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宝卡个体怎么申请菜鸟驿站请

本协议由您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本协议中协议双方合称协议方,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协议中亦称为菜鸟。

第一条 协议内容及生效 1.1 您应当在使用菜鸟提供电子面单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但无论您是否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只要您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本协议即在您和菜鸟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为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2 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请点击不同意并退出本服务。

1.3 菜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内容一经在淘宝或天猫网站公布,立即自动生效。您继续使用电子面单服务,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第二条 定义 2.1 电子面单服务:是指菜鸟与物流公司合作,由物流公司接受卖家申请后,如卖家订单数量在物流公司通过菜鸟物流宝系统设置的其向卖家提供的可用面单数量范围内,则物流公司授权菜鸟代物流公司向卖家下发物流单号,卖家可在绑定物流面单号后,生成物流面单信息,并通过热敏纸打印输出纸质物流面单的服务。

2.2 卖家:在淘宝网和天猫或其他平台上出售商品的用户,也是电子面单服务的直接使用者,亦可简称为“您”。

2.3 买家:在淘宝网和天猫或其他平台上购买商品的用户。

可用面单号数量,指的是物流公司授权菜鸟可向您下发物流单号的最大数量。

2.5物流宝系统,指由菜鸟提供的物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将仓储、快递等物流合作伙伴的信息系统和卖家系统打通,让卖家能基于卖家系统管理整个物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管理、库存管理、订单管理、结算管理和物流状态管理。

第三条 协议适用范围 3.1您加入电子面单服务的申请经物流公司审核通过后,本协议即在您与菜鸟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如物流公司因任何原因审核不通过,则菜鸟有权不予开通此项服务,本协议不生效。

3.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您于淘宝网、天猫或其他平台开展商品经营活动使用物流公司提供的电子面单服务时,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3.3在协议未生效前您向物流公司采购的机具、耗材及其他因本协议不生效而导致的损失、赔偿或其他责任,菜鸟将不予承担,由您与物流公司协商解决。

第四条 申请加入电子面单服务的条件 您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根据本协议规定申请电子面单服务,但菜鸟不承诺每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能审核通过:

4.1 商家限制:签署了《消费者保障协议》的淘宝卖家;天猫所有卖家;或其他平台卖家。

4.2 类目限制:虚拟、充值等非真实发货类目(如:移动/联通/电信充值、网络游戏点卡、手机号码/套餐/增值服务等)、房产/租房/新房/二手房/委托服务类目、司法拍卖品等不能参与申请电子面单服务。

4.3 其他菜鸟认为需满足的条件。

第五条 电子面单服务内容和卖家义务 5.1 您可通过菜鸟提供的电子面单服务的入口来申请开通电子面单服务,菜鸟会把您的申请通过系统接口流转给物流公司审核;物流公司有权根据自主判断来确认是否给您开通;您在菜鸟平台与物流公司签订的《电子面单服务合作协议》生效后,物流公司将通过菜鸟提供的技术服务向您提供电子面单服务:

5.1.1您在申请开通电子面单服务时,或新增发货地或变更发货地时,都须准确填写您的发货地址,并承担填写错误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5.1.2物流公司同意您使用电子面单服务后,会为您配置可用面单号数量;物流公司有权随时调整可用面单号数量;

5.1.3在物流公司向菜鸟提供足额号段且您的可用面单号数量充足的前提下,您可通过物流宝系统向菜鸟申请面单号,菜鸟审核后将具体的面单号代乙方下发给您;

5.1.4您须按照物流公司约定的电子面单模板来打印面单,确保字体清晰、不擅自修改面单模板,不得使用不符合物流公司要求的面单纸张;否则物流公司有权不揽收您的发货包裹;

5.1.5电子面单服务所需要的打印机,由您自行购买,或与物流公司协商沟通解决;物流公司没有义务免费提供打印机;

