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马原作业,求救

在妇女节这天静悄悄地盛装出现,是丽杨坚持了好几年的固定节目。   

似乎没人发现这一点。她一直就是个精致的女人,从不慌慌张张,从不大呼小叫。她平静而轻盈地走来走 去,谁也看不出,今天的她与昨天有什么不同。只有她自己清楚,一大早,她就换上了最潮流最昂贵的内衣,从头发到脚趾,看似不动声色,实际上都精心处理过了,连香水都换了一种平时不常用的。   

下午照例是女职工的假日。十点刚过,走廊里就开始骚动不安,她们相约去逛街,去做头发,去美容,总之,是她们都喜欢的那些。以前,她也跟她们一样,疯疯癫癫,像成群的鱼儿,傻头傻脑地游进商家早就张开的大网里。今年,她不想再这样过了,她要换个新的方式。她坐在办公室里打量昨晚新做的法式指甲,她喜欢它外沿那一道浅浅的白色,看上去柔美优雅,浑然天成。这样的指甲适合与某个男人温情相处。这正是她的新想法,昨天晚上她就想好了,这个妇女节,她最好和某个男人共度。她已经太久没有新男友了。她盼望着有个全新的男人来约她,和她吃顿饭,聊一聊,甚至秘密地开个房间都可以。她都三十七了,而且不准备结婚,她有无数个理由在今天跟某个男人短暂欢娱。但她不想主动邀约,她觉得守株待兔更有意思,她想看看会是谁糊里糊涂撞上来。她对这个不明就里闯上来的男人充满了期待。

并不是没有出嫁的机会,她一直都不乏追求她的男人。她知道毛病出在自己身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当她看到一个骄傲的男人,在她面前节节败下阵来,最终向她表白的时候,她顿生快意,接着就是无法掩饰的沮丧,她对他的兴趣也就到此为止,结婚当然更不用提了,她觉得自己也许就是那种人,只对打江山感兴趣,至于如何守住江山,她连想都不愿去想。   

这个毛病也许要追溯到一个人。那是个英俊的男子,原本是她好友的男朋友,当他们相遇时,他慢慢放弃了原来的恋人,跟她越走越近。那段时间里,她几乎每天都无法安睡,她太激动了,她很清楚,她的好友比她风骚得多,甜蜜得多,可他竟然因为自己而放弃了她,她实在搞不清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后来他告诉她,他天生是个爱冒险的人,对于一个女人,他了解得越多,他对她的兴趣就消失得越快。他说过这话没多久,她就感觉到了某些异样。果然,有一天他对她说,完了,我被一个女人征服了。起初她以为他指的是她,后来才知道,那是另一个女人。那是她第一次听说征服这个词,她没想到男女之间还要用上这个词。她知道详情后,沿着街边走了三个小时,一声不吭回了家,躺在床上绝食两天,虚晃晃爬起来时,这事就算结束了。他的冒险哲学让她明白,她没必要再去找他,他征服了她,他又被另一个女人所征服,他当然要倒向征服者,就像她当初倒向他。

很久以后,她又见到了他,那时她已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他也结了婚。他的妻子,就是那个将他征服的女人,在她眼里很一般,她庆幸自己当年没掉眼泪。她后来才想明白,男女之间真的像他所说的,就是互相征服,谁先征服了对方,谁就意兴阑珊,盘算着先行撤退。先撤退的人也许会回忆美丽往事,被打败的人就只剩下此恨绵绵。当年她毫无经验,三下两下就被他征服了,眼巴巴看着他走了。后来他们再见面时,她相信他后悔了,又想在她这里杀个回马枪。但她知道他再也征服不了她了。她又明白了一点,男女之间的征服,有时是漫长的,时断时续的,甚至是连绵一生的。如果要取得永久性的胜利,就要在征服对方的同时,果断撤走,从此天各一方,永不见面。

同样的错误,人总是容易一犯再犯。尽管她一再提醒自己,她后来还是又一次掉进了类似的陷阱,而且比第一次陷得更深。   

那是很早以前,她还不是部门经理,甚至还不是团支部书记,他们就相遇了。她听见他身边的人一口一个陈总,他一出现就再也没有消失过,他在她的生活中,在她的睡梦中,但她从没把他告诉任何人,连做梦都不敢喊他的名字,她像一个藏着金子的人,从不肯轻易说出金子这两个字。   

那是她初恋结束快一个月的时候,失恋后遗症终于悄悄爬了上来。她表面上平静如初,其实骨头缝里都是怨恨和自卑,恨不得立即倒地死去。她一个人来到风景区,心里装着两个极端的想法,意外地死去,或者一场不期而至的艳遇,她必须依靠这两者中的任意一种来解脱。   

她就在那个险峻的风景区里遇上了他。他们都在排队等候缆车。她早就注意到他了。他显然已届中年,但依旧英俊挺拔,风度翩翩,就算没有身边那些人的参照,他也是人群中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那时她已决意自杀,她准备在缆车快要接近终点时,纵身跳下去。她发现,别说开始什么艳遇,就连开始一段交谈都不是那么容易的。缆车越来越近,死亡的脚步越来越近,她到底还是怕死的,慌乱间,她想给自己抢回最后一个机会。她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她站在人群里抖抖嗦嗦地祈祷,如果她正好跟他同坐一个缆车,那么她就不跳下去了,她就得救了。她知道这不大可能,他们中间隔着好几个人,他们不可能排到同一个缆车上。

结果,他们偏偏坐到了一起,她简直惊呆了。   

她总觉得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在帮她,在阻止她。当他坐进缆车的时候,她死死地盯着他,她在心里说,完了,他走了,她的救星走了,她只有死路一条了。她在心里默念着这几句话,念着念着,奇迹出现了,她看见他站了起来,不顾那些人的反对,从缆车上走下来,径直向她走了过来。他一步一步朝她走过来。她身体僵硬,脑子里轰轰作响。她想,难道她已经死了?难道这就是死后的情景?   

