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知道权普法务是做什么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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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2015年法务中心工作总结与2016年工作要点

2015年建设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结构调整,产业转变,强化项目管理开展工作。一方面,对已有的诉讼进行管控,降低公司损失;另一方面,整理各项目情况,对外欠我公司工程款以及侵犯我公司权益的情况积极展开起诉维护公司利益。

一、2015年法律事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了法律诉讼案件和经济纠纷的管理工作。 2015年,在公司组织机构改革中,法务中心作为一个办事部门被单独出来,并由董事长亲自主管,可见公司对法律事务的重视也凸显了目前公司面临法律纠纷的法律压力以及处理法律事务的重要。据梳理统计,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止,建设集团公司机关和各项目部分子公司历年累计诉讼和纠纷案件**起(包含*起我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其中,已结案件**起,未结案件**起;2015年新增案件(从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21起,其中,已结案件**起,未结案件**起。从涉案类型上来看,主要有买卖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借贷纠纷以及租赁合同纠纷等,尤以前两种类型的纠纷为甚,占所有纠纷的**%。从案件的成因上看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业主无法完成对我公司的工程款支付,典型的是**项目以及**项目,另一方面是公司管理不到位,尤其是对公司印章以及对外合同的管理不到位造成诉讼,典型的是**项目以及之前**项目。

(二)对已有案件积极应对,降低公司损失。

截止到2015年12月,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公司法务中心和律师的共同努力,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下面我将分别按项目来说说几起比较突出的案件:

1、**项目经过努力工作,未结案件已经从当初的**起变为如今的**起,这**起中有两起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所以目前**项目诉讼压力较小。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对**项目后继诉讼保持乐观,因为进入2015年11月**项目又新增了*起诉讼,为了防止陆续会有新增案件的发生,在2015年*月*日,由当时的路桥公司组织,法务部工作人员和公司聘请的专业律师参加的专门针对解决**项目几个未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和**项目案件的会议,会上基本达成共识,就**项目,一是要积极启动对业主的结算,如若不行还是应该走法律途径;二是要积极完成对下各施工队等的结算;三是要和项目合作人进行商谈使已发生和将要发生的纠纷得到更好的解决。目前,对**项目诉讼问题的解决基本遵照这三点向前推进。

2、**分公司因为**项目已经接到法律诉讼*起,后续公司因此项目被诉的风险极高。目前,通过公司领导以及法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多次赴项目所在地同业主、之前分公司经理、此项目合作人以及法院法官,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已积极解决*起案件,另外**起案件,一件已经由法务中心工作人员赴**开庭并由法官当庭宣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另一起不日将开庭审理,还有一起仍在与业主协商处理。**分公司案件的特点是我公司对此项目的资料极少,开庭时我方基本没有任何可以出示给法庭的证据,这也造成了我们处理这些案件时的被动局面,公司也应该由此反思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模式。

(三)主动出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1、**项目*起案件让公司损失近****万,这里一方面有公司管理疏漏的原因,一方面也有合作人人为套取工程款的原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挽回公司损失,一方面,我们在3月起诉**项目合作人***并***等人,并做了诉讼保全,以诉讼的方式追回***多拿的工程款;另一方面,我们也在努力发现符合法律规定的***等人的犯罪证据,以此保障公司利益。为了**案件的顺利解决,公司领导及员工在2015年多次去往韶关、长沙、石家庄、北京等地不分工作日还是节假日不分黑夜还是白天只要案件能有一点进展我们就拼尽一切。

2、**项目在去年就已经做好了起诉的工作,从今年*月得到法院正式立案,经过两次开庭,到现在双方拿出调解计划期间法务中心工作人员同律师以及主管领导项目经理等人付出了相当大的努力。

3、**项目经过最开始的业主诉我公司索要借款到我们反诉索要工程款到后来业主撤诉,我们正式起诉业主追讨工程款及利息,已经过两年的时间,而今年才算是此案件往前推进最快的一年,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我们打算追加业主两个股东为案件的被告,这在法理上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我们会同律师一起想办法解决。

