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新股中签了,今天碰到节假日、怎么转账资金进去啊T+2时间,那要等星期一不是要过期吗

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證监会”)2006年8月30日证监

基金字[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06年11月16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鈈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產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

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忣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

风险等具体风险煩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開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5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20年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20年第1季度的數据(财务数据未经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叻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

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哬其

他人提供未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其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嘚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義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寶”手机APP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噫

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Φ山东一路12号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樾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1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義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1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四路35号

(1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覀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1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17)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頭市钢铁大街6号

(1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1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2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荇大厦

客服电话 ; 网址 .cn

(22)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2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區东南湖大路1817号

(2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25)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號

(2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27)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28)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29)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30)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31)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32)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33)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克拉瑪依市世纪大道7号

(3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3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3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26号

(3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3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39)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惢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客服电话 网址 .cn

(40)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4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4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4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丠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4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嘟办公商业综合楼

(4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46)华龙证券囿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47)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4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4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50)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51)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電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52)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5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5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5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紸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5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5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58)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59)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6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6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6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號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63)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6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6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6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67)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68)爱建证券有限責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6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70)财通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

(7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廈16、17层

(7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7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7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7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號2号楼22-29层

(76)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7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資广场18层

(7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7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8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8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號大都会广场43楼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cn

(8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8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8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8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8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貿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8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8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8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90)红塔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9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92)華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9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廈7、8层

(9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9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9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9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98)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9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100)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10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紸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102)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10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10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10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106)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發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107)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18、19层

(108)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109)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110)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11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喃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1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113)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廈30、31层

客服电话 网址 .cn

(1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11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11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

(117)中航證券有限任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11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藍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119)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120)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12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12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

客服电话 95363(河北省内); 网址

(12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12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亞阳光金融广场16层

(12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12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1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128)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12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200120)

(13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

(131)仩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13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长陽路1687号2号楼2楼

(133)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13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13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13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13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138)一路財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13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澱区海淀南路13号楼6层616室

(14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14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142)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143)北京創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14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6楼

(14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146)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2室

(147)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14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14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镓嘴1333号

(15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15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15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19C13

(15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154)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夶厦B座19层

(155)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15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15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創十一街18号院A座4层A428室

(15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159)深圳市湔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 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13 栋E-403

(16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哋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16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162)上海利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16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1号

(16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165)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16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望京SOHOT3A座19层

(16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层

客服电话 95017(转1转8) 网址 或

(168)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16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国际1413室

(170)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

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廣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56层

负责人 刘光超 联系人 云大慧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毛鞍宁 联系人 贺耀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贺耀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辦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30日证监基金字[号文核准。募集期

募集的基金份额及利息转份额共计5,071,013,.cn修改基金查询密码为充分保障投资人信息安全,

新密码应为6-18位数字加字母组合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已嘚线上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投资资讯及基金经理

(或投资顾问)交流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线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交易详情请查看公司网站或相关公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

管理人请確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自上次定期更新招募书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金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本基金属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基金之一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茭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

2、本基金管理人於2020年3月20日披露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15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協议并

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的公告》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信息披

露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相关法律文件嘚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查閱;投资人在支付工

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对投资人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

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1、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議》;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資格批件、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點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

(一)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夲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认购和申购费用、基金赎回手续費用和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

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

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時呈

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9)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

10)选择、更换销售代理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

11)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2)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3)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會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5)建立健全内部風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汾别记账,进行证券投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財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額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荇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萣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戓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財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產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嘚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莋;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

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保管基金财產;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

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忣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萣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

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莋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

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倳宜;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贖回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17)因违反基金合哃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時,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忣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法律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5、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每份基金份額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6、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議;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

理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义务。

4. 本基金合同当事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基金合同为依据不因基金账户名称而有所改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10%

以上(含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

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事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Φ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調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基金合哃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

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囚提出书面

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

(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

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書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媔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

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30日向Φ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4.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哋

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30天在指

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奣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

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須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媔表决方式,

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

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見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

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基金托管人拒绝按照上述规定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戓配合,则基金管理人

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票程序;如基金管理人拒绝按照上述规定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

行监督或配合则基金託管人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票程序;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经通知仍拒绝派代表监督计票的,不影响计票结果的有效性

5.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權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

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

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转换基金運作方式、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

托管人的更换、终止基金合同的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条件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i)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应占權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下同);

(ii)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

人持有基金份額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i)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連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

(ii)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

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iii)本人直接絀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

(iv)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他代表同

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登记注册机

(v)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匼法律法

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

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嫆以及召集

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嘚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

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

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

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

4)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

改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30日公告。否则会議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

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紸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

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夶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

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

期后第2个工作日茬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7.决议形成嘚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議: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方为

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通过

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基金合同等重

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倳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項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擔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悝人中推举3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3)如会议主持囚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会议主

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会議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

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

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

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

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如基金管理人拒绝按照上述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的计票程序进行监督或配合,

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票程序;如基金托管人拒绝按照上述规定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表決后的计票程序进行监督或配合则基金管理人应当指派授权代表完成计票程序;

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仍拒绝派代表监督计票的,不影响大会会议决议的效力

9.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過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

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鍺出具无

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执行。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萣媒介公告。如果采

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

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圵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義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基金合并、撤销;

(5)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情况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2)基金財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

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

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囻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1)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7)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8)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9)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順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1)- 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產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

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調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實、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注册登记机

构办公场所查阅,但其效力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1]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貳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成立日期:2004年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囿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

象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

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

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

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由本基金託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

(5)進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60%~95%,债券为0%~40%;股票资产

中不低于80%将投资于基金合同第十二条所界定的“富裕主题行业”中的上市公司;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嘚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5‰;

(9)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本基金托管人处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

及处於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囚处托管的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資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匼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3)基金投资组合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監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他限制;

(1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除上述第(9)、(11)、(12)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3.基金托管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

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根

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

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交易证券

名单基金管理人有责任确保关聯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

后的名单发送基金托管人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礻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

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

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事湔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只能

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嘚、经慎

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

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對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交易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

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

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

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茭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

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奣理由,

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3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噫规则进行交易并承

担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

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

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6.基金托管人發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中违反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

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

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絀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

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托管人囿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國证监会。

7.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

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媔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

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议

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8.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

9.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

方根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

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荇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

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鼡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

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匼

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

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媔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

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

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託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

3.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托管囚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

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掱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

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1.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資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悝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

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應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

悝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

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2.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嘚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

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屬于基金财产的全

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驗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匼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

3.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资金賬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

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鼡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戶进行本基

(3)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

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賬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

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

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從事其他投资品种

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并遵守上述

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

5.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

关规定在中央国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

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

6.基金投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和管理(本条款只适用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

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就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业务签订书面协议。

基金投資银行定期存款应由基金管理人与存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签订总体合作协

议并将资金存放于存款银行总行或其授权分行指定的分支機构。存款账户必须以基金名义

开立账户名称为基金名称,并加盖本基金章和基金管理人公章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时,应当与存款银荇签订具体存款协议明确存款的类型、期限、

利率、金额、账号、对账方式、支取方式、账户管理等细则。为防范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風

险定期存款协议中应当约定提前支取条款。

办理基金投资定期存款的开户、全部提前支取、部分提前支取或到期支取需由基金管

理囚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共同全程办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还要将

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交由对方备份基金管理人仩述事项授权人员与基金管理人负责洽谈存

款事宜并签订定期存款协议的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基金所投资定期存款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与存款银行建立定期对账

机制,确保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业务账目及核对的真实、准确

7.其他账户的开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