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元存92天利息是3.8请问到期是多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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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贷款利息计算存款利息的计算与核算(一)活期存款利息的计算1计息时间的规定 活期存款按季度计息, 即每季末月 20 日为结息日, 即 3 月 20 日、 6 月 20 日、 9 月 20 日、 12 月 20 日;计息时间从上季末月 21 日开始,到本季末月 20 日为止。 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即从存入日算至支取 (计提日 )的前 一日为止。2、计息利率的规定利率是指一定存期的利息与存款金额的比率。利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其中年 利率以百分号表示;月利率以千分号表示;日利率以万分号 表示。三者之间可用换算,一年按 360 日算。存期以天数计 算时,用日利率;存期按月计算时

2、,用月利率;存期按年计 算时,用年利率。3、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利息=本金X存期X利率单位活期存款由于存取款次数频繁,其余额经常发生变 动,计算利息可采用积数法,其公式为:利息=计息积数X日利率(支取当天的利率)计息积数=本金X存期(天数)(余额变化时计算一次)与积数法对应的另一种计息法是 :分段计息利息 =余额 * 当日利率 (支取时 ,将每天的利息总和 )4、计息方法( 1)账页计息法( 2)余额表计息法5、利息的核算(计提日 )于结息日的次日将其存款利息转入该账户。根 据计算的利息金额填制两联特种转账收入传票和一联特种 转账付出传票及计息清单;以一联特种转账付出传票与一联 特种转账收入传票

3、对转,其分录为:借:利息支出活期存款息贷:活期存款 XX存款人户另一联特种转账收入传票连同计息清单作收账通知送 交存款单位。(二)贷款利息的计算1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定期结息是指银行在每月或每季度末月 20 日营业终了 时,根据贷款科目余额表计算累计贷款积数(贷款积数计算方法与存款积数计息方法相同 ),登记贷款计息科目积数表, 按 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定期结息的计息天数按日历天数,有 一天算一天,全年按 365 天或 366天计算。算头不算尾,即 从贷出的那一天算起,至还款的那一天止。在结息日计算时 应包括结息日。其公式为贷款利息=累计贷款计息积数X日利率(规定的利率)例 41:某行于 5 月

5、在借款单位还款时,按放款之日起至还款 之日前一天止的贷款天数,计算贷款利息。贷款满年的按年计算,满月的按月计算,整年 (月 )又有 零头数可全部化成天数计算。整年按 360 天,整月按 30 天 计算,零头有一天算一天。其计算公式为:贷款利息=贷款金额X贷款天数X日利率(三)贷款利息的账务处理 银行会计部门计算出应计利息后,应编制传票,全部转 入“应收利息”科目。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 XX单位户贷:利息收入XX贷款利息收入然后根据计算的利息按借款人编制填制一式三联贷款 利息通知单。如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有足够余额来支付贷款利 息,则贷款利息通知单一联作为支款通知,另两联分别代替 借方和贷方传

6、票办理转账。银行会计分录为:借:活期存款 XX单位存款户贷:应收利息XX单位户如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无款支付,在合同期内,银行会计 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计收复利,待该借款单位存款账户上有 足够余额来支付贷款利息时,银行一并扣收。会计分录为:借:活期存款 XX单位存款户贷:应收利息XX单位户对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银行应按规定加收罚息。 例42:某行于 6月28日发放短期贷款一笔,金额为

