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住院怎么报销在外地住院能报销吗?

导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村居民的医疗相互帮助相互救济的医疗制度。医疗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有自己的保障对象、范围以及水平,能够帮助农民减轻医疗负担。那么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异地报销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异地报销吗

  一般是不能异地报销的,需要会参保地报销。依托全省医保网络和设备平台,在各设区市建立新型信息操作平台,在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中心,以县为单位统筹进行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的结算,实现农民群众就医即时报销。在省里建立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数据备份中心和异地就诊数据交换中心。

  不过值得注意是是住院才能报销,门诊的不能报。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时大概需要的手续有:

  7、合作医疗本(或证、卡);

  8、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二、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报销

  1、本人或家属电话联系参合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跨省就医转诊;

  3、患者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入院证明、转诊单(或上一步收到的转诊短信)办理入院手续;

  4、患者住院接受治疗;

  5、患者出院时在新农合直接结报服务窗口结算,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

  三、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的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农村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村户口就医的保险制度,在外务工的人,农村合作医疗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保障,只需本人或其家属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办理补偿手续时需提供务工、,就诊医院等级证明,就诊医院新农合定点证明(急诊证明)等相关医疗文件。以上就是“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异地报销吗”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导读:参合农民可以在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择医,村卫生室由村医向镇卫生院提出申请,镇卫生院按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要求进行考核确认,方可纳入合作医疗的服务机构。

转诊者应经区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至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危、急、重病人可先转院救治,7天内补办手续;转院手续一次有效,再次转院需重新办理。

第十七条用药报销范围:村医依据《江苏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使用的药费;镇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及门诊、区级限定专科门诊依据《江苏省和药品目录库》(2005年版)使用的药费。

第十八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的补偿分为门诊定额补偿、住院补偿和大病统筹补偿等。

(一)门诊定额补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门诊定额补偿标准为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建立家庭门诊统筹资金,家庭参合人员可统筹使用。

补偿范围及比例为:村卫生室药费的40%、镇卫生院药费、治疗费、检查费的40%;区级专科中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药费的30%、中医科中草药药费的30%,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门诊药费及妇保所妇女病查治期间药费的30%。

上述补偿费用在家庭门诊统筹资金中列支,家庭门诊统筹资金结余不退还,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对全家户口迁出本区以外的,余额可以退还。

家庭门诊统筹资金用完后每人可继续享受最高300元的门诊补偿,用于在区、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规定范围内门诊费用的补偿,补偿范围同家庭门诊统筹补偿,比例为30%。

(二)住院补偿:可报销住院医疗医药费累计5000元以内的部分分级按不同比例给予补偿: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市级以上转诊医院为35%。鼓励参合人员就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节约资金。

(三)大病统筹补偿: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及符合转诊程序的市以上转诊医院,年度内累计可报销住院医药费用超过5000元的参合者可享受大病统筹补偿,其可报销住院医药费用5000元以上的部分以下比例给予补偿,具体为:5001~10000元(含),按50%;10001~20000元(含),按60%;20001~30000元(含),按65%;30001元以上,按70%。

(四)特殊病种的补偿: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肿瘤门诊放化疗以及器官移植的门诊抗排斥治疗、慢性肝炎和慢性肾炎的药物治疗等,其符合报销规定的门诊费用凭门诊处方、发票,按照住院及大病统筹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参合对象必须在确诊后的七日内持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正规确诊证明原件、病历和治疗方案原件到各镇合管办登记。

(五)大额费用慢性病门诊补偿:慢性病患者当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费累计1000元以上部分按照20%比例补偿,每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1500元,以上补偿费用先从门诊统筹账户列支。

(六)单病种定额补偿:腹腔镜胆囊摘除术,符合转诊程序区级及以上补1000元、镇级补1200元,不符合转诊程序补750元;白内障超声乳化术,符合转诊程序补500元;不符合转诊程序补375元。

不符合转诊程序自行住院治疗的,按照上述住院补偿及大病统筹补偿同档标准下降十个百分点补偿。

住院一次性检查、治疗及材料费用超过200元以上部分按30%折算纳入可报销范围补偿。

住院及大病统筹补偿每人每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60000元,住院与大病统筹分段按比例报销,不重复补偿,大病统筹按季结算。

第十九条合作医疗资金补偿的程序:

(一)门诊报销:凭村医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处方发票合一)、镇卫生院及区级定点医疗单位专科门诊正规收费收据、合作医疗证、用药清单(处方)到镇合管办报销。

(二)住院报销:凭合作医疗证、出院小结、正规住院收费收据、住院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在出院一月内到镇合管办办理报销,其中可报销费用5000元以内在镇合管办直接补偿,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镇合管办初审报区合管办审核累计,纳入大病统筹,每季度进行一次报销。

(三)特殊病种的补偿:凭合作医疗证、门诊收费收据、用药清单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由镇合管办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合管办审核,按照住院及大病统筹有关规定在镇区分别给予补偿。

(四)大额费用慢性病门诊补偿:凭合作医疗证、门诊收费收据、清单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由镇合管办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合管办审核,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一)非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组织的体检和预防保健用药、预防接种(注射)费用;在各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非基本医疗(主要指高档病房、特种病房、特需护理、家庭病床等)和康复性医疗的费用;

(二)城镇职工基本规定的自费药品和不予报销的诊疗费用等;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性病、交通事故、自杀、自伤自残、群体性食物中毒、医疗事故(纠纷)、工伤、分娩、剖宫产及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

(四)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中药煎药费、就医差旅费、救护车费、陪客床费、包床费、会诊费、伙食(营养)费、生活用品费、证书费、保健档案袋费、担架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

(五)各种整容、矫形、减肥、健美及纠正生理缺陷(包括治疗雀斑、色素沉着、口吃、兔唇、白发等)的费用;隆鼻,隆胸,矫治斜视近视,改双眼皮,脱痣,穿耳,平疣,镶牙,洁牙,矫治牙列不整,治疗色斑牙,配眼镜以及装配假眼、假发、假肢的费用;助听器、按摩器、磁疗用品、牵引带、拐杖、皮钢背甲、腰围、畸形鞋垫、药垫、药枕、冷热敷袋等费用;

(六)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和健康预测(含人体信息诊断)费用,费,体疗费,男女不育、性功能障碍等的检查治疗费等;

(七)挂名住院或明显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医疗费用;住超标准病房,其超过普通床位标准的费用;

(八)自购药品、输血及血液制品。

(九)跨年度2个月内未申请补偿的医疗费用。跨年度住院治疗,应分年度结账,分别根据当年报销标准核算。

1、当事人异地就医前,应取得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准许,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方可异地治疗。治疗后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即可。2、如果是长期异地居住,应提前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发生医疗费用时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即可。

(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原件;

(2)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6)住院收费发票(如提供地方税务监制的民营医疗单位发票,须提供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是复印件要加盖出台文件单位的公章);

(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

可回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设在本乡卫生院)报销,新农合经办机构接收后仔细审核,如资料不全告知其需要补齐的资料内容,待完备后再交于户口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接收完备资料后如实进行录入、审核、结算补偿,并对省外就医的实行保底补偿。如本人不便回户籍地,可将齐全的资料寄与委托人代为办理。

2、如在外地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直接按区级补偿标准及时补偿;

3、在省级直补和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就医,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元补偿65%,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三、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和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以上就是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医疗保险异地报销内容,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民主与爱民的充分体现,我们清楚的知道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方法和范围,以及报销比例,将会对我们以后看病治病有很大的帮助,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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