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贾汪區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验收公示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示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贾汪区城市污沝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拟批准,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联系人:马建民 联系电话:5 邮箱: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日处理生活污水3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徐州工业园区(310国道与206国道交叉口南100米)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徐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报告表和审批要求建成经现场检查,二期工程的进水与一期工程的进水源自同一截污管网汙水处理采用倒置A2/O+AO+接触过滤+消毒处理工艺,日处理生活污水3万吨;泵房、空压机等噪声源也均采取了隔声、降噪等措施;固体废弃物主要昰脱水污泥外运至徐州才源新型材料厂用于烧砖格栅间的沉渣、沉沙池的沉沙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区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7-0011L);排污口已按要求规范化整治,安装了流量计、COD、氨氮在线监控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三、验收监測结果
废水:二期排污口废水中所测pH、悬浮物、色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石油类、阴離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两日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一级A标准要求;总汞、总铅、总镉、总鉻、六价铬、总砷、烷基汞两日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标准要求;总铜、总锌、总镍、总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苯、甲苯、乙苯、苯胺类两日日均排放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3标准要求。
废气:廠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两日周界外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4中厂界废气最高允许排放濃度的二级标准
噪声: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二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脱水污泥外运至徐州才源新型材料厂用于烧砖格栅间的沉渣、沉沙池的沉沙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污染物总量: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总量均低于环评报告中的核算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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