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书记虚多报自己的苹果树保险亩数违法吗?

征收果园有补偿吗2020果园征地补偿标准你拿多少钱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规划,很多大型工程都会占用到农村的土地,因此这类土地需要先征用,并且给予一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后才能使用。据了解,农村地区有不少征用的地都是果园,想要征收果园,除了土地的征收补偿外,还需要对果树进行补偿。果树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未经允许,任何单位以及个人都是不可以侵占毁坏的。那么果树补偿多少钱一株?有哪些补偿方式?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2020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我们一起来看看。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0果园征地补偿标准

常见的果树品种(苹果树、梨树、桃树、葡萄树、枣树以及板栗),国家规定了较为明确的补偿标准,对于不常见的果树品种都将其归类为杂果树,其补偿金额相较于常见的果树品种要低一些。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果树征收补偿一般按照政府文件以及当年的果树市场进行估价,当年的按照苗木价,多年的则按照直径、高度、宽度进行估价。但是各地区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亩多于规定棵数的按标准计补,少于规定棵数的则按每棵树对应的单价和实际清点棵数计补。

1、可以采用果树主干的横断面面积来计算果树产量,再根据果品的单价来计算年产值。年产值的3倍即为果树的价值,如果全园树体大小不一,则随机采样(20株以上)来计算横截面积。用皮尺测量出树干(距离地面20厘米左右)的周长,然后根据周长计算出横截面积(用平方厘米表示)。在果树价值评估时经常采用此方法。

2、另一种方法是按照幼苗期、初结果期、盛果期等果树生长周期,每株按照一定价格大体赔偿的(具体赔偿标准根据树种和省份而定)。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赔偿,都要经过当地果树主管部门的评估或鉴定,一般由法院或征地部门委托鉴定才会生效。

综上就是关于2020果园征地补偿标准的介绍,国家征地果树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果树的品种及生长期规定了不同的补偿金额标准,随着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通常补偿金额最高的是果树盛果期,到衰果期赔偿又会减少,补偿金额最低的为果树培育期。遇到果园被征收的种植户朋友,可以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来进行申报,但是如果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抢建等附着物,将一律不予补偿。[/cp]

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怎么算

土地征收是国家政府出于对公共利益的需要,对规定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拆除,虽然会损害到被拆迁人的的合法权益,但是国家还是会依法给予其合理的补偿和妥善安置。下面上海动迁房产律师咨询为你整理了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怎么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怎么算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二、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3、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4、协调裁决。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5、听证制度。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管部门依职权组织的听证,一种是申请人申请才组织的听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以上就是上海动迁房产律师咨询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是根据果树的类别、树龄等条件进行补偿的,法律对此也没有具体规定多少,而且每个地方的补偿拆迁政府和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建议还是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上网搜找法网上海律师,了解更多上海当地法律问题。

果农注意了果园遇到征收,你知道自己能得到多少赔偿吗

相对于普通农作物,果树投入的成本和收益都要更高,正如俗话所说“一亩园十亩地”。如果遭遇土地征收,按照普通土地上的农作物来赔偿,对果农而言是不公平的,果园的征收补偿标准理应具有特殊性。那么果园征收应该如何赔偿呢?

关于果园的赔偿,我们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过法律规定由各地区来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本文从土地征收情况和果树价值两方面来分析果园的征收补偿标准。

一、从土地征收土地的来源方面分析

果园属于耕地的一种,因此依照一般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但同时由于土地来源不同,果园征地补偿的标准会有所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⑴、家庭承包地种植果园:遇到征收时,可以得到的相应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的标准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⑵、其他方式的承包地种植果园:遇到征收时,根据公平原则,可以得到的补偿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相应补偿。例如当事人将承包的荒山加以改良用于种植果园的,在征收时应该将荒山和果园之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间的差异补给果园权利人。

二、从果树当前价值和预期收益情况分析

果树层面的补偿应该包括果树当前价值的补偿和果园预期收益损失的补偿,预期收益的补偿按照公平原则,可以参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来计算,其中一季果实的补偿,可按照市场正常交易价格乘以产量核算。

果树当前价值的补偿一般根据果树的种类以及树龄来判定每株的价值,之后按照“棵属”“亩数”来计算。

果树依据其生长期一般可分为培养期、初果期、盛果期和衰老期四个时期,在不同的生长期不同的果树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在盛果期的时候赔偿是最高的。

下面是2019年5个地方政府征收补偿政策中关于果树赔偿标准的规定。

⑴、湖南省株洲市2019年还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3月22日发布的《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株政发〔2017〕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苗期2000元/亩,挂果前30元/株,挂果后60元/株,零星果树苗按3元/株补偿。

