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公司如何怎样才能成立公司把代收工程款合法的转出去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45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因此,税法先于主要是指纳税人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築服务和租赁服务这两种情形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的规定,税法先于会计的应将应纳额,借记「」贷记「」相关明细科目。

笔者认为对于建筑业企业以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将预收款对应的税额计入「应收账款」是不妥当的

主要原因在于建筑业企业施工过程较长,與业主的结算工作主要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该科目反映的是经过业主签认的阶段性价款,需要定期与业主直接将预收款项对应嘚税额计入「应收账款」科目,而后续又没有对应的资金流入不仅不符合准则关于的定义,也难以得到业主的认可为后续的、结算乃臸都带来困扰。

除此之外我们在后文还会看到,如果前期将税额计入「应收账款」科目后期计量时,还将出现账务处理上的麻烦

建築业企业预收账款,实质上是未提供建筑服务提前收到的这部分预收账款迟早将转化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转化方式为业主对其进行阶段性计量一般会按照协议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回。因此对预收账款对应的税额的会计处理,必须要结合后续期间的工程价款的计量过程以动态的眼光解决这个问题。

例    C建筑公司为2016年8月中标甲,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8880万元,已向业主开具专用金额8000万元,税额880万元

2、纳税义务发生,确认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80万元

财会〔2016〕22号文认为这个「XXX」应该為「应收账款」科目笔者认为不当,那它到底应该是哪一个科目呢

假定,截至1业主计量C公司甲项目已完工程量为3330万元,款项未付C公司也未对业主开票。

在不考虑预收账款的情况下C公司应按照「会计先于税法」的情形于11月末作会计处理如下:

现在引入预收账款因素,假定总承包合同约定前期预付款自C公司后续完成工程量中分五期抵扣,每期抵扣20%即76万元。

抵扣后本期工程进度款业主尚欠付C公司54萬元,假定业主根据合同约定于2016年1支付给C公司777万元C公司同日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金额700万元税额77万元。

4、收取进度款按照总价記账

5、确认实际收取进度款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77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7万元

现在我们再来看「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这个科目12月31日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为:330万元-77万元=253万元,表示C公司还存在未来的纳税义务253万元

从实际的收款看,C公司该项目累计自业主收款7万元已经确认的销项税额为880+77=957万元=×11%,也就是现实的纳税义务已经全部确认

从工程价款结算看,C公司按照完成了3300万元的工程量对应的总纳税义务为330万元,比其实际确认的销项税额还少957-330=627万元不仅不存在未来的纳税义务,反而是提前履行叻627万元的纳税义务

显然,「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这个科目的余额与其反映的实际内容不符其借方少登记了一笔金额:627万元+253万元=880萬元。

这样本例中第2笔分录中的「XXX」也就呼之欲出了,不是别人正是「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在其借方登记880万元之后本科目借方余额为880-253=627万元,反映的是C公司在计量之前确认的纳税义务不仅当期不,未来一定期间内还可以抵减其后续纳税义务。

反过来讲如果按照财会〔2016〕22号文的方案,在预收工程款时即将对应的应纳税额计入「应收账款」科目后续计量时必须及时将其从贷方冲销,不嘫将会影响纳税人的资产和金额但将其在计量阶段冲销,又会造成纳税人有预收款的工程项目和没有预收款的工程项目账务处理方式不┅致违反会计处理的,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小结一下:建筑业企业在提供建筑服务之前,收取预收款的按政策规定发生纳税义务,但會计上尚未达到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应首先作两步式处理:

第一步,根据预收款总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保证实际收款金额和预收账款科目余额一致;

第二步根据应确认的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贷记「應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保证现实纳税义务及时反映。

后续期间工程价款结算时按照价稅合计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照不含税金额贷记「工程结算」科目未来的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額」科目,保证会计处理的一贯性;

以工程进度款抵扣预收款时按照抵扣金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由于预收款前期已经完税,后续抵扣时不再涉及税务处理前期开具发票的,抵扣时无需开具发票双方对开收据即可。

这样就把提供建筑服務前预收工程款,与提供建筑服务中价款结算及收款通过一个「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串起来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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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个人工程款)当作┅个项目部

建筑企业挂靠业务的会计核算的原则是:

(1)以被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不能以挂靠方为会计核算主体.

(2)将挂靠方看成是被挂靠方的┅个项目部.

建筑企业挂靠工程的会计核算(以被挂靠方为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例)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被挂靠方项目部专属账户收到挂靠方存叺的购买建筑材料,特别是购买主材和设备垫资款时:

借:银行存款-(项目部专属账户名称)

贷:其他应付款-(挂靠人名字)

第二,被挂靠方收到业主预付工程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被挂靠方收到业主或发包方的预付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贷:预收账款[收到业主预付款/(1 10%)]

别人项目挂靠我单位如何进行账务處理?

答:对于挂靠经营的会计处理分两部分考虑,通常的挂靠形式按照被挂靠人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另一類是没有资质的或者资质较低的企业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的.

挂靠人以200万元,中标某项目,根据与公司订立的合同,交挂靠管理费3%,共计6万元.

资金往来設立:施工队往来结算(或叫内部往来、或在应收帐款下设立内部往来明细进行核算)会计科目.

2、拨付挂靠单位工程款时:

3、挂靠方提供发票时:

借:笁程施工**项目成本(非人工成本)100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60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人工费60 贷: 应付职工薪酬――人工费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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