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对甲状腺乳头状癌有理赔吗

前言: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保险合同终止。重大疾病风险是众多疾病风险中最严重的一种。以上为您带来的是重大疾病保险的投保案例分析。

盘点八大重疾险理赔案例

  很多人在接到销售人员推销的重疾险电话时,都会想到了保险是骗人的问题,对此,我们可以静下心来想想,您是否真的被保险骗过?在听说被人被骗的时候,您是否真的深入追究过,别人所购买的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是否涵盖当下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为大家盘点八大重疾险理赔案例,希望可以纠正大家对保险的偏见。

  一、陈先生肝癌重疾给付案  2001年8月,投保人陈先生为其本人投保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终身保险5万元,投保年龄33岁。
  2006年12月,被保险人因肝胆部剧痛,在中山肿瘤医院住院,行肝介入化疗,出院诊断:原发性肝癌。经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免交以后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二、陈女士宫颈癌重疾给付案  2003年4月,投保人陈女士为其本人投保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15万元,投保年龄29岁。
  2006年9月,门诊TCT示CIN3累及腺体,部分组织浸润,到中山肿瘤医院住院,行子宫切除术,术后病理示宫颈鳞癌。经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万元,保险合同终止。

  三、廖先生食道癌重疾给付案  2003年10月,投保人廖先生为其本人投保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终身保险5万元,投保年龄48岁。
  2007年6月,被保险人在梅县人民医院行纤维胃镜检查示食管中段鳞癌,到广医三院住院,行放疗+化疗,出院诊断:食道中段鳞癌。经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条款规定,我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免交以后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四、何女士睑板腺癌食道癌重疾给付案  2003年7月,投保人何女士为其本人投保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康宁终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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