4、**项目,我们也打算通过起诉业主的方式追要我们的工程款,但由于此项目公司资料甚少,所以打算在此项目其他案件中搜集相关资料为起诉业主做准备。

(四)做好合同审核工作,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没有完善的合同审查机制,法务中心工作人员也是在现有体制下对各部门及各项目送来的合同进行审查。首先,我们会同业务人员充分交流,保证弄懂合同中所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其次,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以期掌握续签优惠和避免重复签约;再次,审查合同内容和流程的合规性;最后,从企业内控的角度审查业务,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提出建议,建议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的同时,根据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自身实际所处的谈判地位加强对合同商务风险的评估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权益。

(五)注重法制教育,法律宣传工作

今年根据公司的发展形势,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讲座活动,虽然公司工作较忙,但是机关和各项目部工作人员还是克服各种困难,在农历新年刚过不久就参加了由法律事务部主办的法律讲座活动。此次活动,我们邀请了与公司有较久合作的律师以及在建筑领域有较深经验的律师前来给大家进行宣讲。通过此次培训教育活动,充分激发了全体员工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也使得大家对自己所处行业相关法律的运用有了较深刻的认识。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涉诉案件档案管理机制

2015年,针对法律事务工作初步建立的现实情况,我们在原有的档案管理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按照项目名称以及时间顺序进行了认真的收集、整理和梳理,通过建立案件台账和统计,做到了案情清楚,诉讼标的明了,当事人情况明确,工作起来心中有数。

二、 2015年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不足

(一)法务工作人员经验不足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对法律理论知识和从业经验要求较高,特别是公司法务人员还需要熟悉建筑行业知识。而对于这一点,法务人员的知识和经验比较欠缺,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合同审核执行力度较弱

公司没有完善的合同审查制度,所以各部门以及各项目部只是把各自认为需要审核的合同提交给法务中心,这不是应有的做法,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查制度以及合同审查流程,并且应对各分子公司以及合作项目签订的项目合同(与业主)、大宗商品买卖合同、大宗劳务分包合同进行整理归档,以期防范后续法律风险。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

1、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查审核完毕后,应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

2、为保证基本审阅质量,审阅时间为:租赁合同2个工作日,紧急的1个工作日;非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对外文件等资料3个工作日;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相对完善的的合同范本。

(三)处理公司涉及的法律纠纷

1、协助各部门、各项目、各分子公司处理对外法律问题,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警示,同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

2、及时恰当的处理出现的法律纠纷及诉讼。

(四)完善法律咨询与风险控制

1、各部门、各项目、各分子公司法律咨询自告知之日起1日内书面回馈,或当场口头反馈。

2、接到员工伤亡或重大诉讼(包括我方起诉与被诉)、重大劳动纠纷、履约纠纷等将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的咨询时,法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意见并追踪处理。

(五)完善法务工作档案的管理并初步建立法务知识库。

(六)加强对公司员工特别是项目经理法律知识的培训,全年组织两次全体员工范围的法律讲座培训。

一、 法务的过程是一个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制度的过程。

二、在第一阶段要把一些小的制度建立起来,将来小的制度集合起来就是大的全面的管理制度。开始的时候虽然多数是被动应对,但被动中要开始尝试主动,比如说一个问题频繁发生,你就应该去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了,要不然,早晚你会被否定掉的,能解决问题的法务是老板喜欢的,能发现问题的法务是老板欣赏的。随着对发生的问题解决的越来越多,你会发现你的工作量在减少,手头的制度在增多,成型的工作在增多,开始的时候往往,你是一个人,当成型的工作增加的一定程度,你可以考虑增加人手了,这时候你的工作也体现出来了,老板一般会同意的。当制度和人力得到积累后,你可以进入第二个阶段了,往往1年2年已经过去了。