就像有人推了她一把,她猛地倒向他,她情不自禁地抱住了他。她以为她要晕倒了,但她碰上他的一刹那,她猛地活了过来。她知道她得救了。她像拥抱亲人一样,紧紧地抱住他,泣不成声。   

后来他说,他从缆车上走下来,只是想问她,我们认识吗?不然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结果他没有机会问这句话,他一走近她,就被她牢牢抱住了。他吓坏了。她抱得可真紧,像一个溺水的人,猛地发现一块木板,怎么也不肯丢下。   

他们坐上了同一个缆车。那时她还年轻,不知道一段艳遇应该怎样展开,她只知道,她要竭尽全力留住他,把他留在自己身边。从他站起来的那一刻起,走下缆车那一刻起,她就认定他了。她又想到征服这个词,他还什么都没做,她就已经被他征服了。为了解释她看他的目光,她撒了一个谎。她说她梦到过他,当她看见他时,她惊讶得差点叫出声来,他真的跟她梦中的一模一样,连穿的衣服都一模一样,要不,她也不会死死地盯住他。

她相信他被她的梦吸引住了,也被她的样子吸引住了,她知道她并不难看,足够吸引他那样的男子。他说,很奇怪,我也觉得在哪里见过你。他说他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他来开会,顺便进来走走。他是上海人。她想起她的初恋男友说过,上海是全中国最好的地方。她很开心,也很解恨,她现在就跟她心目中最好地方来的最好的男人在一起。   

你是不是去过上海?他还在琢磨他是否见过她的问题,他怀疑他曾经在上海街头碰到过她。她当然没去过,上海离她的小城有一千多里,而她从没出过远门。他给她看他的照片,放在钱夹里的一张两寸小照。照片有些发黄,那是个英气迫人的少年,目光灼灼。他说,这是我刚进大学时的登记照。他的大学是上海最好的大学,也是全国最好的大学,还是他爸爸曾经上过的大学。她还看见了他的名字,他叫陈阿根。她大笑不止,没想到他父亲会给他取这样的名字。他笑着辩解,上海那边好多人都叫这样的名字,再说,他父亲曾在阿根廷工作过,所以给他取这个名字,以示纪念。他还说到他的商贸公司,离人民广场不远的某座大厦里,从十一层到十五层,都属于他的公司,他的公司与海外许多国家都有着生意往来,他的员工必须都是本科以上学历。

她碰上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啊!她有种不能动弹的感觉,她激动起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小时候,妈妈带她去买新衣服,只有她的,没有妹妹的,她就是这个样子,呆呆地站在穿衣镜前,什么也说不出来。   

后来她终于恢复知觉。她问他,为什么钱夹里没有夫人的照片。她在试探他,他果然有夫人,他摇了摇头,说他的钱夹里历来只有自己的照片。他补充道,比较起来,他更爱他自己。   

她听懂了。她喜欢他的表达,也认可他的做法。如果换成是她,她有一个丈夫,她也许会跟他一样,在钱夹里放上自己的照片,她相信这是真理,人总是更爱自己一些,如果连自己都不爱,又哪有激情去爱别人。爱是要激情的,就像早起的扑粉,画眉,没有激情是做不到的,勉强做出来也是敷衍塞责,令人讨厌的。   

在陌生的第三地,在风景优美的地方,人是多么容易滋生出感情这类枝丫。人招摇的身体上蓦地多出来的 枝丫,在新奇的地方奔跑,完全忘了自己来自哪里,也忘了归期。   

他们几乎是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起,他们要脱离大部队,他们要单独行动。   

他在雾气未散的清晨,悄悄扔下他的同伴,留下一张小纸条,从小旅馆里跑了出来,从他们的包围中逃脱出来。她也重新打点了行李。他们结伴往更深更险更美的地方走,往人家不肯再走的地方走。   

在出发之前,他们再次不约而同地站在一个小摊前,买下了两只曾经不屑一顾的桃木手链,一人一只戴在腕间。手链到处都有,并不好看,但它是个仪式。现在不一样了,一切都不一样了,卖炕土豆的小孩,卖玉米饼的村妇,驾船的老艄公,手拿话筒的导游,千篇一律的当地歌舞,全都变得那么有趣,全都像是人间奇迹。她的帽子扣在他头上,他的外套披在她的肩头,有点滑稽,却很可爱,他们彼此看了又看,笑了又笑。   