第三章 利息与利率 第一节 利息及其计算 一 利息的起源 1.利息的含义 2.利息来源 二、利息的本质 三 利率的计算 (一) 单利与复利  单利与复利的比较 案例: 1626年荷属美洲新尼德兰省总督Peter Minuit 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了曼哈顿岛出价是24美元。假设印第安人把这笔钱投资于年收益11%的某项投资。到目前价值多少? 单利: 24×[1+11%(2009-1626)] =1035.12美元 复利: =5 481 660 278 704 383 614.63美元!!! 单利与复利的比较 案例:3个金路易的玫瑰花债务案 1984年,法国与卢森堡两国之间发生了一件轰动全球的债务案。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起纠纷竟然是由一束玫瑰花引起的。 1797年,法国总统拿破仑偕夫人访问卢森堡,承诺每年将派人送上一束价值3个金路易玫瑰花,作为法卢友谊的象征。    可是拿破仑后来并没有兑现这个诺言,而卢森堡没忘。时隔187年后的1984年,卢森堡政府通知法国政府,要求赔款。    卢森堡提出,自1797年起,按每年、加上0.5%的利息,并以复利计算。这项赔款竟高达138万法郎!        宇宙间最大的能量是复利,世界的第八大奇迹是复利!        ——爱因斯坦 我国一直承认利息的客观合理性,却不承认复利。“利滚利”、“驴打滚”、剥削、罪恶 但我国利率的设计实际上不能回避复利。定期1年的储蓄利率必须保证按照这样的利率计算的1年的利息,要大于按照活期储蓄利率使用复利方法所计算出来的1年的利息;定期3年的储蓄利率必须保证按照这样的利率计算的3年的利息,要大于按照1年储蓄利率使用复利方法计算出来的3年的利息。否则人们就不会存定期储蓄,更不会存期限长的定期储蓄。 复利是更符合利息定义的计算利息的方法。对于短期信用而言,单利计算方便。 用现值进行分析 假定市场投资平均收益率为15%。 方案A的投资现值: 方案B的投资现值: 按现值的话选择A方案? 第二节 利率的种类及体系 一 利率的定义与表现方式 含义:利息率,简称“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同本金额的比率,即利率=利息/本金。 二、利率的种类1.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 实际利率=名义利率—通货膨胀率 2、短期利率与长期利率 (1)短期利率 short-term interest rate :货币市场上的利率。变动十分频繁。 纽约货币市场和伦敦货币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短期融资中心,由该市场确定的利率水平对世界市场起着带头作用。 美国重要的短期利率中水平最低的是国库券利率,其中91天的国库券利率为短期证券的代表利率。 3、按对利率的管制程度划分 (1)市场利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利率。 4、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 存款利率:定活期存款利率、定活期储蓄利率。 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定活两便和华侨人民币储蓄存款; 存款利率有法定准备率、备付金率、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特种存款利率; 贴现率 discount rate 贴现率:贴现利息与贴现的商业票据面额之间的比率。 例题 某企业将一张票面为100万元的60天后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贴现,银行月贴现率为3.75‰(一个月按30天计)。 求 (1)银行应扣除的贴现利息; (2)银行应支付给企业的贴现金额。 (1)贴现利息 100万元×3.75‰×2 =0.75万元 (2)贴现金额 100万元-0.75万元 5.浮动利率 floating interest rate 以基准利率为中心在一定幅度内上下浮动的利率。 高于基准利率而低于最高幅度(含最高幅度),称利率上浮 低于基准利率而高于最低幅度(含最低幅度),称利率下浮。 在最高和最低浮动利率范围内,各银行利率的加码幅度高低不一。 6.优惠利率 preferential interest rate 对某些贷款计收的比一般同类贷款利率更低的利率。 中国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贷款有 技术改造贷款 外贸出口产品收购贷款 粮棉油贷款 民政部门福利工厂贷款 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 三、其他利率种类 2、按借贷主体划分 银行利率 包括中央银行利率和商业、专业银行利率。 3. 复利名义利率和复利实际利率 在基本复利计算中,按每个利率周期内的实际复利计算出的利率称为利率周期的实际利率。 名义上的利率周期的利率称为利率周期的名义利率; 两者之间的关系:当名义利率相同时,利率周期内计息次数越多,实际利率越大。 在方案的经济评价中,如果各方案的计息期不同,必须换算成实际利率进行评价。 三、利率体系 structure of interest rates 利率体系:一个经济运行体中存

  为宣传好、落实好扶贫政策,方便扶贫干部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和咨询,自治区扶贫办信访工作办公室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结合部分政策修改调整,对《扶贫政策百问百答》进行修改完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主要是从国家及自治区层面出台的政策进行解答,不包括各地出台的政策措施。因此,大家要注意结合当地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解答。

1. 2016年的脱贫户还可以享受相应的扶贫政策吗?

答:自治区已明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继续扶持和跟踪观察3年,其中继续扶持2年,跟踪观察1年。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户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贫困户脱贫后的第3年为跟踪观察期,在跟踪观察期内,对脱贫户发展生产等方面给予指导,巩固脱贫成果。因此,2016年脱贫户是可以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的。

2.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农户现在还能申请贫困户吗?

