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洲石路翻身工业厂房G1(1-3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518040)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里16号琨莎中心23层(100027)
保荐代表人:刘景泉、刘顺明
联系人:姚浩、刘顺明、彭捷、何锋、张睿鹏
3、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5层 (10002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518026)
经办律师:李建辉、支毅、牟奎霖
4、保荐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100032)
经办律师:王立华、刘艳、史振凯
5、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1、2、3室(200002)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七号楼电梯十层(100039)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云成、刘季
6、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1栋13层(100044)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赵俊斌、孙彦君
7、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518031)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1-001号(100004)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
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它权益
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外,
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
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以电脑为代表的3C电子产品行业具有集中度高的基本特点,2008年度,全球
电脑前五大品牌市场占有率超过50%,全球手机前五大品牌市场占有率近80%;另
一方面,3C行业采用零组件生产模式,由零组件厂商、EMS厂商和品牌厂商组成
的供应链整体性非常强,终端客户需求通过高度集中的下游品牌厂商和EMS厂商向
上游零组件厂商传导,集中采购和集中销售是行业通用模式。
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6月,公司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合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形成
公司由立讯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形
(一)2004年5月公司前身设立
2004年5月13日,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设立外资企业“立
讯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的通知》[深外经贸资复[号],同意香港立
讯在深圳投资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同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具《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外资证字[号],批准香港立讯在深圳投资设立立
2004年5月24日,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独
粤深总字第313049号],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外商独资企业(港
依据深圳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6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光明验资报字[2004]第210号]和2004年7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光明
验资报告[2004]第254号]验证,立讯有限的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已分期缴足,
(二)2006年11月增资
2006年11月10日,立讯有限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将立讯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6年11月14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立讯精密
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外资宝复[号]批准此次增资事宜;
同日,立讯有限取得《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根据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11月2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深联
创立信所(外)验字[2006]第025号]、2007年3月13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深联
创立信所(外)验字[2007]第005号]和2007年4月2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深联
创立信所(外)验字[2007]第016号]验证,截至2007年4月20日,立讯有限的股
东香港立讯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已分期缴足,全部为货币出资。
2007年4月28日,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资本港币8,000万,实收资本港币8,000万,公司类型为外商独资企业(港资)。
(三)2007年11月增资
2007年11月2日,立讯有限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将立讯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7年11月6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出具《关于外资企业“立讯精密
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外资宝复[号]批准此次增资事宜;
次日,立讯有限取得《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根据深圳华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11月1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华
验证,截至2007年12月18日,增加出资港币4,.cn
基于连接器行业的特点,客户一般通过订单的方式提出产品需求,之后公司
便根据订单安排生产和供货;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了框架性销售合同。
2007年12月31日,公司与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原材料采
购规范契约书》。合约的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供应方式。契约书中约定了三种方式,主要采用订单模式,甲方以
发出订单之方式向乙方订购或定做产品,订单里载明品名、规格、料号、交期等。
2、价格及付款。乙方保证其所供应或承制的产品的价格未高于其他类似交
易条件之客户所要求的最低价格。甲方于收到产品及请款单、发票后,以票据或
其他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3、有效期。合约有效期限自合约生效日起一年。如任一方未于期限届满前
九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不再续约,本约自动延长一年,此后亦同。
2009年10月23日,公司(供方)与深圳市中兴通讯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需
方)签署了《供货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供货。需方通过招标或洽谈,综合考虑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货期、
服务等因素,确定供方的供货份额,以确定供需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价格调整。(1)在同一时期及类似的供货条款情况下,如果供方以更低
的价格提供其他用户时,必须立即调整供给需方的价格并通知需方。(2)在实
际供货数量比预测数量发生较大增长时,供方同意根据需方要求重新洽谈或招标
价格。(3)若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供需双方均有权要求重新确定协议价格。
3、有效期。协议于2009年10月23日签订生效,有效期至2010年10月
23日,在供需双方都没有提出终止的情况下,本协议持续生效。
(二)框架性原材料采购合同
对于原材料的采购,由公司统一向供应商提供《原物料采购规范契约书》,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此契约书是采购意向性协议,主要就产品的提供方式、风
险承担方式、产品价格标准、付款及运送方式、质量保证等基本权利义务作出约
定,采购的数量、规格、价格、付款、交期等具体要求以订单或送货单为准。公
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现行有效的采购合同如下:
扬明精密塑胶五金电子有限公司
东莞市常平华裕电器配件厂
富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亿钛达工业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承诺或者正在履行的对外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涉及或面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发
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
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也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案件。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
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
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
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
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一)备查文件的查阅期间: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洲石路翻身工业厂房G1(1-3层)(51812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518040)
联系人: 姚浩、刘顺明、彭捷、何锋、张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