;
免去唐飞来同志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职务。
王洪同志、唐飞来同志在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兼任的职务一并免除。
提名免去刘新民同志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免去其党委委员职务,其所兼任的职务一并免去。退休。
江尚文同志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提名胡世平同志任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提名张雅庭同志任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提名郭伦海同志为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法务总监;免去其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务总监职务。
郭伦海同志任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免去其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蔡梅同志任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免去其江西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提名免去其江西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免去顾有红同志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蔡梅同志任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免去其江西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顾有红同志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务。
据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消息,3月24日,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华(副厅级)涉嫌受贿案日前侦查终结,于2017年3月10日移送审查起诉。
2017年1月26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南昌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华(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6年10月17日,据江西省纪委消息: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3月24日,据南昌市纪委消息: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柳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资料显示,柳华职务为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工作分工为协助主任分管规划法规处(南昌市重大重点项目库管理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处(南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市经济信息中心、市经济研究中心、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推进办公室工作。
3月26日,据宜春市纪委消息:宜春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金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据江西省纪委消息,近日,宜春市纪委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丰城市环保局城郊分局长龚剑军、环保监察大队长唐智勇、河西分局副局长余志军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
2016年6月,丰城市某宠物狗粮厂老板奚某为感谢龚剑军帮忙并寻求日后关照,邀请龚剑军到丰城市文远饭庄吃晚饭,龚剑军电话邀请余志军一起前往,同时奚某还邀请了唐智勇作陪。席间,奚某给每人发了一包硬中华香烟。饭后,奚某邀请三人到洪州大酒店KTV唱歌,龚剑军和唐智勇参与了,余志军未去。2016年12月29日,经丰城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龚剑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余志军党内警告处分;经丰城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唐智勇行政记过处分。
铜鼓县高桥乡派出所所长童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9月,高桥乡派出所以办案补助名义违规给该所民警发放1600元。2015年、2016年春节前,该所又采取在超市开具购物发票到县公安局报账的形式,违规给该所民警分别发放7000元、11000元。童亮作为该派出所所长,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9600元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月12日,经铜鼓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童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万载县双桥镇黄源村村委委员龙包秀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
2015年12月19日,龙包秀在黄源村家中举办乔迁宴,共办理酒席30桌,未按照规定向组织报告,并邀请在该村办厂的管理服务对象某花炮厂老板朱某参加,收受朱某赠送的7个烟花、2挂一万响鞭炮和300元礼金。2016年12月1日,经双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包龙秀党内警告处分。
丰城市卫计委正科级干部邹龙根、湖塘乡人大主席邹兴根、湖塘村委会副主任邹良根违规操办丧事问题
2016年2月20日至23日,邹龙根、邹兴根、邹良根三兄弟为其父亲举办葬礼,共置办酒席55桌,未按照规定向组织报告。此外,时任丰城市卫计委党委委员、卫监所所长的邹龙根收受卫监所干部职工礼金共6600元,时任湖塘乡党委宣传委员的邹兴根收受乡政府干部礼金共2690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2月22日,经丰城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于2017年2月23日报丰城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分别给予邹龙根、邹兴根党内警告处分。丰城市纪委已责成邹龙根退还卫监所干部职工礼金6600元,责成邹兴根退还湖塘乡政府一般干部礼金1080元,责成湖塘乡党委对邹良根进行批评教育。
高安市灰埠中学党总支委员胡国华违规用公款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2015年5月31日,为迎接灰埠中学五位新老师报到,胡国华在当天晚饭后组织他们在希岭山庄KTV唱歌,共消费738元,后在灰埠中学账上报销。2017年2月16日,经高安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国华党内警告处分。
购买羊肉、狗肉、野兔等食材,请厨师制作菜肴,安排小学教师弹奏古筝助兴,江西一家省属国企高管近日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被追责。23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上述典型问题,相关责任人被查处追责。