5.1.6您开通菜鸟电子面单服务后,不得使用非菜鸟提供的面单号来按电子面单模式发货,不得把菜鸟提供的面单号进行重复发货,也不得把菜鸟提供的面单号提供给其他商家/个人发货,一旦核实您有此类行为,菜鸟或物流公司将有权按照下面规则来进行处置:

(1)菜鸟有权立刻终止您的电子面单服务、并不再对您开通电子面单服务或不再提供物流服务;

(2)菜鸟有权把您的不诚信行为在官网或论坛对公众做宣告,并对您追究造成的全部损失;

(3)菜鸟有权联合淘宝、天猫、聚划算,不允许存在此类不诚信行为卖家参加相关活动。

物流公司是向您提供电子面单服务的主体,菜鸟仅提供技术服务,以便物流公司向您提供电子面单服务,菜鸟对服务的内容及后续产生的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对该服务产生疑问请您联系物流公司。菜鸟有权增加或减少向卖家提供电子面单服务的物流公司,卖家对此不持任何异议。鉴于您的物流信息将通过菜鸟的提供的技术服务送达您选择的快递公司,为了更好的向您提供技术服务,您同意菜鸟及其关联公司对您提供的物流信息进行一定的存储、使用等。

5.3 您明确了解并同意对于买家您是电子面单及物流服务的责任主体,菜鸟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不对您向买家提供的物流服务内容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不对物流服务所涉及的赔偿和其他责任负责。

第六条 退出服务和终止 6.1 本协议有效期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6.2 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协议终止,同时您将退出电子面单服务:

(1)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您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或违反本协议和/或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菜鸟根据本协议约定将您清退出电子面单服务。

(3)您向菜鸟提出退出“电子面单”服务申请,则本协议自菜鸟收到您申请之日起自动终止;

(4)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6.3 菜鸟可在提前15天通知您的前提下,终止本协议。

6.4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菜鸟及其关联公司仍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

6.5如您对上述单方终止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终止合同的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您确认,您在使用电子面单服务过程中所选择的物流公司是商品承运的当事方,如发生包裹丢失(含少件)、破损、物流公司服务态度等问题,您应自行联系相应物流公司协商解决,菜鸟及其关联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7.2 菜鸟提供的技术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菜鸟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同时菜鸟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7.3 因菜鸟是物流公司审核指令的执行者,对于物流公司审核确定的可用面单数量,您不得对菜鸟的执行持有任何异议。同时,因物流公司储备确定的可用面单数量不足导致您所申领的号段无法正常下发的情况,菜鸟亦应从中免责。 7.4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菜鸟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菜鸟和您同意由菜鸟所在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7.5菜鸟可在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您的前提下,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您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7.6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淘宝、天猫、菜鸟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规则、经营规范等文件。这些文件及内容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您与您在服务商设置中选择的物流服务商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本协议中协议双方合称协议方,您在服务商设置中选择的物流服务商在本协议中统称为物流服务商。本协议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为“菜鸟”。

第一条 协议内容及生效 1.1 您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过物流公司审核通过后,本协议即在您和物流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您应当在使用物流公司提供电子面单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但无论您是否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只要您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为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2 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请点击不同意并退出本服务。

1.3 物流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内容一经在天猫网站公布,立即自动生效。您继续使用电子面单服务,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第二条 定义 2.1 电子面单服务:是指物流公司与菜鸟合作,由物流公司通过菜鸟物流宝系统,设置卖家可用面单数量,在可用面单数量范围内,物流公司授权菜鸟向开通此项服务并通过物流宝系统向菜鸟申请物流单号的卖家下发物流单号,卖家可在绑定物流面单号后,生成物流面单信息,并通过热敏纸打印输出纸质物流面单的服务。

2.2 卖家:在淘宝网和天猫或其他平台上出售商品的用户,也是电子面单服务的直接使用者,以下简称“您”。

2.3 买家:在淘宝网和天猫或其他平台上购买商品的用户。

可用面单号数量,指的是物流公司授权菜鸟可向您下发物流单号的最大数量。

2.5物流宝系统,指由菜鸟提供的物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将仓储、快递等物流合作伙伴的信息系统和卖家系统打通,让卖家能基于卖家系统管理整个物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管理、库存管理、订单管理、结算管理和物流状态管理,以下也可简称为“系统”。