他们手拉着手,开始了两个人的探险,很快就在陌生的旅途上迷失了方向。他们绝望地互问对方,你真的知道路吗?你真的知道怎么走吗?你确信我们这样走下去,可以到达目的地吗?得到的无一例外是肯定的回答,以及更紧的拥抱。拥抱过后,迎接他们的还是高一脚低一脚,还是坎坷不平,还是混沌不清。他们相视一笑,知道诘问都是没有用的,不管怎样,既已上路,就得走下去,不停地走下去,中途停下来,驻足不前才是没有前途的,也是可耻的。

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很狼狈,但是很满足。这一趟没白走,他懂得她了,她是个坚韧而又脆弱的姑娘 ,不喜欢走大路,不喜欢走人家踏平的道路,喜欢在丛林中寻找自己的小径,还喜欢冒着生命危险去峭壁上采 一枝小小的花儿,与这些行为不相称的是,掉在肩上的毛毛虫都会让她惊声尖叫,脸色苍白。她也看清他了,他是个力量十足的人,他是指北针,他是发动机,他还是海上航船,陆上机车,当她虚弱的时候,快要趴下的时候,他一把拉过她,将她放在背上,她马上就醒了,在他背上苏醒了,而且获得了力量,犹如新生。她趴在他膝头莫名哭泣,他拍着她,哄着她,尽管语焉不详,但她马上就能平静下来。她至今不能理解,她还没搞清 自己为什么哭泣,他却能找出最恰当的安慰的话语,止住她的眼泪,难道他竟比她更了解自己的悲伤?   

他说,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他本来没有这趟旅行打算的,他不是一个喜欢游山逛水的人,他已经订好了回程的机票,可他居然扔下机票,跟着那些人来了。他望着她,目光灼人。原来是为了遇见你!他还说,从小到大,他都是内向的人,他从没主动结交过陌生的朋友,更没有跟女孩子搭讪的习惯,但他居然跟她说话了,居然跟她单独旅行了,这真是个天大的突破,他都不认识自己了。她相信他说的都是肺腑之言,没有任何理由,她就是相信。

那时人们还没有一夜情的概念,但她仍然做好了委身于他的准备。可事到临头,她又有点犹豫了。那天晚上,他们宿在一户人家,一张床上。人家只提供他们一张床,这样的游客他们见得多了,他们从来只提供一张 床。他们不好说什么,默默地接受了那唯一的老式木床。   

他们在河里洗了澡,他先进了房间。她在外面晾衣服,她从窗缝里看见了他赤裸的上身,突然有点害怕,脱下衣服的他和穿上衣服的他好像不是一个人。她这才觉得,他其实还是个陌生人,旅行结束后,他要回到他的上海,再也记不起她这个人,而她也不想偷偷躲在房间里流泪,自怨自艾,自我安慰。她端着洗衣盆站在外面,她在警告自己,不要做割肉疗伤的蠢事,不要添一个新伤口,宁肯就让第一个伤口裂着,疼着,也不要再添一个伤口。

她站在门外,低声要求他关灯。等了一会,灯关了,屋里漆黑一团。她摸索着走进去。她碰到了他。她站着不动,他握着她的手。她结结巴巴地说,她突然有点害怕,也许是环境的原因,她从来没有在猪圈和羊圈的隔壁睡过觉,她不习惯猪打鼾的声音,也不习惯老鼠在屋里跑来跑去。   

他打断她,他要她放心睡觉,他什么都听她的。她躺下后,觉得应该有个解释,就说,有些事情最好不要开始,一旦开始,就会伤人,弄不好真的很伤人。他又打断她。我知道,我知道,我是来保护你的,不是来伤 害你的。   

无论如何,鸡叫头遍时,他们还是吻在了一起。她手上推拒着,心里却差不多动摇了。她承认她想到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一旦你给了他,就等于送走了他。她跟初恋男友就是这样的,她给了他,跟着就送走了他。她不想送走这个人,这个优秀的上海男人,毕业于名校,在上海这座名城拥有自己的公司,与世界各国都有着商贸往来。在她眼里,他无异于君王,无异于英雄。她喜欢这个人,她不想这么早就送走他。这是她推拒他的唯一原因。

她一边推拒一边哭,她想爱情是多么矛盾,多么令人伤心啊。她的手臂与其说在拒绝,不如说在纠缠。   

他却没再坚持下去。从他第一次感觉到她的推拒,他就有点退缩了。他好像有点不自信,与他身份不符的不自信。他说,好吧,我也不想开始在这个无名之地,我们会善始善终的。   

她马上悲观起来,他们离得这么远,他们两人的差距这么大,他们今生今世再也见不着面了,怎么可能善 始善终呢?   