三、要考虑业务部门的实际情况,要从帮助他们角度度去考虑,使措施既能避免风险,又不给业务带来很大的麻烦,任何过度的影响业务的建议都不是好建议,即使你的方案多么的优秀和合法,适用的才是最好的,年轻的法务尤其切忌,不然会走入死胡同。只有业务部门的支持,你才能走的更多,只有适合的,你才是好法务。

四、真正的法务工作是从这个题目开始的,我个人认为,一个公司法务工作建立的标志是合同管理办法的实施。这个实施是实际的施行,而不是仅仅制定一个制度,无法去执行。合同管理是法务工作的基础,是真正的法务工作的第一步。

五、合同管理是将法律融入业务的全过程,对公司业务从始至终进行法律监控,化解其中的风险,降低企业的风险。应该是一个全过程的工作,核心应该是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所以,工作应该是动态的而不仅仅是静态的审核或者保管。对合同管理的理解将关系到企业合同管理的形态和内容。

六、资信调查制度;标准合同制度;合同形式制度;合同审查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履行处理制度和合同存档制度。

七、合同管理的目的与法务工作的目的一脉相承--预防和控制企业法律风险,其中的预防更是合同管理的重点。企业的法律风险在合同中的体现可能都认识的比较清楚,比如说合同欺诈、合同陷阱、合同漏洞、合同缺陷、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履行跟踪缺失等等,都是因为合同的原因,导致的企业损失或者隐形损失的出现。那么合同管理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开展的,那怎么开展呢,控制目前存在的,预防将来发生的。怎么去控制和预防?作为控制,必须要了解,并且是详细把握,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有自己的法律分析,那些部门和业务是高风险等级的,那些是中风险等级的,那些是低风险等级的,控制的重点是高、中风险等级的。

八、劝我们的法务,不要入职后就去急着搞什么变革,搞什么制度,有2个问题你必须解决:

1、你的所有解决方案必须建立在业务部门配合的基础上,如果你搞不定他们,你不要动;

2、所有的解决方案必须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你不了解实际流程和运转,你不要动。否则,只有死路一条。在业务和改善之间,老板肯定会选择业务。法务开始的时候都是踌躇满志,总想大展身手,把公司梳理的符合法律,井井有条,殊不知,已经开始犯错误了,世间万物,阴阳相分,一个事物不可能是全部是,也不可能全部是非,允许对立面在一定程度上的存在,是万物的客观规律,对我们的工作也是一样,理想状态是不存在的,某些情况下,必须对一些方面做妥协和让步,但关键必须抓住,事物的大方向必须把握,这就是所谓控制的来源。所以,作为企业法务,是从改良开始的,是一点一点改良来积累质变的。虽然慢了点,但公司的的法律概念就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公司一切的最原始出发点就是盈利,我们的工作也不能背离这个出发点。在碰到一个项目的时候,有些法务说违法,不能做,而有些法务出具了这么做可以法律风险最低的意见。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有2种: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管理性强制规定很多时候违法是没有法律后果承担的,很多情况下公司在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考虑尝试的;即使是效力性的,有些的法律成本跟公司利益是可以评估的,接下来不方便说了,但切记,刑法的规定是高压线,切勿接触。总之,法务要能够评估事务的法务属性,评估法律风险,平衡公司盈利。活用的法律,是实践的法律;活用的法务,是好的法务。

公司法务需要对合同法非常熟悉,对公司的常见业务的合同文本有充足的研究和明确的认识,要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公司业务知识做到了解,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合同,防范法律风险,并向公司高层提出可行的经营性建议:

一、与业务人员充分交流

公司法务人员在收到合同审核任务后,首先应当与合同业务人员进行交流。这样的交流对合同审核工作的帮助是多方面的。 业务员人员对合同的介绍:

1、合同紧急程度和重要性;

2、合同所涉业务是成熟模式还是首次尝试的说明;

3、对合同当事人情况的说明、谁是强势一方的判断;

4、合同谈判甚至是前期执行情况的介绍以及应要求提供的合同背景资料;

