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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与南宁市江南区某置业公司(合作建房)定金合同纠纷1周内拿回定金
作者:覃雕发布时间: 来源:浏览量:0
2017年7月29日南宁市横县的于某到南宁市江南区某楼盘选购小产权房,当天签订《合作建房协议》并支付2万元定金协议上注明3天内签订《合作建房合同》并交付首期建房款,否则不予退回定金
2017年8月12日,于某委托覃雕律师代理其与南宁市江南区某置业公司(合作建房)定金合同纠纷经过覃雕律师与南宁市江南区某置业公司的销售负责人谈判,该公司同意经扣除部分手續费后退回定金
2017年8月18日,覃雕律师陪同于某至该楼盘销售中心办理退定金手续提交收据原件后十分钟内收到了退回的定金。
注:以上內容由覃雕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覃雕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广西 - 南宁
我在南宁市兴业广场买了一套房是集体土地合作建房,是开发商租用村民集体土地的三产用地三產用地是办不了预售证的,之前交了2万定金签了认购协议书还没签合作建房合同,这个协议书合法吗现在不想买了,协商退定金时又說扣百分之十手续费这个凭什么扣?他们还说不退给我都可以只是现在好说才同意退的,有法律依据吗这不是商品房,房管局没法管我不知道找什么部门投诉!我能全部拿回定金吗?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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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訟胜算大吗?非商品房收取定金合法吗
案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你好,扣手续费没有法律依据的哦如果还是不还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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