她不好意思地问他,她可不可以到他的公司去。他想了想说,这不好,我们俩不能在一起,距离太近会对我们有伤害,我希望你待在上海的另一个地方。   

她没有信心。他的公司都不要她,“上海的另一个地方”就更不用提了。她怕他误解,以为她不过是要去上海,她马上又说,跟你开玩笑呢,我才不要去上海呢,我是个离不开老家的人。   

后来他说,办法并不是没有。他问她有没有读研究生的打算,如果她愿意去考上海某大学的研究生,他倒可以给她介绍一个导师。到那时,他再帮她出出主意,她就可以在上海找份工作,他们也就可以善始善终了。  

她又不能动弹了。他总是让她激动得无法动弹。她在脑子里迅速盘算了一下,她现在还只是专科生,幸亏她前年就开始自修本科,顶多还有一年半,她就可以结束自修了,她就有资格报考研究生了。她不想告诉他这一点,在他面前,她感到有点丢人,就撒了谎,她得复习一两年,她有很久都没有看过书了。他当然安慰她,不急不急,你还这么年轻,你有的是时间。   

话题离身体的纠缠越来越远。他们搂抱在一起,平平静静,像是惊涛骇浪之后的小憩。她又想起那个自杀的打算,由衷地说,你是我的救星。他过了一会才说,其实你才是我的救星。   

她不理解。他说,你把我叫醒了,在我这个年纪,这个状态,我以为我已经开始沉睡,但你把我叫醒了。   

她觉得他这个君王有点李后主的气质。他的语言也让她着迷。黑漆漆的夜里,身体上有了障碍,语言却更加肆无忌惮。他们开始玩一种语言游戏。她要他用一句话来形容爱情。只能是一句话,简单至极的话,不能用形容词,不能用复句。   

他想了想说,爱情是屎壳郎。   

他一开口,她就笑个不停。可不是吗?爱情就是屎壳郎,人家看着恶心,自己还享受得不得了。   

他还在继续往下说。   

她反驳。爱情是马拉松。   

爱情是饿死鬼眼里的面包。   

她又反驳。爱情是一道奢侈的饭后点心。

不行不行,说好了不能用形容词,不能有定语。   

爱情是清晨的懒觉。   

这一次,她不再反驳了。他提醒了她,天真的快要亮了,他们要踏上返程的路了。   

没有正式的分别,他们好像忘了分别这回事。他们买了各自的船票,在江边等船的同时,满心喜悦地捡石头。那些石头差不多个个都是艺术品,他们捡起一个,碰上更好的,又丢下它去捡另一个。他们说好了各带一个回去,不能多带,只能带一个,必须有鉴别,有取舍,因为石头太重了。他们捡得越多,越搞不清哪一个是最好的,他们眼花缭乱,气恼不堪。最后一声汽笛鸣响的时候,他猛地想起来,这是他的船,他的船要走了,跳板正在缓缓收起。他一慌,丢下手中的石头,撒腿就跑。

到了船舷,他才停下来,手扶栏杆,眼巴巴地望着她。她看见他的嘴张着,却空洞洞地没有声音,他好像吓坏了,突然之间,他们被水强行隔开,好像那不是一道水,而是一条毒蛇,从他们中间爬过,他们连伸出手来互相够一下都忘了,他们呆呆地站在毒蛇的两边,无所作为。后来,他终于想起来向她飞吻,一个又一个。再后来,别人也到船舷上来了,他停下飞吻的动作,直直地站着,望着她。   

她一直没动,从他猛醒过来,往船上奔跑开始,她一直没动。她手里拿着一块石头,两腿微微分开,一声不吭。   

船开走了,越来越小,他的样子也跟着消失不见。她捡起他丢下的石头,那是他最后一次捡起的石头,他没有把它带走。她把两块石头都装进背包里。 

从那时起,她就失去了生活,她的生活里只剩下了电话。   

她每天支起耳朵,倾听着每一声电话铃响。她渐渐学成一桩本领,可以在千篇一律的电话声中,听出哪一声响铃是从他那边传过来的,她听得出其中的不一样。不论白天黑夜,她耳朵里全是电话铃声,她快要崩溃了。她在睡前祈祷,让我停止吧,让我失恋吧,让我忘记这一切吧。她像一个正在玩过山车的人,一面发疯似的 享受着失重的快感,一面发出求救的尖叫。   

他回去后果然给她邮来了考研的资料,好几个大包裹,一应俱全。   

这个激动人心的安排左右了她的全部知觉,她忘了他有家室,忘了他们团聚后的打算,还有面临的困难。

他可能没忘,但他什么也不说,她也就什么都不问。她觉得没必要问他,他们把大方向都确定了,还要在乎那些细节吗?他们的大路架在空中,他们可以藐视一切障碍,可以无视一切困难。任何一个关于细节的发问,都是俗不可耐的,都是市井男女才会有的不必要的担心。  

直到她考研失败。注定是要失败的,她并没有多少时间复习,工作之余,她首先得应付完本科自修考试。而且她对电话的兴趣,远远大过对复习的兴趣。又或者说,她更热衷于畅想读研时的种种场景,复习备考只是这场空中恋爱的背景而已,她像一只虎视眈眈的母狼,一心只想着对岸的美味,却不知道应该暂时忘掉那美味 ,专心搭起一座通向美味的桥来。

好了,已经十一点了,再过一会就可以出去了,到街市上去了。今天不是适合上班的日子,整个上午,丽杨都有点心神不宁。

她取出另一种香水,在耳后及手腕重新涂了一次。这是适于外出的香水。她有很多种香水。她知道哪种香水适合哪种环境,哪种氛围。只要走出办公室,她就不必担心她的香水味道让人想入非非,相反,她恨不得人人都对她想入非非。 

