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钱庄换汇违法吗

   (文章原标题:沪上现地下钱庄非法换汇700万美元 10余黄牛被捕)

  地下钱庄打掉一批还会有一批出现,2014年以来,上海一些“打桩模子”通过换汇“调头寸”,利用差来赚些钱,一旦遇到大额换汇,他们齐刷刷地都会转向一个叫“美芳”的女人,向她求助。这个相貌平平的女子,将散落各处的十来个“黄牛”汇集起来,织成了一张掮客网,形成了一个地下钱庄。静安区检察院透露,此次查获的10来个“黄牛”,共涉及非法换汇700多万美元,其行为已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外汇管理秩序。日前,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闫平等多人批准逮捕。12月5日

  汇款200万后辗转难眠

  去年初,杜斌手头有一笔闲置的美元,想换成,当时他并未依正规程序到银行兑换,而是找到了专门兑外币的“黄牛”闫平。闫平要他先把5万美元转入自己个人账户内,之后会把相应的人民币转给他。一开始杜斌有些担心,但考虑到不需要兑换手续,杜斌放手一博,将美元打入了闫平提供的账户,随后闫平马上转了30多万人民币给杜斌。

  去年底,杜斌的老板想兑换200万人民币的美元用于支付款项,但一时拿不出那么多外汇,老板就找杜斌帮忙,杜斌马上想到了闫平。闫平马上找到他的上家美芳来帮忙。杜斌跟老板沟通后,老板决定试一下,当天分四次共汇了200万人民币到闫平指定的账户,直到第二天,老板的境外账户上出现了相应金额的美元。而闫平也从美芳处拿到了约定的15000多元人民币。据杜斌的老板回忆,汇完款后那一夜辗转难眠。

  通过黄牛操纵黑市交易

  据本案的检察官介绍,像文中提到的“黄牛”闫平,手上通常没有那么多外汇现金,一旦遇到大额换汇,大都会转向他们的上家——美芳(另处)。而美芳通常也只是个中转站,只不过她的客户群主要是一些散落各处的黄牛,她是直接与拥有境内外多个人民币和外汇账户的真正上家联系的“话筒”。

  在这些数目惊人的汇兑巨款下,则是同样数量惊人的账户,这些账户名通常都非真正金主本人的账户。真正的幕后黑手通过这些账户将巨款分解成若干小额款项,以掩人耳目的方式悄无声息地将钱兑换了。

  文中的闫平,就是美芳的下线,一旦有不能兑换的大单,他们都会找美芳帮忙,待兑换完毕,每一层级都会从中抽成。这些地下钱庄,正是通过美芳来间接控制黑市的。

  地下钱庄的主要类型

  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近年打击地下钱庄工作的情况,警方对全省地下钱庄犯罪发案情况、涉案人员等要素进行了综合研判分析,归纳出地下钱庄的3种主要类型。

  第一种是原始的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型,以东莞等地为代表。地下钱庄经营者与合作者商定好汇率、金额与交易地点后,接收客户的人民币现金,兑换为外币支票,再由团伙成员将支票带到境外,提现并存入团伙控制的外币账户,再转入客户指定的外币账户上。今年东莞破获的“4·26”系列地下钱庄案等案件均属此列。

  第二种资金不出境,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型最为普遍。地下钱庄在境内外各有资金池,当境内有资金需要流出时,钱庄境内团伙成员接收客户资金,通知境外团伙成员按照约定汇率将相应数额的资金由其境外资金池转入客户指定账户;当有境外资金流入的时候,则由境外资金池接收,境内资金池划拨给客户的境内账户。境内外资金池之间一般不发生直接资金来往。这类钱庄在各地均有破获。

  第三种以虚假贸易背景骗购外汇,资金直接出境的方式,以深圳钱庄最为典型。犯罪团伙通过境外注册公司在境内银行开设账户,利用离岸账户在外汇管理上约束少、管制松、操控空间大的特点,实施跨境转移外汇;或者在境内外设立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直接将人民币或外币现金转移境外。如深圳最近破获的李某益等团伙骗购外汇案,就是利用多个公司名义在深圳多家银行网点办理贸易融资类业务,在香港设立离岸公司,使用高仿提单,虚构贸易背景,以进出口电子设备等高价值物品为名,进行资金跨境循环式骗购外汇,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480亿余元。