5、询问业务人员对合同内容的担心和疑问,

这些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增进了法务人员对合同业务的了解,指明法务人员在其审核意见中需要重点分析和解决的问题,保证了最终的审核意见能够贴近业务实际。

二、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掌握续签优惠和避免重复签约 公司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时,可以在部门档案中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

1、如果是合同续签,检查本次续签的合同与原合同有什么区别,法务人员对原合同的法律意见是什么,送审单位是否采纳了法务人员的意见,若我方作为付款方,是否获得的了续签优惠;

2、如果不是合同续签,则要审查是否存在就同一业务重复签约的情况,是否违反原合同中关于排他性合作的约定。

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不单可以避免重复签约的情况,而且可以在本次审核意见中引用以往法务人员的工作成果,提高审核效率,稳定审核质量,体现审核意见的延续性,保证审核意见的一致性。

三、审查合同内容和流程的合规性

(一)合法性审查:对合同内容是否国家法律的审查;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1)审主体:三证,特许经营,还要求对方有相应的资质、许可。 (2)审注册资本:对方是否有缔约能力?对方承担责任的能力如何? (3)审经营范围:是否超过对方的经营范围?

2、标的:法律对该标的是否有特别的规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其他。

3、合同签订形式 看合同是否需要以招标、拍卖等特殊的方式缔结,尤其是一些建筑工程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采购都可能涉及特殊的和创始签订方式。

(二)合规性检查:对合同的内容和流程是否符合公司的各项内部制度规定; 集团对主要业务和主要流程均有内部管理规定的,法务人员要注意对合同的合规性进行审查,要如熟悉法条一样熟悉企业的内部制度。

(三)实践性审查:对合同的各方面的实际操作性进行审查,以求贴合实际要求。

(1)约定要求详细、明确,做到指向对象具体,比如房屋买卖,食品卫生检疫。 (2)对合同标的为货物买卖的,一定要写明货物的名称、品牌、计量单位和价格. (3)对合同标的是提供服务的,一定要写明服务的质量、标准或效果要求等。否则,一旦纠纷产生,往往就造成“合同约定不明”的状况。

2、数量:是否具体。计较单位是否明确。

(1)质量标准,具体,可行。

(2)验收方式,双方出具书面的验收材料等。 (3)质量保证,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保证。

对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的审查。这种审查主要是帮助企业对对方产品质量的一种表面化理解。企业不应该只相信对方提供的各类许可证和证件,而应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电话咨询、委托异地审查或者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实际审核。

4、价款或者报酬:金额大小写规范,支付期限明确。逾期不履行的后果。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地点方式是否明确,是否公平合理。 (2)履行方式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

(3)不可抗力、合同保密、技术开发、根据实际情况都要有约定。

6、违约责任;需要对潜在的纠纷有较全面的预测,审查违约责任的是否与潜在的违约形态相对应,是否具有实践性。

7、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否有约定,约定是否对己方有利。由于我国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往往宁可在其他条款上妥协,也要取得有力的管辖权的约定。

四、从企业内控的角度审查业务,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提出建议 公司的法务部门是企业风险内控的职能部门。企业风险内控不单单是企业外部交易风险的识别和化解,也包括对企业内部违规违纪等事项的发现和追究。

在审核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时,从业务人员的介绍中得知《施工合同》所涉工程已基本完工。据此,可以判断本工程项目明显存在合同倒签的非正常操作。审查人在审查意见中指出合同倒签直接违反了企业内部的规定,使得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功能大大降低,造成对项目实际操作人员的监督缺乏依据,容易引发纠纷和腐败行为。 外,若有可能法务人员也可以从企业经营的角度为合同业务提供改善建议。例如,在审核捐赠合同时,建议变直接捐赠为间接捐赠,采用向法律明确规定的社会团体捐赠并指明用途的方式,既实现了对特定对象的捐赠,又获取了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以用于申报纳税扣除的捐赠收据。