答:2017年4月26日,自治区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非建档立卡的农户,以自治区当年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为主要衡量标准,未达标且确属生活困难的农户,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厅发〔2015〕28号)的规定开展识别工作,对认定的新识别贫困户,纳入建档立卡管理。新识别贫困户分数线,由各县参照2015年精准识别贫困户时建档立卡的分数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划定。如您家庭确属困难的,可于每年动态管理工作开展期间向村委会提交贫困户申请书。

3. 识别贫困户的具体打分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厅发〔2015〕28号),经入户调查评分、村民小组评议、行政村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精准识别贫困户。其中,入户评分表将难以衡量的收入指标转化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涵盖住房、家电、农机、机动车、饮水、用电、道路、健康、读书、劳动力、务工、土地、养殖、种植、加减分等18类90多项可衡量指标,能直观、全面、真实地反映群众生产生活的状况。

4. 如何确保精准识别贫困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答:为确保精准识别公开公平公正,自治区明确规定工作队员在完成入户调查评分后,还需经过“两评议、两公示”的程序,确定识别对象的综合得分。两评议:第一次是村民小组评议,第二次是行政村“两委”评议。通过对入户打分情况和家庭贫困状况的评议,切实把贫困对象找准找实。两公示:第一次在村民小组公示农户分数,第二次在行政村、自然村(屯)或村民小组公示贫困户名单。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工作队员深入调查核实,进行妥善处理。为了防止出现“人情分”现象,我区还规定入户调查评分全部由精准识别工作队员来完成,村干部不参与打分,评分表需经户主和工作队员签字确认。按照“谁调查、谁登记、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识别结果公平、公正。

5. 2015年精准识别时由于“全家外出务工三年而被一票否决”,但其实生活很困难,现想申请贫困户,怎么办理?

答: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且家中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户”原则上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认定为贫困户。如家庭情况特殊,确实很困难的,可以由农户先申请,当地扶贫部门按照厅发〔2015〕2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再次组织识别。如识别为贫困户,可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放时录入相关信息。

6. 什么样的家庭才能享受到国家的扶贫政策?

答: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为此制定了很多惠民政策。由于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人、财、物力有限,目前很多政策只针对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且需经规定的程序认定后才能享受,并非人人都能享受。

7. 贫困户脱贫的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精神,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在2020年以前有序退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贫困户脱贫认定工作中,我区目前按照国家“两不愁三保障”( 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和自治区“八有一超” (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吃穿不愁,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安全饮水,有路通村屯,有电用,有电视看,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标准执行,如全部达标则认定为脱贫,并经贫困户、验收人、帮扶联系人签字确认。

8. 如何修改建档立卡系统中贫困户家庭人员信息?

答:贫困户建档立卡人口数以实际在一起生活的人口数为准。若家庭人口有增加或减少的情况,在每年的贫困户动态管理中,可根据实际、经基层核实后进行修改,将缺户少人的信息补充完善。

9. 只要家里有人在单位上班就不能评为贫困户吗?

答: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厅发〔2015〕30号)要求,家庭成员有1人以上(含1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正式编制的农户,原则上不能识别为贫困户。

10. 如有农户对精准识别评分表的打分有疑问,如何处理?

答:在公示公告期间,如果农户发现打分错误的,可以向当地扶贫部门申诉,乡(镇)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重新调查核实。如确属评分错误的,应及时改正。

11. 精准识别中“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且家中长期无人回来居住的农户”的具体表述是什么?

答:指全家均外出3年以上,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在外务工,无劳动能力的在外随居,家中无人居住。

12.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功能包括哪些?

答:系统中动态管理功能包括贫困户的新识别、脱贫、返贫、家庭成员自然增减、合并户以及贫困村出列等功能。

13.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什么时候开放贫困户动态管理功能?

答:贫困户动态管理权限开放时间为每年开展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期间,时间约为每年10月份,开放时间约为2个月。

14. 在精准识别入户评分时,属于哪一级的残疾可以减分?

答:有残疾不一定能减分。在健康状况栏中“有1人残障或患病(半年以上不能参加劳动)”或“有2人残障或患病(半年以上不能参加劳动)”减分是要满足两个条件的:一是残障;二是半年以上不能参加劳动。所以,要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减分。

15. 残疾人是否都视为无劳动能力?

答:对残疾人有劳动力的界定应根据残疾人本人在生活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准确判断,据实对残疾人有无劳动力进行判定。原则上除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之外,其他类别和等级的成年残疾人都应视为有劳动力。

16. 如何区分房屋结构?