第三条 电子面单服务标准 您明确了解并同意物流公司将按照下述服务标准为您提供电子面单服务:

1、您申请开通电子面单服务的入口由菜鸟统一提供;

2、您发起开通电子面单服务申请后,菜鸟通过系统接口将申请转交物流公司进行审核。

1、物流公司必须在您发起服务申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接口向菜鸟反馈是否向您开通电子面单服务;

2、在物流公司审核通过后30分钟内将审核结果回传至菜鸟系统;

3、物流公司审核后有权不对您开通电子面单服务。

1、物流公司可通过系统接口查询您的可用面单号数量,并可通过系统接口调整您的可用面单号数量,以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满足您的实际业务需求,您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1、在物流公司向您提供足额可用面单数量的前提下,您在通过物流公司审核后,菜鸟在您每次发起面单号使用需求时,将具体的面单号代物流公司下发给您;

2、菜鸟代物流公司下发面单号给您后,将把该订单信息(如收发货人地址等)、面单号、以及生成面单号的商家ID、所属网点ID等信息,在60分钟内通过系统接口推送给物流公司,您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3、菜鸟代物流公司下发面单号给您后,将同步扣减您的可用面单号数量;

3.5面单号更新和回收

对于卖家已申请的面单号,在卖家未发货且该面单号未回传物流公司已揽收信息之前,您可以将该面单号取消,并由物流公司根据物流公司的单号回收机制确定您是否能够重新自动获得与取消面单号同等数量的可用面单号数量,具体回收机制由物流公司制定并公示。

对于卖家已申请但超过30天仍未用于实际发货的面单号,物流公司有权对这些单号做取消作废,或物流公司委托菜鸟来取消作废,取消作废后的单号回收机制由物流公司制定。

1、针对您大规模促销活动等情况,经菜鸟和物流公司确认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对您申请面单号的流程做适当的调整,如临时实现您提前申请面单号等模式,以确保您发货;

2、通过菜鸟系统下发给您所使用的面单号,使用范围不限于天猫、淘宝所产生的订单,在您愿意的情况下,其他渠道所产生的订单也可以选择使用,但须用户把订单信息通过系统传递给菜鸟和物流公司。

3、您开通电子面单服务后,不得使用非菜鸟提供的面单号来按电子面单模式发货,不得把菜鸟提供的面单号进行重复发货,也不得把菜鸟提供的面单号提供给其他商家/个人发货,一旦核实您有此类行为,物流公司将有权按照下面规则来进行处置:

(1)物流公司均有权立刻取消您的电子面单服务、并不再对您开通电子面单服务或不再提供物流服务;

(2)物流公司拥有对此类包裹的处置权;

(3)物流公司有权把您的不诚信行为在官网或论坛对公众做宣告,并对您追究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物流公司的其他要求和声明 4.1您不得向物流公司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如易燃物、易爆物、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性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非法出版物、管制刀具等相关法律规定禁寄物品;

4.2您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情况,不能确定的物品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出示有效证明。航空限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陆运交寄。寄件人匿报、隐蔽包装交寄禁寄物品或航空限寄物品,导致物流公司或第三人物品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您应当向物流公司或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3您寄递的快件的包装须适应内件性质,符合运输的要求,否则因您自己包装不符合条件造成的损毁、丢失等,物流公司不予承担;

4.4物流公司可提供保价服务,快件是否保价由您自愿选择。保价的费用、保价赔付、保价物品限额,以及不保价快件的赔偿标准,由您与物流公司另行签订合同进行约定;

4.5如因您提供或填写的收、寄件人名址、联系电话不全、错误,导致快件延误的,物流公司不承担责任;

4.6物流公司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条款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进行约定。双方没有约定赔偿标准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既无约定也无法律规定的,按快递服务标准执行;

