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采购人可自行采購人选择代理机构构
本报讯 7月1日起厦门市市级预算单位未纳入大宗货物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项目特点委托代理机构采購采购人有能力的,也可自行组织采购这是该市财政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改革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选择办法的通知》明确的。
为落实简政放权实行“宽进严管”,促进代理机构在市场中公平竞争该市制定了《通知》。
《通知》明确凡未纳入大宗货物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委托与项目要求相适应的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采购人有独立编制政府采购文件的能力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可以自行组织采购。
在操作流程上采購人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表,根据项目要求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预算执行表流转至采购办后采購办审核该项目代理机构选择是否合规,按程序完成备案;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后采购人凭预算执行表委托代理机构,统一进入市行政服務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区组织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通知》提出,采购人如遇有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经查证属實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给予限期整改、警告、罚款、暂停代理业务等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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