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小学招生营业执照符合要求吗?

  2022年丹灶镇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指南

  根据《南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2】63号)的精神,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结合我镇公办中小学学位供需的实际情况,在满足丹灶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的基础上,再按照先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顺序,安排符合入读条件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我镇公办学校。现为做好2022年我镇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按照全国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小学一年级只招收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凡曾入读并已录入学籍的,一经查证,取消在我镇的入学资格。

  (二)初中七年级新生:招收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2022年丹灶镇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二、生源类别及报名方式

  (一)户籍生:指2022年4月15日前拥有丹灶镇户籍,且小学一年级为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二)政策性借读生:指符合政策性借读生认定条件中任何一条(见《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且在我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适龄子女。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广东社保-网上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网上服务”查询

  可打印: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机关养老、职业年金)

  以上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丹灶镇公办学校的,在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系统报名(电脑报名网址:/,手机端用户可微信关注南海教育公众号nhjyjwx;报名时间:网上报名的期限内7:00—22:00,报名时请使用广东省内手机号码)。

  注:以上两类生源申请入读的,在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系统报名

  ●手机版入口:(请在微信端打开)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的期限内7:00-22:00,报名时请使用广东省内手机号码)。

  (三)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指按照《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的规定,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人士的适龄子女,列入积分申请入学范围,具体情况咨询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办理报名。

  (一)首先安排户籍生入读户籍所属学区学校。

  (二)其次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入读。政策性借读生报名学校不一定是入读学校,由镇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全镇公办中小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调配。不接受调配的视为放弃学位。

  (三)最后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生)入读。在完成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的招录后,学校如果仍有剩余学位,则按剩余学位数安排普通借读生入读。普通借读生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即止。积分未入围没有被录取的,请自行回户籍地报名入学。

  四、户籍生学区划分及报名要求(被南海实验学校录取的除外)

  (一)户籍生按照招生学区范围安排入学。镇内户籍生如在镇内非户籍学区范围购房并居住,需要申请镇内跨学区入学的,网上报名时先报户籍学区范围的学校,同时向户籍学区学校提交跨学区入学申请【提交材料包括:跨学区入学申请表(可在各学校门卫室领取)、跨学区想入读学校区域的父或母的户口本或住房证明和近一年的水或电的使用凭证】,经学校初审后送镇教育发展中心审批;镇教育发展中心视学校学位情况以及申请理由是否充分进行审批;如审批不通过的回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二)对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本镇户籍新生,不确保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就读,将由镇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读。

  (三)报读南海实验学校的户籍生,不影响其同时报读符合自身条件的原户籍地划分所在学校;报读南海实验学校的新生如通过了网上资格审核并不等于被该校录取,是否能被该校录取,由南海实验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该校招生方案逐批次录取,录取结果以学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户籍生报名时须准备的材料:《南海区学生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

  1.小学一年级新生:今年入学时暂不收取查验证明,9月入学后统一由学校收取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再交到金沙医院三楼防保科开具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

  2.初中七年级新生:镇防保科预防接种系统中有资料的,查验证明将由在读小学发到学生手上,升学时交给录取的初中学校;若个别学生在系统中没有资料,则需要家长带接种证到金沙医院三楼防保科开具证明。

  五、政策性借读生报名地点及要求

  (一)政策性借读生逾期未报名或在规定补充材料的时间内材料不全者,不再接受申报。

  (二)政策性借读生网上报名时须准备下列材料:

  1.父母身份证、父母与子女的户口簿原件,若父母和子女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或户口簿体现不出父母和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出生证或其他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

  2.对照《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中申请类别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南海区学生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

  (1)小学一年级新生:今年入学时暂不收取查验证明,9月入学后统一由学校收取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再交到金沙医院三楼防保科开具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

  (2)初中七年级新生:镇防保科预防接种系统中有资料的,查验证明将由在读小学发到学生手上,升学时交给录取的初中学校;若个别学生在系统中没有资料,则需要家长带接种证到金沙医院三楼防保科开具证明。

  所有证件、证书、证明有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时再通知提交,没有通知则不用交纸质材料,但需要提交时都必须按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要求用A4纸。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在我镇公办学校的入学资格。

  六、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申请积分入学的普通借读生,在4月25日-5月13日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并领取申请表,5月16日-5月24日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镇教育发展中心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即止。取得学位的,由镇教育发展中心统筹安排其入读可提供积分学位的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八、办理积分咨询电话

  丹灶镇各村(居)办理积分咨询电话。

  另:2022年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方案,将于6月25日前在各公办学校门口的宣传栏和“丹灶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发展中心。

  咨询和投诉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教育发展中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南海入学】,可获取南海区公办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入口,系统操作指南,各镇街招生政策和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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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加快、外来人口增加、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我区部分区域生源增长较快,少数区域内出现了适龄儿童入学难现象。为有效引导家长理性购房迁户,有序分流生源,保障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促进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以及《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的通知》(繁教〔2020〕90号)精神,现就我区2022年城区公办幼儿园、小学招生预警如下: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预警

城区原有公办幼儿园11所(含峨山幼儿园),2022年将计划新增2所公办幼儿园,预计新增学位50-100个,城区公办、民办幼儿园总学位富余,但公办幼儿园学位仍然紧张。

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11)中提出,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安徽省教育厅也提出相应要求2021年,我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8.6%

根据布局规划,城东新区戴店区域(原化肥厂地块)新建城关五小,将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正式招生。

届时,城区共有7所小学,学区划分将进行调整。具体招生问题详见《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问题的公告》

