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甬奉商初字第896号
诉被告奉化市褔明商贸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
本案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1、仪容仪表严格遵循员工守则。
2、熟练收银POS机的操作。
3、熟悉促销、特价商品的价格以及促销内容。
4、熟练收银员的应对用语、应对态度(甜美微笑)、应对方法等待客之道。
5、付款前提示顾客出示VIP会员卡。
6、收银员要在货款金额较大时,及时通知上级上缴
7、站立工作,坚持唱收、唱付,准确迅速点收货款。
(目视顾客“顾客您好”、“您一共消费了X件商品XX元,找您XX元、
6、妥善保管好营业款,在规定时间内交款,确保货款安全。如有收款错误差额由个人承担。
7、做到经常检查、保养好收银设备、POS机表面及收银台上不得粘贴任何标签。
8、限时、限量促销商品,不得在超出范围后予以结账,不得徇私舞弊为自身或其他顾客会员卡进行积分。
8、收银区物品及办公用品摆放井然有序,不得堆放商品。
9、收银台面保持整洁,各类报表、数据、帐本不得堆放于收银台面上。
10、将购物袋及促销用品按规定发放和摆放。(统一摆放)
11、配合卖场安全管理工作。
12、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13、解码器在岗期间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下班按时上交解码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