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医保卡个人账户怎么给家人用可以全家人用吗?

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人共用”
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

市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通知明确,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通知自8月11日起实施。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增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对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根据通知,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调整完善为:一是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二是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是个人账户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四是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第一、二、四项内容,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第三项内容在国家“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的原则下,结合本市实际,明确了可探索用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记者 杨绪军)

日前,国家社保局发布了关于职工医保的改革意见,其中提到的几个关键举措,职工医保门诊费用将纳入报销,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拟扩至家属,都引起了大家的关注,那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怎么给家人使用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相关的改革措施吧。

之前个人账户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专家指出,之前个人账户没有互助共济功能,无法在人群之间分散费用风险,从而导致门诊费用负担畸轻畸重,大部分健康人群个人账户大量结余,而少部分年老、体弱人群个人账户入不敷出、个人负担沉重。

这有助于实现家庭共济,健康人、在职者可用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其直系家庭成员“代缴”、“代付”,一方面将本人闲置的账户资金盘活,另一方面增强家庭互助团结。

医疗保险本质是社会互济,但个人账户共济能力差,年轻人、健康人用不了,老年人不够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有助于加强家庭互济,一人参保保全家。

国家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樊卫东介绍,改革后,不仅医保待遇不会减,同时也不增加个人缴费。

上面的文章就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怎么给家人使用的相关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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