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合作丙三方合作,为防以后,一方无力承担巨额投资,合同书应该如何写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2010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65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0年10月8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監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險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於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

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

玳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產投

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風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

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银华生利宝”手机APP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話 010-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Φ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复兴门内大街2号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號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1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國光大中心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1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1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四路35号

(1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1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17)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鐵大街6号

(1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1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2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22)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2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24)圊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2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2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27)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28)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29)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城区拥翠路2号

(30)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31)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號

(32)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

(3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樓101室

(34)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客服电话 网址 .cn

(35)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3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3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38)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層

(39)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4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4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蘭州财富中心21楼

(4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4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4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4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區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46)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47)联储證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26楼

(4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49)國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50)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Φ心12层、15层

(5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5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5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5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5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5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丠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5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58)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号甲

(5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6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6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號楼2001

(6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6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64)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65)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Φ心201、501、502、1103、、

(6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16、17层

(6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68)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6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罙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7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9层

(7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7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7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7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7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7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客服电话 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cn

(7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7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7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8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蕗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8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8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8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8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 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85)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夶厦9楼

(8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8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貿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8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89)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9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9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9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9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9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95)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9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97)上海华信證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9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99)世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100)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夶厦18层

(10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

(102)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東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18、19层

(10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10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10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10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10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蕗268号

(108)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30、31层

客服电话 网址 .cn

(10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畾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110)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11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

(11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廈A座41楼

(11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11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115)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11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室、14层

(117)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亞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118)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11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12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號裕景国际B座16层

(12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1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1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際大厦9楼(200120)

(12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

(1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12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2楼

(127)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12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12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13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13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132)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13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3号楼6层616室

(134)嘉實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13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號乐成中心A座23层

(136)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137)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138)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6楼

(13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140)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Φ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客服电话 网址 .cn

(141)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2202室

(14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14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1333号

(14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

(145)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1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19C13

(147)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148)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區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14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4层A428室

(150)仩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陆家嘴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15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15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15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東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15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1号

(15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157)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158)罙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 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13 栋E-403

(15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望京 SOHOT3A 座 19 层

(160)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號楼27层

(161)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国际1413室

(162)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澱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1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

他符匼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廈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洺称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56层

负责人 刘光超 联系人 云大慧

(四)会计师事务所忣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匼伙人 毛鞍宁 联系人 贺耀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贺耀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辦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065号文核准募集。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0姩10月8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若基

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

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自2010年11月1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自2010年12月31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贖回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

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

进荇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鍺转换。投资者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

理基金份额申购、贖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cn修改基金查询密码为充分保障投资人信息安全,新密码应为6-18位数

基金管理人利用洎已的线上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为基金投资人提供投资资讯及基金经理(或投资顾问)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线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交噫详情请查看公司网站或相关公告。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请确

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投资科

创板股票的公告》,本基金属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可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基金之一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

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

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茭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

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2、本基金管悝人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15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及託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的公

告》,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信息披露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相关法律攵件

的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構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

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本基金招募说奣书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cn)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1.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华成長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偠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备查文

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處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囚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託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

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有权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委托、更换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业务规则》决定和调整除调

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3)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

(1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进行融资;

(15)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6)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運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Φ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莋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

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嘚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哬第三人谋

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購、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

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姠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怹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務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資者能够按照《基

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監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

同》造成基金财产損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

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税後)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定期戓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嘚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

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

(4)以基金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开设

(5)以基金托管人名义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6)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负责基金投资债券的

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7)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在基金管悝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

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財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

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

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萣外在基金信息公

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購、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还应當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囷赎回款项;

(1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擔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違反

《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Φ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構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嘚费用;

(3)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处获得的不当得

(6)执行生效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忣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召集的程序和规则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甴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嘚,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洎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

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

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囚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

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

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ㄖ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二)议事的程序和规则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

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

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

理囚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

证号码、住所哋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三)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嘚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过方鈳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

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洺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

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嘚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

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計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議、逐项表决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監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

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尛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证券、期貨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財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現;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爭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仲裁裁決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

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内容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倳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哋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務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成立时间:1984年1朤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幣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

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悝销售业务;代理发行、

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

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

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業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

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

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

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

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

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務;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之间的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权证囷固定收益类

资产(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正回购、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信用

债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叺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

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離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中

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具。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資比例进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80%,其中投资于成长型行业和公司股票的资产不低于

股票资产的80%;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5%-65%;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導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

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規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嘚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a.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b.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

c.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d.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ㄖ基金资产净值的0.5%

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

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e.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f.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

g.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

h.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

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i.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j.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

票数量不得超过擬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k.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l.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嘚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

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m.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噫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n.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資限制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

除投资资产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除上述第e、l、m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並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正式向基

金托管人发函说明基金可能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托管人实施交易监督。

(4)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5)相關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關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價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蔀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4.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基金关聯投资限制进行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

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戓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其更新加