4.7寄递快件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等未尽事宜,由您与物流公司通过合同另行约定;

4.8您与物流公司签订和合同或协议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约定的为准。

第五条 投诉服务标准 5.1当您在使用物流公司提供的电子面单服务时,因物流公司所提供服务未达到您预期及影响您业务开展导致发生不满、争执、纠纷时,应先行向物流公司发起投诉,物流公司须在三(3)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的处理。若您不接受物流公司处理结果,由菜鸟介入协调。 菜鸟拥有投诉处理阶段最终判断权,您与物流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5.2您明确了解并同意物流公司是向您提供电子面单服务的责任主体,菜鸟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不对电子面单服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不对物流公司向您提供的电子面单服务所涉及的损失、赔偿和其他责任负责。第六条 协议终止 6.1 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6.2 当您与菜鸟签署的《电子面单服务协议》终止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6.3 本协议终止后,您将不能再通过菜鸟提供的技术服务向物流公司发起电子面单服务要求。

第七条 争议解决及其他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物流公司可在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您的前提下,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您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如今信用卡在生活中已经是非常普遍了,喜欢用信用卡的人不在少数,好多人身上都会有信用卡的,因为信用卡可以在急钱用的时候帮助你。但是现在有些用户吐槽申请信用卡额度低,那么,你知道大额度信用卡怎么办理的吗?

说起信用卡,信用卡对于大家来说是非常熟悉不过了,现在好多人在消费的时候都是喜欢刷信用卡的,信用卡可以先给你消费下个月才还款,所以深受不少人的青睐。但是现在大额度信用卡怎么办理呢?这个问题是不少人最关心的,下面随小编来看看这些方法可以办理大额度信用卡的。

办理大额度信用卡的方法

一、卡的种类要选对:想要申请大额度信用卡首先要知道哪些卡额度高,一般来说,信用卡有普卡、金卡和叁种,普卡额度最低,额度一般在在之间;金卡次之,额度一般在之间;卡额度最高,一般在50000以上,无上限。因此,申请人在时首先要想好自己打算申请多大额度的信用卡。举个例子,如果你想要申请一张2万元额度的信用卡,但是你申请时选的是普卡,那么额度最高也就是,肯定达不到两万;如果你选的是金卡,那么很有可能条件不够直接被拒绝。

二、资料一定要真实:很多人在网申信用卡时不够严肃,填写的资料不真实。比如,有的人明明月收入是叁千元,但是在填写资料时却写成五千。如果被发现申请人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不仅申请的低,还有可能会被银行直接拒绝。此外,填写的信息不仅要真实而且还要准确,有的申请人粗心大意,容易把公司地址写错,或者填写的信息有错别字,这些都有可能导致申请的信用卡额度低。

三、提供足够的财产证明:财产证明不仅仅是收入的多少,申请人在网申时可以尽可能的提供多一点财产证明资料。比如、车辆登记证、、银行流水等,一般来说,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这些资料,信用卡额度都不会低。

本协议由您与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本协议中协议双方合称协议方,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协议中亦称为菜鸟。

第一条 协议内容及生效 1.1 您应当在使用菜鸟提供电子面单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但无论您是否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只要您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本协议即在您和菜鸟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为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2 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请点击不同意并退出本服务。

1.3 菜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内容一经在淘宝或天猫网站公布,立即自动生效。您继续使用电子面单服务,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第二条 定义 2.1 电子面单服务:是指菜鸟与物流公司合作,由物流公司接受卖家申请后,如卖家订单数量在物流公司通过菜鸟物流宝系统设置的其向卖家提供的可用面单数量范围内,则物流公司授权菜鸟代物流公司向卖家下发物流单号,卖家可在绑定物流面单号后,生成物流面单信息,并通过热敏纸打印输出纸质物流面单的服务。