恋爱给人幸福,恋爱也使人进步。这是她的独特心得。   

因为跟阿根廷的恋爱(她到底叫不出阿根这两个字,只好叫他阿根廷,有段时间,她加入了狂热的考研一族,这为她后来当上部门经理埋下了不容忽视的伏笔。而自从当上了部门经理,她的生活质量便来了一个彻底的大翻身。她不再逛小摊,不再为了五块钱跟小摊主斗智斗勇,她喜欢在人迹疏落的大厅里,在低缓的音乐声中,不慌不忙地挑拣,理直气壮地试穿,而香水,更成了她必不可少的一件衣服,她没有一天离得开它。她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她只求能够穿上好看的衣服,只求人家一眼便能记住她,现在,她有了新的爱好,她喜欢人家回过头来看她第二眼。比较而言,她更喜欢第二眼。她知道这第二眼是她价格不菲的香水招来的,而香水是靠部门经理的薪水买的,部门经理又是阿根廷无意中给她带来的。

从这个角度说,她感谢阿根廷。她常常想,如果她够努力,够争气,按照他的安排,她在上海读完研究生,然后想法留在上海,她相信她的生活可能还不止现在这个局面,她也许还有更好的生活。没办法,生活就是这样,很少有人能够称心如意。   

那场注定失败的考研结束后,她依照他的指点,转弯抹角来到他的栖身之所。那里一应俱全,带有明显的租借性质。她明白,他能撇开家庭,开辟一个这样的地方已经非常不易。他在匆忙间营造了一个温暖的小窝,容纳她的激动,再把她从昏厥中唤醒。   

她的确昏厥过一次。跟探险那次太不一样了。探险的时候,他们摸索在对方不可捉摸的内心深处,摸索在视力不可及的地方。他们第一次相遇就尝试了难度最大的探险,并且解除了警报。从那以后,他们就来到了光明的地方,来到了大道上,他们在明亮而通畅的道路上一日千里地行进着,直到这一次考研结束。

那是个寒冷的日子,外面冷峭逼人,屋里却温暖如春。他打开了所有的热源,关闭了所有的门窗,好像他们已经来到了地下深处,某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恐吓说,你出不去了,你被囚禁了。她哭了起来,她喜欢被他囚禁,喜欢待在他给她设置的深桶里,再也爬不出去。   

这一次,一切都顺理成章。那是个昏暗而又温暖的教室,除了做爱,再也想不到别的。外面是什么天气,日子已经过去了多久,考研会是什么结果,她坐什么车回去,她还要不要回去,他们通通不去想。他们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饿极了的时候,爬起来去烤箱里拿点吃的,以便稍稍恢复一点体力。   

趁着吃东西的间隙,他说丽杨啊,你来得正是时候,来早了你还不懂得,来迟了你又懂得太多,刚好这个时候你来了,你的生活从此就要打开划时代的新篇章。除此以外,他们基本不用说话,除了压抑不住的低吟,他们完全用不着别的语言。   

他说,太奇怪了,好像是第一次,好像我从来没有做过。   

她也说,我不知道是这样的,我以前误会它了。   

光线最暗的某个时刻,她的快乐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令她恐惧万分。她好像突然冲出了自己的身体,看到了骇人的一幕。两个光裸的人,小小的醉生梦死的房间,火光映在他们身上,一闪一闪,多么像她在书本里看到过的地狱之火。那个人是谁呢?那个体积差不多大她一半的人,那个把她像揉面一样揉来揉去的人,到底想要把她怎么样呢?把她揉成一个面饼?搓成一根面线?拧成一根麻花?还是绷成一面薄薄的鼓,然后狠狠地敲她,打她,砸她?她突然看到了他的表情,他两眼发红,目露凶光,两手痉挛,他是要把她置于死地!他要让她死!他要让她死了又活,为的是让她再次死去。她真的要死了。她尖叫一声,昏厥过去。她醒来后,趴在他怀里哭了。眼泪流出来了,感觉就慢慢复苏,人世间的一切重又回到她的脑海。她直觉,她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时刻了。这个地狱般的小窝,总有打开门窗的时候,总有见到阳光的时候。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意识到这样的时刻只是一瞬,注定在转眼间消失。她几乎在同时意识到,她的考研成绩肯定一塌糊涂,她注定无法来到他的身边。

他坐在那里抽烟,似乎抽烟的动作可以连缀起他刚才用力过猛而撞散的碎片。他抽完一根烟,把自己拾掇成一个齐整的人。他看着她的眼泪,又透过眼泪看到了更多。他替她擦去眼泪,问她,你是因为幸福而哭,对吗?   

她更加凶猛地哭了起来,发出了湿湿的吭哧声。这一次他误解了,她为他的误解而哭,为他看不到她眼泪后面的悲伤而哭。但他已经说出了她无法反驳的话,她不能否认她是幸福的,不能否认幸福的确可以让她哭泣。但她现在的哭泣只是因为悲伤,不能说出来的悲伤。她直觉男人不喜欢悲悲凄凄,不喜欢在穿上衣服后就被 迫说出海誓山盟的话。

他突然甩开她的胳膊,说她再哭的话,他可要生气了。他说他不喜欢看到女人哭,女人一哭他就紧张。她只好笑起来。   

他带她去看外滩,淮海路。他说,一个外地人来到上海只知道去看南京路,殊不知,淮海路才是值得一看的。他带她去看外白度桥,他说他小时候,经常光着屁股在这里洗澡。说话间,他接到一个电话,他飞快地说着她听不懂的上海话,完了他告诉她,他妈妈打来的,他妈妈叫他过去吃饭,他说他不去了,他正在外地,要过几天才能赶回上海。她笑起来,为他的谎言笑起来。  

