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绿地中央广场多少层啥时建成的

“刚刚挖出来一个大坑,就敢收首付款”。商丘绿地城三区被市民调侃“这坑太深了……”

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我们爆料,商丘绿地城三区项目刚刚开始挖地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就开始收取购房者首付款了……希望可以把该项目违规预售的行为进行曝光,以引起相关监管单位的关注,并提醒购房者防范风险。

收到群众反映问题后,本网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多次到绿地城三区营销中心暗访,落实了相关证据。

商丘绿地城三区售楼部在帝喾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央广场,项目地址位于华商大道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北角。

据绿地城三区售楼部置业顾问介绍,该项目为商丘市实验小学新校区,及商丘市第一中学新校区的学区房,而且是“双学区”,每平方米约为7500元至8000元。项目首开10#、16#、17#、18# 四栋楼,近期已经有部分房源被购房者购买。该置业顾问表示,现在的政策是可以通过“内部团购”的方式直接缴纳房屋首付款,房子具体房间号和价格都可以确定下来,等到预售证下来后再办理网签和贷款。现在参加内部选房价格肯定是最低的,等到正式开盘就贵了…… 多次以“价格优惠”、“双学区”、“地理位置优越”等噱头诱导我们缴纳房屋首付款,还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银行账户。

那么,绿地城三区这真的像市民反映的那样,“刚刚挖一个大坑”吗?本网记者到绿地城三区项目所在地进行查看。现场果然让人惊愕,真的是刚刚开挖地基基坑,有一部分甚至还没有平整完土地,到处是垃圾和淤泥。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持上述条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到省辖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省辖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时,应当责令预售人限期改正。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有任何预售行为,不得向预购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预售行为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市针对房地产行业经营活动有着明确的要求,要求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认筹活动和收取购房意向金。

绿地城三区项目刚打开挖地基就敢收取购房者首付款,这是从何而来的胆量和底气?什么时候该项目才能受到足够的监管和应有的处罚呢?

原标题:商丘绿地城三区未建先售 一个“大坑”就收钱

来源:商丘城事(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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