⑵、四川省江油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4月18日发布的《江油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江府发[2017]8号),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幼苗(定值3年以内)6元/株,幼树(定值3年以上)15元/株,初果(挂果3-9年)150元/株,盛果(挂果10年以上)250元/株,衰果120元/株。

⑶、陕西省汉中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5年12月13日发布的《汉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汉政发(2015)45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桃、杏、梨、葡萄、花椒、核桃、石榴、樱桃、柿子等不超过120元/棵,成片补偿最高限额为8000元/亩。

⑷、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10月24日印发了《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增府规〔2018〕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优质水果、龙眼、荔枝等144元-3600元/棵,柿、桃、李、芒果、枇杷、杨桃、青枣、黄皮、优质番石榴、番荔枝、白榄、乌榄等品种90元-450元/棵,柑、桔、橙、柚45元-180元/棵,蕃木瓜元/亩,蕉类元/亩。

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18年12月29日发布了《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南府规〔2018〕40号),自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有效期三年。

木瓜3-25元/株,芭蕉、香蕉3-45元/株,无花果、柠檬、石榴、梅子、万寿果、柿子6-100元/棵,火龙果10-350元/株,芒果树、杨桃树、柚子树、枇杷树、沙梨树20-400元/棵,龙眼树、荔枝树10-4000元/棵。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征收集体土地时,被征收果园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会实施征地行为,果园补偿的具体标准体现在其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

被征收人想了解自家果园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查询。一般征收公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会进行公示,如果没有进行公示果农可以向负责征收项目的管理部门申请公示。

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怎么算

土地征收是国家政府出于对公共利益的需要,对规定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拆除,虽然会损害到被拆迁人的的合法权益,但是国家还是会依法给予其合理的补偿和妥善安置。下面上海动迁房产律师咨询为你整理了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怎么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怎么算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二、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3、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4、协调裁决。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5、听证制度。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管部门依职权组织的听证,一种是申请人申请才组织的听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以上就是上海动迁房产律师咨询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是根据果树的类别、树龄等条件进行补偿的,法律对此也没有具体规定多少,而且每个地方的补偿拆迁政府和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建议还是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上网搜找法网上海律师,了解更多上海当地法律问题。

果农看这里中师告诉你征用果园的补偿怎么算

谈到集体土地的征收,大家总是忧心忡忡,毕竟农民朋友们都是靠土地吃饭的,有的靠耕地,有的靠鱼塘,还有的靠果园,真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近期代理了山东某乡镇30亩樱桃果园征收补偿案和河北某村40亩草莓果园征收补偿案,发现果农在一些政策法规方面了解很少,今天咱们就来说说果园被征用时,

。俗话道:一亩园十亩田,由此可见果园的价值是远远大于普通土地的价值的。那么在土地征收中,征收的土地之上存在果园,又该如何补偿呢?是不是补偿费用也远远高于一般农作物呢?

从土地来分析,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种在自己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集体土地上种植果园,遇到征收时,可以得到的相应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的标准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标准。

第二种通过其他方式承包或者通过土地流转得到的集体土地上种植果园,遇到征收时,根据公平原则,可以得到补偿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相应补偿。举一个例子,承包荒山,通过改良种植果园,遇到征收时,荒山和果园之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间的差异应该给于果园权利人。

从果树来分析,补偿包括:

第一,一季果实的补偿,按照市场正常交易价格乘以产量给予。

第二,果树本身的补偿,补偿参照正常交易的价格,即正常情况下同样大小的果树在市场上的价格乘以株数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可知,在征收集体土地时被征收果园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故果园补偿的具体标准,体现在其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的规定可知,我们可以带着身份证和相应的果园权利证书到被征收果园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局查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了解果园补偿的标准。

果园拆迁补偿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元.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的,建议最好还是咨询当地的农林水利局。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2022年农村土地征收以及苗木果树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果树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应当酌情给予补偿;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果树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树赔偿多少钱,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文件。

二、果树赔偿标准是多少?

1、湖南省株洲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苗期2000元/亩,挂果前30元/株,挂果后60元/株,零星果树苗按3元/株补偿。

2、四川省江油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幼苗(定值3年以内)6元/株,幼树(定值3年以上)15元/株,初果(挂果3-9年)150元/株,盛果(挂果10年以上)250元/株,衰果120元/株。

3、陕西省汉中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这里参考2015年颁布的政策,政策有效期五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桃、杏、梨、葡萄、花椒、核桃、石榴、樱桃、柿子等不超过120元/棵,成片补偿最高限额为8000元/亩。

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政策,有效期5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优质水果、龙眼、荔枝等144元-3600元/棵,柿、桃、李、芒果、枇杷、杨桃、青枣、番荔枝、白榄、乌榄等品种90元-450元/棵,柑、桔、橙、柚45元-180元/棵,蕉类元/亩。