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的通知》(繁教〔2020〕90号)精神,现将2022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报名类型及入学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房产(完全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都属城区建成区(含城东新区,简称城区,下同),房产所有人和户口簿户主均为法定监护人(父母),且均符合就近入同一所学校的条件。

户籍为村居户口,房产为自建房的,还需出具自建房相关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必要时上门核查。

房产为夫妻双方共有,但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父母)有任何一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2.只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父母)只具有城区户籍而无城区房产的,需提供:户口簿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上的户主须是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外)祖父母。

3.只有城区房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不具有城区户籍但具有城区完全房产。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夫妻双方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房产证未办理的,需提供经不动产管理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

若使用适龄儿童(外)祖父母房产作为入学地址,(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父母)和本人需在同一户口簿上,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需提供城区无其他房产证明。无法提供无房证明的,具有城区户籍的视为第2类,非城区户籍的不予登记。

拆迁安置协议已签订,符合不动产登记申请条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拆迁安置还未取得房产证(尚未符合不动产登记申请条件的)的需提供: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拆迁、安置协议和安置款结算凭证三份材料。

购买二手房的,报名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4.经商务工。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城区经商(务工)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提供其父亲或母亲务工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及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的时间,截止2022年6月30前,至少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和租房协议。

上述所提不动产证(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应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购房合同取得的时间应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营业执照取得的时间应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

二、严格区域管理、划片入学、严禁择校

2022年,区教育局将根据生源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安排就近入学。分校将分四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两个一致”人员按户籍地址和入学房产地址安排就近入学;

2.第二批次:只具有城区户籍,按户籍地址安排就近入学;

3.第三批次:只具有城区房产,按房产地址安排就近入学;

4.第四批次:在城区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1.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城区学校均需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程序,按分校原则进行分校后入学注册。网上报名信息需真实、完整、准确。如果提供不实和虚假信息的,网上报名无效,教育局有权将其子女退回户籍学校就读或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入学申请人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属于报名类型第1、2、3类,因故未及时进行网上报名的,可在现场审核时办理补报名手续。超过报名时限,但符合补报名条件的,在办理手续后,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网上报名表格填写指南

1)报名类型:分“两个一致”、城区购房、城区户籍、经商务工四类。请慎重准确选择,这将影响到你的子女划片分校的批次。

2)新生身份证号必须无误,出生日期必须在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超龄儿童网上无法报名,请在现场信息确认时报名。不足龄儿童入学另行通知。

3)户籍地址请按户口簿首页地址填写完整,户籍不完整的将影响报名类型的认定。

4)适龄儿童家庭住址、房主姓名请如实按房屋产权证填写。房产产权证号请填写完整,农村自建房、回迁安置房、新购住房等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请填“无”。城区租房户房主姓名请填房屋拥有者姓名,房主与新生的关系请选择“其他”,住房类型请选择“租赁”。请慎重选择,这将影响到你的子女划片分校的学校。

5)家庭其他成员栏,新生的父母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6)特殊情况说明请填写与学生入学有关的特殊情况、申请意向学校及相关理由。

7)新生入学申请人请填写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联系电话请准确填写。这将影响到你准确获得报名登记号。

四、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引进的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教育股负责解释。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划片对口招生学校核实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和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登记入学。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全覆盖,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划片对口学校入学。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健全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一)区内户籍学生入学

  1.两江新区(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以下同)户籍学生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薄。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及时提供。

  2.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3.继续实行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入学预警机制。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招生范围内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负责做好政策解释,收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稳定接受义务教育,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在两江新区范围内应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居所。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定点接收学校为基础,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区内从业的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辖区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辖区工商部门签发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其他从业证明材料。

  3.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在辖区内购置的房产证明或承租的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单位出具的职工宿舍居住证明。

  4.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小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及时提供。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学位相对宽松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定点接收学校,可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办理入学登记。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招生学校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协助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划片对口招生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四)民办中小学招生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结合优质均衡创建要求,合理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招生管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以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为基础,有寄宿条件的可适当扩大范围,但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或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民转公学校招生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公参民”治理成果。规范整治后转设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民转公学校(即第一双语校、巴蜀蓝湖郡小学、两江新区巴蜀学校),在确保原有协议学生入学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摇号招生模式。民转公学校需根据招生政策,科学合理制定“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六)妥善解决特殊入学问题

  1.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台湾同胞子女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烈士子女可由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特殊人员子女就学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公租房、配住廉租房人员子女由相应的指定学校接收入学(申请入学时,应提供相应的承租配租合同、户口簿或小学毕业证明等),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经核实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4.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区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应在本招生片区内就读的学生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

  1.公布招生入学信息。6月10日前,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区教育局负责指导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拟制“一校一策”招生方案。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均应于6月6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⒉.信息采集和报名审核。逐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学校要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

  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只能选择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应详细阅读相应学校公告的招生简章,并根据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和相关工作要求,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申报民转公学校入读的,应在6月15日至6月17日期间,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完成网上信息采集。6月18日至19日,由区教育局对申报入学学生信息进行核实,符合报名条件的,纳入摇号范围。

  申请其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入读的,应在6月15日至6月19日期间,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 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申报民转公学校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小于等于摇号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超过摇号计划的,由区教育局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学生家长应于6月20日18:00至6月21日18:00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并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转公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回到户籍所在地向划片对口招生学校申请入学,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校不得拒收;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按程序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申报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市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的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6月26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7月30日前,公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两江招生】可获2022两江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民转公、随迁子女),报名时间、材料、划片范围,直接进入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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