资信调查: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者直接派人对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也可以通过使馆、对方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律师行、行业协会、合作过的伙伴等,了解其是否讲信用,有无支付能力和财产担保等。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 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多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合同原件保管期限越长越好,最短不应少于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2,因为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对于重要的设备、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等等德保管期限至少应等于或大于它的使用年限。

六、重大合同:重点审核和管理。

1、一般地说,企业的重大合同主要有:

合作发展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

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金额巨大的购销合同等。

2、重大合同签订之前,应派遣考察团进行考察: 考察团: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士+财务人员等的综合组成。 考察内容:

1) 对对方的各类证件、资质和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2) 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

3) 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 4) 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

5) 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

6) 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

当然,以上几个方面的调查核实,因合同的内容侧重也就不同。比如说,如果是合作发展项目,那么对缴纳税费的情况调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进生产线,那么对该生产线的环保限制调查必须要详细化。如果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那么对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审批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设立过抵押担保的调查则要尽可能详细。

3、由于这些合同涉及到企业的重要经济利益,对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把这些合同挑出来,做为合同的重点审核和管理对象,

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应有法律顾问部门的主要人员的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摘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合同,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到合同变更、以及合同违约后的处理,都不可避免涉及到相关的经营风险,本文拟从这几个方面详细剖析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对企业有所裨益。

(一) 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二)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请专业律师审查防患于未然。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仅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

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5、付款条款: 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

A、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款。” B: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____日内付款”。

6、违约责任条款: 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1)约定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约定,只有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但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约定管辖常见的错误有:

A表述不清楚,容易产生岐义,如:“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各所在地法院管辖”;

B 约定由上述五个地方以外的法院管辖; C 约定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普通案件约定由某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 约定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

(2)如果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条款要明确约定某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条款无效。 我国仲裁机构设立的原则:《仲裁法》第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从此可以看出,县一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不设立仲裁机构的。

8、在这里特别提醒!货物所有权约定条款的运用。约定了货物的所有权仍归我方的情况下,我方可以基于物权而拥有请求返还,请求损害赔偿等权利。

9、对于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特别注意:要应势而变,不可以不加审查地完全适用其条款。

(三)、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1、合作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合作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此时要注意:

(1)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应该由我方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2)如果对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争取取得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担保合同:为了防范风险,在与合作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尽量取得对方提供的担保。关于担保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担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哪些财产可以用于提供担保?

依照《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担保法关于该款有除外规定),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提醒注意:我国法律对某些财产的抵押规定必须经过登记合同才能生效。(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

3、哪些人不可以做为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

A 应明确所缴款项的性质是“定金”

定金条款应写明“定金”字样,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于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可以作为预付款,可以要求返还。但不具备定金的性质。

1、将其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

2、及时归档保管,以免丢失。

3、公司应当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规范管理。

一、审核各类法律文书及合同

1、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负责。

2、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审核企业各类技术、经济服务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1、参与企业的兼并、收购、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提出法律建议,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代表公司处理各类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针对公司具体案例,按照管理者的要求完成个案分析报告。

1、开展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工作。

2、整理汇编企业开展业务需要的各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1、参与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

2、负责与外聘律师、法律顾问的联络、配合工作。

1、定期收集总结国家最新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者汇报。

2、对公司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1、担任公司股东会、股东、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法律顾问,公司重大决策性事务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书。

2、负责公司各项法律规范的建立,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调研和拟定,并持续其改进完善。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依法进行,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3、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并有权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4、 列席公司股东会和由公司高管组织、参加的会议,就相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发表法律意见;

5、负责公司的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谈判、签订,对各类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

6、 拟定、修定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

7、 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8、 代表公司处理各类仲裁、诉讼案件;

9、 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违法、违纪、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件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

11、负责制订并审核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12、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并直接办理疑难应收帐款的催收。