2.2 卖家:在淘宝网和天猫或其他平台上出售商品的用户,也是电子面单服务的直接使用者,亦可简称为“您”。

2.3 买家:在淘宝网和天猫或其他平台上购买商品的用户。

可用面单号数量,指的是物流公司授权菜鸟可向您下发物流单号的最大数量。

2.5物流宝系统,指由菜鸟提供的物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将仓储、快递等物流合作伙伴的信息系统和卖家系统打通,让卖家能基于卖家系统管理整个物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管理、库存管理、订单管理、结算管理和物流状态管理。

第三条 协议适用范围 3.1您加入电子面单服务的申请经物流公司审核通过后,本协议即在您与菜鸟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如物流公司因任何原因审核不通过,则菜鸟有权不予开通此项服务,本协议不生效。

3.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您于淘宝网、天猫或其他平台开展商品经营活动使用物流公司提供的电子面单服务时,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3.3在协议未生效前您向物流公司采购的机具、耗材及其他因本协议不生效而导致的损失、赔偿或其他责任,菜鸟将不予承担,由您与物流公司协商解决。

第四条 申请加入电子面单服务的条件 您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根据本协议规定申请电子面单服务,但菜鸟不承诺每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能审核通过:

4.1 商家限制:签署了《消费者保障协议》的淘宝卖家;天猫所有卖家;或其他平台卖家。

4.2 类目限制:虚拟、充值等非真实发货类目(如:移动/联通/电信充值、网络游戏点卡、手机号码/套餐/增值服务等)、房产/租房/新房/二手房/委托服务类目、司法拍卖品等不能参与申请电子面单服务。

4.3 其他菜鸟认为需满足的条件。

第五条 电子面单服务内容和卖家义务 5.1 您可通过菜鸟提供的电子面单服务的入口来申请开通电子面单服务,菜鸟会把您的申请通过系统接口流转给物流公司审核;物流公司有权根据自主判断来确认是否给您开通;您在菜鸟平台与物流公司签订的《电子面单服务合作协议》生效后,物流公司将通过菜鸟提供的技术服务向您提供电子面单服务:

5.1.1您在申请开通电子面单服务时,或新增发货地或变更发货地时,都须准确填写您的发货地址,并承担填写错误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5.1.2物流公司同意您使用电子面单服务后,会为您配置可用面单号数量;物流公司有权随时调整可用面单号数量;

5.1.3在物流公司向菜鸟提供足额号段且您的可用面单号数量充足的前提下,您可通过物流宝系统向菜鸟申请面单号,菜鸟审核后将具体的面单号代乙方下发给您;

5.1.4您须按照物流公司约定的电子面单模板来打印面单,确保字体清晰、不擅自修改面单模板,不得使用不符合物流公司要求的面单纸张;否则物流公司有权不揽收您的发货包裹;

5.1.5电子面单服务所需要的打印机,由您自行购买,或与物流公司协商沟通解决;物流公司没有义务免费提供打印机;

5.1.6您开通菜鸟电子面单服务后,不得使用非菜鸟提供的面单号来按电子面单模式发货,不得把菜鸟提供的面单号进行重复发货,也不得把菜鸟提供的面单号提供给其他商家/个人发货,一旦核实您有此类行为,菜鸟或物流公司将有权按照下面规则来进行处置:

(1)菜鸟有权立刻终止您的电子面单服务、并不再对您开通电子面单服务或不再提供物流服务;

(2)菜鸟有权把您的不诚信行为在官网或论坛对公众做宣告,并对您追究造成的全部损失;

(3)菜鸟有权联合淘宝、天猫、聚划算,不允许存在此类不诚信行为卖家参加相关活动。

物流公司是向您提供电子面单服务的主体,菜鸟仅提供技术服务,以便物流公司向您提供电子面单服务,菜鸟对服务的内容及后续产生的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对该服务产生疑问请您联系物流公司。菜鸟有权增加或减少向卖家提供电子面单服务的物流公司,卖家对此不持任何异议。鉴于您的物流信息将通过菜鸟的提供的技术服务送达您选择的快递公司,为了更好的向您提供技术服务,您同意菜鸟及其关联公司对您提供的物流信息进行一定的存储、使用等。