上级单位检查国企工作在内部食堂用餐
经查,2016年12月27日上午,郑州煤机(江西)综机设备有限公司(省属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综机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王国华,邀请其上级单位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丰城矿务局党委负责人、局长胡圣辉去综机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并用餐。
同时,还邀请丰城矿务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郑辉、财务总监熊卫东、总工程师文国华,以及该局下属与综机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领导一同参加。
2016年12月30日下午左右,胡圣辉一行9人来到综机公司调研并听取汇报,之后在该公司内部食堂用餐,王国华等3名综机公司领导作陪,办公室主任张小峰、副主任刘勇做服务保障工作。
野兔佐餐古筝助兴接待费用共计4604.2元
为安排好这次用餐,经王国华同意,综机公司办公室事先派人专程到萍乡市购买羊肉、狗肉、野兔等食材,并花费1600元从萍乡市请来两名厨师制作菜肴,花费500元安排当地一名小学教师在席间弹奏古筝助兴,购买1条软中华香烟在用餐时散发,晚餐饮用青酒5瓶,接待费用共计4604.2元,人均383.68元,均用公款支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江西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分别给予王国华、胡圣辉、郑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王国华综机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职务,调整郑辉丰城矿务局纪委书记职务;分别给予熊卫东、文国华、张小峰、刘勇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违规参加超标准接待的7人进行诫勉谈话;相关费用由有关人员个人承担。
纪委:全省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通报指出,这起典型案例虽为个案,但折射的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松懈、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对王国华、胡圣辉等人违纪问题的查处,彰显了省委、省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体现了省国资委党委、纪检组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责任担当。
通报称,这起典型案例表象是“四风”问题,但暴露出的是党的观念淡漠等深层次原因。一是政治意识缺失,二是纪律观念缺乏,三是管党治党责任缺位,全省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旗帜立场态度、顽强意志品质上向党中央看齐,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保持韧劲狠劲,咬住奢靡享乐老问题,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查处出入“一桌餐”吃请、躲在单位内部食堂吃喝玩乐等典型问题。
3月21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章贡区水南镇、城管局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经查,2015年以来,市委、章贡区委多次调研调度水南镇南桥新村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问题并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但水南镇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对区委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区城管局作为责任单位,清理和取缔占道经营整治工作督促不到位,导致南桥新村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1月,经章贡区委研究决定,责令水南镇和章贡区城管局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水南镇党委书记刘远新党内警告处分;对水南镇镇长温波光、章贡区城管局局长胡晓辉诫勉谈话;对水南镇政府、章贡区城管局、刘远新、温波光、胡晓辉进行通报批评。
上犹县营前镇城管队原副队长刘东作风不实多次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经查,2016年11月,刘东在任上犹县营前镇城管队副队长期间,因未按规定签到上班、周末值班不在岗、擅离工作岗位等问题,被营前镇党委免去城管队副队长职务,并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刘东在受到组织处理后,仍不吸取教训、我行我素,在2016年12月仍无故缺席营前镇镇村二级干部会议,擅离工作岗位未到联系精准扶贫户家中开展帮扶。2017年2月,上犹县营前镇党委给予刘东党内警告处分。
会昌县晓龙乡派出所所长林永峰重要敏感期值班不在岗问题
经查,2017年1月25日,在省“两会”、春节值班备勤的重要敏感时期,林永峰在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向县公安局报告的情况下,擅离岗位,驾驶私家车前往广州接其儿子,违反了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维稳工作值班责任制的要求。2017年2月,会昌县纪委给予林永峰党内警告处分。
全南县城投公司代建工程项目进度严重滞后问题
经查,因对工程进度重视不足,督促施工方抢抓进度的力度不够,跟踪落实不到位,全南县城投公司2016年度代建的16个工程项目有9个进展缓慢,其中4个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特别是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百年广场段建设因进度缓慢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对此,全南县城投公司原董事长曾国华、总经理钟小平和分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朱智勇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月,经全南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给予曾国华诫勉谈话并调整其职务,对曾国华、钟小平、朱智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于都县旅游局落实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不力问题
2016年3月,市旅发委转发了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基础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于都县旅游局因思想认识不足、跟踪督促落实不够、工作衔接不力,未按时将于都县信息录入填报系统,导致于都县未纳入扶贫政策支持范围,给全县的旅游扶贫工程建设带来不良影响。2017年1月,经于都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对时任县旅游局局长肖紫雷给予改任非领导职务处理,对县旅游局副局长曾淑英、干部丁小兰诫勉谈话。
龙南经开区赣州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门楼牌工程项目施工超工期问题