答:砖混结构指钢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房屋结构。纯木结构指房屋以木材为主要受力体系的工程结构房屋,建筑费用较高,主要分布在我区桂西北。砖木结构指房屋用红砖或青砖砌的承重墙,房梁为木结构,房顶多数是瓦顶。土木结构指用粘土或土坯筑的墙,木梁瓦顶的房屋。木瓦结构在平地上用石墩、木柱撑起,上下两层结构,下层多用石头或砖块砌墙、上层用木板或竹片做墙体,木梁瓦顶,造价较廉,上层通风干燥防潮是居室,下层关牲口或用来堆放杂物。危房是指住房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17. 如何界定精装修和简易装修?

答:为使居住房屋舒适宜人,自费(没有国家补助)进行房屋装修。简易装修指房屋外墙或内墙只是简单批灰、刮腻子等,内部功能空间没有铺砖或粉刷。精装修指外墙贴瓷砖或房顶琉璃瓦或内有高档家具,房屋内部功能空间全部铺砖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安装完成。政府组织实施的城乡亮化工程对农村房屋外墙统一贴瓷砖或粉刷墙漆的,不按“住房精装修”标准加分。

18. 如何界定家庭劳动力情况?

答:家庭劳动力指家庭16—65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不包括由于残疾、患重大疾病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对残疾人有无劳动能力应根据残疾人本人在生活生产中的实际情况准确判断,据实评判残疾人有无劳动力,避免主观上将残疾人直接列为无劳动能力的人口。

19. 如何理解务工情况?

答:务工情况指家庭成员在乡(镇)内务工、乡(镇)外县内务工、县外省内务工、省外务工并获得工资性收入的情况。务工人数不包括在家务农、军人、学生和跟随子女在打工地生活的老人。

20. 建档立卡家庭成员是以户口本为准还是以家庭实际人口为准?

答:必须以实际人口为准。家庭实际人口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已应征入伍的义务兵;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

21.我的家庭是重组家庭,但户口是分开的,是否可以申请贫困户?

答:夫妻户口分开,但是实际上生活在一起的,要共同识别,符合条件的才可建档立卡。

22.60岁以上老人单独户口,可否单独识别为贫困户?

答:60岁以上老人单独户口,但是与子女共同居住或由子女长期赡养的,老人要与子女共同识别,符合条件的才可建档立卡。

23. 在校大学生的劳动能力是算普通劳动力还是无劳动力?

答:普通劳动力是指16—65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劳动力是指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超过65岁已经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在校大学生若年龄超过16岁,应归为“普通劳动力”,超过16岁应是有劳动的能力,只是还未有收入。

24.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次数有什么要求?

答:贫困户帮扶人为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干部职工,每年入户走访不少于2次;为市直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入户走访不少于4次;为县直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入户走访不少于6次;为乡镇单位干部职工的,每年入户走访不少于12次。脱贫户对应帮扶联系人每年走访次数可适当减少,但不能少于贫困户对应帮扶联系人次数的一半。

25.我想了解一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稳定年人均纯收入是怎样计算的?

答:家庭稳定年人均纯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劳务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费用支出]÷年底家庭人口数。

26.转移性收入(计入家庭稳定脱贫收入项目)的有哪些?

答:转移性收入(计入家庭稳定脱贫收入项目)主要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1)A、B类低保金;(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原称五保金);(3)生态补偿金;(4)计划生育金;(5)高龄补贴;(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农业补贴;(8)林业补贴;(9)水库移民补贴;(10)其他长期性(3年以上,不含3年)的政策性补助。具体的补贴对象、标准以各地出台的政策为准。

27.“一帮一联”帮扶联系人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答:一是向所帮扶户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选好发展路子,制定脱贫(或巩固)帮扶规划;引导所帮扶户参与本村(屯)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指导帮扶户充分利用各类扶贫政策发展生产,持续稳定增收;帮助贫困户实现“八有一超”,完成脱贫“双认定”,帮助脱贫户巩固脱贫成果。二是跟踪联系帮扶户学生是否享受有关政策及毕业后的稳定就业等情况。对就读小学、初中的贫困户学生,主动与其就读的学校联系,定期跟踪了解学习情况、政策享受情况,必要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28.什么是扶贫小额信贷?

答:扶贫小额信贷是指在脱贫攻坚期内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放贷、财政全额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小额信用贷款。

29.哪些人可以申请扶贫小额信贷?