审计法务部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一、2014主要工作及成绩

1、法律清欠工作稳中有升。成立清欠工作小组,细化清欠工作范围,合理分配清欠任务,有效总结清欠经验,集思广益,推动清欠工作稳步开展。完成清欠接近1000万,在成员减少的情况下与去年基本持平。

2、合同法律风险管控紧抓不懈。继续完善合同风险管控制度,优化合同审批流程,加强合同审查,全年完成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审查合计600余份,提出修改意见50余条;协助处理公司重大产品质量纠纷索赔案件5件,压缩对方索赔金额近百万元。

3、常抓内部审计,坚持依法治企。全年开展了人力资源配置、外协外包、采购合同适用、销售合同风险等专项审计5次,出具审查报告5份,就公司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供公司领导决策。

1、清欠任务与日常管理职能之间的矛盾,因领导布置的清欠任务较重,部门的管理职能就相应变弱,造成一些日常管理工作无暇顾及。

2、调动清欠人员主观能动性的问题,清欠是一项技术活,需要体力、脑力的有效结合,更要懂得人情世故,所以要理解清欠人员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三、2015年工作思路及计划

1、继续加大旧款催收力度,完善内部激励制度。公司要发展,

现金为王,应收账款居高不下,每天都是损失。所以,要加大旧款催收力度,加快旧款资金回笼,防范公司旧款资金风险,减少公司坏账核销,增加公司当期利润。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奖惩结合,发挥清欠人员主观能动性。

2、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谈判,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协助处理公司运转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参与问题的处理和协调,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同时,根据公司出现的问题,建议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的各项运转行为,做到依法治企。

3、跟踪关注重大合同的履行,为重大合同履行全程提供法律支持。重大合同的履行好坏影响着公司主要指标的实现,不管交付还是回款,都至关重要,只有把握合同的主要风险条款和时间节点,有理有据,依法保证重大合同的履行。

4、注重公司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的风险意识培养,共同铸就企业风险防范城墙。从近两年看,公司有些人员法律风险意识不强,公章管理不规范、出具的法律文书不严谨、有些重大的函件未经法务部审查就加盖公章,在处理纠纷时使公司处于不利地位。

本人在公司做了法务工作将近七个月了,回顾这大半年来,将自己的主要做的法务工作写个小总结,用来自勉吧:

(一)合同起草、评审工作

合同评审与起草是法务部最基础的业务,经过几个月的不断加强训练,对公司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格局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各部门各类别的合同评审基本功已经具备,但评审质量与效率还需要加强,另外还需要不断提高合同起草尤其是大型合同起草的能力。 1.几个月来,主要参与了材设部门以及搅拌站的各类购销合同、工程部门的各类施工合同、承包合同、开发部门的各类技术合同以及企划部门的各类广告合同等数以百计的合同的评审工作。在合同评审中能够发现合同中问题,最重要的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履约保证等条款,其实这个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流程,在签订合同前让法务查看,可以大大提高合同履约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2.起草的合同包括小额的购销合同、小型发包合同以及总经办要求的各种设计合同。虽然说是自己起草,事实是上网或利用自己以往的资料档案也能找到类似的合同,修改到能运用到本公司实际的合同。

(二)诉讼、仲裁、非讼以及其他工作

1、诉讼和仲裁方面,由于公司有专业的法律顾问单位,而目前来

说我仍在学习阶段,公司七个月来仅单独处理了一项仲裁事务,让当事人双方庭外和解,未让公司造成损失。此外,协助销售部门解决一些客户日常的法律常识问题以及处理一下石桥铺和嘉茵苑租客遇到的状况也为我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我知道我的工作能力还深有不足,以后会继续跟从许律师学习,提高自身的各项能力。

2、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负责公司所有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公司各大小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工作,目前各种合同档案均已分类标号,井井有序,会议纪要也根据总经办的要求在提高效率与质量。

3、下一阶段自己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

(1)来年公司的各组团都要开工,工作量大大增加,而我相信熟能生巧,所以我需加深对公司经营业务流程的认识,在合同评审的时候才会更专业更加有效率。

(2) 需要加强自己的谈判合作能力,努力学习跟踪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多研究网上的判决书,让自己的思维与法律跟贴近,我相信那样也是一定会有进步的。

    信用卡逾期超过三个月银行是可以起诉你的,并且会要求你一次性还清欠款。但是你已经还了一部分,你还是尽量和银行协商,表明你的还款意愿,不是不还,可以协商一下还款方案。建议你尽早把钱还上吧,还清之后再处理你这个征信黑名单,如果不处理的话,会严重影...