经查,赣州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门楼牌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出现反复、多次设计变更和设计调整,导致施工超期。龙南经开区干部高阳作为负责联系落实门楼牌工程图纸设计等工作的具体人员,对施工设计方案审核把关不严,与设计单位沟通不够,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1月,龙南经开区纪工委、龙南县纪委给予高阳通报批评处理。
据江西省纪委消息,3月21日,吉安市通报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
新干县农业局、三湖镇7名党员干部因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原副站长傅建春等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经查,2015年8月3日至2016年5月31日,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原副站长傅建春利用自己管理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总账等职权,先后14次偷开转账支票,挪用公款281.74万元在网络上进行“以钱为赌注”活动,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判处有期徒刑7年。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村账会计兼票据管理员邓昱杰严重违反财经管理制度,经新干县农业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
邹爱龙同志身为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违反工作纪律,对傅建春挪用公款案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邓九京同志身为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原站长,失职渎职,得知自己将要调离,放松管理,将自己的印章鉴章及农业综合服务站公章和总帐,全部交给傅建春,为傅建春挪用公款创造了条件,负有直接责任;何军同志身为三湖镇党委委员、组织员,在分管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期间,没有及时发现综合服务站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腐败薄弱环节,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龙战勇同志作为县经管站站长,对三湖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周振军同志作为县农业局党委班子成员,分管县经管站工作,对县经管站的工作指导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6年12月13日,经新干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邹爱龙、邓九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何军、龙战勇、周振军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2月13日,经新干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邹爱龙撤职处分。2016年12月29日,对新干县农业局局长杨东林、三湖镇政府原镇长洪华进行诫勉谈话。
安福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钱山乡3名党员干部因钱山乡经管站原站长兼农医所原所长刘更生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经查,2014年至2016年9月,钱山乡经管站站长兼农医所所长刘更生用购买的假发票、假住院病历等资料虚列12名患者的住院补偿材料,骗取新农合补偿款9.415万元。2016年12月12日,安福县纪委给予刘更生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将其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福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审核股股长刘基对钱山乡农医所上报的住院补偿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负有直接责任;安福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分管审核业务副局长彭居阳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钱山乡政府分管新农合工作的党委委员叶霞霖对钱山乡农医所管理不善、监督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0月8日,经安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居阳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1月16日,经安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叶霞霖党内警告处分。
监制:廿 书丨编辑:袁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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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新伟,男,31岁,大专文化,自2003年至今担任来凤村卫生站站长。几年来立足于农村,在最基层的医疗工作岗位上默默倾注于打量的精力和心血。守护者当地农民的健康,凭着崇高的医德和精湛的医术,为病人除疾祛病,排忧解难。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和赞誉,其主要事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义无反顾,立志农村事业
2002年刚毕业,我就在来凤村卫生站工作,在平凡而艰巨的工作岗位上,我刻苦学习,勤奋专研,尽可能多地学习和掌握医学知识,在专业上力求精益求精,由于在工作中认真出色,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深得领导和群众的喜爱。
二、顾全大局,完成公共卫生任务
2003年正当“非典“无情的肆掠祖国大地时,作为一名村级卫生工作者我义无反顾,不计个人安慰,每日为返乡人员监测体温,即使讲信息反馈给卫生院,并做好对村民的预防宣传工作,。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幸苦工作,不计得失,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在乡卫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带领下积极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无论是为了居民建立档案,还是为0-6岁儿童接种疫苗,一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从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到高血压,糖尿病及重症精神病患者查体,随污。65岁以上老年人的体检等,都是人之负责的工作。多久获得好评,在农村,为了更好的了解村民的身体情况,走遍了辖区内的每家每户,为村民讲解宣传各种健康知识,赢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三、情系农村,关心广大群众疾苦
从事农村医生工作以来,不但每天上门就诊的病人非常多,而且半夜,出诊现象也普遍。还记得在今年四月份的一个夜晚,时间已经十多点了,我刚睡觉没一会,突然间电话响了,原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