他带她去购物。巴黎春天,太平洋百货,华亭伊势丹。她说她一定得买件衣服。她没想到上海远远超出她可怜的想象,比她想象中的繁华得多,时髦得多。为了这次旅行,她专门去买了一件当地最流行的棉大衣,可她来到这里一看,发现上海小姑娘根本不穿这么厚重的大衣,她们在寒风中露着细细的小腿,敞着好看的脖子,好像她们正徜徉在春天的风里。她想她的棉大衣还不如不买,她穿上它,就等于贴了一个乡气和落伍的标签。

他给她买了一件风衣。他把她推到镜前,说就这么简单,你一下子就变成了上海姑娘。这是他那天说过的她爱听的一句话,她觉得这句话饶有深意。  

他又带她去看他上班的地方,那幢在她想象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大楼。他要带她进去,她说还是别去了,给你同事看见不太好。   

他不在乎。看见就看见,我巴不得他们看见。他拉着她的手,向那栋楼走去。进了大厅,她牢牢拽着他,死也不肯进电梯,死也不肯往上走。够了够了,我不想上去了,我知道了就行了。他望着她笑,说她肯替人着想,真是个好姑娘。   

他还带她去了那个叫紫金山水的社区。他指着一扇窗户说,那里就是他的家。她看见窗外有花,拥拥挤挤,她可以想象屋里是多么整洁而温馨。还有正在晾晒的被子,很好看的色彩,像开在空中的巨大花朵。   

她又不能动弹了。她仿佛看见这样的日子正在向她走来,她将成为那个地方的女主人,她将拥有那一切。   

她没有更长的假期,她要回去了。他给她买好车票,她拿出他在江边捡起又丢下的石头,对他说,你不能再把它丢下了,除非你忘了我。那块石头圆嘟嘟,通体绯红,形状乖巧,他叫它“红酥手”。   

再也没有如此悲伤的出发。他帮她收拾好东西,送她去机场。她穿戴齐整,像一个来此小住的客人,麻木地站在他身边,看他锁门。不是他的住所,他锁得笨拙。   

她的脚步也笨拙不堪。他拎着她的行李,步履匆匆,她却走得磕磕绊绊。眨眼间就来到机场,他在机场里依然风度翩翩,她却萎靡不振,像一个被揉皱的纸人儿。   

他向她挥手。他是笑着的。她也想笑,但她笑不出,正好一阵风吹过来,她的头发挡住她的脸,她不想撩开头发。她躲在自己的头发后面,匆匆离他而去。   

考研果然没有结果。她迟迟不敢告诉他,他也没有催问。他很忙,也许他忘了研究生入学的日子。   

她终于在一个深夜给了他电话。她问他在干什么,这是她的寒暄。不等他回答,她就开始向他汇报这两天的生活,在确定以什么样的语气告诉他考研结果之前,她絮絮叨叨说着一些可有可无的话。他突然打断她,他说他没力气说话了,他病了,一个人躺在家里,正在等待家庭医生的到来。她大吃一惊,接着就是巨大的羞愧。她不能照顾他,还用无聊的电话打扰他,她仿佛看见了他埋怨而不抱希望的样子。   

这是最伤心的一个夜晚。在他最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她远在千里之外,毫无用处。她无法挨近他,他也不指望她,对他而言,她连一个陌生的小护士都不如。还有,她考砸了,他们在一起的希望也渺茫起来,她毁了他们的计划,他再也想不出别的好办法了。   

她越想越难过。她辜负了他的安排。他的确做了很多安排。他说他已经从家里搬出来了,这是他第一次谈到家,仅此一句,再也没有多说什么。   

他说他决定把那套小房子长期租下来,为她租下来。他买了些家具,她将来可以不必住校,他们住在这套小房子里,彼此早出晚归。他还说他给她买了个衣柜,橘色的,很漂亮,还有一个小写字台,也是给她买的,让她做功课用。她一手拿话筒,一手捂住嘴巴。她不想被他听见抽泣的声音。他说过,他不喜欢女人哭,他一听到女人哭,就觉得胆战心惊。印象最深的就是他母亲的哭,母亲哭了整整一晚,第二天父亲就死了。不堪批斗,自杀死了。然后就是姐姐的哭,姐姐一哭,母亲就来求他,含着泪求他,他就听话地扛着被窝卷,顶替姐姐下乡去了。等他回城时,姐姐又哭了,因为姐姐在街道工厂上班时,不慎伤了两只眼睛,姐夫观望了一年多,最终离开了她。关于他的家,他以前也暗示过,他妻子不敢跟他哭闹,她一哭,他摔门就走。

她捂了一会嘴巴,假装感冒。然后用愉快的声音说,书桌是属于男主人的,女主人不要书桌,女主人有灶台就可以了,有衣柜就可以了,她可以在灶台上写作业,可以在柜板上做功课。