  层出不穷的转移手段

  那地下钱庄究竟用哪些手段来实现海外转移呢?我们引用一位从事此行业多年的人来进行描述:只要客户提早半个小时告诉我,转移金额和币种,我就能按照即时兑换汇率帮客户把钱转出去,我们会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约在0.8%~1.5%。一旦客户确认了价格,就可以把钱打入我们指定的若干个账号,一个小时内客户在香港开设的银行户头就能够收到相应港币或美元。

  如果客户的转移资金额特别大,建议还是分批次完成,每次的汇款金额都不要大于100万人民币,这样有利于规避监管。对于我们来说,拿现金的风险最小。“而除了这种最普遍的方式之外,将贸易利润流在海外、通过外资银行”内存外贷腾挪、以及创立皮包公司也都是常见的手段。

  贸易利润:国内贸易公司和海外贸易伙伴合作,通过报高进口价格、报低出口价格,顺理成章地把大量利润留在海外。具体做法是利用进出口合同的拟定和报价技巧(抬高较难准确甄别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价格)来获利。还有一种更简便的方法,就是在香港也设立一家公司,在出口时通过平价卖出,而香港贸易公司再以市场价销售到欧美,利润就自然留在了香港。

  内存外贷:很多外资银行有被称为“内保外贷”或“内存外贷”的特殊过境服务。内保外贷,是指总部在国内的母公司,通过向内地的银行机构提供担保,让其在境外的分支机构从这所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中获取贷款。内存外贷,是在境内的银行存进款项,然后在境外获得贷款。这种方法只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给银行即可。

  海外投资:自2011年起,国家提高了对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金额的起点,这就意味着可转移的资金数额也增大了。根据程序,在所有审批程序启动之前,企业可以向外管局申请一定的汇款额度用于前期调研。比如说1亿美金的项目,可以在这个时候汇出1500万美金。这笔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其实有很大松动空间,甚至可以通过虚报花费等方式,把一部分资金留在海外完成资产转移。

  事实上,与海外投资“跑冒滴漏”实现资产转移相比,通过另一种方式转移境内资产可能更为隐蔽。就是在离岸注册一家由当事人实际控制的酒店管理公司,当事人在国内的酒店每年向该酒店管理公司支付高额的管理费,直到酒店做破产了,资金也就转移出去了。

  可以说,为了赚钱谋利,总有人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去发掘漏洞。那为什么说国家对资本外流的管控如此严格呢?据WIND数据显示,中国已经好几个月出现资本外流的情况了。5月外汇储备降至3.19万亿美元,创下了自2011年12月以来的最低水平。高盛认为,其实从去年10月份以来,中国的外汇净流出总额就达到了5000亿美元,比外管局境内结售汇数据暗示的3300亿美元还要高出50%。

  当大规模资本外流时,必然伴随着对本国资产的抛售,因而就会带来本国资产的暴跌。比如抛售房地产,抛售股票等。若本国的外汇储备不够多,即当外流的资本超过了本国的外汇储备量时,由于本国央行无法按现有的汇率向外逃的资本者兑现外汇,所以只能宣布本国货币对外国货币贬值,而这会进一步加剧仍然在本国的外资的恐慌,进一步加剧外资的出逃,形成恶性循环....最坏最坏的结果,就是金融危机。

  黑格尔说过,“存在即合理”,这句话虽然不能成为地下钱庄或是其他犯罪行为的借口,但对于仅仅是为了投资增值或者有移民留学需求的人来说,外汇额度管制的确有令人无奈之处。然而即便如此,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克制欲念不去触碰法律底线就是最最基本的社会准则。而那些妄图通过洗钱来逃避法律制裁的人,更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饶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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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生活中,除了存在银行证券机构以及小贷公司等这样一些合法的经济主体外,还存在一些不合法的主体,地下钱庄就是其中一种。了解地下钱庄如何洗钱能够帮助我们原理地下钱庄洗钱骗局,防范法律风险。今天,大家就和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英文: Underground banks是一种特殊的非法金融组织。地下钱庄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或资金存储借贷等非法金融业务。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活动较为隐蔽,中国地下钱庄的数量和资金吞吐量难以准确统计。从公安机关侦破的一些典型案件看,一些地方地下钱庄的经营已形成一定规模,经手的资金额巨大,危害严重。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类组织的俗称,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一般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根据地区的不同,地下钱庄从事的非法业务有很多,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以及非法典当、私募基金等。其中,又以非法买卖外汇和充当洗钱工具最为人熟知。根据1998年6月30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3条规定:“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因此,地下钱庄属非法金融机构。