5.3 您明确了解并同意对于买家您是电子面单及物流服务的责任主体,菜鸟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不对您向买家提供的物流服务内容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不对物流服务所涉及的赔偿和其他责任负责。

第六条 退出服务和终止 6.1 本协议有效期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6.2 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协议终止,同时您将退出电子面单服务:

(1)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您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或违反本协议和/或淘宝规则和/或天猫规则,菜鸟根据本协议约定将您清退出电子面单服务。

(3)您向菜鸟提出退出“电子面单”服务申请,则本协议自菜鸟收到您申请之日起自动终止;

(4)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6.3 菜鸟可在提前15天通知您的前提下,终止本协议。

6.4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您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菜鸟及其关联公司仍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

6.5如您对上述单方终止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终止合同的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您确认,您在使用电子面单服务过程中所选择的物流公司是商品承运的当事方,如发生包裹丢失(含少件)、破损、物流公司服务态度等问题,您应自行联系相应物流公司协商解决,菜鸟及其关联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7.2 菜鸟提供的技术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菜鸟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同时菜鸟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7.3 因菜鸟是物流公司审核指令的执行者,对于物流公司审核确定的可用面单数量,您不得对菜鸟的执行持有任何异议。同时,因物流公司储备确定的可用面单数量不足导致您所申领的号段无法正常下发的情况,菜鸟亦应从中免责。 7.4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菜鸟与您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菜鸟和您同意由菜鸟所在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7.5菜鸟可在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您的前提下,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您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7.6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淘宝、天猫、菜鸟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规则、经营规范等文件。这些文件及内容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您与您在服务商设置中选择的物流服务商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本协议中协议双方合称协议方,您在服务商设置中选择的物流服务商在本协议中统称为物流服务商。本协议中,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为“菜鸟”。

第一条 协议内容及生效 1.1 您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过物流公司审核通过后,本协议即在您和物流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您应当在使用物流公司提供电子面单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但无论您是否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只要您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为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2 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请点击不同意并退出本服务。

1.3 物流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不时调整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内容一经在天猫网站公布,立即自动生效。您继续使用电子面单服务,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第二条 定义 2.1 电子面单服务:是指物流公司与菜鸟合作,由物流公司通过菜鸟物流宝系统,设置卖家可用面单数量,在可用面单数量范围内,物流公司授权菜鸟向开通此项服务并通过物流宝系统向菜鸟申请物流单号的卖家下发物流单号,卖家可在绑定物流面单号后,生成物流面单信息,并通过热敏纸打印输出纸质物流面单的服务。

2.2 卖家:在淘宝网和天猫或其他平台上出售商品的用户,也是电子面单服务的直接使用者,以下简称“您”。

2.3 买家:在淘宝网和天猫或其他平台上购买商品的用户。

可用面单号数量,指的是物流公司授权菜鸟可向您下发物流单号的最大数量。

2.5物流宝系统,指由菜鸟提供的物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将仓储、快递等物流合作伙伴的信息系统和卖家系统打通,让卖家能基于卖家系统管理整个物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管理、库存管理、订单管理、结算管理和物流状态管理,以下也可简称为“系统”。

第三条 电子面单服务标准 您明确了解并同意物流公司将按照下述服务标准为您提供电子面单服务:

1、您申请开通电子面单服务的入口由菜鸟统一提供;

2、您发起开通电子面单服务申请后,菜鸟通过系统接口将申请转交物流公司进行审核。

1、物流公司必须在您发起服务申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接口向菜鸟反馈是否向您开通电子面单服务;

2、在物流公司审核通过后30分钟内将审核结果回传至菜鸟系统;

3、物流公司审核后有权不对您开通电子面单服务。

1、物流公司可通过系统接口查询您的可用面单号数量,并可通过系统接口调整您的可用面单号数量,以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满足您的实际业务需求,您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1、在物流公司向您提供足额可用面单数量的前提下,您在通过物流公司审核后,菜鸟在您每次发起面单号使用需求时,将具体的面单号代物流公司下发给您;

