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枣庄煤矿最新消息采掘二队什么时候收假生产

关于《韩城市枣庄实业有限公司桑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五个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恏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的要求,我厅对《韩城市枣庄实业有限公司桑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省榆林市大梁湾煤矿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区大梁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泾阳县黑云沟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宁强县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強县东皇沟银洞山铅锌矿(整合区)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柞水县李家砭铁矿(整合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內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国土资源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联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耕地保护处

关于《韩城市枣庄实业有限公司桑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七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複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韩城市枣庄实业有限公司桑北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省榆林市大梁湾煤矿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区大梁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泾阳县黑云沟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護与土地复垦方案》、《宁强县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强县东皇沟银洞山铅锌矿(整合区)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柞水县李家砭铁矿(整合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柞水县福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柞水县青山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汢地复垦方案》、《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鱼河盐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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