地下钱庄在国外也有多种表现形态。在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地的华人区称为“地下银行”,主要从事社区华人的汇款、收款业务。类似地下钱庄的组织机构在亚洲还有很多,一些地下钱庄在印度、巴基斯坦已发展成为网络化、专业化的地下银行系统。

作为金融服务的非法中介机构,地下钱庄通常的操作手法是,换汇人在境内将人民币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则通过境外合伙人将外汇打入换汇人所指定的境外账户。现在,地下钱庄已经演变为非法收入的洗钱工具,在沿海地区更成为资本猖獗外逃的一个重要渠道。

地下钱庄严重干扰中国货币政策,2007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外管局深圳分局和当地公安局日前联合行动,成功捣毁一个大型地下钱庄,当场抓获包括地下钱庄老板杜某等在内的犯罪嫌疑人6名,冻结涉案账户55个约420万元人民币。该钱庄仅2006年以来交易金额便达43亿元,交易主体不乏“中国国内知名大型国有企业”。

中国金融网指导委员会指导专家易宪容表示,非法的地下钱庄危害非常之大。它对中国金融市场及实体经济的影响与冲击是十分巨大的。这些非法涌入外资还会进入中国国内股市炒作套利。泡沫经济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只能让中国国内来承担了。此外,大量外资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进入中国,还会严重干扰中国的货币政策,扰乱中国的实体经济。政府对此进行严厉管制十分必要。

在中国结售汇制度下,央行收进一个单位外币就得用一单位的人民币基础货币卖出。当大量非法外资涌入中国市场时,央行就得大量卖出人民币,从而使金融市场上的流动性泛滥,投资过热、资产的价格快速上涨及通货膨胀率上升,严重地冲击中国实体经济。更为严重的,伴随中国国内地下钱庄的出现,通过地下钱庄也能够滋生和助长一些贩毒、走私、洗黑钱等严重的犯罪活动。

易宪容指出,要严密地关注这些非正式金融交易的出现对中国金融市场及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否则,它会严重干扰中国金融市场的秩序建立。如何让"地下钱庄"走出地面,也是政府对地下钱庄治理的重要方式。这些非正式的金融交易为什么会出现?并非仅是打击取缔就能一了百了。在坚决严厉打击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检讨现行正式金融制度缺陷,通过完善正式的金融制度来改变目前非正式金融组织出现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治本之策。

人民币升值、中国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快速飙升、中国国内股指疯狂上涨时,国外的资金更是会千方百计地通过种种合法及非法的方式进入中国的市场。比如说,2007年上半年中国外汇储备增加2663亿美元,其中贸易顺差为1125亿美元,外国直接投资319亿美元,另外1219亿美元则不知道是通过什么途径进入中国的。也许,地下钱庄就是不知道来源的外资进入渠道之一。

2005年2月24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举办了新闻发布会,中国在2004年4月至12月期间共捣毁155个地下钱庄及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窝点,涉案金额高达125亿元人民币。地下钱庄主要背负着四个方面的罪名:非法炒卖外汇、洗黑钱、高利贷和非法集资。

南海市梁建辉地下钱庄在2001年2月至6月间非法买卖港币约15.7亿元。

广东汕头许鹏展地下钱庄仅2001年3月至8月非法买卖外汇近5.4亿港元。

公安部督办的浙江金华“9·16”(2015年)专案,不仅是全国范围发现的第一例通过NRA账户(指境外机构按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境内外汇账户,又称非居民账户)实施资金非法跨境转移案,也是迄今为止涉案人数最多、金额最大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

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辉介绍,当时的线索显示,2013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宜在香港先后注册成立“义乌宇富物流”等数十家公司,利用NRA账户跨境转移人民币超千亿元,涉及的境内外账户多达850余个,涉及浙江省内外多地。

“这些公司实际并没有任何实体贸易背景,实为空壳公司,相关贸易记录均系伪造。我们搜集到大量伪造的交易单据。”张辉说,光交易流水就达130多万条,汇总成Excel文件有100多兆。如果用A4纸打印的话能打出35000张纸,叠起来有3米多高。

公安机关已查明“9·16专案”涉案金额达4100余亿元,打掉规模以上买卖外汇犯罪团伙8个,控制涉案人员303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0人,移送外管局行政处罚203人。