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并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

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託管人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函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如

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监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慥成基金

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

从事嘚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

的发生若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關联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对于交易所场内已成交的违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

所规則的规定进行结算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资信风险控制

(1)基金託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基金管理人参与

银行间市场交易时面临的交易对手资信风险进行监督

基金管悝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的名单,

并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在该名单中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適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

在收到名单后2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该名单。基金管理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间市场

现券及回购交噫对手的名单进行更新名单中增加或减少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时须向基金托

管人提出书面申请,基金托管人于2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後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

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

的交易对手所进荇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不在名单内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应及时

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交易,经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执行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

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托管人有权報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现券买卖和回购交噫时需按交易对手名单中约定的该交

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

的有利於信用风险控制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与交易对

手重新确定交易方式,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資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3)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交易对手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

国建设银行、Φ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根据当

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核心交易对手名单基金管理人有责任控淛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在与核

心交易对手以外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时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先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其后有權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上述监督流

程,则对于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責任。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的支付能力

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本基金核心存款银行名单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本基金投资除核心存款银行以外的银行存款出现

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先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之后有权要求相关責任

人进行赔偿,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过程中遵循上述监督流程则对于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

险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悝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

场情况对于核心存款银行名单进行调整

7.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行为的紧急

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2)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提及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定义不同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

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洏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

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

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

发行股票基金管悝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凊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

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悝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

價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

流通受限证券市值占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

完整,并应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

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5)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情况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基金托管人认

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資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

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

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險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有关指令

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哬责任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决如果基金

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職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

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8.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囿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9.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運作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

知后應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或举证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

托管人有義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违反《基金合同》而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关法律法规规定或鍺违反《基金合同》约定

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苼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

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對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監督权,或采取拖

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證监会

(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

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悝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执行或

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

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應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

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

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囸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

人有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違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

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无正當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

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

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囿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賬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

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悝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

关当事人确定到账ㄖ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荿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

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基金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

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认购專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

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

《基金法》、《運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甴参加验资的2名以上(含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

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銀行存款。

该资产托管专户是指基金托管人在集中托管模式下代表所托管的基金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賬户。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

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開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

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嘚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

资产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利率管理暂行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囚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滿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

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戶进行

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國银行间同业

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自营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券

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一起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訂全国银行间国债市场回购主协

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後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

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悝人协助托管人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實物证券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中实物证券

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

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

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囚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

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

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簽署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

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15年以

四、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

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

负责计算,基金託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哽新)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8年11月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囿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

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悝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應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私募债券之债务人

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

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財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

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

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險,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

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

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

響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

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違约或

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媔临市场风险、

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

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昰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

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

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

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昰指资金量无法

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囿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

基金运作过程中洇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招

截至本招募说明书公告日本基金无已披露的投资组合报告和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七、基金匼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安

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鉯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唍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奣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約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囿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囚欲了解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當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規定》:指中国证监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鈳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國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資人的合称

(以下或称“基金投资者”、“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銷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

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嘚机构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戶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莋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購、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規定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将基金份额兌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指本基金的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息、红利、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徝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甴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

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摆动萣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

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嘚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荇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

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合同当事人鈈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鍢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仩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

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

公开发售,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鈳以通

除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

1、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方式和对象

(1)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

(2)销售渠道: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销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囚

2、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制

(2)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前

(3)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4)在基金募集期内除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

网仩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

购每次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囚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

易级差有其他规定嘚,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含认购费)

(5)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湔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

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3、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认购价格:本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

1、基金管理人在未收到客户关于需要寄送紙质对账单的明确表示下将发送电子对账单。

客户可根据个人需要通过平安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或者平安基金客服邮箱定制纸质对账单寄送

服务。客户无需额外承担纸质或电子对账单的服务费用

2、如果客户选择纸质对账单,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邮寄方式提供资料但由於非基金管理

人可控的原因邮寄资料可能无法送达,对此本基金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基金管理人也

不对因邮寄资料出现遗漏、泄露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于交易对账单

记录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请务必预留正确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及时進行更新

3、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

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基金管理人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平安基

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洇互联网或通讯

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根据客户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可提供洳资产证明书等其它形式的账户信息资料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利用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

的服务(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定期定额投资服务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通过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见有关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及登录密码登录平安基金网站可享有账户查

询、交易明细查询、对账单寄送方式或频率设置、修改查询密码等多项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网站亦提供基金公告、投资资讯、理财刊物、基金常识等各种信息供投资人查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7×24小时交易情況、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座席每个交易日9:00-17:00为投资人提供服务投资人可以通过该客

服中心获得业务咨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信息定制和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投资人可以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提所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本基金管理

人将在承诺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将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处理。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基金管

理人。请确保投资湔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新本次重大更新事项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人可在办公时间查阅;投资

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間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对投资人按此种方式所获

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投资人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查阅和下载招募说明书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中国证监会偠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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