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工伤一险,在青岛哪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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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保代缴多少钱?除了社保的费用,再加上代缴机构的服务费(每个代缴机构的服务费都不一样,有的贵有的便宜),社保费用加上服务费来就是每个月需要支付的费用。所以在选择社保代缴机构时手续费也是一个需要考量的标准,毕竟社保费用基本都是按照社保局的标准来收取的。

 青岛社保的费用:

 青岛社保代缴多少钱?其实社保代缴公司的缴费标准就是社保缴费基数加上服务费,社保的缴费标准就是政府规定的,并不是由社保代缴公司来设定。所以基本上都是统一的,或者说缴费的档次不一样,也就不一样。

下面以 青岛的最低基数为例:

其中企业缴纳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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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
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一、五险一金由单位缴纳,五险缴到社会保障局,一金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数以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以新参加工作职工的第一个月工资。

1994年在江苏省微生物研究所 1998年创建武进市生物技术研究所 2013年知2015年在一正农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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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青岛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

青岛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

截止社平*发布之前,青岛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134元/月

1、单位职工缴纳五险情况下的缴费基数:

鉴于青岛统计局还没有公布社平*,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xx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公布后,统一使用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2、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

3、关于农业户口单位缴费基数优惠的政策已经取消

20xx年1月1日后,按照《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单位承担的农业户口人员养老和工伤缴费基数,按照员工的实际*计算,不再按照上年度社平的60%计算。

青岛20xx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通知:

关于做好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2篇: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面为大家带来的是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起看看吧!

1、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第3篇: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导语:下岗职工仍是单位职工,和单位仍有劳动关系,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20%.个人8%,不能全由个人承担。那么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方法为当地上一年度的平均*。可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平均*的60%至100%之间自由选择并确定缴费基数,下岗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的60%缴纳。

例:上一年度平均*为2000,按照基数60%缴费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和政策不同,具体缴多少需要询问当地社保局。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

第4篇:关于湖南失业保险费率和待遇标准的解析

2015年湖南省事业保险费率是多少呢?伴随着多个省市下调事业保险费率,湖南省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将失业保险率降低至2%,同将时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将提高。那么2015年湖南失业保险费率和待遇标准是什么呢?下文将为您解答。

2015年湖南失业保险费率:

从2015年3月1日起,湖南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从今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当地最低*标准的80%提高到85%。如果某单位缴费基数为5000元,那么按照原缴费比例3%计算,则单位和职工个人每月共计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150元。而按照新缴费比例2%计算,每月只需要缴纳100元,共计可以少缴纳失业保险费150元-100元=50元。其中单位每月少为每位职工缴纳5000×(2%-1.3%)=35元,职工个人每月少缴纳5000×(1%-0.7%)=15元。

2015年湖南失业保险待遇:

对采取有效举措稳定职工就业岗位的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的三类企业,可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

第5篇:养老保险中企业缴费数额怎么计算?

一、养老保险中企业缴费数额怎么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的8%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例如:2010年4月份陕西省公布的2009年度全省社平*为30293元左右,因此2010年缴费金额=58.6元。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缴费基数职工缴费*高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会平均*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低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6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的60%为缴费基数。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的一定比例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可选择的档级为60%、80%、100%,基于目前社平*逐年提高,考虑到个人承受能力,部分省市增加40%的档级。

第6篇: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如何支付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这是一项企业福利制度,所以其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也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那么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如何支付呢?详情请阅读下文了解。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与职工本人的连续工龄所挂钩的,对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一般都是按月支付的,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在职工退休都是一起发的。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支付方式: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实行"现提现付"与"储存积累"相结合的支付形式。"现提现付"的费用,用于支付现已退休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金;"储存积累"的费用,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将来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部分费用可作调剂金使用,以平衡减轻企业"现提现付"的补充养老金的负担。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按职工本人的连续工龄、本企业工龄的长短、职务的高低、贡献(含劳模、计划生育)大小确定,可一次*或按月支付。

按月支付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可实行基础补充养老保险和附加补充养老保险。基础补充养老保险按月发给每人相同的金额;附加补充养老保险按工龄的长短、职务的高低、贡献的大小确定的各人不同的金额按月发给。附加补充养老保险金,可以绝对金额或以各人*的百分比计发。

对没有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现已退休的职工,按企业规定的办法支付企业补充养老金;对已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的退

第7篇:养老保险的给付标准

一、养老保险的给付标准

养老金给付标准根据被保险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类型、金额、时间及利率确定。被保险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调整过缴纳养老保险费类型、金额及利率的,应将不同类型、不同金额、不同利率的养老保险费合并计算后再确定其领取标准。

二、养老保险的领取期限

1、养老金的领取保*期为10年。

2、被保险人未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死亡,其养老保险费本息全部退给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一次*全部付给其生前所在村委员会或者生前所在单位,用作被保险人的丧葬费和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3、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期间不足10年死亡的,剩余年限的养老金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领取;无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的,一次*付给其生前所在村民委员会或者生前所在单位,作作被保险人的丧葬费和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4、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时间满10年仍健在的,继续按原标准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当月止。

5、被保险人未达到领取养老金的规定年龄,但生活确实很困难的,由本人申请,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代办)机构审核,报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从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适当借支。

6、养老金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7、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代办)机构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被保险人的养老金

第8篇:在企业上班的职工应该缴纳多少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

例如:小李在万州一家企业上班,每月*5000元,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费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5000元×20%=1000元/月,个人应缴纳5000元×8%=400元/月;

医疗保险费,单位应缴纳5000元×[8%(基本医疗)+1.5%(大额医疗)]=475元/月,个人应缴纳5000元×2%(基本医疗)+5元(大额医疗)=105元/月;

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5000元×0.5%(工伤费率分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并实行浮动)=25元/月,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费,单位应缴纳5000元×0.5%=25元/月,个人不缴;

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纳5000元×0.5%=25元/月,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5000元×0.5%=25元/月。

如果小李的月平均*超过上年职工月平均*300%,即高于5616元×300%=16847元,超出部分不计为缴费基数,单位以16847元为基数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如果小李的月平均*低于上年职工月平均*60%,即低于5616元×60%=3370元,

第9篇: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切实为企业减负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发生的工伤等进行补偿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五险中的强制参保险种,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目前,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企业的经营负担较重。

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鼓励企业在降成本、增效益基础上让员工得到实惠,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精神,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工伤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丹阳市属于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各类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在原基础上下调20%,即原八类费率0.6%、0.8%、1.1%、1.4%、1.6%、1.8%、2.0%、2.2%,依次调整为0.48%、0.64%、0.88%、1.12%、1.28%、1.44%、1.6%、1.76%,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按照丹阳现行的最低缴费基数2940元/月计算,阶段*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后,

第10篇:企业养老保险答疑

导语:企业养老保险是如何计算的呢?下面是企业养老保险答疑,欢迎参考!

1、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执行(附表)。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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