    信用卡逾期超过三个月银行是可以起诉你的,并且会要求你一次性还清欠款。但是你已经还了一部分,你还是尽量和银行协商,表明你的还款意愿,不是不还,可以协商一下还款方案。建议你尽早把钱还上吧,还清之后再处理你这个征信黑名单,如果不处理的话,会严重影...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

    基本是可信的你的信用卡的债务应该已经被银行打包卖给催债公司了,催债公司有权减免部分欠款金额的, 现在银行对小额欠款一般都打包卖出去,懒得起诉了,你可以和催债公司再协商讨价还价试试,也许还能有点优惠, 你要工作证干嘛?  又不会让你打款到陌生...

    可信,银行等信贷公司都在使用第三方催款。  银行委托第三方催款是合法的。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  实施催收外包行为的银行业务金融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我觉得如果你实在还不起了,又没有恶意逾期,你强烈和你我贷协商还款,应该还是有点用的吧。不过这个我说的不算,但是我有过这方面的经验,是一个其他网贷,我逾期了2天,对方就来和我沟通,我就和他们协商还款,减免了一部分。具体你还是要打你我贷客服电话...

护航助企纾困漕河泾开发区举行线上“ 沙龙”
2022.06普法学法懂法知法

6月28日,由徐汇区司法局虹梅司法所、徐汇法院“甘棠树下”社区 工作室和虹梅街道营商办主办的“法治护航 助企纾困”漕河泾开发区企业法务线上专场如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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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邀请到了徐汇区人民法院 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王嘉骏,执行裁判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蒋凤莲,在直播间为企业解答在商事合同、员工劳动关系等方面遇到的 问题。活动吸引了虹梅街道漕河泾开发区2000多人次数百家企业在线参加并参与问答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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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筹备期间,主办方通过在线问卷等方式,广泛收集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

答疑解惑#关于企业遇到的那些“法律问题”#
“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导致迟延履行债务,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实践上企业需要如何渡过难关或与债权人协商?”“合同履行受疫情影响遇阻,一定可以用‘不可抗力’来免责吗?”“现金流紧张,合同付款超过约定期限,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帮助企业争取时间?”

“公司办公地点可能要到远郊,如何合理合法地变更工作地点,不至于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我们公司只有小几十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我们此前一个个和员工沟通后,在微信工作群内发布员工协商变更劳动报酬、调整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轮岗轮休等,利用投票程序表决通过,是否符合程序?现在还要补什么流程吗?”

基于前期调研,王嘉骏庭长从担保层面法定代表人行使代理权的法律效力、合同效力判断规则、清算责任的推定和违约金调整等几个具体方面切入,解读了“疫情背景下商事审判的新动向”,帮助企业提升风险应对和防范能力。

蒋凤莲法官则从员工劳动关系的角度出发,从处理原则、劳动合同和共享用工等方面释法说理,详细说明了关于涉疫劳动争议纠纷的基本原则和解决方法。

两位法官的精彩分享,也吸引了不少企业法务代表在线互动提问。近年来,徐汇法院依托“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深入园区和企业,及时回应企业需求,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虹梅司法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如何使企业、员工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虹梅街道与漕开发先后成立漕河泾开发区联合调解中心、法治共建委员会,整合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提供“零偏差”的“精诊把脉”。接下来,将继续围绕企业法务群体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问题,以需求定主题,邀请专家举办主题研讨会、沙龙等,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法治保障助力园区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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