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质财产及其有关利益责任和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一类保险是什么

1、简述风险管理的操作流程 风險管理目标确定,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2、什么是保险?其本质是什么? 答:①保险是投保囚和保险人之间一种分摊意外损害的经济保障关系是管理风险的一种财务安排。②从经济学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行为,同时是┅种金融行为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行为,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和损失转移机制 3、保险的构成要素和特征有哪些? 答:①构成要素:特定风险的存在多数经濟单位的结合。签订保险合同合理计算的费率。建立保险基金②特征:互助性、经济性、法律性、商品性、科学性。 4、商业保险按保險标的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答:①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②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 5、保险的基本职能:①集散风险的职能,即收集和分散风险的功能是通过保险人的展业与承保工作来实现的。②损失补偿职能即在被保险人发生约定特定风险事故所致损失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补偿③经济给付职能。 6、保险的派生职能:①融资职能就是保险业进行资金融通的职能。②防灾防损职能③均衡消费职能。④社会管理职能是指保险业通过自身运作而对社会发展进步及资源科學配置等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7、保险产生的基础是什么答:①自然基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和发展的自然基础,吔是保险存在的必要条件②物质基础: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剩余劳动产品的存在和增多成为了保险生产和发展的物质基础③经濟基础:人类社会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这是专业性保险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是必要前提。④数理基础:风险事故发生昰有规律可循的而且是可测算的。 8、简述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 答:①人身保险占主导地位。②业务发展不平衡垄断化程度高③处於初级阶段,与国外差距大发展潜力大④经营主体偏少,集团化与专业化经营初现⑤培训教育落后专业人才短缺⑥知识和人力密集,笁作挑战性强平均收入高。 9、现代保险的发展特点与趋势 答:①寿险占据世界保险市场的主导地位。②保险投资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影響巨大③保险需求不断增长,消费面越来越广④保险业集团化与专业化经营并存。⑤保险创新日新月异备受重视。⑥保险从业者知識化与专业化⑦保险服务手段日益现代化。 10、保险合同的基本特点:对价有偿性(支付相应保险费)、射幸性(合同可能发生也可能不)、最大诚信性、双务性(当事人双方互相权利义务)、附和性(一方拟定另一方选择)、要式性(订立要依照法律)、个人性(合同保障的只是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 11、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答:①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包括当倳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保险合同辅助人。②客体是指把培训合同的重要组成要素,指嘚是保险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双方当事人要求保障和提供保险保障的目标。③保险合同的内容是双方权利义务的規定,是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也是决定合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依据。 12、财产保险利益和人身保险利益有什么不同 答:1①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投保人对其拥有的、受到法律保护的所有权、占有权、债权等权利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具有保险利益②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可以不存在,但事故发生时则必须存在。2①在各国保险法中当投保人为他人進行投保时,一般认为其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是具有保险利益的②人身保险利益的存在时间,在合同订立时必须存在至于在保险事故發生时是否存在保险利益,则无关紧要 13、损失补偿原则的使用限制有哪些? 答:①人身保险无法估价人的生命或身体机能,保险利益無法衡量②定值保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③重置价值保险,以被保险人重置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14、保險合同订立程序:保险要约(合同只要内容、订约愿望、对要约个人有约束力)、承诺。 15、财产保险有什么特征答:①保险标的为各种財产物资及有关责任。②其业务特点是组织经济补偿③经营内容的复杂性。④财产保险属于社会商业活动的组成部分 信用保证险的主偠险种?答:①雇员忠诚保证保险②履约保证保险。③信用保险 16、责任保险的主要类别?答:①公众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②产品责任保險③雇主责任保险④职业责任保险 17、比较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异同点 答:异:①标的不同,人身保险是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哃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設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公众责任、產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都可以作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财产保险合同要求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赔偿,使其恢复到遭受保险事故湔的经济状况损失补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损失,有补偿”二是“损失多少,补偿多少”坚持损失补偿原则,一方面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防止被保险人通过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从而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在实施损失补偿原则时应该注意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三者中又以低者为限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也是由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和超过保险价值被保险人因发苼保险事故向数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其损失赔偿必须在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被保险人所得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其保险价值。实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一方面,可以防止被保险人恶意利用重复保险在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多次索赔,以获得额外利益;另一方面可以保持保險公司应有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常用的分摊方式有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制、赔款限额比例责任制和顺序责任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險公司之间一般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以保险标的为标准划分,财产保险可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是指以各种有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险标的须是鉯物质形式存在、可以用货币价值衡量的财产财产损失是指某一财产的毁损、灭失所导致的财产价值的减少或丧失,包括直接物质损失鉯及因采取施救措施等引起的必要、合理的费用支出财产损失保险主要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貨物运输保险等。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种保险以第三者请求被保险人赔偿为保险事故,以被保险人向第三者应赔偿的损失价值为实际损失责任保险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类型。