他继续为她安排一切。他甚至给她寄来上海的地图,每天的报纸,他要她先熟悉它,了解它,提前融入它。她照他说的做了,她找出了她报考的那个学校,他的新家的地址,两点之间的地铁,或者是公汽。她知道了那附近的几家超市,菜场,各类生活用品的价格。哪几个地方经常有打折的商品,哪几条路上有干洗店,哪几条路可以散步。有一天,她在电话里告诉他,只要他肯早起,他可以在某个地方免费领取一瓶五百克装的咖啡。他听了哈哈大笑。丽杨啊,你已经比我还熟悉这个城市了。

在这条路上,她动身太早,走得太远。见缝插针复习功课,早上六点起床读英语,还要抽出点滴时间看那个城市的报纸,她再也没有时间来关注当前的生活了,她甚至忘了回家看看母亲,忘了跟路上相遇的同事打个招呼。她后来才知道,母亲每天晨练回来,都要在楼梯上对邻居抱怨女儿的硬心肠。同事们也说她变得不可思议,说她心不在焉,目中无人,而且毫无来由。显然,他们并不认为她有这样做的资本。   

她一点都不知道这些议论,她沉浸在远方的爱情和生活里,备感孤独。她从来没有把这段恋情告诉任何人。她不能对任何人说。在这个小地方,任何一件新鲜事,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都是没有说服力的,都是痴心妄想,只会引来一阵无端的猜测和非议。这种风气让人学会谨小慎微,三缄其口。在考取研究生之前,在她终于要动身之前,她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她收拾出一个大柜子,锁着他的每一封信,他寄来的各种小礼物,报纸,地图,照片,尤其是他第一次发给她的传真,一页A4纸,上面密密麻麻全是我爱你三个字。她是在清早收到这份传真的,当他确信可以由她本人收取时,他按下一个键,给了她一声长鸣,那三个字就雨点般密集地向她洒过来。她当时就哭了。她匆匆收拾好传真,来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了一场。也许那时她就错了,她不该哭的,即便是幸福的哭,也不是个好兆头,所以她走向他才这么艰难。但她控制不了自己,那三个字像三只红通通酸溜溜的小山楂,一浪一浪,无休无止地向她袭来,她怎么也关不住汩汩直冒的眼泪。

她的初恋男友没有对她说过那三个字。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那三个字。他说他也没说过那三个字,以前,大家不兴那样说,后来大家都开始说了,他又没有对象说。他说,不是对谁都可以说出来的。她把这话听成了一种暗示,他在暗示她,他不爱他的妻子,至少现在不爱,所以他对她说不出那三个字。她把那张传真收藏在一个木匣子里,和母亲给她的那枚银戒指放在一起,那是母亲的嫁妆。   

后来,她又陆续收到过一些传真。他画给她小屋的平面图,画给她衣柜,书桌,画给她他的睡衣款式,以及拖鞋的样子。画给她厨房里的西红柿和黄瓜,还有新买的电饭煲。他请她提要求,对于新家的要求,问她想要添置些什么,喜欢些什么,她就照直说了,她要白色的拖鞋,带长长绒毛的。下厨的围裙,她要面前带口袋的那种。她的漱口杯,要陶瓷的,不要塑料的。还有她的浴帽,她要带花边的。他都一一给她买了,画成图形,传真给她。她也给他传真,她借助烹调书,安排了一周食谱,冬夏季食谱,各种饮料,还有几样可以自制的点心。她也传真过去,请他审阅。他及时回给她批示:营养全面,操作简单,值得推广。

她到底还是走得不够远,她既没能力走到既定地点,又不能抽身退回。许多次,她真想脱口而出,告诉他她没考取,这条路她走不通了。她走得太吃力,她学的是中文,自修的是财政学,他给她推荐的是经济学导师。可她没有勇气告诉他,她不敢宣布,他们之间的桥梁架不通了。  

某一天,她去参加一个同学的婚宴,除开她,这是同学当中的最后一个婚宴了。她喝了些酒,越想越感伤,回到家就给他打电话。她一定得告诉他,她再也不能这样含糊下去了。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他是有可能知道结果的,她的导师是他的朋友,导师是有可能告诉他的。也许他早就知道了,他也很沮丧,又不敢说出来,怕惹她伤心。   

拿起话筒,她又改了主意。她故作轻松地说,我明天就过来吧,我实在不想再等下去了。   

他说,可以啊,你来吧,这里的人民张开双臂欢迎你。他的语气还是那样,明亮,干净,她却说不出话来。以前,她也这样开过玩笑,他总是很紧张,那怎么行,不能因为我丢了工作,我不想你将来后悔。他现在不紧张了,还多了一点油滑的味道,她觉得不对头了,她不喜欢他这样跟她说话。   

后半夜,她突然莫名其妙从梦中惊醒,她一醒过来就想到了那件事情。她躺了一会,没开灯,摸黑拨通了电话,好像她要趁着黑暗的遮掩,说出那句憋了许久的话。她的声音又轻又软,透着委屈,像犯了错误的孩子 。她小声告诉他,她没考取,她失败了。   