答: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对象是全区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仍然在扶持期内的脱贫户。优先给予农村贫困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以及失地贫困农民、贫困大学毕业生、贫困复退军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等。

30.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申请贷款的贫困户必须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同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年龄应在18周岁(含)—60周岁(含),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63周岁;(3)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可以用于哪些方面?

答:扶贫小额信贷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或能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将扶贫小额信贷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探索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过程中,必须坚持贫困户自愿和贫困户参与两项基本原则,使贫困户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受益,提高贫困户脱贫内生发展动力。

32.我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想申请扶贫小额信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贫困户专项贷款业务申请表;(2)贫困户身份证明;(3)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33.我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想申请办理扶贫小额信贷,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程序主要以下几个方面。(1)用信申请。已评级授信贫困户向相应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贫困户专项贷款业务申请表(申请表格由各金融机构自制)、贫困户身份证明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2)贷款受理。拟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填写贫困户专项贷款业务申请表,交由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小组(村两委)对贫困户身份、贷款用途真实性、贷款额度合理性进行审核,并经村、乡(镇)、县级扶贫部门分别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交当地经办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3)贷款调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接到扶贫部门递交的贫困户贷款申请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4)贷款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本机构相应的审批制度及流程进行审批。(5)贷款发放。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符合贷款条件并审批通过的贫困户签订借款合同,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及审批未通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向贫困户书面说明原因。

34.为什么扶贫小额信贷有的可以贷款五万,有的只能贷款三万?

答:扶贫小额信贷依据贫困户信用等级发放。评级授信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农户社会信誉、家庭人均收入、家庭劳动力情况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优秀等级的小额信贷不超过5万元,良好的不超过3万元,一般的不超过1万元。目前全区绝大部分县(市、区)都是按良好以上等级放贷。

35.我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外打工,可以叫家人代办扶贫小额信贷吗?

答:如借款人已婚,贷款一般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场签字,不能由您一个人签字贷款。若您无法回家办理,可到务工地办理公证,委托您家属全权办理。

36.村级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组(简称村级专项工作组)由哪些人组成?

答:由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乡(镇)驻村干部,合作金融机构信贷员,村妇联主任或执委,农村金融指导员,村内德高望重、为人正直、熟悉情况、群众公认的群众代表组成,小组成员必须为奇数。

37.我是一级残疾人,去年评为贫困户,能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吗?

答: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对象是全区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仍然在扶贫期内的脱贫户。优先给予农村贫困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以及失地贫困农民、贫困大学毕业生、贫困复退军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等。所以,一级残疾人,只要家庭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且是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申请扶贫小额信贷。

38.我今年60多岁了,身体不好,可否让我小孩去申请扶贫小额信贷?

答:若贫困户的小孩是成年人,可以让小孩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因为扶贫小额信贷以户为单位评级授信,贫困户可以由户主或成年的家庭成员中的一人作为借款人。

39.我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上的姓名不一致,可以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吗?

答:不可以。必须到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将名字更改一致才可以申请扶贫小额信贷。

40.他人可否借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义贷款?

答:不可以。扶贫小额信贷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的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只能由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主本人或成年的家庭成员亲自办理,不能转借他人或以贫困户的名义借贷。

41.请问扶贫小额信贷评级授信的额度是否就是获得贷款的额度?

答:不是。贫困户评级授信的额度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贫困户的信用状况、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以及劳动力等3个具体指标综合评定的信用等级额度。但是评级授信的额度不一定是获得贷款的额度。因为村级组织除对申请人审查外,还要对申请发展的项目进行评判,要根据项目规模和生产周期初步审查贷款金额或贷款期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复核,若情况属实,原则上可以满足贫困户提出的贷款申请额度和使用期限。若情况不属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会结合项目的进展、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发放贷款。

42.若贫困户没有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银行卡,可否将资金汇入其它的银行帐户?

答:不可以。贫困户必须到相应的农村金融机构办理银行卡。

43.如果借的扶贫小额信贷到期了,该如何偿还?

答:贷款到期前30日,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出贷款到期通知书。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将应还贷款本金存入放贷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关联账户,并通知放贷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到期日,放贷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借款人账户上扣收贷款本金即可。

44.我是2017年脱贫户,我于今年初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我是否可以享受3年财政贴息?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试行)》(桂银监发〔2018〕4号)已明确:贫困户在脱贫前已获得的扶贫小额信贷,可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享受财政贴息;脱贫后获得的扶贫小额信贷,在扶持期内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扶持期满后由贫困户自行承担利息。

45.借款人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它违约行为产生加息、罚息,怎么处理?