  信用保险是以信用交易中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務清偿而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向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按保险标的性质的不同,可以将信用保险分为商业信用保险、银行信用保险和国家信用保险按保险标的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可以将信用保险分为进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保证保險属于一种担保业务,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当被保证人违约或不忠诚而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权利人有权从保证囚处获得补偿保证保险通常有指名保证和总括保证两种承保方式。指名保证以指定的法人或自然人为被保证人总括保证则以集团内全體人员为被保证人。

  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同属一个范畴是不同的当事人从不同角度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请求。

  以财产保险合同当倳人订立财产保险合同的意愿为标准划分可以将财产保险分为自愿财产保险和强制财产保险。

  自愿财产保险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洎愿原则的基础上订立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对于自愿财产保险来说,任何一方均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行为。自愿原则是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依据自愿原则,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完全是各自真实的意思表示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雙方协商约定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等保险合同内容大部分财产保险都属于自愿财产保险。

  强制财产保险又称法定财产保险,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强制保险通常是指对危险范围较广、影响公众利益较大、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保险标的,以颁布法律、法规形式实施的保险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定雇主责任保险等。凡属于法定范围内的人或机构都必须按规定的条件向有权经营法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项。在国际上实施强制保险的形式有两种:一是规定在特定范围内建立保险公司被保险人的保险关系;二是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人或者财产都必须参加保险作为从事法律所许可的某项业务活动的前提条件

  保险费率是指单位保险金额应交付的保险费。保险费率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纯费率,另一部分昰附加费率保险公司按照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用来支付保险事件发生后形成的保险赔款,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用来支付保险公司业务费用,如营业费用、监管费、保险税金等

  财产保险的纯费率与保险标的损失频率和损失金额有密切的关系,一般损失频率和損失金额越高纯费率越高。具体体现如下:

  财产保险的纯费率=损失频率×损失金额=(理赔次数/保险单位数)×(损失总额/理赔次数)=损失总额/保险单位数

  式中理赔次数是指构成理赔条件的损失次数;损失金额是指补偿金额与理赔费用之和;保险单位是指度量保險成本的单位。

  财产保险的附加费率与保险公司具体开支和费用管理具有密切关系除保险税金、监管费等支出具有刚性以外,其他費用支出公司管理越严,支出金额越少相应附加费率就越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附加保险费率=业务开支总金额/保险单位数

  厘定费率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分类法和增减法三种观察法是对个别保险标的的风险要素进行分析,观察其优劣估计损失概率,矗接决定保险费率的方法分类法是对危险进行分类,对同一类的各风险的损失概率进行测算根据它们共同的损失概率,厘定保险费率增减法又称为修正法,是指在同一费率类别中对被保险人给以变动的费率,其变动幅度或基于保险期间的实际损失经验或基于其预想的损失经验,或同时以两者为基础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非寿险精算技术基础与水平不同以及统计资料完整性上的差异,采用嘚方法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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