2、菜鸟代物流公司下发面单号给您后,将把该订单信息(如收发货人地址等)、面单号、以及生成面单号的商家ID、所属网点ID等信息,在60分钟内通过系统接口推送给物流公司,您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3、菜鸟代物流公司下发面单号给您后,将同步扣减您的可用面单号数量;

3.5面单号更新和回收

对于卖家已申请的面单号,在卖家未发货且该面单号未回传物流公司已揽收信息之前,您可以将该面单号取消,并由物流公司根据物流公司的单号回收机制确定您是否能够重新自动获得与取消面单号同等数量的可用面单号数量,具体回收机制由物流公司制定并公示。

对于卖家已申请但超过30天仍未用于实际发货的面单号,物流公司有权对这些单号做取消作废,或物流公司委托菜鸟来取消作废,取消作废后的单号回收机制由物流公司制定。

1、针对您大规模促销活动等情况,经菜鸟和物流公司确认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对您申请面单号的流程做适当的调整,如临时实现您提前申请面单号等模式,以确保您发货;

2、通过菜鸟系统下发给您所使用的面单号,使用范围不限于天猫、淘宝所产生的订单,在您愿意的情况下,其他渠道所产生的订单也可以选择使用,但须用户把订单信息通过系统传递给菜鸟和物流公司。

3、您开通电子面单服务后,不得使用非菜鸟提供的面单号来按电子面单模式发货,不得把菜鸟提供的面单号进行重复发货,也不得把菜鸟提供的面单号提供给其他商家/个人发货,一旦核实您有此类行为,物流公司将有权按照下面规则来进行处置:

(1)物流公司均有权立刻取消您的电子面单服务、并不再对您开通电子面单服务或不再提供物流服务;

(2)物流公司拥有对此类包裹的处置权;

(3)物流公司有权把您的不诚信行为在官网或论坛对公众做宣告,并对您追究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物流公司的其他要求和声明 4.1您不得向物流公司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如易燃物、易爆物、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性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非法出版物、管制刀具等相关法律规定禁寄物品;

4.2您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情况,不能确定的物品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出示有效证明。航空限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陆运交寄。寄件人匿报、隐蔽包装交寄禁寄物品或航空限寄物品,导致物流公司或第三人物品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您应当向物流公司或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3您寄递的快件的包装须适应内件性质,符合运输的要求,否则因您自己包装不符合条件造成的损毁、丢失等,物流公司不予承担;

4.4物流公司可提供保价服务,快件是否保价由您自愿选择。保价的费用、保价赔付、保价物品限额,以及不保价快件的赔偿标准,由您与物流公司另行签订合同进行约定;

4.5如因您提供或填写的收、寄件人名址、联系电话不全、错误,导致快件延误的,物流公司不承担责任;

4.6物流公司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条款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进行约定。双方没有约定赔偿标准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既无约定也无法律规定的,按快递服务标准执行;

4.7寄递快件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等未尽事宜,由您与物流公司通过合同另行约定;

4.8您与物流公司签订和合同或协议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约定的为准。

第五条 投诉服务标准 5.1当您在使用物流公司提供的电子面单服务时,因物流公司所提供服务未达到您预期及影响您业务开展导致发生不满、争执、纠纷时,应先行向物流公司发起投诉,物流公司须在三(3)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的处理。若您不接受物流公司处理结果,由菜鸟介入协调。 菜鸟拥有投诉处理阶段最终判断权,您与物流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5.2您明确了解并同意物流公司是向您提供电子面单服务的责任主体,菜鸟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不对电子面单服务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不对物流公司向您提供的电子面单服务所涉及的损失、赔偿和其他责任负责。第六条 协议终止 6.1 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6.2 当您与菜鸟签署的《电子面单服务协议》终止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6.3 本协议终止后,您将不能再通过菜鸟提供的技术服务向物流公司发起电子面单服务要求。

第七条 争议解决及其他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物流公司可在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您的前提下,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您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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