他似乎睡得正香,咂吧了两下嘴,说没事儿,明天再说吧。这是她没想到的反应,她久久答不上话来,他趁势又睡了过去。她不知道他到底听清了没有。   

第二天,她被巨大的羞愧压得抬不起头来。她第一次害怕听到电话铃响,害怕他来跟她谈考研的事。他说好了今天要给她电话的。

幸好,他一整天都没有打电话过来。他有时会很忙,从上班开始,一直到晚上,才有自己的时间。

三天过去了,他都没有电话打过来。她有点坐不住了。   

第四天傍晚,她没吃晚饭,一直在电话机前踱来踱去。她终于一咬牙,拨通了那个号码。他的注意力不太集中,好像接电话的同时,还在做着别的事情。她说一句,他应一句,她不说,他也就没有声音。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这句还没说完,下一句又冒了出来,他们像那些用两只手抛耍三只瓶子的艺人一样,忙碌地接应着彼此的话题。两三秒钟的冷场过后,她的脸突然红了。来不及说再见,她慌忙挂了电话。   

又过了些日子,她在一个深夜打电话过去,他们绝口不提考试的事情,在一起的事情,以及那套小房子的事情,他们说些与自己无关的事,好笑的事,好像这不是什么私密的电话,只是普通朋友间的问候与寒暄。她故意把电话拖得很长,急中生智,东扯西拉。她一边心疼着电话费,一边等着他转移话题,重新回到他们自己身上来。她的等待没有用,他似乎心情很好,话题越扯越远,最后竟扯到人类登月的事情上去了。她终于逮到一个机会,幽幽地问他,还记不记得她的电话号码是多少。他马上脱口而出。他说早就铭心刻骨了,想忘记都难了。她又捂着嘴巴哭了,传到话筒里的却是湿湿的笑声,他问她为什么笑,她说她在想象那个号码刻在他骨头上的样子。他们在调侃的笑声中结束了电话。

电话一放,她就哭着拔了插线,她宁可不要这种东扯西拉的电话。想想不对,又重新插了回去。她找出钥匙,锁上长途,再把钥匙从五楼扔下去。她再也不想打这个电话了,她不想听他来宣布他们的死刑,她宁肯就这样糊里糊涂,不了了之。   

可第二天一早,她就冲下楼去,捡回了电话钥匙。她安慰自己,她可以靠意志战胜打电话的欲望,而不是靠锁电话机这种愚蠢的办法,她可以锁住家里的电话,但她锁得住外面的电话吗?她锁得住她急于拨号的手指吗? 

没过几天,就是妇女节,她的生日。她等着他打电话来庆贺生日,或者给她寄来一样意想不到的礼物。去年生日,他给她寄来一块手表,为了安全,他在一摞书中挖出一道深深的槽沟,她的手表就躺在那个槽坑里,像婴儿睡在摇篮中。她至今保存着那些被掏心的破书,她一直想问他,他是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样的时刻,用什么样的工具,掏出那些破洞的。

那是她在春天过的最后一个生日,从那以后,她的生日就变成了冬天,变成了某个她根本记不住的日子。   

妇女节的下午,她参加了单位组织的女职工趣味运动会,在疯闹的人群中,她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也不知道究竟抱回了些什么样的奖品。她被那个或许会打来的电话折磨着。运动会好不容易结束了,她三步两步奔回家,一门心思等着他的电话。   

那是有生以来最最漫长的夜晚。她盘腿坐在电话机旁,一动不动。她对自己发了誓,她就坐在这里等他电话,等不来他的电话她就不睡觉。她相信他今天一定会打电话来的。   

地板上凉凉的,她有些不舒服。从运动会上下来,来不及换衣服,她就把自己困在了电话机旁边。她知道这样做很傻,知道她有可能等不来这个电话了,如果他想打电话,晚上九点以前,她的电话一定会响起来,现在都十点多了。   

到十一点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一种可能,如果他正出差在外,或者他正在接待商务造访什么的,他就没法打电话给她呀。她决定试试自己的猜测,如果猜测正确,她就可以从地板上爬起来了,她就可以解脱自己了。她拨通了他家的电话,才响了两声,他就接了。她等了片刻,以为他会向她祝贺生日,但他没有,他提都没提,他似乎忘了。   

他问她,有什么事?他的声音听上去疲倦无力,了无生趣。   

她没吱声,他也不吱声,两人比赛似的沉默着。她听见闹钟一声一声绝望地往前走,还听见他在那边敲着什么东西,发出细碎的咔嗒声。她突然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她含着哭声说,我来不了上海了!我来不了了!就在刚才,她还没想到自己会哭,她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她哇哇大哭,涕泪横流。她等着他来打断她的哭声,安慰她,询问她。  

不过是几十秒钟的工夫,她听到砰地一声,他把电话挂了。   

她止住了哭。她忘了,他不喜欢女人哭,他把女人的哭泣视为不祥之兆。

过了一会,她又把电话打过去,她想道歉。电话通了,她还没来得及说话,他又挂上了。他居然挂了她的电话!他不想跟她说话!她惊呆了。又拨了过去,他又挂了。她简直要疯了,他怎么能挂她的电话!他怎么能这样 !再拨,再拨,无休止地拨。拨不通了,永远都拨不通了,他把话筒拿开了,她打不进去了。 

她知道,宣判死刑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了,也许早就来了,只不过她一直坚强地抵制着。他们走在一条断桥上,走在一条绝路上,这一点,明眼人可能一开始就看出来了,但他们假装看不见……

【节选·全文未完】节选自《中篇小说选刊2006年第6期,点击下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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