记者获悉,因资金流动量大,赵某宜等其他犯罪团伙通常都会聘请专业会计,对每天的资金进出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制作电子版会计账。其中,杨某翔团伙的电子会计账显示,该团伙每日收益在5万元以上,最多一天达153万元,短短10个月赚了2072万元。

莆田方建峰地下钱庄在2001年至2002年非法买卖外汇近1亿美元。

福清市“余某和”集团特大地下钱庄案中,累计交易金额达人民币162亿元。警方发现其中1800万元人民币款项涉及一家大型国企负责人贪腐资金。

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到案后,虽供述了与同伙谢某等人买卖美金的事实,但声称账户资金来源于一家从事建筑行业的大型国企,系合法资金。然而,对于为何国企资金会汇入其个人账户,周某无法提供业务往来资料。

为此,专案组民警北上至该国企,试图找寻资金源头。查证过程中,民警发现该公司高管代某、王某等人已被纪委查获,涉案金额近亿元。经查,代某系该国企总经理,涉嫌贪污罪。

王某系该国企驻沙特区域商务副总经理,其帮助代某将在境外贪污的300万美元通过谢某等人所经营的地下钱庄采用境内外钱庄核数对冲的形式,由境内钱庄账户转移至代某指定账户,共计1800万元人民币。

当时这笔钱分7次转移入境,其中三笔有零有整,很特别,公安机关遂判断可能不是正常借贷或其他经济交往所产生,而是存在汇率差或手续费。11月2日,在福清市看守所内,周某告诉记者,这笔生意他获得的报酬是12万元。

2002年公安机关破获威海“11·14”特大跨国非法买卖外汇案,查明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美元。

一般来说,地下钱庄一般是通过合法的外衣来达到不合法的目的,其操作过程一般比较隐蔽,难以发现。综上看来,地下钱庄如何洗钱呢?地下钱庄往往是和非法集资一起出现的,地下钱庄通过洗钱的方式非法聚集了大量资金,对经济市场的影响十分巨大。小编提醒您,地下钱庄的交易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您一定要远离地下钱庄,以免遭受刑事处罚。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新媒体专电  近年来,“地下钱庄”的犯罪触角已经从闽粤、江浙、山东等经济发达省份延伸至新疆、青海、辽宁、黑龙江等全国大部分省市,犯罪领域涉及金融证券、外贸出口、房产建筑等各个产业,成为危及国家金融安全的“隐性毒瘤”,严重干扰国家正常金融秩序运行。

26日,记者就地下钱庄类型、经营模式和如何打击地下钱庄等问题专访了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部门负责人束剑平,揭秘“地下钱庄”。

束剑平说,目前,国内的地下钱庄主要分为三类:跨境汇兑型、非法买卖外汇型、支付结算型。

一是跨境汇兑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勾结,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转移资金活动,这一类型地下钱庄交易量非常大,运作更加专业,发现难,打击难度大。

此类地下钱庄出现较早,又被称为“对敲型”地下钱庄,即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

二是非法买卖外汇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此类钱庄俗称为“换汇黄牛”,规模相比并不大,现钞交易较多。

三是支付结算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通过设立空壳公司,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非法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此类犯罪手法隐蔽、快速、交易量大,迎合了一些人非法转移资金、套现等需要。

“洗白”各类违法犯罪资金

“地下钱庄存在最大的动力,来自灰色资金和犯罪资金的需求。”束剑平说,很多犯罪资金是通过地下钱庄进行转移。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贪腐资金也通过地下钱庄转到境外,成为“洗钱工具”;另外,还为其他上游犯罪,如骗税、骗取政府出口奖励、骗汇、逃汇提供条件,成为帮凶。

束剑平表示,地下钱庄具有很大危害性:首先,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第二,地下钱庄助长和滋生了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贩毒、电信诈骗、贪腐等犯罪活动。

加大打击力度应对犯罪手段升级带来的挑战

“收取的手续费低、汇款时间快、汇款额上不封顶,此外,不会过问资金来源去向。”束剑平认为,地下钱庄与银行及其他一些合法机构相比,具有一定的诱惑性,尤其是对于一些资金来源有问题的人。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的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手法不断地变化更新,运作方式也越来越隐蔽。

束剑平表示,公安机关对地下钱庄采取了专项加常规并行的打击机制。针对地下钱庄犯罪高发的情况,公安部及时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同时,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对日常发现的线索开展持续侦查打击。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保持对地下钱庄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通过合法、正规的金融渠道进行跨境汇款、汇兑等业务活动。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可能面临财产损失和法律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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