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漠河市(含图强镇、阿木尔鎮)城乡参保、续保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大署发【2019】47号文件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含学生、儿童)标准為280元。
城乡居民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参保周期实行年预交费制度每年缴费一次,每年10月至12月20日为缴费期预缴下年费;参保居民在缴费期繳费后,自缴费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待遇;首次参保居民应到户口所在社区办理信息录入后在缴费期缴费,自缴费次年1月1ㄖ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没有执行年度预缴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在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只需缴纳個人缴费部分;城乡居民在次年6月30日后补缴当年医疗保险费的需由个人承担当年全额医疗保险费(包括国家、省、县的补助费用)。
城鄉居民医保断保超过一年以上应补缴断保年度的全额医疗保险费。
没有执行年度预缴医疗保险费次年缴费的应在补缴之日起设立等待期三个月,欠缴期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核销
为方便百姓缴纳医保费,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开通了工商银行缴费网点缴费人员提供身份证件到工商银行网点、工商银行手机银行,微信扫码等方式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