答:对已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它违约行为产生的加息、罚息由贫困户负责,财政不予贴息。

46.如果是夫妻离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吗?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主离了婚也是可以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但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或者法院判决书。

47.我以前曾在银行贷款,因家庭原因至今未还清,现在申请扶贫小额信贷,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给贷,怎么办?

答:您必须先还上原先的银行贷款,消除不良记录后,才能申请扶贫小额信贷。

48.从2018年开始,扶贫小额信贷还可以通过合作社或委托经营使用吗?

答: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扶贫小额信贷必须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原则,精准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 广西从2017年12月7日起禁止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经营主体使用。之前已发放的采取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户贷企用”方式的扶贫小额信贷,按桂银监发[2018]4号第八章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49.在动态调整中被剔除的贫困户还能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吗?

答:不能。经动态调整,从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剔除的贫困户办理的扶贫小额信贷,各县要在其被认定剔除后一个月以内,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剔除户主动归还贷款,或者承接贷款的企业归还;二是在剔除户偿还贷款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承托企业又有继续使用承托贷款意愿的,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办理足值足额的抵押担保),经营主体、放贷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贷款户共同协商将委托经营贷款转为一般农户贷款,重新订立利益联结机制,在贷款期限内继续由经营主体使用,财政将不再予以贴息。

50.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51.雨露计划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类型不同补助标准不同。(1)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2)职业学历教育。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3)短期技能培训。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以考取职业资格证的学员数为依据,按每人每期3000元的标准结算培训经费给培训机构。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考取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申请以奖代补,每人一次性奖励800元。(4)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人每天补助50元。

52.雨露计划学历教育(含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发放流程有什么新规定?

答:2018年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以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学籍信息作为补助的依据,取消学生申请补助环节。

53.不是当年新生就不能享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吗?

答:2018年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对象为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6、2017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其中,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补助对象为2018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不含当年本科预科新生)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对象为2018年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请您对照自己的条件,符合的才可享受相关补助。

54.精准识别贫困户时被遗漏的学生,是否可以享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

答:从2018年起,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以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学历教育学籍信息作为补助的依据。精准识别贫困户时被遗漏的学生要获得雨露计划补助,要经过帮扶干部核实该生确实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本人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按程序公示审批。

55.参加“两广”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与在区内就读的相同;享受广东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56.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答:按规定,各县财政部门在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31日前(秋季学期)将雨露计划学历教育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57.如果学生跨系转专业,录取专业与现读专业不同,会影响学生享受学历教育补助吗?

答:不影响。雨露计划学历教育的补助条件是学生在校就读且取得学籍,与具体学习专业无关。

58.学生申请雨露计划时所填写的银行卡可以改成其它银行卡吗?

答:文件规定,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59.专升本或专转本的大学生可以 享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吗?

答:当年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可以享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

60.自考本科的学生可以享受雨露计划补助吗?

答:自学考试、函授、远程教育等是成人教育,不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

61.在校大学贫困生,是否可以申请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答: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列入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范围。

62.扶贫部门主要负责哪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答:“十三五”时期,我区扶贫部门主要负责贫困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屯)屯级道路、独立桥梁、小型人饮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63.贫困村交通建设方面有什么政策?

答:实施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整合国家及自治区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实施建制村通硬化路工程,同步建设便民候车亭。实施通自然村(屯)公路建设,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公路。

64.贫困村屯级道路建设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关于加快推进屯级道路等四类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2 号)规定,屯级道路项目包括屯级道路建设所必需的桥、涵、护坡等配套设施,重点修建 20 户以上自然村屯之间联网路或断头路。其中,(1)屯级砂石路。原则上路基宽度不小于4.5 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 米,铺设砂石厚度不小于12 厘米(不含调平层或基层);平面转弯半径不小于15 米;最大纵坡10%以下;合理设置涵洞、边沟等排水设施和错车道;临崖、临水、急弯等危险路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照国家住建部、质检总局联合颁发的《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 )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规定,结合道路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实际地形进行设计、施工。(2)屯级硬化路。原则上路基宽度不小于4.5 米,硬化路面宽度不小于3.5 米、厚度不小于15 厘米,平面转弯半径不小于15 米;最大纵坡10%以下,两边路肩宽各0.5 米;合理设置涵洞、边沟等排水设施和错车道;临崖、临水、急弯等危险路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照国家住建部、质检总局联合颁发的《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 )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相关规定,结合道路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实际地形进行设计、施工。(3)产业基地道路。砂石基地路参照砂石路标准执行,硬化基地路按照硬化路标准执行。

65.去年我们屯修通了水泥路,但听说各家各户都要集资,不是说修扶贫路都是由国家负责吗?