5、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19年政策,有效期三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木瓜3-25元/株,芭蕉、香蕉3-45元/株,无花果、柠檬、石榴、梅子、万寿果、柿子6-100元/棵,火龙果10-350元/株,芒果树、枇杷树、沙梨树20-400元/棵,龙眼树、荔枝树10-4000元/棵。

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怎么算

土地征收是国家政府出于对公共利益的需要,对规定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拆除,虽然会损害到被拆迁人的的合法权益,但是国家还是会依法给予其合理的补偿和妥善安置。下面上海动迁房产律师咨询为你整理了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怎么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怎么算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二、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3、民事诉讼。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4、协调裁决。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5、听证制度。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管部门依职权组织的听证,一种是申请人申请才组织的听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以上就是上海动迁房产律师咨询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土地征收果树补偿是根据果树的类别、树龄等条件进行补偿的,法律对此也没有具体规定多少,而且每个地方的补偿拆迁政府和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建议还是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上网搜找法网上海律师,了解更多上海当地法律问题。

农民不要忽略的补偿,2019年土地征收中果树补偿标准是多少

为了加快城市或是农村的发展,出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征收了大量的土地,为了补偿失地农民,国家出台了政策,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那么,2019年土地征收中果树赔偿标准是多少?

0/1、关于果树赔偿的法律规定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果树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应当酌情给予补偿;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4、果树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树赔偿多少钱,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文件。

0/2、2019年果树赔偿标准是多少?

1、湖南省株洲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3月22日发布的《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株政发〔2017〕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果树的赔偿标准为:苗期2000元/亩,挂果前30元/株,挂果后60元/株,零星果树苗按3元/株补偿。

2、四川省江油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4月18日发布的《江油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江府发[2017]8号),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果树的赔偿标准为:幼苗(定值3年以内)6元/株,幼树(定值3年以上)15元/株,初果(挂果3-9年)150元/株,盛果(挂果10年以上)250元/株,衰果120元/株。

3、陕西省汉中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5年12月13日发布的《汉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汉政发(2015)45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桃、杏、梨、葡萄、花椒、核桃、石榴、樱桃、柿子等不超过120元/棵,成片补偿最高限额为8000元/亩。

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10月24日印发了《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办法》(增府规〔2018〕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果树的赔偿标准为:优质水果、龙眼、荔枝等144元-3600元/棵,柿、桃、李、芒果、枇杷、杨桃、青枣、黄皮、优质番石榴、番荔枝、白榄、乌榄等品种90元-450元/棵,柑、桔、橙、柚45元-180元/棵,蕃木瓜元/亩,蕉类元/亩。

5、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18年12月29日发布了《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南府规〔2018〕40号),自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有效期三年。

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木瓜3-25元/株,芭蕉、香蕉3-45元/株,无花果、柠檬、石榴、梅子、万寿果、柿子6-100元/棵,火龙果10-350元/株,芒果树、杨桃树、柚子树、枇杷树、沙梨树20-400元/棵,龙眼树、荔枝树10-4000元/棵。

农村征地补偿:一棵果树能补偿多少钱

农村人每家每户都或多或少土地上种植果树,尤其是自己的农耕地种植成了小树林,那么,你知道在征地中一棵果树能赔偿多少钱吗?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国家征地果树赔偿标准根据果树的品种及生长期规定了不同的补偿金额标准。通常补偿金额最高的为果树盛果期,补偿金额最低的为果树培育期。

常见的果树品种(苹果树、梨树、桃树、葡萄树、枣树以及板栗)国家规定了较为明确的补偿标准,对于不常见的果树品种均归类为杂果树,补偿金额相较常见果树品种低一些。

二、征占农村树林木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宽广,通常家里有院子的都喜欢种上几棵树,以下为征占农村树林木补偿标准:

1.农村白沙树,槐树,柳树等树木

2.农村房屋前后成熟树林木为150元一棵。

果树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侵占毁坏。一旦出现毁坏果树的行为,种植户可让具有评估资质的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出具价格证明,盖章后可用于司法依据。

果树价值认定=果苗+定植费+管理费+产量补偿,果苗普通果树2-5元/株,定植费5-10元株,管理费(土壤管理,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5-8元/株/年,算2年,产量补偿等于单株产量乘市场平均价格乘3年。如:

告知征地情况,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以书面形式农村集体以及农户。在告知后,凡是农民,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抢建等附着物,将一律不予补偿。

五、征地果树赔偿具体标准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20元。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0-18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180-9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50元。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0元。

上述就是中师为您整理的果树补偿政策,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和标准有所不同,所以补偿标准也会有相差,如果在征地中出现纠纷建议您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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