答:按照政策,扶贫部门实施的贫困村屯道路建设项目不用农户出资,但如果是财政部门的“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资金则由财政补助大部分,农户按规定筹集小部分。

66.我们村是非贫困村,村到镇上有两公里的路一直没有硬化,多次申请一直没有下文,希望你们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答:“十三五”期间,我区扶贫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在25%以上的非贫困村,以及20户以上贫困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屯)的屯级路建设。自治区从2014年开始,扶贫资金的使用权、项目的审批权都已下放到县,请您到县(市、区)扶贫办反映,他们会按照现行扶贫政策给您解答或解决您的问题。

67.去年我种辣椒政府不给补贴,但其它贫困户养猪、种水果的有补贴,是怎么回事?

答:自治区规定,各县(市、区)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5+2”个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贫特色产业的项目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可能您家的辣椒种植产业不是县里重点扶持的项目,所以就申请不到补贴资金,具体情况您可以向当地扶贫部门了解。

68.去年底,我们村有很多贫困户领到了两千多元的产业扶持款,但又有部分贫困户没有,不知为什么?

答:目前由于产业扶持资金有限,按照分期分批扶持推进脱贫的原则,部分县对当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户进行优先扶持,发放一定的产业扶持资金。不是当年脱贫农户可能就没有,具体情况您可以向当地扶贫部门咨询。

69.我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我们村交通不便,想到县城附近发展养猪项目,不知是否符合国家扶贫政策要求?

答:自治区规定,各县(市、区)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5+2”个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贫特色产业的项目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养猪项目是否列入当地的扶持范围,具体可向当地扶贫部门了解。

70.脱贫户“有住房保障”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是指有钢混、砖混、砖木、土木或木制结构的住房,房屋主体稳固安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评定技术导则(试行)》评定,达到房屋安全A、B级标准〕,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上(含)(包括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用房面积),属新建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的,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安装好门、窗等)。易地扶贫搬迁户,属集中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并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安装好水、电、门、窗等),且已正式交付钥匙;属分散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并已搬迁入住。

71.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有什么规定?

答:自治区文件规定,各地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时,优先安排已经建档的贫困危房户,分年度制定改造计划。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评定技术导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进行危房等级鉴定、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建设和验收,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贫困户改造的住房安全有保障。

72. 农村危房改造的建筑面积有规定吗?

答:有。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改造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因超面积建房而返贫。原则上,农村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4人及以下农户(不含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农户不宜超过人均18平方米。无自筹能力全额由财政补助的农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其中, 5人及以上农户原则上按下限人均13平方米控制;面积误差为5%。列入维修加固,不受上述建筑面积标准限制。各设区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的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制定细化面积标准,但要防止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贫困加剧的现象发生。

73.申请危房改造可以享受多少补助资金?

答:按照 2016 年自治区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为2.3万元/户,除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3 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为1.5 万元/户。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问题的纪要》(桂政阅〔2016〕135 号)要求,从 2017 年起,对按时拆除旧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发放激励资金5000元,激励资金由奖金和保证金组成,其中保证金3000元包含在户均2.3万元补助资金中,2000元通过统筹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解决。在下达年度危房改造资金时,全区各县(市、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预留拆旧保证金 3000 元,由各县财政专户保管。获得奖金的农户将同时发放危房改造补助中拆旧保证金3000 元;不按时拆除旧房的,奖金和保证金不予发放。

74.危房改造住房面积超标了,能验收通过并获得危改补贴吗?

答:自治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明确规定:原则上,农村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4人及以下农户(不含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农户不宜超过人均18平方米;无自筹能力全额由财政补助的农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面积误差为5%。超过这个标准的,将不能通过验收,不能获得相应的危改补贴。

75.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有哪些?

答:我区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过精准识别整屯搬迁中需要同步搬迁的其它农户。搬迁对象最终以项目县人民政府进村入户调查造册、经户主签字同意后列入当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对象为准。

76. 贫困户已经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还能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吗?

答:贫困户之前已经得到过危房改造补助,现又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但是危房改造补助必须如数退还,退还的程序由各地方政府制订,自治区不作统一要求。

77. 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有什么规定?

答:按照“保障基本”原则,纳入中央和自治区搬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以公寓房安置的,以户为单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以“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以实际享受政策人口计算)。

78. 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一定要拆掉原有旧房吗?

答:凡享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与当地政府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在入住搬迁新房后两年左右拆除旧房。搬迁户拆除旧房后每户奖励不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具体奖励办法由项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搬迁户旧房质量、旧宅基地占地面积、复垦价值、拆除旧房时限等情况自行制定。未搬迁、不同意拆除旧房的不能安排搬迁计划。

79. 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建房自筹资金标准有什么规定?

答: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每人自筹建房资金不超过0.25万元。其中属于人口较少民族搬迁对象的,在自筹额度内每人降低0.1万元;属于安置到边境0-3公里的免除自筹资金;确实无力自筹建房资金的农村特困人员、孤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低保贫困户,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免除自筹部分。非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每人自筹建房资金不少于1.25万元。

80.家庭人口较多,现在分配的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又不够住,能不能只搬一部分人出来,另一部人继续留在老家生活?

答:不可以。按照政策规定:易地扶贫搬迁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且旧房要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81.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是否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贫困户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目前对户口迁移没有强制要求。

82.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搬入安置点后,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会被收回?

答:根据目前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贫困户搬迁后,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不变。

83.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84.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不含县城)每生每年补助800元。

85. 在高中阶段贫困户子女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多少?

答: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遍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86.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实施15年免费教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实施15年免费教育,即学前教育免保教费,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87. 2016年的脱贫户, 2018年还可以申请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吗?

答:可以享受。贫困户脱贫后继续享受两年的扶持政策,因此,你可以继续申请国家助学金。

88.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上大学和中高职专科院校,除享受“雨露计划”补助外,还可以享受哪些教育补贴?具体标准是多少?

答:(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就读的涉农专业学生、具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户籍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2)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补助标准为广西区内院校每生 500元、区外院校每生1000元。(3)高等学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国家补助金。补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89. 参加“两后生”职业培训(中、短期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1)参加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为期一个学年(按10个月计)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每名学员补助1.2万元,其中,学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卧具费、实训工装费、体检费、医疗保险等培训费用补贴6500元/人/学年,生活费补贴5500元/人/学年;(2)参加为期2个月以内的短期就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每名学员补助720—1500元;(3)参加为期70个学时的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每名学员补贴780—1300元。

90.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创业国家有扶持政策吗?

答: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91.哪些人可以申请大病专项救治?

答:我区因病致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以及低保对象。

92.大病专项救治的范围有哪些?

答:国家规定的9种大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和白内障。

93.怎样申请大病专项救治?

答: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供养救助对象,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城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医发〔2017〕10号)规定,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明(证件)在县城内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医院只收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4.大病专项救治的支付政策有哪些?

答: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卫发〔2017〕3号)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批准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95%以上。对于农村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住院费用除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外自费部分,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在民政救助方面,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2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经医保、救助、保险等政策救助后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10%的部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予以适当补助。

95. 不是贫困户就不能申请低保吗?

答:根据部门职责分工,低保申请是民政部门负责的。据了解,非贫困户按照低保认定标准进行核查后,只要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纳入低保对象,享受低保相关政策。

96. 农户享受低保金的年限有规定吗?

答: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简称低保金)分为A类、B类和C类,其中A类为重点保障户、需长期享受,B类为基本保障户、需3—5年享受,C类为一般保障户、需半年到一年享受。

97.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找哪个部门?

答: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一)在同一设区市城区范围或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户籍类别不同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98. 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哪些医疗扶持政策?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以下医疗帮扶政策:(1)财政扶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2)先诊疗后付费服务;(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倾斜补助;(4)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99. 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人员、特困对象孤儿、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除特困对象(孤儿)全额补助外,其他对象补助60%;0—20公里边境农村居民,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100. 对公益林的管理,上级有统一的补助标准吗?

答:权属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每亩每年补助10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9.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权属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每亩每年补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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